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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書

關於保密協議書範文集合7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密協議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秘密及其它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X。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X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X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當地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的其它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它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 。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它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它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它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管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違約金 ;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為規範公司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我公司員工手冊等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在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資訊

  1、本保密協議中所涉指的需要保密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檔案;

  (2)甲方簽訂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檔案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資料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戶資料、客戶統計臺帳等客戶資料和資訊;

  (5)甲方各類統計資料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秘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

  (8)乙方任職期間從甲方獲得的工資數額及工作期間依職權得知他人工資數額。

  2、保密資訊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影片、音訊、計算機軟體以及記錄甲方秘密的任何載體等。

  二、保密責任

  1、乙方必須對所有來自甲方的保密資訊嚴格保密,包括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2、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複製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甲方專有的權利給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三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四、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法律強制性規定,甲方按照乙方自動離職處理,或者視情況給予扣除績效、降薪、降職直至開除等處分決定。並且甲方對乙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包括因追究違約責任所產生的所有合理費用等;根據洩密造成的損失的大小,嚴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洩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特別約定

  1、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2、雙方同意,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獨立有效至保密期滿。

  3、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協議書 篇3

  為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加強我所和公司涉密會議的保密管理,z所、z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XXX(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以下保密工作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 負責進行保密教育,強化保密管理,增強與會人員的保密意識。

  2. 負責組織會場的驗證和警衛工作,嚴禁與會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3. 負責對會場的手機訊號進行遮蔽,落實涉密會議的技術防範。

  4. 負責落實會議秘密載體的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5. 負責會前對會場及場內相關裝置進行防竊密、洩密安全檢查。

  6. 負責對會議人員涉及場所的保密檢查。

  7. 負責對違反保密規定和不接受保密管理的人和事進行批評教育,對會議期間失、洩密事件及時上報,並採取相應的保密防範和控制措施。

  二. 乙方責任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法令、法規及各項方針、政策,積極協助甲方做好涉密會議的保密工作。

  2. 負責會議服務人員的審查,確保人員在政治上可靠。

  3. 負責對會議服務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高服務人員的保密意識。

  4. 配合甲方會前對會場及場內相關裝置進行防竊密、洩密安全檢查。

  5. 配合甲方做好會場驗證和警衛工作,嚴禁與會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6. 對與會人員遺忘在會議涉及場所的檔案、資料、筆記本以及寫有文字、資料的紙張,要妥善保管,並及時通報甲方,嚴防洩密。

  7. 承擔因服務人員政治上不可靠,會議涉及場所管理不嚴而造成失、洩密事件的法律責任。

  三. 本保密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XXX

  乙方代表:XXX

  20xx年X月XX日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專案負責人):王馳堂

  乙方(小組成員):方英軍、王永雙、孫古樓、劉經緯、崔秀芳、薛美玲、

  鑑於乙方在專案小組工作中,將接觸並知悉甲方小組內部秘密,為了有效保護專案小組的秘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根據《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護甲乙雙方權利、維護甲方的小組內部秘密,明確雙方的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訊

  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條款:

  一、甲方或甲方與第三方擁有的未向社會公眾公開的軟體和技術及與這些軟體、技術相關的檔案、資料。

  二、甲方未向社會公眾公開的市場及銷售計劃、產品說明、設計、開發計劃、競爭對手分析、商業金融規劃、不公開的財政資訊、客戶及僱員資料。

  三、所有甲方認為有保密必要或只供甲方內部使用(不管是否屬於甲方獨家所有或甲方內部開發)的資訊。保密資訊不包括公開資訊或行業一般資訊,以及在其它同類公司工作乙方也一樣可以獲得的常規知識。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一、本協議提及的“小組秘密”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該小組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業秘密,也包括雖屬於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公司秘密。

  1、本協議所指的小組秘密包括:公司未對外公開或只在一定範圍內公開的專有技術、會議紀要、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圖紙、新產品開發情況、技術方案、模具設計、工程設計、車間平面佈置、製造方法、評審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實驗結果、資料庫、技術文件、樣品尺寸、財務資料、採購資訊、客戶資訊、規章制度、人事檔案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的機密事項。

  2、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生產成本、負債情況、客戶投訴、行銷計劃、發展戰略、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

  二、乙方應對保守甲方公司秘密負有絕對的義務,並遵守下列各項:

