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保密協議書模板彙總十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保密協議書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時,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資訊
1、本保密協議中所涉指的甲方資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檔案;
甲方簽訂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檔案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資料和內容;
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甲方重要客戶資料、客戶統計臺帳等客戶資料和資訊;
甲方各類統計資料和報表;
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龍珠覺醒秘密;
乙方在甲方認知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龍珠覺醒
2、保密資訊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影片、音訊、計算機軟體以及記錄甲方秘密的任何載體等。
二、保密責任
1、乙方必須對所有來自甲方的保密資訊嚴格保密,包括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2、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 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複製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甲方專有的權利給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五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四、違約責任
乙方洩露甲方的秘密,根據洩密造成的損失的大小,需賠償甲方5萬—20萬元,嚴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洩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特別約定
1、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2、雙方同意,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獨立有效至保密期滿。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此作出解釋。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開展的顧問工作,乙方將直接接觸甲方經營、財務等商業機密,為更好的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協議。
第一條 秘密資訊
本協議稱的商業秘密,是指甲方所有的,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商業情報和資訊,具體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所取得和掌握的創意圖紙、藍圖、試驗結果、試驗記錄、生產假話、技術資料、資料、工藝、配方、樣品、客戶名單、銷售資料、財務報表、管理訣竅、經營策略以及各種備忘錄的原件和影印件等;
第二條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在合作期間所瞭解和掌握的有關甲方業務的任何商業秘密,乙方保證在合作期間及合作協議終止後,不以任何方式向專案組意外人或公司洩露、披露、出賣等,也不得用於合作業務意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以謀求利益。
第三條 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____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並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理;並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其他
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具文,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3
立協議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緣乙方可能成為甲方相關計劃(「本計劃」)之協力廠商,甲方可能將有關之機密資訊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為保護甲方機密資訊之秘密性、確保該等機密資訊僅供評估或執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後約訂如下:
第一條、機密資訊
1、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資訊」,係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僱人、受託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許乙方知悉或取得之關於甲方或甲方合作廠商或客戶之任何技術資訊與商業資訊,不論該等資訊是否已藉由文字、聲音、圖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現,亦不論其是否以書面或電磁記錄形式儲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它使用人為進行本計劃,於洽商過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關於甲方及甲方合作廠商之業務內容、營銷及產品開發計劃及構想等,包括且不限於甲方與其合作廠商合作之事實及其合作內容等,均視為甲方之機密資訊,不論該等資訊系以何種形式表達或附著於何種媒介之上。
3、本協議書所稱之技術資訊,包括且不限於與軟硬體技術、研發、產品開發設計、及與產品製造有關之技術資訊。
4、本協議書所稱之商業資訊,包括且不限於價格、業務計劃、營銷計劃、合作廠商資料、客戶資料、人事資料、財務資料、以及雙方為本計劃之洽商所提出或討論之合作方式、條件、約定內容等。
5、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資訊,不包括下列各項資訊:
⑴、乙方能以書面檔案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為乙方所知悉或成為公開資訊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洩密而成為相關大眾所周知者;
⑶、經甲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資訊
⑷、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乙方能以書面檔案或記錄證明未使用甲方之機密資訊而獨自開發取得之資訊。
⑸、依法律之規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之範圍內,事先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資訊,均僅得為評估或將來執行本計劃之目的而使用。除為本計劃之目的外,乙方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乙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資訊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於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資訊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後另有其它人員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資訊之必要者,亦準用上開程式辦理。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者,甲方得隨時取消、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間之合作關係、訂單或契約,無庸對乙方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甲方並得向乙方請求本協議書規定之違約金及其它損害賠償。
2、乙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資訊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乙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於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為,視為乙方自己之行為而負其責任。
3、乙方同意,對於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資訊,應與其它資料區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機密資訊。乙方應採用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並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⑵、本地同類業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資訊一般採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⑶、如乙方發現任何人不當使用機密資訊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當使用之機密資訊,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繼續存在。
第三條、本協議書之效力、權利歸屬
1、本協議書籤署後,不論雙方是否繼續洽商本計劃、事後是否簽署任何正式合約或協議,均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即使雙方為本計劃所簽署之合約事後因故終止、解除或消滅,亦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
2、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資訊,其資料所有權、專門技術或知識、營業秘密、商標、專利、以及其它知識財產權等,仍為甲方所有。該等機密資訊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成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機密資訊之任何授權或其它法律上之權利。甲方並不因本協議書之簽訂而將甲方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佈局)權或其它知識財產權授權予乙方。
