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社會養老保險繳納基數
記者從省人社廳獲知,鑑於2014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無法在2015年初發布,相應的2015年度繳費基數基準值暫不能確定,為方便參保單位和個人及時繳納養老保險費,不影響退休和死亡待遇核定計發工作,該廳就2015年度基準值公佈前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和待遇核定計發相關問題作出規定。
在2015年度基準值釋出前,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按高檔4025元/月、低檔2415元/月預繳。參保單位的職工個人以其上年度繳費基數的'110%,並按12075元/月封頂、2415元/月保底(暫定基準值為4025元/月)為基數預繳;參保單位按該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為基數預繳。
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國有農墾企業(包括撤場建區、管理區、鄉鎮的原國有農墾企業)從事農業生產的職工個人暫緩繳費。而到齡辦理退休的人員按2013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658元/月)預核並預發待遇,死亡人員按2013年度全省月人平養老金(1650元/月)預核並預發喪葬補助費、撫卹金,均不得延期辦理。
在2015年度基準值釋出後,參保單位應及時進行繳費和待遇核定。有預繳的個繳人員以2015年度基準值計算其繳費指數,繳費基數可不再變動。如繳費指數小於0.6或1的,本人願意,可在2015年12月30日之前以2015年度基準值補繳調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滯納金),逾期不再補繳調增;參保單位及其職工個人此前的繳費,按2015年度基準值並結合2015年度繳費基數申報核定結果統一進行調整、結算。已按預繳基數繳費後轉出的,不再調整、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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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大病互助費由單位一次性代扣代繳
從1月1日開始,長沙市退休人員(不含已提留大病醫療互助費的退休人員)大病互助費原則上由用人單位在年初一次性代扣代繳。用人單位無代扣代繳條件的,由單位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提出申請,並告知退休人員,由徵收機構從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個人賬號中一次性劃撥當年應繳大病醫療互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