  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專案小組秘密的秘密性。

  2、乙方不得將小組秘密透露給第三方;確實因業務需要,需將小組秘密介紹給第三方時,須事先徵得甲方的許可。

  3、乙方不應到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兼職,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參股這樣的單位,但事先取得小組所有成員同意的除外。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專案和科研專案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小組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6、解除聘用關係時,乙方將把全部在專案小組中所蒐集的資料歸還甲方,包括但不只限於文件、軟體、軟盤、各種形式的記錄、資料、筆記及名片,乙方不能儲存或向他人轉讓此類資料,同時亦不可以用做商業用途,除此之外不可以將本公司開發的專案或本公司認為屬於機密的產品製作成光碟或利用計算機進行複製、複製、轉移、租借或在未經本公司允許下私自開發公佈本公司成形或正處於研發的產品或資訊公佈並透漏給同行競爭企業或非同行。乙方保證在離開甲方之日起一年內不可以任何形制進入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行業企業任職或與該企業發生其它形式的工作服務關係,不利用曾在甲方工作的身份,做出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乙方在退職離開甲方一年內及甲方相應產品的開發期間,不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洩露關於甲方產品的技術資訊。

  7、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在離職後一年內負有不可洩露德朗能電池有限公司公司任何商業秘密資料和不可接觸、使用任何涉及德朗能有限公司商業秘密資料的義務。特別地,公司經理級和總監級以上幹部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或辭職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資訊。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對乙方予以立即更換並依法追償相應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權利。

  2、 由於乙方洩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為或保密不當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甲方會將乙方交由公司處理。根據乙方所造成的後果輕重分別採取調離涉密崗位、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置措施。

  3、乙方違約行為構成犯罪的,提請有關機關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第四條 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五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簽字、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專案負責人): 乙方(小組成員):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

  註冊地址:

  辦公地址:

  電話:

  郵編:

  乙方:

  註冊地址:

  辦公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鑑於:

  甲乙雙方同意就甲方投資乙方(或收購乙方部分或全部資產、或與乙方合資設立公司、或參與乙方資產重組)的可行性進行討論和調查,在此過程中,雙方均將向對方透露或提供與上述議題有關的己方的秘密資訊。

  為避免雙方相互提供的己方的秘密資訊被對方透露給公眾或任何第三方,給雙方造成經濟損失及其他損失,經友好協商,雙方就相互提供的秘密資訊的取得和保密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所稱秘密資訊是指:雙方相互提供的以使對方都能夠充分評估甲方投資乙方(或收購乙方部分或全部資產、或與乙方合資設立公司、或參與乙方資產重組)的可行性的己方所有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以及其他具有保密性的資訊。

  第二條第一條所述商業秘密包括:

  2.1資訊提供方的企業發展戰略及實施計劃;

  2.2資訊提供方的經營、投資計劃;

  2.3資訊提供方的內部管理資訊,包括其業務、人事、財務、行政、客戶管理制度、策略、方法、實施體系及管理軟體;

  2.4資訊提供方的財務資料、狀況等財務資訊,包括其納稅情況及其員工收入狀況及納稅情況;

  2.5資訊提供方的社會關係網路、人力資源及客戶資訊;

  2.6按照法律和協議,資訊提供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

  第三條第一條所述技術秘密包括:資訊提供方尚未公開的成熟的非專利技術和處於研發階段的未成熟的技術資訊。

  第四條本協議中的資訊提供方指提供本協議約定的秘密資訊的一方,如無相反說明,包括資訊提供方掌握秘密資訊的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階管理人員、業務人員、僱員及其為完成受託事項聘請的顧問等。該等人員應資訊接受方要求為鑑於項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場合提供給資訊接受方的符合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所約定內容和特徵的任何資訊均視為本協議約定的秘密資訊。

  第五條本協議中的資訊接受方指接受本協議約定的秘密資訊的一方,如無相反說明,包括資訊接受方接受和掌握秘密資訊的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階管理人員、業務人員、僱員及其為完成受託事項聘請的顧問等。該等人員為鑑於項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場合所接受的由資訊提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所約定內容和特徵的任何資訊均視為本協議約定的秘密資訊。

  第六條資訊提供方如未做相反說明,其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以傳真、電話、電子郵件、郵政快遞、速遞、掛號信、當面遞交、當面告知等方式向資訊接受者提供的符合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所約定的內容和特徵的資訊均受本協議約束,該資訊的表現形式可以為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資訊,包括資料、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計劃、儀器裝置和其它資訊。