3、非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製或影印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資訊。乙方應依甲方之要求,至遲於確定本計劃不進行、合作關係完成或合作關係終止後、或於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10工作日內,由乙方負擔費用,返還所有甲方機密資訊之原件、副本、重製本及節錄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將機密資訊銷燬或刪除;乙方並應於銷燬或刪除完成後立即出具切結書予甲方,敘明其已完成該事實。
第四條、其它約定
1、甲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負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機密資訊予乙方之義務,亦不擔保其因本計劃所提供或揭露之資訊之完整性、正確性或合目的性。乙方並明瞭機密資訊必然會含有諸如印刷錯誤、計算錯誤、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錯誤。基於此,乙方如發現上開錯誤應主動通知甲方,以維持甲方提供資訊的正確性。
2、於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書面之通知徑行終止本合約:
⑴、乙方違反本協議書之任何約定。惟甲方如認定該違反系屬輕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
⑵、乙方無法支付其日常費用、停止進行其慣常業務或申請進行破產或類似程式。
⑶、乙方將其現有資產超過50%部份,轉讓予第三人。
⑷、乙方為第三人併購或與第三人合併。
⑸、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二條第1項之規定者。
⑹、乙方或上開第二條第1項乙方在職務上或業務上知悉機密資訊之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因涉及詐欺、虛偽陳述、妨害秘密或其它類似犯行而經司法機關追訴者。
3、基於乙方充分認知甲方保護相關機密資訊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發現乙方或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它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有洩密情事,而擬透過財產保全、訴前責令停止侵害行為等保全程式或先於執行程式獲得實時救濟時,乙方同意免除並拋棄甲方預供擔保之義務,甲方得僅以釋明請求法院準為上開裁定。
4、本協議書中任何條款倘相互牴觸或與法令相牴觸時,視為無效;其無效僅限於與法令相牴觸部份無效,不影響本協議書之其它部份。
5、雙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具有合夥、僱傭或相互代理之關係。除就本計劃正式簽署採購、委託或合作合約外,雙方為洽商本計劃所為之任何討論及機密資訊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釋為雙方已就本計劃達成合意或承諾。
6、本協議書權利義務之免除、限制、轉讓、增刪、修正或修改,應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權之代表人以書面簽署之檔案為之。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書;本協議書亦拘束任一方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7、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於生效日起5年內有效,乙方應依約負保密義務,不因甲、乙雙方業務關係之解除、終止、撤銷、無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時,除應依法負損害賠償責任外,並需支付甲方違約金計:人民幣100萬元整,乙方並應當承擔甲方因執行本協議書之的權利而發生的費用。
9、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釋及補充之;雙方因本協議書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爭議,應本誠信原則盡力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書於雙方簽署時即生效力。
2、本協議書壹式貳份,每份皆為正本,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保密專案:
乙方因參與甲方關於 專案的有關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範圍包括:
1、印刷資訊:
包括印刷內容、設計要求、服務內容、實現方法、運作流程、使用手冊、技術文件、涉及技術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
包括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絡方式、需求資訊、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專案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3、其他事項: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透過與專案對方當事人締約)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該專案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主動採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秘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複製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 4、不得允許(包括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行為)或協助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
5、不論因何種原因終止參與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工作後,都不得利用該專案之商業秘密為其他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包括自辦企業)服務;
6、該專案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始終全部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對專案不同程度的瞭解申請對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在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權者除外;
7、如發現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公司報告。
第三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但尚未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後果的應當承擔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罰款;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或嚴重後果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損失賠償見本條第(3)款所列。
3、本條第2款所述損失賠償包括:
A、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為: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1套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B、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A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損失賠償額為乙方支付不低於甲方就該專案商業秘密已發生的投資費用的1%作為損失賠償額;
C、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d、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侵犯了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權利,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六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訴諸法律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上海CAE技術公共服務平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協議執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協議執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專案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儲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企業的技術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上海市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名
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職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本人願意在受僱期間或與公司終止僱用關係後的任何時間不得洩露本協議規定,將任何商業秘密、保密資訊或公司所有的資料不給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必須遵守的保密協議內容:
一、客戶名單、產品價格資料、供應來源、銷售體系或計劃。
二、技術資訊、程式、成分、系統、開發、設計、計算機程式、研究專案。
三、工資明細、銀行帳號、流動資金、現金狀況、稅務、海關清單、裝置情況。
四、其他業務上得到的資訊。
如違約以上內容乙方向甲方作為違約金支付10萬元人民幣,或解僱處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就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而知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甲方客戶個人資訊,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保密範圍
1、甲方公司的商業模式。
2、甲方公司搭建過程、運營策略、推廣方案。
3、甲方公司產業產品的製作過程、定價策略及其參與市場競爭的核心優勢。
