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方案> 上學期期中考試小學調研實施方案

上學期期中考試小學調研實施方案

上學期期中考試小學調研實施方案

  為全面瞭解實施素質教育的情況,經教育辦研究決定,本學期期中,對小學二、六年級語文、數學學科考試監考由教育辦統一安排實施。現將中考有關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小學遵照執行。

  一、考試時間(另發)

  二、考試事項

  1、認真學習考務細則和本次調研方案,按考務細則和要求去做。各考點必須有考務辦公室、考場示意圖、鐘聲訊號、時間放大表、考生須知、考場守則、警戒線等標誌。

  2、小學考試學生全部參加,考試按成績自高到低小學90%參加調研。

  3、各校均實行單人、單桌、單行、翻鬥、面朝前方,按指定試場數安排應試,桌凳擺放均勻、整齊,前後黑板要擦淨。

  4、每試場原則上小學以30人為準,中學以36人為準。小學因受教室條件限制的學校可適當調整,每個試場必須貼試場標籤和考號。不統考的科目也按以上要求執行。

  5、調研考試科目每個試場由外校派去一人,本校安排一人監考;其它考試科目由本校安排兩人監考。凡監考人員必須佩戴監考標誌,監考期間不準在考場內吃瓜子、談話、看書報雜誌、打瞌睡,不準在考場頻繁走動,也不準在考生身邊無故逗留或坐在考生身邊。開考前應在學生對面的黑板上寫上本場考試××科目、共×頁×大題,監考老師姓名×××,舉報電話XXXXX。

  6、凡監考人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達考點,聽從主考(校長)的安排,必須嚴格遵守考試時間,按鐘聲辦事。

  7、考試提前7分鐘發試卷、發草紙,試卷發後監考老師應指導學生填寫姓名、校名、考號,二年級念題一遍。語文試卷加拼音題和拼音填空不念。語文聽力勻速讀兩遍,念試題及聽力要求必須使用標準普通話。若試題有疑問,監考老師不做任何解釋。

  三、封送試卷

  1、按試場用四股白線從正面下針密封試卷。裝訂後認真檢查有無倒頁、翻頁、封住答案或班級、姓名、座號、准考證號外露等現象,一旦發現以上情況應及時處理。

  2、當天考試結束後,小學調研科目試卷連同各班按學科一式兩份的考生成績登記冊送XXX,切記送卷子時不能委託其他學校同志代理。記分冊必須按教育辦下發的表冊認真填寫。

  3、小學按試場密封試卷,14日下午5:30以前務必將調研試卷及花名冊送到XXX。

  四、評卷

  1、小學調研科目按教育辦安排的'評卷人員由各校校長通知於16日上午8:00由學區主任帶隊,準時到XX小學集中評卷。其它科目試卷自評。如有遲到和不到者,按規定去執行(遲到者罰5元,無故不到者罰10元)。請假教師由學校校長進行調整,否則按無故不到者進行處罰,教育辦將通知校長落實處罰情況。

  2、評卷時自帶筆、小刀、計算器、算盤等評卷工具。

  五、登分

  小學於16日評卷完畢後,由各組組長帶領登分,並責任到人。

  六、幾項要求

  1、各中小學校長為本次主考,全權主持考試過程中的一切事項,認真培訓監考人員。認真學習考務細則、評卷要求,哪校出現問題,追究哪校校長的責任。小學各校均由教導主任外出帶隊負責。

  2、凡被調研科目的教師,一律出外監考。

  3、考試結束,帶隊教師和主考,按要求填好封面,雙方簽字後帶回教育辦。

  4、本次原則上不準查卷,若自認定確有懷疑之處,務必於18日下午5點之前由校長將查分學生花名冊送教育辦,任課教師不行私自查卷。教育辦對學校及對任課教師評估成績有誤者,可按規定時間反饋教育辦進行更正。

  5、小學元月14日試卷均有教育辦人員到指定地點按時分發試卷,並實行領卷簽名制。試卷分發後,到各校巡視考試情況。領取試卷地點為:XXX。領卷時間為:上午試卷由各校校長於7:00以前到領卷點領取,下午試卷由帶隊領導於12:00以前到領卷點領取。中學試卷由各校每天上午7:00以前到教育辦領取當天試卷。

  6、加強試卷的保密工作。監考單位必須有兩人以上到領卷點領取試卷,徑直到達考點後應設專櫃雙鎖(帶隊一把鎖、主考一把鎖)封存,考一科發一科,考後鎖一科。若出現試卷失密、丟失等現象從嚴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7、 試卷裝進試卷袋內不再封口,成績冊另裝一個檔案袋帶回XXX,餘卷留在本校。

  8、 要求學生試卷和花名冊統一寫原校名。

  9、 考試和評卷期間要做好衛生工作和安全工作。

  10、 各校負責監考人一頓便飯。中午不得喝酒,否則追究雙方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