  第七條雙方同意相互交換本協議約定的秘密資訊的唯一目的是本協議鑑於項中約定的目的,雙方均承諾不將因此而取得的對方秘密資訊用於其他用途,任何將對方秘密資訊用於其他用途的行為均被視為對保密義務的違反。

  第八條資訊接受方應以對待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檔案一樣的謹慎態度對待資訊提供方提供的秘密資訊,資訊接受方應要求其獲悉秘密資訊的所有人員採取必要的措施對收到的秘密資訊進行存檔和保密,避免任何第三方及資訊接受方的無關人員以任何方式獲得此秘密資訊。

  第九條資訊接受方不得在任何地點以任何形式將其獲悉的秘密資訊分發、披露或散佈給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機構和個人,包括但不限於其股東、開辦單位、上級主管單位等。資訊接受方應保證其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階管理人員及僱員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秘密資訊分發、披露或散佈給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機構和個人。雙方均承諾對其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階管理人員及僱員將對方的秘密資訊分發、披露或散佈給任何機構和個人的行為負責,但有證據證明接受資訊方的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階管理人員及僱員所透露之秘密資訊是從資訊提供方和資訊接受方以外的途徑獲得的除外。

  第十條資訊接受方在收到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發出的對於本協議約定的秘密資訊的詢問、求證、訪問時,應以該秘密資訊不知情者的身份用“不知道、不清楚、不瞭解”等方式做出回覆。任何類似於“是”或“不是”等明確的肯定或否定的答覆均被視為對保密義務的違反。

  第十一條資訊提供方的秘密資訊的部分或個別要素雖被披露成為公知資訊,但該資訊的其它部分或整體尚未成為公知資訊的,資訊接受方仍應按本協議約定對未公開部分的資訊履行保密義務。

  第十二條雙方同意下列資訊不屬於本協議所定義的秘密資訊,因而不受本協議的約束:

  12.1資訊接受方向第三人所透露的其從資訊提供方獲得的資訊,是已被資訊提供方或其他機構或個人以任何方式予以公開的資訊;

  12.2在資訊接受方收到資訊提供方提供的資訊之前即已透過合法渠道獲悉的資訊;

  第十三條在資訊提供方提供的秘密資訊以任何方式送達資訊接受方之前,資訊接受方對該資訊的保密不承擔任何責任。送達途中因任何原因發生的任何洩密行為由資訊提供方追究洩密者的責任。在資訊提供方提供的保密資訊送達資訊接受方之後,該保密資訊因資訊接受方被盜、被搶、丟失等意外原因被洩露,由資訊接受方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因資訊接受方提供錯誤的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箱、郵寄地址、資訊接收人等聯絡方式導致保密資訊被洩露,由資訊接受方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秘密資訊的洩露,無論洩密方有無過錯,均不能成為被洩密方有權故意洩露洩密方秘密資訊而不承擔責任的合法理由。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生效日之後一年內自動終止。雙方亦可在有效期屆滿前透過協商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七條本協議終止後雙方所交換的所有本協議涵蓋的秘密資訊應依照資訊提供方的要求進行處理,或者返回資訊提供方,或者由資訊接受方銷燬。

  第十八條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交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九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簽章:

  簽署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

  簽章:

  簽署日期:

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手機)(固定電話)

  鑑於乙方系甲方員工,並獲得甲方支付的報酬,甲乙雙方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的保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1條、保密內容

  乙方須予以保密之資訊指乙方與甲方勞動合同存續前、存續中及解除勞動合同後,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公司管理

  乙方在從事制定工作中獲悉的甲方之近、中、遠期業務發展計劃、資金及融資狀況、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營運作業規範、分配方案、戰略計劃、行銷企劃、財務會計資料、物料採購、人事管理(人事資料、薪酬資料、錄用條件等)、品質控制制度、貨源情報等;

  2、市場資訊

  行銷計劃、合作計劃、方式、各類協議、經銷商名單、供應商名單、使用者名稱稱、招投標中的標底、標書內容、交易價格、定價政策、銷售策略、工程資訊等;

  3、技術資訊

  技術筆記及文件、保密資料、設計程式、技術設計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和甲方的公司內部系統有關之所有資料、圖表、檔案、電腦軟體等等及其他與甲方營業活動和方式有關之資料等;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內容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資料、電腦文件、圖片、視聽資料等資訊載體。