4、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而獲得的甲方客戶資訊、交易資料、分析資料等資料資訊。
5、為甲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知曉的客戶個人資訊。
6、產品銷售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銷售數量、客源分部、客戶上下游銷售資料等)。
7、乙方獲知的甲方其他非公開資訊。
8、上述保密資訊的洩露可以經資料、文字、圖片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碟、軟體、圖書等有型媒介體現,也可透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
2、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於甲方,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取走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無關人員洩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乙方失去儲存涉密資訊載體的資格時,應將所有存有涉密資訊的載體清空或交還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因乙方洩露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萬元。
2、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客戶的個人資訊,因乙方洩露導致客戶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協議生效
1、本協議有效期為 無限期 ,直到涉密資訊依法經公開時為止。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 法律適用、管轄
1、本協議之效力、解釋、變更、執行與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
2、因本協議產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市_______區
保密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定的設計合同,鑑於乙方在設計工作中有關保守甲方秘密的相關事項,特簽定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均有責任對設計合同內容保守秘密,對因合同內容的公開而造成經濟和名譽損失,有責任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二、保密的內容包括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資訊,資訊的使用範圍僅限於工程建設專案的相關設計工作。
三、乙方在設計工作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介紹第三方相關人員或冒充乙方設計人員檢視相關設計檔案,以竊取甲方的相關資訊。
四、專案完成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保留甲方提供的資料資訊,並對已經熟悉的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五、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
六、對於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其複製、複製,同時不得對外洩露資料的具體內容,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相關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有乙方承擔。
七、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有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乙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鑑於資訊科員工需對甲方的機密資訊保密,並跟據國家和醫院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一、秘密資訊
1、甲方員工檔案、各類系統賬號;
2、甲方各類統計報表;
3、甲方各類會議記錄、討論記錄;
4、甲方各類管理技術資訊及資料;
5、資訊科管理的甲方所有系統的管理員賬號、密碼,伺服器、交換機、路由器等醫院裝置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口令。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1、所有在工作中製作的數碼、影像製片,均屬於甲方所有。對於內容為秘密級以上的,禁止私自制作與複製;
2、所有在甲方電腦、磁碟系統中建立、存貯和交流的資訊,均屬於甲方所有。禁止利用甲方系統電腦資源以甲方或個人名義發表虛假資訊或洩露甲方機密。乙方需對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甲方機密資料負保密責任;
3、乙方離崗離職時,應將工作時使用的電腦、隨身碟等其他一切儲存裝置中的裝置返還公司。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____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四、違約責任
甲方對違反上述任何一項義務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並保留將侵犯甲方上述秘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乙方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五、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10
保密協議書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現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洩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上籤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秘密。
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技術資訊、專有技術、經營資訊和甲方公司《檔案管理辦法》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檔案。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1、技術資訊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檢測報告、資料庫、實驗結果、技術資料、圖紙、樣品、、說明書、操作手冊、技術報告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資訊。
2、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資訊、技術資料、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並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3、經營資訊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關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資訊。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秘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甲方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資訊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係存續期間,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於甲方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製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洩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公司商業秘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公司或甲方公司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4、服務關係結束後,乙方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裝置、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甲方公司。
5、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承擔保密義務):
A、無限期承擔保密義務,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及競業禁止補償費。費用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種:
A、乙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保密費及競業禁止補償費元。
B、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及競業禁止補償費。
乙方如違反本項規定的,應承擔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有關的資訊、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3,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至少相當於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洩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為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④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七條: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協議與《勞動合同書》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員工)(簽字):
地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簽署人簽字:電話:
電話: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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