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判決書的作用是什麼
刑事訴訟判決書有哪些種類呢?刑事訴訟判決書的作用是什麼呢?請大家閱讀下面的文章瞭解有關刑事訴訟判決書的知識,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刑事訴訟判決書
作用:
一審刑事判決是第一審人民法院依法對偵查、起訴、審理的刑事案件所作出的結論。人民法院製作的一審刑事有罪判決書,對被告人來說,是關係到生殺予奪、人身自由及政治權利等切身利害的決定書;就第一審人民法院來說,它是代表國家先行審判權的具體體現。一審刑事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對被告人具有強制性,是執行機關執行的依據,且具有穩定性和排他性,非經法律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式不得變更或撤銷。
型別:
刑事判決書,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分為第一審刑事判決書和第二審刑事判決書。
被告人對第一審刑事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後的第二日起十日內提起上訴;人民檢察院發現第一審判決確有錯誤,也應當依法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
第二審刑事判決為終審判決,但二審判決確有錯誤的,被告人可依法申訴,人民檢察院也可依法提起抗訴。
刑事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審理終結後,依據查明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對被告人所犯罪行作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判決。刑事判決書應當寫明:
①被告人的基本情況,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 籍貫、住址、職務、以前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被逮捕、羈押日期等;
②辯護人和公訴人的情況;
③判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
④判決結果和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刑事判決一經發生法律效力,就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對一審判決,被告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