  第2條、保密期限

  1、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確立期間;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間;

  3、任何有可能造成甲方名譽及經濟損失期間。

  第3條、保密義務

  1、乙方應將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資訊視為公司資訊秘密,不得將這些資訊用於乙方接受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洩露與其所從事工作有關的任何資訊。

  2、乙方只能將其掌握的甲方的資訊秘密用於甲方許可的事由,或者用於完成甲方的工作。乙方不得將上述資訊秘密用於其他方面。乙方或者第三方對於甲方的資訊秘密的任何修改、列印、複製均需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

  3、出於甲方的需要,乙方在公司內部更換職位時,乙方應在工作交接時交出其掌握的與新工作無關的所有資訊秘密資料。

  4、在日常工作中,乙方應將涉及甲方資訊秘密的資料,與其他一般性資料、物品分別存放,並保證將涉及甲方資訊秘密的資料至於安全處所,以防止非相關人員之接觸,並確保該資料不致洩密。

  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且不限於口頭、書面、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其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資訊秘密。

  6、乙方在完成工作後,對於廢棄不用的保密資料應作如下處理:檔案、圖紙等磁碟或移動儲存、視聽資料或其他不易銷燬的食物及時交還甲方,由甲方統一處理。

  7、乙方在遺失甲方的保密資料時,應及時向甲方彙報,以便是甲方能立即採取相關措施,減少因資訊秘密洩露而可能造成損害的程度。若為故意情事,一經查核,甲方得依下述【違約責任】追溯既往。

  第4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乙方在充分了解所從事工作會接觸公司有關商業資訊秘密且任何洩密將造成公司重大利益傷害的基礎上,作出如下陳述和保證:

  1、乙方對在服務過程中獲悉的甲方的資訊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故意或過失是他人獲得、使用這些資訊。

  2、除甲方正式的書面指示外,任何口頭或非正式的書面指示均不構成乙方向任何第三方告知或提供與甲方資訊秘密有關之資料的抗辯理由。

  3、除工作上確有必要外,乙方保證不出於故意瞭解、掌握非本部門所涉及的資訊秘密和技術秘密,更不會出於故意獲取有關的資料。

  4、乙方保證在任職期間或離開職務後(包括調職、離職、停職等原因),不私自影印或保留和甲方資訊秘密有關之任何資料,亦不將知悉的內容洩露於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協助第三方獲悉相關資料的內容。

  5、乙方保證在職期間,不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不與第三方建立事實勞動關係。尤其在任職期間,不利用其在工作中瞭解的甲方的資訊秘密為自己或第三方從事本工作相同或類似之工作或研究,以獲得不正當之利益或造成甲方之損害。

  6、鑑於乙方在職期間獲得或製作的資訊秘密,對甲方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或終止之後,乙方均承擔甲方因投資、培訓或提供創造機會而對這些資訊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乙方保證: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不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或幫助他人在甲方的競爭領域內使用該資訊秘密,不直接或間接的勸誘或幫助他人甲方公司內掌握資訊秘密的職工離開甲方。

  7、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時,所有由乙方所作或保管的有關甲方上述保密內容的筆記、備忘錄及任何形式的檔案、檔案、物品等均需即時交予甲方,並由甲方簽收。

  8、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程式、技術秘密或其他資訊秘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資訊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無需經過乙方的同意。乙方應當依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第5條、說明

  本合同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第6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義務及陳述和保證的,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利按勞動合同法第39條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2、若乙方違反上述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全額賠償。

  3、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額歸還甲方。

  4、乙方違約的事實並不能解除其在本協議下的保密義務,乙方在因違約而賠償甲方損失後,仍需繼續遵守本保密協議。

  第7條、爭議解決

  甲、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甲、雙方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8條、其他

  甲乙雙方可根據工具實際工作情況,對本合同未盡之處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生效

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為確保工作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源不被洩露,保護甲方的技術秘密,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公司技術秘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秘密資訊

  甲乙雙方確認:“秘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二、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已被甲方應用及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5、乙方受聘為甲方工作服務而接觸的各種資料資訊均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舉證非屬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內。

  三、保密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即解除聘用合同後的 年內。

  四、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含有保密費,其獎金和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及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五、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