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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書

有關保密協議書範文彙總7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密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業務資源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特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均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定義

  1、職務成果

  所謂職務成果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為履行本職工作、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務以及利用甲方資金、裝置、資料等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所有勞動成果。

  2、商業秘密

  所謂商業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從事工作期間知悉的、或者因乙方履行職務而產生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的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技術報告、檢測報告、技術指標、資料庫、產品圖紙、作業藍圖、設計圖(含草圖)、樣品、製造工藝、製造技術、技術資料、科研成果、公司未對外公開或只在一定範圍內公開的專有技術、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電函等等;

  2)甲方的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管理訣竅、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專案開發情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戶及可能客戶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採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等;

  3)甲方的管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未公開的財務資訊、人事資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資訊、內部業務規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檔案的秘密事項;

  4)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資訊;

  5)其他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資訊,該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限定涉密資訊的知悉範圍;對涉密資訊載體採取加密等防範措施;在涉密資訊的載體上標註保密標誌;對涉密資訊採用密碼或者程式碼;對涉密資訊所在場所限制來訪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保密要求;確保資訊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第二條職務開發成果的權利歸屬

  1、乙方同意,自己完成的所有職務開發成果應立即向甲方報告。

  2、乙方理解並同意,任何職務開發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權利均屬於甲方。

  3、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所需的一切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檔案、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保乙方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屬甲方。

  4、乙方同意,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關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的任何資訊。

  5、甲、乙雙方同意,對於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非執行甲方任務,未使用甲方的資金、裝置、資源或商業秘密,且完全利用自己的業餘時間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即非職務開發成果,其智慧財產權及有關權利歸乙方所有,但是,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成果同甲方的業務密切相關;

  2)該研究、開發成果是在甲方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或非專利技術)基礎上形成的;

  3)實際上或者甲方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成果搶先佔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

  6、乙方欲主張對非職務開發成果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開發成果的,由乙方享有智慧財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向甲方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開發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經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及勞動合同終止後,均不得侵犯甲方的智慧財產權及商業秘密。

  第三條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護甲方商業秘密;

  2、不得刺探與本職工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3、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確實因業務需要,需將甲方商業秘密介紹給第三人時,須事先徵得甲方的許可,在業務需要的程度範圍內進行披露,在必要時應根據甲方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甲方的要求與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4、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禁止一切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者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將甲方商業秘密向第三人公佈;

  6、乙方對因工作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商業秘密載體應妥善儲存,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不得複製或私自帶出公司,未經甲方授權不得將甲方的產品業務(包括產品的相關資訊、設計資料、圖象、照片、動畫、音樂、文字及相關使用資料、宣傳資料)進行復制、演示、編輯、註釋、翻譯等;

  7、勞動合同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後,乙方不得利用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掌握的客戶資訊自行或者透過新單位與甲方原有客戶或潛在客戶進行交易;

  8、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樣品、模型、錄音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

  9、勞動合同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持有或保管的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未經允許不得影印或複製,並辦妥交接手續;當記錄甲方商業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後,該載體歸乙方所有;

  10、勞動合同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必須繼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直到這些資訊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資訊為止。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11、在商業秘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商業秘密沒有喪失價值的情況下,乙方應承擔仍屬秘密資訊部分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該部分資訊或誘導第三人透過收集公開資訊以整理出甲方的商業秘密;

  12、如發現甲方秘密被洩露或者由於乙方過失洩露甲方秘密,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13、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且本協議沒有約定之處,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義務。

  第四條保密期限

  乙方同意在下述期限內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

  1、勞動合同期限內;

  2、勞動合同終止後年內;

  3、如果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五年後甲方商業秘密仍然未成為公知資訊的,乙方仍應履行保密義務,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第五條原有智慧財產權及有關義務的說明及保證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以下情況:

  1)乙方此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標權、商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不涉及上述各項智慧財產權的實質內容);並申明相應的權利狀況,包括已提出相關申請、已獲得註冊在案、尚未申請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本項所述的權利並不因乙方簽署本協議而當然移轉予甲方;

  2)乙方按照法律或協議仍應向第三方承擔的保密義務。乙方有義務將該項內容界定清楚,以避免在甲方的工作與該項義務發生衝突;

