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檔案/職稱
我是2004年畢業的大專生,畢業後到山東工作,由於公司不給我們辦養老保險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我自己出錢辦的',保險沒有交.工作了兩年後感覺公司沒有發展拉,想走人,到人才交流中心辦理調檔:調檔要添一張【大.中專畢業生.研究生工資待遇審批表】,添到【現在何部門做何工作】時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員說:"寫XX縣人才市場,職務不用添".工作人員說:"寫原單位和職務工資待遇標準不好寫,寫XX縣人才市場就有標準拉,我想問一個這個對嗎?
還有就是在過10個月我就能評助理職稱拉,我要是把檔案調走了是不是就不能評拉,評職稱是可以任意選一個初級職稱嗎?現在還沒有確定去那裡工作是否影響以後的評職稱,我要是到別的公司工作去了,可那個公司和我現在工作不一樣,職稱是助理金融師,我是否可以改職稱,可以同時申請多個職
還有就是怎樣才能把我現在的工作地點和職務寫到檔案裡面,要不去應聘時說自己到XXX工作過.可沒有材料證明呀!
調檔時還需要填寫什麼材料,還需要要證明材料嗎?公司方面還有什麼材料嗎?
我想問問我能告他嗎?以什麼名義起訴呢?(請具體一些)
先在這個感謝回答的個位拉,小弟這裡先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