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自己高興-初二作文
人生在世,不如意的事情有很多困難也是你從未想象到的,但我們不應該任煩惱佔據我們的生活,我們應學會為自己高興。
為自己高興,就是認識自己的才能,以才能召示力量,給生命和生活注入自信,使自己的學習更進步,生活更充實。
為自己高興,才能把握住自我,不會妄自菲薄,從而再獨立的追求中創造生命的價值。
為自己高興,你才能欣賞自己的努力,擁有一個美好的精神世界。
我們要好好的把握住自己人生裡的每一個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過去了,就會成為回憶,今天是人生的中心,為自己高興,才會好好把握今天,在明天生活的更美好。
我有一頭烏黑的.頭髮,平時總愛扎個馬尾,兩道彎彎的眉毛下有一雙小而有神的眼睛,不怎麼高挺的鼻子下襯托著我那張能說會道的嘴,它時常能幫助我給大家帶來歡樂!記得我媽媽告訴過我,剛出生的我骨瘦如柴,弱不禁風,不怎麼好看,但是現在的我相貌雖然不是特出眾,不過也看的過,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吧。。我為我的外貌而高興。
我最不喜歡的科目就是英語和數學。想當初我5年級的時候,我對英語真得可以說是七竅通了六竅——一竅不通。而數學也只是在80分左右晃,但是因為我總是堅信著中國那句古話: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所以我就努力學習,初中終於讓我的成績提高了,我別提有多高興了!我為我成績有所進步高興
我愛看一些敘事類的名著,如簡愛,魯濱孫漂流記等,還有類的書籍。有時候我想書能給人尊嚴,給人力量智慧,勇氣,給人堅持的力量,可以塑造一個個健全而完整的心靈。我一向認為,在書中遨遊過的人,至少有不泯的良知。書籍是一種精靈,她總會留給我們感動,為之觸動的東西。她在不知不覺中灌輸給我們正義與友善,讓我們始終與人為善,始終懷有信任與真誠——書永遠在我的心中,永不磨滅。我的生活因書而豐富多彩,我快樂,我為自己能與書為友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