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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工作計劃

【推薦】生產安全工作計劃3篇

日子如同白駒過隙,又迎來了一個全新的起點,此時此刻需要制定一個詳細的計劃了。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計劃很難寫?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生產安全工作計劃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生產安全工作計劃 篇1

自活動開展以來,我專案部在安全生產上投入了安全設施,制定了相應的安全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程度比過去有所提升,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問題:一是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還是不夠,須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二是安全專項方案實施中,還須加強宣貫、學習,落實到每個人,片面性太強;三是臨時用電、起重裝置、腳手架等作業與規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四是部分施工操作人員還不能完全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在我專案部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各施工隊認識到自身的缺點,加強了對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各施工隊採取了班前教育和班後總結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在實施專項施工方案中,加大了安全檢查力度,安全檢查以定期檢查為主,專項檢查為輔(每月5、15、25日定期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或隱患,能立即整改的當場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整改通知書,定時定人整改消除,不能消除的將隱患降到最低;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了每月一次的學習,並針對性進行了操作人員經驗交流,大家互補有無,提高了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降低了安全風險。

生產安全工作計劃 篇2

(一)街道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按照“一崗雙責”的工作要求,加強各自轄區、各自領域的`安全監管工作,把安全管理工作職責落到實處。特別是各社群工作站要紮實做好各自轄區“三小”場所的安全巡查工作,認真規範地做好定期安全巡查記錄,提升隱患排查治理能力,加強“三小”場所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其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二)做好各類專業批發市場、大型綜合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醫院、學校、網咖等人員密集場所和“三小”場所、城中村、老舊住宅小區等消防設施薄弱場所的安全檢查,重點消除“三合一”“二合一”現象、閣樓住人、電線亂拉亂接、鎖閉、封堵、佔用安全通道和出口的情況。

(三)做好建築施工工地和零星工程、二次裝修工程的安全巡查工作。重點督促轄區零星工程、二次裝修工程做好施工報備,安全規範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工作,防範火災、高墜、觸電等事故發生。

(四)加快推進全街道31個住宅小區的消防管網整治工程,就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協調物業單位、施工單位,儘快完成工程施工。同時,繼續對轄區各個老舊住宅區進行消防設施排查,將需新增納入區消防管網整治工程的專案及時上報區相關職能部門。

(五)加大執法監察和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繼續完善對專業市場的監管制度和排查機制,重點排查轄區內的文具、服裝批發市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加大執法監察力度,紮實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六)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活動,對轄區居民在安全用氣、用電、道路交通、消防等方面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在學校、商場、批發市場等人群密集場所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升轄區企業、居民的安全防範意識和逃生技能。

生產安全工作計劃 篇3

根據國家安全監督總局《安全生產監督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和省、市相關規定,結合我街道安全生產實際,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提高效能的原則,特制定本執法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堅持依法行政,及時預防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確保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二、執法計劃的實施

1.依法規範行政執法程式;

2.依法規範行政處罰的標準;

3.依法規範行政執法記錄和完善案卷。

三、執法檢查方法

採取“一聽、二看、三查、四反饋”方式進行。一聽企業情況彙報,二看企業安全基礎資料臺帳,三抽查企業現場安全管理,四反饋檢查結論意見。

四、計劃執法檢查的重點事項

根據相關規定,計劃執法對不同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內容應具有針對性,重點監督檢查下列事項。

1. 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情況;

2. 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3. 依法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報備情況;

4. 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安全責任保險、工傷保險等安全生產投入情況;

5. 依法組織員工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6. 如實向從業人員告知崗位危險因素、防範措施、應急措施的情況;

7. 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及督促從業人員正確使用情況;

8. 存在重大危險源的是否進行有效監測和評估;

9.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情況;

10. 安全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情況;

11. 應急救援預案的報備及演練情況;

12.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實施情況;

13. 採用先進安全生產技術、裝置、工藝等相關培訓情況;

14. 新、擴、改建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落實情況;

15. 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

16. 依法對危險品生產、經營、使用、保管的管理情況;

17. 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的情況;

18. 確保生產廠房保持通道暢通的情況;

19. 及時上報安全事故,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20. 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如實記錄情況;

21. 生產作業場所“三超兩改”等違規違章情況。

五、執法計劃安排

(一)街道安監站在崗人數7人,內勤1人,安全監管執法人員數量確定為6人,分為兩個執法小組。

(二)執法工作日測算確定

1.總法定工作日的確定

總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執法人員數量=(全年天數-全年法定假日)×執法人員數量=(365-115)×6=1500天

2.對執法工作日的確定

非執法工作日=機關值班+培訓學習+正常病、事假+黨群活動+本級中心工作+年休假+會議=30+60+60+30+30+60+60=330天。

3.其他執法工作日確定=實施行政許可工作日+舉報查處工作日+上級工作任務工作日+開展機動執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工作日+指導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工作日=60+30+60+60+24+100=334天

4.執法工作日推算確定

執法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1500-334-330=836天

按照分為兩組開展執法活動,全年執法檢查工作日為316天。

(三)直接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60家,煙花經營企業40家,非煤礦山、危化生產經營使用單位9家,八行業18家,共127家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依照相關規定,對煙花爆竹生產單位每年執法4次,煙花經營單位每年執法1次,非煤礦山、危化生產經營單位每年執法檢查2次,八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每年1次,全年共開展計劃執法=60×4+40×1+9×2+18×1=316次。

六、執法要求

1.實行“誰檢查、誰負責”,檢查人員對監管執法檢查情況負責;

2.實行叄人執法小組進行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執法活動;

3.檢查人員檢查作業場所,認真做好記錄,由被檢查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

4.檢查人員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應當依法採取現場處理措施,督促被檢查單位立即予以糾正或責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