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城鄉養老保險制度7月起實現跟尾
從江蘇省人社廳相識到,7月1日起,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和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可以實現跟尾。也就是說恆久以來,職工在差異的養老制度之間轉移接續的`題目,終於獲得辦理了。
城鄉養老保險不能折算進企業養老保險年限
記者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務廳關於印發《江蘇省垣鄉養老保險制度跟尾實驗意見》的關照中看到,介入了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以下簡稱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的職員,到達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數或領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報酬年數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申請將城鄉住民養老保險轉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憑證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步伐計發響應報酬。
針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15年但本人樂意延繳滿15年的,可以先確定延繳地,延繳滿15年後再向延繳地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包辦機構申請,將城鄉住民養老保險轉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由延繳地憑證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步伐計發響應報酬。
必要留意的是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歸併計較或折算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假如戶籍地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報酬領取地差異處所,可以提出申請。
企業養老保險年限可算為城鄉養老保險年限
介入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的職員,到達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數或領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報酬年數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或按劃定延遲繳費後仍不滿15年的,可以申請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
申請從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時,應先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相關歸集到養老保險相關歸集地,再向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領取地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包辦機構申請治理制度跟尾。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小我私人賬戶所有儲存額併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小我私人賬戶,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歸併計較為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詳細跟尾的細則各地將延續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