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實習和用人單位沒有籤勞動合同,只發500元工資,怎樣維護自身利益?
本人是大專大3學生,經學校介紹進入一間投資公司實習,當時學校釋出的資訊如下
招聘崗位:
需求專業
擬招人數
具體崗位
招聘要求
金融
市場營銷
電子商務
10人
市場客戶的`開發以及維護(證券經紀人)
聰明、靈活、有上進心、善於表達,能夠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試用期工資800元/月
其它補貼
獎金加提成
錄用薪金1000元/月
其它福利
繳納3金、獎金加提成、可提供住宿
本人前2月每月拿工資800,低於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而且也沒有任何補貼,第3個月一直拖到19號才發工資而且只有500塊,公司會計說因為我沒有完成業績所以要扣300元,我很莫明,因為來了3個多月沒有人和我說過要完成什麼業績,具體是什麼內容,而且因為我還沒有畢業,所以公司也沒有和我籤任何合同,而且我還沒有勞動手冊,我問主管我的試用期是幾個月,他說是2,3個月吧,我交上去的學校發的4聯單,公司一直拖,一直沒有給我蓋章,而且我問了另外2個同事他們說他們的工資就是500元底薪的,且公司也沒和他們籤合同,也沒有幫他們交社會綜合保險(他們是非上海戶口)
,請問一下我怎麼做才能維護我的合法權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