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的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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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進業務的核算
為了總括地對購進過程中的主要經濟業務進行核算,應根據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設定兩類賬戶,一類反映庫存原材料收、發、結存情況,如原材料賬戶;一類反映企業結算原材料款及採購費用情況,如庫存現金、應付賬款等賬戶。
2、生產業務的核算
為了總括地對生產過程中的主要經濟業務進行核算,應根據其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相應地開設“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應付職工薪酬”、“累計折舊”、“產成品”等賬戶。
3、銷售業務的核算
為了總括地對銷售過程中的主要經濟業務進行核算,必須相應地開設和運用“營業收入”、“營業成本”、“銷售費用”、“應交稅費”等賬戶,此外,對於收取的貨款進行核算時,還應開設和運用“應收賬款”、“預收賬款”、“銀行存款”等賬戶。
4、利潤及其分配的核算
利潤構成的關係式可以分步表示如下:
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毛利
營業毛利-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營業稅金=營業淨利潤
營業淨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利潤總額(稅前利潤)
利潤總額-所得稅=淨利潤(稅後利潤)
利潤總額(稅前利潤)×規定稅率=所得稅
為了核算和監督企業利潤的形成和分配情況,應相應地開設和運用“本年利潤”、“利潤分配”賬戶。與利潤形成及分配核算相聯絡的賬戶有“應付利潤”、“盈餘公積”、“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所得稅”等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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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可以沒有公章嗎?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以下簡稱《規範》)明確指出:“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而實際操作過程中,也存在一些特殊現象,出於習慣或使用單位認為不易偽造的原始憑證,則不加蓋公章。如:飛機票、船票、火車票和和汽車票等一般都沒有公章。
二、原始憑證分割單如何使用?
一張原始憑證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兩個以上單位共同負擔時,應當由儲存該原始憑證的單位開給其他應負擔單位原始憑證分割單。收到原始憑證分割單的單位以分割單作為記賬憑證的附件。
三、什麼樣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根據《規範》要求,所有記賬憑證都必須附原始憑證,只有兩種情況例外:1、結賬的記賬憑證,2、更正錯誤的原始憑證。
四、影印的原始憑證可以作為記賬憑證的依據嗎?
根據規定,影印的原始憑證不得作為記賬憑證的依據。原始憑證丟失的應按《規範》的具體規定辦理。
五、記賬憑證裝訂的厚度如何把握?
《規範》中對記賬憑證的裝訂厚度沒有作具體的規定,一般3釐米為宜。
六、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能作為調賬的依據嗎?
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只是為了核對賬目,並不能作為調整銀行存款賬面餘額的原始憑證。
七、在合計處理中,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紅色墨水?
根據規定,下列情況可以使用紅色墨水:1.按照紅字衝賬的記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2.在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3.在三欄式賬戶的餘額欄前,如未印明餘額方向的,在餘額欄內登記負數餘額。
另外根據財政部會計司編輯的《會計制度補充規定及問題解答(第一輯)》,在解答“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賬戶的設定方法時說明:在“進項稅額”專欄中用紅字登記退回所購貨物應沖銷的進項稅額;在“已交稅金”專欄中用紅字登記退回多交的增值稅額;在“銷項稅額”專欄中用紅字登記退回銷售貨物應沖銷的銷項稅額,以及在“出口退稅”專欄中用紅字登記出口貨物辦理退稅後發生退貨或者退關而補交已退的稅款。
八、哪些賬簿可以跨年度使用?
一般來說,總賬、日記賬和多數明細賬應每年更換一次。但有些財產物資明細賬和債權債務明細賬,如:固定資產、原材料、應收賬款、應付賬款賬簿等,由於材料品種、規格和往來單位較多,更換新賬抄寫工作量大,因此可以跨年使用,另外各種備查簿也可以連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