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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黑板報的內容

2016清明節黑板報的內容

清明節習俗踏青

踏青這種節令性的民俗活動,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其源泉是遠古農耕祭祀的迎春習俗。《尚書大傳》曰:“春,出也,萬物之出也。”在西周,萬物萌動之時,迎春郊遊於野外就已成為禮制。據《禮記月令》載:“立春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至,以迎春東郊。”先秦時,齊國有“放春三月觀於野”之俗;魯、楚也有春日出遊之習。這種農耕祭祀的迎春習俗對後世影響深遠。

踏青的起源,也與上巳節的出現有關。上巳節,日期為三月的第一個巳日,故而得名。其源頭可追溯到遠古,即夏代之前的仍處於母系氏族的男女擇偶制度,當時未有婚娶,實行的是一個氏族和另一個氏族的季節性的群婚制度。後來發展到對偶婚,進入父系社會又有了婚娶之禮,出現了父系家庭。經過一個漫長的冬天之後,被寒風禁錮在屋內的青年男女們迎來春天,迎來繁忙的耕種、生產生恬,同時也有了擇偶相配、生育的需求。這樣人們便在祭祀地神(社神)、春神求農業豐收之後,又祭祀女性的生育神兼媒神以祈求子嗣繁衍,同時男女互相擇偶,歌舞歡會,然後相配。當時,踏青的古俗是圍繞著這些主題展開的:迎來春天、迎祭生育神、沐浴祓禊,以求多育;男女青年則求偶,要春嬉、歡會、歌舞、放縱。另外還有跳儺驅疫、求雨雩禮等活動。

形成

春秋戰國時期,形成了比較固定的上巳節,春遊踏青也成為民俗活動。據《韓詩》:“三月桃花水之時,鄭國之俗三月上巳,於溱洧兩水之上,執蘭招魂續魄,拂除不祥。……續漢書禮儀志曰:三月上巳,官民皆潔於東流水上,曰洗滌祓除宿垢,為大潔”。這時踏青活動的主題,突出了“招魂續魄,拂除不祥”的“沐浴祓禊”。據《論語先進》記載:“莫(暮) 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王充《論衡明雩篇》解釋為:這是一種多人在渡沂水時表演像龍一樣的行列舞蹈(另一種解釋:是描寫幾個大人與兒童在沂水中游泳,然後到舞雩臺上吹風的情景)。舞雩是在暮春時舉行的一種祭禮,含有龍崇拜及祈雨等多種內涵。這裡不僅記載了祭祀性的“舞雩”, 還描寫了當時的春遊踏青活動。

定型

秦代以後,上巳節中過於放縱有關的節俗逐漸遭到禁止。除南方一些少數民族風俗以外,只有迎春、踏青等少部分活動得以流傳,而原有的`求配偶、求生育的性愛色彩漸漸消弭。

漢代基本上承襲了先秦的“迎春”的習俗。除皇帝率百官舉行“迎春儀”外,各郡縣也有迎春之禮。如《後漢書祭祀志下》載:“(縣邑常於)立春之日,皆青幡幘,迎春於東郭外。令一童男冒青巾,衣青衣,先在東郭外野中。迎春至者,自野中出,則迎者拜之而還,弗祭。”此外,在春和景明的季節裡,帝王貴族們常借迎春之儀遊覽春色。武帝太初二年(前103年),“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令天下大五日”[1]。後漢明帝、章帝、和帝、安帝、靈帝、獻帝都常於春季出遊。郡縣官吏也常以勸農為“春行”。漢代還有春日採風習俗,據《漢書食貨志上》記載:“孟春之月,群居者將散,行人振木鐸絢於路,以采詩獻之大師,比其音律,以聞於天子。”可見,這種勸民農桑的迎春之儀,已遠不止僅僅“禮拜”而已,而是在演禮的基礎上,增加了許多賞心悅目的餘興節目。

關於民間春秋郊祭,《鹽鐵論散不足》中曾記載說:“今富者祈名獄,望山川,椎牛擊鼓,戲倡舞像;中者南居當路,水上雲臺,屠羊殺狗,鼓瑟吹笙;貧者雞豕五芳,衛保散蠟,傾蓋社場。”可見漢代的踏青風俗的盛行。

魏晉之後,上巳節改定在三月初三日,《宋書禮志二》記“自魏以後但用三日,不以巳也。”故多稱三月三,但文人一般仍稱上巳。不過,上巳節的古俗逐漸被水濱褳禊、曲水流觴、踏青等活動取代,而成為遊春娛樂的盛會。《晉書》載:每年三月初一至初三,人們依然出外踏青。《西京雜記》卷三記載:“正月上辰出池邊盥濯。食蓬餌,以祓妖邪。三月上巳張樂於流水。”晉代後又有許多娛樂,如臨水浮卵,浮棗,曲水流觴等,十分盛行。

“曲水流觴”是在水溪旁結聚宴飲,也稱“流杯曲水”。晉朝會稽人王羲之《臨河敘》說:“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列坐其次。”這位人稱“書聖”的王羲之曾於永和九年(353)三月三日與謝安、孫綽等人在會稽山陰的蘭亭相聚,賦詩,流觴宴飲,寫了一篇流傳千古的名作《蘭亭集序》:“永和九年(353),歲在癸丑,暮春之初,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群賢畢至,少長鹹集。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列坐其次。雖無絲竹管絃之盛,一觴一詠,亦足以暢敘幽情。……”雖然這次聚會是“修楔事”,但宗教的色彩已淡薄,文章實際描寫的還是春日郊遊盛會。南宋吳自牧《夢粱錄》卷二說:“三月三日上巳之辰,曲水流觴故事,起於晉時。唐朝賜宴曲江,傾都楔飲踏青,亦是此意。”可見,春日踏青這種習俗活動在民間的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