  3)如果乙方在受僱於甲方之前已向任何第三方承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某些活動,乙方應就此向甲方作出充分的說明。

  此項說明書列為本協議的附件。

  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各項情況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保證,非經乙方前僱主的書面授權,就乙方在甲方的職務行為,絕不引用或使用任何專屬於乙方前僱主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和商業秘密資訊,並不將所掌握的他人的智慧財產權資訊和商業秘密資訊揭露予甲方或唆使甲方使用。乙方違反本款約定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宣告並保證,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並簽署本協議,沒有違反自己曾簽署過的任何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者所做出的說明及保證是虛假的,即構成違約。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如下:

  1)乙方違反本協議關於權利歸屬的約定,擅自注冊、行使本應由甲方享有的職務開發成果的智慧財產權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第4款約定的報告、協助義務的,延誤或妨礙甲方取得或保持職務開發成果的智慧財產權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對技術資訊、經營資訊的保密義務,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4)乙方違反對管理資訊的保密義務,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2、如果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秘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秘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和制止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根據甲方管理制度的規定,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屬於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視情節給予乙方相應的處分,包括但不限於警告、嚴重警告及相應的經濟處罰。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是《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未約定的內容,以《勞動合同》為準。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地址:

  乙方: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臺 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 ,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鑑於乙方在為甲方工作,有接觸、瞭解、利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之便利和需要,為保證甲方的商業秘密不被洩露或被用於乙方工作之外的用途,明確甲乙雙方當事人關於保護商業秘密的權利與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相關地方規章,簽訂本協議,以資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定義

  1、商業秘密本協議所涉之商業秘密是指,本合同列明的以及其他甲方未公開的、能夠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資訊和材料。甲方對

  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合作伙伴等,負有保密義務的資訊也屬於本協議規定的商業秘密。

  2、技術資訊本協議所涉之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研發戰略、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關鍵演算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源程式、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等。

  3、經營資訊本協議所涉之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市場資訊、客戶名單、分銷網路、銷售價格、行銷計劃、廣告策劃、競爭策略、採購資訊,採購渠道、進貨價格、供應商名單、管理資訊、財務資訊、人力資源資訊、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4、載體本協議項有商業秘密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傳統紙質載體及盤、硬碟、光碟、網路儲存空間等儲存介質載體等。

  5、任職期間本協議項下所指之任職期間是指,乙方進入甲方的工作場所、接受甲方指派的任務、或進入甲方指定的工作場所之日(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日期的,以最早之日起計)起至乙方實際離開甲方的工作場所、任務結束或離開乙方指定的工作場所之日止(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日期的,以後一個為準)。

  6、離職期間本協議項下的離職期間是指,乙方離開甲方的工作場所或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以後的期間。

  7、全部經濟損失本協議所稱的全部經濟損失是指,因一方當事人的違約或侵權行為導致相對人蒙受的以下經濟損失或費用之和,包括但不限於因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導致的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因商業秘密被洩露而喪失的商業機會中甲方可預見的利益、甲方為了維護合法權利所支付的調查費、公證費、取證費、律師費、車旅費及訴訟費、仲裁費等。

  第二條商業秘密歸屬原則

  1、乙方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業務所形成的商業秘密歸甲方所有。

  2、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因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時形成的智慧財產權也歸甲方所有。

  3、依照法律規定,如果一項智慧財產權應歸乙方所有,但是如果乙方完成該項智慧財產權時使用了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仍對對前述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如果在申請相關智慧財產權的專有權時不可避免地要公開相關商業秘密時,乙方必需在對外提交任何有關智慧財產權的說明前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第三條保密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必需對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任何前述資訊的部分或全部透過任何方式洩露給

  第三方,不得自行或與他人串通利用前述商業秘密,直到前述商業秘密被甲方公開。

  2、若前述商業秘密經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開的,乙方也應繼續依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3、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保密規章、制度。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的情況下,乙方應當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及謹慎的態度,並依理性人的標準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對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乙方應遵循如下的保密行為規範。

