有關保密協議書範文集錦6篇
在現在社會,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密協議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為了保護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受侵犯,保持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地位,經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協議如下:
一、商業機密:指甲方擁有的生產技術、工藝配方;原材料供應、產品銷售等
客戶資訊;財務資料、產品價格、員工收入等公司商業機密。
二、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崗位,在聘用期間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
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安排,對甲方的商業機密必須嚴格保密。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中包括了保密工資。
四、如有下列情況情況之一,乙方對甲方經濟損失賠償5-20萬元:
1、甲方聘用乙方期間,
(1)、嚴禁乙方在同行中擔當兼職工作;
(2)、嚴禁乙方從事甲方同類產品的製造、銷售行為。
(3)、嚴禁乙方將公司的商業機密透露給其他企業。
2、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三年內,除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
(1)、乙方不得在江蘇、浙江、上海三個地區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
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2)、不得從事甲方同類產品的製造、銷售。
五、本協議不因甲方、乙方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失效。
六、雙方同意若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鑑證機構各執一份。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名)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專案負責人):王馳堂
乙方(小組成員):方英軍、王永雙、孫古樓、劉經緯、崔秀芳、薛美玲、
鑑於乙方在專案小組工作中,將接觸並知悉甲方小組內部秘密,為了有效保護專案小組的秘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根據《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護甲乙雙方權利、維護甲方的小組內部秘密,明確雙方的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訊
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條款:
一、甲方或甲方與第三方擁有的未向社會公眾公開的軟體和技術及與這些軟體、技術相關的檔案、資料。
二、甲方未向社會公眾公開的市場及銷售計劃、產品說明、設計、開發計劃、競爭對手分析、商業金融規劃、不公開的財政資訊、客戶及僱員資料。
三、所有甲方認為有保密必要或只供甲方內部使用(不管是否屬於甲方獨家所有或甲方內部開發)的資訊。保密資訊不包括公開資訊或行業一般資訊,以及在其它同類公司工作乙方也一樣可以獲得的常規知識。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一、本協議提及的“小組秘密”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該小組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業秘密,也包括雖屬於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公司秘密。
1、本協議所指的小組秘密包括:公司未對外公開或只在一定範圍內公開的專有技術、會議紀要、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圖紙、新產品開發情況、技術方案、模具設計、工程設計、車間平面佈置、製造方法、評審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實驗結果、資料庫、技術文件、樣品尺寸、財務資料、採購資訊、客戶資訊、規章制度、人事檔案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的機密事項。
2、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生產成本、負債情況、客戶投訴、行銷計劃、發展戰略、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
二、乙方應對保守甲方公司秘密負有絕對的義務,並遵守下列各項:
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專案小組秘密的秘密性。
2、乙方不得將小組秘密透露給第三方;確實因業務需要,需將小組秘密介紹給第三方時,須事先徵得甲方的許可。
3、乙方不應到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兼職,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參股這樣的單位,但事先取得小組所有成員同意的除外。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專案和科研專案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小組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6、解除聘用關係時,乙方將把全部在專案小組中所蒐集的資料歸還甲方,包括但不只限於文件、軟體、軟盤、各種形式的記錄、資料、筆記及名片,乙方不能儲存或向他人轉讓此類資料,同時亦不可以用做商業用途,除此之外不可以將本公司開發的專案或本公司認為屬於機密的產品製作成光碟或利用計算機進行複製、複製、轉移、租借或在未經本公司允許下私自開發公佈本公司成形或正處於研發的產品或資訊公佈並透漏給同行競爭企業或非同行。乙方保證在離開甲方之日起一年內不可以任何形制進入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行業企業任職或與該企業發生其它形式的工作服務關係,不利用曾在甲方工作的身份,做出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乙方在退職離開甲方一年內及甲方相應產品的開發期間,不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洩露關於甲方產品的技術資訊。
7、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在離職後一年內負有不可洩露德朗能電池有限公司公司任何商業秘密資料和不可接觸、使用任何涉及德朗能有限公司商業秘密資料的義務。特別地,公司經理級和總監級以上幹部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或辭職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資訊。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對乙方予以立即更換並依法追償相應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權利。
2、 由於乙方洩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為或保密不當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甲方會將乙方交由公司處理。根據乙方所造成的後果輕重分別採取調離涉密崗位、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置措施。
3、乙方違約行為構成犯罪的,提請有關機關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第四條 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五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簽字、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專案負責人): 乙方(小組成員):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乙方:
地址: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在甲方單位從業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資訊: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技術方案、計算機軟體、資料庫、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資訊: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產銷策略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乙方在從職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資訊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資訊。
二、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2.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單位內部員工)披露、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秘密資訊。
3.為甲方利益盡職盡責工作,在甲方從業期間不得組織、計劃組織以及參加任何與公司相競爭的企業或活動;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單位;在勞動合同終止後1年內,不得組建、參與或就業於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單位。
4.不得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業秘密資訊;
5.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6.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單位商業秘密內容的檔案、信函、正本、副本、磁碟、光碟等;
7.因工作保管、接觸的有關單位的檔案應妥善儲存,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因自己過失洩露的,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至上述商業秘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擔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前款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秘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秘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第款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2.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五、特別規定
乙方不得假借公司名義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活動,如經發現,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
