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函信件
催款函(公證處)提要:如有異議,請你倆接到本函後及時來本處說明情況,否則本處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xxxx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催款函(公證處)
xxx、xxx:
借款人xxx為申請貸款,以其位於x道上x路22#房地產作抵押,於2002年11月12日與工商銀行xx支行簽訂《個人購房借款合同》和《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共同償債人xxx的配偶xxx同意抵押和還貸並在合同上簽名、蓋章。雙方於2002年11月13日在本處辦理公證(2002)x證經字第 7420號,上述合同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
2002年11月14日工商銀行xx支行向借款人xxx發放貸款400萬元,還款期共60期。截止2006年5月14日,借款人XX已連續超過5個個還款期未還款,已構成違約。截止2006年5月14日已還貸2100974.60元,逾期貸款金額157573.89元,利息6437.67元,未結清部分貸款本金1809025.40元。現債權人工商銀行xx支行根據上述合同的'規定,已向本處提出強制執行申請,要求你倆歸還逾期款項並提前收回未到期部分的貸款本息。
如有異議,請你倆接到本函後及時來本處說明情況,否則本處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xxxx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依法出具執行證書,強制執行抵押房地產以償還債權人的貸款本息。
xxxx市公證處
200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