  (1)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影印、摘抄、 隨意或惡意拿走與商業秘密相關的檔案、電腦軟體、電腦、筆記本、盤及其它儲存介質、電腦硬體等任何資料與物品。

  (2)在離開甲方及甲方指定工作場所時,乙方應將其持有的任何承載與商業秘密有關的檔案資料、文字資料、光碟等妥善保管,鎖入甲方辦公場所內的辦公桌或檔案櫃,並確保桌面、影印機、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公用電腦等處沒有遺留任何前述資料或物品。

  (3)除工作需要外,甲方不能透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將與商業秘密有關的資訊或資料傳送給任何第三人。在因工作需要的場合下,需要透過電子郵件傳送前述相關資訊或資料的,應當透過由甲方提供的郵件地址傳送,不能使用個人的郵箱地址傳送。

  (4)如果乙方遺失了前述資料或物品,應當立即報告甲方相關主管人員並採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接受任何外部機構的訪問,向其提供任何口頭或書面的關於商業秘密的任何內容或資訊。

  (6)乙方不得將與商業秘密有關的資訊作為閒談話題。

  (7)在甲方辦公場所內接待有關客人時,乙方應嚴格禁止來訪客人隨意進入甲方辦公區。

  (8)乙方不得自行或誘導第三人透過收集公開資訊以整理出商業秘密。

  (9)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4、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並應當遵守以下競業限制義務:

  (一)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或類似的業務,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包括以專職或兼職的方式到相關公司工作,或成為相關公司股東等;

  (二)不得受聘於與甲方同類或類似行業的市場經濟主體(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勞務、指導、諮詢、顧問等方式);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協助他人勸誘甲方其他員工離開公司;

  (四)不得直接或間接影響或試圖影響甲方的客戶關係,將甲方客戶引導與乙方或其他方私下交易或達成交易意向(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意向客戶、正式客戶、已合作過的客戶等);

  5、在商業秘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時,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仍屬秘密部分的商業秘密的保密義務。

  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在離職之後乙方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商業秘密依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7、乙方發現甲方其他工作人員存在不符合保密規範的行為、不足以保護商業秘密的行為,或已經導致相關商業秘密受到侵害的行為時,應當及時告知甲方相關主管人員。

  8、乙方發現商業秘密或與商業秘密相關的資訊已經洩露或受到侵犯時,應當及時告知甲方相關主管人員。同時,乙方應當採取相應合理措施阻止前述商業秘密進一步受到侵害。

  第四條載體控制

  1、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記錄了與商業秘密有關的資訊、檔案、資料、圖表、資料、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當妥善保管這些載體,確保載體內的前述內容或記錄不會被他人知曉。

  2、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隨意移動前款規定的載體,或從前述載體中複製與商業秘密有關的資訊、檔案、資料、圖表、資料、報告等內容和記錄。

  3、若記錄著與商業秘密有關的資訊和記錄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乙方應當在離職或甲方要求時返還這些載體。但當前述資訊和記錄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相關資訊和記錄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相關資訊和記錄消除,然後將載體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時,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違反本協議中任一條款時,均應視為乙方嚴重違反了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

  3、乙方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相關義務,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則甲方保留進一步要求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的權利。

  4、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無論給甲方造成多少損失,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元。本違約金不視為對甲方的損失賠償,甲方可依據損失向乙方主張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條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對乙方的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理的權利。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仔細審閱過本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並特此在此簽章確認。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在專案實施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紙質檔案、檔案、目錄、聲像檔案以及電子檔案等,乙方必須保守機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帶出工作場所或向外洩露。乙方同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協助甲方保證檔案安全和保守檔案秘密。

  二、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義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單位內部員工)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秘密資訊,即除了得到甲方單位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範圍內嚮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單位內部員工或本單位外業務單位進行保密內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單位內部、外部的人員洩露商業秘密資訊。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至上述商業秘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保密費用

  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費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費用人民____元/月。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若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元。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均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職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本人願意在受僱期間或與公司終止僱用關係後的任何時間不得洩露本協議規定,將任何商業秘密、保密資訊或公司所有的資料不給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必須遵守的保密協議內容:

  一、客戶名單、產品價格資料、供應來源、銷售體系或計劃。

  二、技術資訊、程式、成分、系統、開發、設計、計算機程式、研究專案。

  三、工資明細、銀行帳號、流動資金、現金狀況、稅務、海關清單、裝置情況。

  四、其他業務上得到的資訊。

  如違約以上內容乙方向甲方作為違約金支付10萬元人民幣,或解僱處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為了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切實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嚴格保守公司機密,保障部門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範圍

  1、測繪成果;

  2、地形圖;

  3、涉密資料。

  第二條 保密資訊

  甲乙雙方確認:“秘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保密期限及費用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 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甲方要給乙方一定的保密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收回有關待遇;

  2、如果乙方違反本保密協議,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由於乙方洩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為或保密不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乙方除工作職責已規定外任何對內或對外提供的各種報表或資料都應經部門負責人書面確認後方可提供,如未經批准私自提供按酒店規定處理,並追究相關一切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6

  本人,於年月日起,受聘於四川中泰龍傢俱有限公司。任職,身份證號碼:

  為保守公司秘密,保護公司的經營安全和利益,本人自願嚴格遵守及在任何條件下不得洩露

  如下保密條款規定。其具體範圍包括:

  一、機密資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暴露會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別嚴重損害,其範圍:

  1、公司經營資料,會議記錄、紀要,保密期限內的重要決定事項。

  2、公司中層以上職員人事考核,涉嫌違法違紀調查,未公佈的人事任免,獎懲決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總結,財務預算決算報告,繳納稅款,營銷報表和各種綜合統計報表。

  4、公司有關銷售業務資料,貨源情報,供應商諮詢調研資料。

  5、公司開發設計資料,技術資料和生產經營情況。

  6、公司與同行對手的竟爭策略、計劃。

  二、保密資料是公司內部的一般秘密,洩密人會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其範圍:

  1、公司各部門人員編制、調整、未公佈的計劃、員工福利待遇資料、員工手冊及規章制度。

  2、公司的安全防範狀況及存在問題。

  3、公司員工違法違紀的檢舉、投訴、調查材料、發生案件、事故的調查登記資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營業執照、財務印章、合同協議。

  本人承諾,在工作中接觸到的公司上述檔案資料,包括人事行政資料、工資資料、考勤資料、財務資料、商業秘密、工程設計資料及其它與公司利益有關的資料,均不會透過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口頭、打電話、傳真、電郵、光碟、磁碟、列印資料等等,洩露給廠外第三方或公司內部的其他無關人員。本人進一步承諾,對本崗位的公司材料和資料及其相關的儲存載體,如書面檔案,電腦檔案,磁碟等作適當的保護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採取上鎖、加密碼、儲存於安全的電腦路徑等措施以避免其他人輕易獲取有關資料;並且在容易暴露在其他人的視線的環境下做適當遮擋或覆蓋、在談論中不向無關人士談及上述有關資料的內容。

  如因本人洩露上述有關資料或對公司造成的損失,本人自願承擔三萬元違約金,如給廠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的,廠方可進一步追償刑事及經濟責任。

  承諾人簽名:

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且乙方作為甲方的工作人員在任職期間將會獲悉甲方的專利技術、技術秘密、客戶資料和商業秘密,為有效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部委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應當履行的保密義務,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協議。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 保密資訊本協議所指保密資訊包括所有甲方的專利技術、技術秘密、客戶資料和商業秘密,以及與前述資訊、秘密相關的圖紙、資料庫、報表等所有資料。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獲悉的本協議

  第一條約定的保密資訊。

  3、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故意或過失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傳授、轉讓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知悉本協議

  第一條約定的保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保密資訊,即使這些資訊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設計或取得的。

  第三條 智慧財產權歸屬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向

  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第四條 保密期限和保密費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秘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資訊透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資訊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乙方離職後無限期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保密資訊合法進入公有領域。

  3、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甲方無需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洩露企業商業秘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法律制裁。經濟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1)經濟賠償金標準;乙方不論任何原因的洩密行為(包括損害

  第三方客戶利益)實際造成甲方或

  第三方客戶追究甲方責任所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2)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訂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於簽訂之日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甲方: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