六、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調解。有一方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地址:地址:
保密協議書 篇4
立協議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緣乙方可能成為甲方相關計劃(「本計劃」)之協力廠商,甲方可能將有關之機密資訊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為保護甲方機密資訊之秘密性、確保該等機密資訊僅供評估或執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後約訂如下:
第一條、機密資訊
1、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資訊」,係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僱人、受託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許乙方知悉或取得之關於甲方或甲方合作廠商或客戶之任何技術資訊與商業資訊,不論該等資訊是否已藉由文字、聲音、圖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現,亦不論其是否以書面或電磁記錄形式儲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它使用人為進行本計劃,於洽商過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關於甲方及甲方合作廠商之業務內容、營銷及產品開發計劃及構想等,包括且不限於甲方與其合作廠商合作之事實及其合作內容等,均視為甲方之機密資訊,不論該等資訊系以何種形式表達或附著於何種媒介之上。
3、本協議書所稱之技術資訊,包括且不限於與軟硬體技術、研發、產品開發設計、及與產品製造有關之技術資訊。
4、本協議書所稱之商業資訊,包括且不限於價格、業務計劃、營銷計劃、合作廠商資料、客戶資料、人事資料、財務資料、以及雙方為本計劃之洽商所提出或討論之合作方式、條件、約定內容等。
5、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資訊,不包括下列各項資訊:
⑴、乙方能以書面檔案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為乙方所知悉或成為公開資訊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洩密而成為相關大眾所周知者;
⑶、經甲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資訊
⑷、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乙方能以書面檔案或記錄證明未使用甲方之機密資訊而獨自開發取得之資訊。
⑸、依法律之規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之範圍內,事先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資訊,均僅得為評估或將來執行本計劃之目的而使用。除為本計劃之目的外,乙方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乙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資訊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於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資訊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後另有其它人員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資訊之必要者,亦準用上開程式辦理。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者,甲方得隨時取消、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間之合作關係、訂單或契約,無庸對乙方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甲方並得向乙方請求本協議書規定之違約金及其它損害賠償。
2、乙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資訊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乙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於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為,視為乙方自己之行為而負其責任。
3、乙方同意,對於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資訊,應與其它資料區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機密資訊。乙方應採用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並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⑵、本地同類業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資訊一般採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⑶、如乙方發現任何人不當使用機密資訊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當使用之機密資訊,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繼續存在。
第三條、本協議書之效力、權利歸屬
1、本協議書籤署後,不論雙方是否繼續洽商本計劃、事後是否簽署任何正式合約或協議,均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即使雙方為本計劃所簽署之合約事後因故終止、解除或消滅,亦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
2、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資訊,其資料所有權、專門技術或知識、營業秘密、商標、專利、以及其它知識財產權等,仍為甲方所有。該等機密資訊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成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機密資訊之任何授權或其它法律上之權利。甲方並不因本協議書之簽訂而將甲方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佈局)權或其它知識財產權授權予乙方。
3、非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製或影印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資訊。乙方應依甲方之要求,至遲於確定本計劃不進行、合作關係完成或合作關係終止後、或於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10工作日內,由乙方負擔費用,返還所有甲方機密資訊之原件、副本、重製本及節錄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將機密資訊銷燬或刪除;乙方並應於銷燬或刪除完成後立即出具切結書予甲方,敘明其已完成該事實。
第四條、其它約定
1、甲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負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機密資訊予乙方之義務,亦不擔保其因本計劃所提供或揭露之資訊之完整性、正確性或合目的性。乙方並明瞭機密資訊必然會含有諸如印刷錯誤、計算錯誤、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錯誤。基於此,乙方如發現上開錯誤應主動通知甲方,以維持甲方提供資訊的正確性。
2、於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書面之通知徑行終止本合約:
⑴、乙方違反本協議書之任何約定。惟甲方如認定該違反系屬輕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
⑵、乙方無法支付其日常費用、停止進行其慣常業務或申請進行破產或類似程式。
⑶、乙方將其現有資產超過50%部份,轉讓予第三人。
⑷、乙方為第三人併購或與第三人合併。
⑸、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二條第1項之規定者。
⑹、乙方或上開第二條第1項乙方在職務上或業務上知悉機密資訊之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因涉及詐欺、虛偽陳述、妨害秘密或其它類似犯行而經司法機關追訴者。
3、基於乙方充分認知甲方保護相關機密資訊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發現乙方或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它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有洩密情事,而擬透過財產保全、訴前責令停止侵害行為等保全程式或先於執行程式獲得實時救濟時,乙方同意免除並拋棄甲方預供擔保之義務,甲方得僅以釋明請求法院準為上開裁定。
4、本協議書中任何條款倘相互牴觸或與法令相牴觸時,視為無效;其無效僅限於與法令相牴觸部份無效,不影響本協議書之其它部份。
5、雙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具有合夥、僱傭或相互代理之關係。除就本計劃正式簽署採購、委託或合作合約外,雙方為洽商本計劃所為之任何討論及機密資訊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釋為雙方已就本計劃達成合意或承諾。
6、本協議書權利義務之免除、限制、轉讓、增刪、修正或修改,應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權之代表人以書面簽署之檔案為之。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書;本協議書亦拘束任一方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7、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於生效日起5年內有效,乙方應依約負保密義務,不因甲、乙雙方業務關係之解除、終止、撤銷、無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時,除應依法負損害賠償責任外,並需支付甲方違約金計:人民幣100萬元整,乙方並應當承擔甲方因執行本協議書之的權利而發生的費用。
9、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釋及補充之;雙方因本協議書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爭議,應本誠信原則盡力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書於雙方簽署時即生效力。
2、本協議書壹式貳份,每份皆為正本,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公司
乙方(受聘人):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鑑於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技術資訊及經營資訊之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一、保密範圍:
1、甲方之技術資訊、經營資訊、人力資源管理資訊、財務資訊等屬於保密範圍,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1)技術資訊: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的秘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經營資訊: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路、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戶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資料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3)人力資源管理資訊: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資料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4)財務資訊:各項銷售費用、利潤資料、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稅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5)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資訊的洩露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也屬於甲方的商業秘密範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技術進步的事項;
C、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D、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E、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G、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秘密具有資訊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並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並不使商業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秘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秘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秘密。
3)甲方在特定場合公開推銷其產品,或在產品上市前的訂貨會上公開展示其樣品。
4)甲方為了經營需要公開組織特定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人員參觀業務。
5)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6)對於需要具體說明的技術資訊及經營資訊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於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光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秘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的方式,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鑑於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或分公司職務,在離職後,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採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資訊或經營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資訊或經營資訊,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秘密資訊,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透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透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戶,或勸說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3、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4、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市場、技術、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根據約定程式離崗的,甲方給予乙方在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基本生活保障費120%)。
5、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型別: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係,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係,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於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係,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佔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人員保密協議書人員保密協議書。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元,並將此專案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專案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
4、經理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予以設定適當的脫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後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託他人儲存任何保密資料複製、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透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瞭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並自願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2)分別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3)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獲得的任何利益均視為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利益非為貨幣形式的,應折抵為貨幣賠償給甲方。
七、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乙方因參與甲方關於_________專案的有關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訂立本保密協議。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範圍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範圍包括:
1、技術資訊:包括技術方案、設計要求、服務內容、實現方法、運作流程、技術指標、軟體系統、資料庫、執行環境、作業平臺、測試結果、圖紙、樣本、模型、使用手冊、技術文件、涉及技術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包括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絡方式、需求資訊、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專案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3、其他事項: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透過與專案對方當事人締約)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對
第一條所稱的該專案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主動採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秘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
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複製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
第三人披露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
4、不得允許(包括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行為)或協助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
第三人使用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
5、不論因何種原因終止參與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工作後,都不得利用該專案之商業秘密為其他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包括自辦企業)服務;
6、該專案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始終全部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對專案不同程度的瞭解申請對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在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權者除外;
7、如發現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公司報告。
第三條 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秘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資訊透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資訊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洩露企業商業秘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協議
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但尚未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後果的應當承擔不超過人民幣____元的違約罰款;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或嚴重後果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
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六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諸法院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