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君主立憲制的歷史意義
英國在1688年“光榮革命”後建立起來的議會權利超過君主的立憲君主制度以及兩黨制度等,不僅對英國以後的歷史發展,而且對歐美許多國家的政治都發生了重要影響。
在17世紀的西歐以及世界其他地區,君主專制是一種普遍的政體形式。
西歐的法國、西班牙、奧地利以及丹麥、瑞典、德意志的一些公國,都建立起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制度。在這些國家中佔統治地位的政治思想是君權神授。
至於東歐的俄國以及東方的中國等,則等級森嚴,絕對專制君主制更為強固。
1688年後,英國的政治制度及由此而萌發的政治思想,對歐洲絕對君主專制制度和君權神授、君主萬能、臣民必須無條件服從等思想,都是一個沉重的打擊,而對一些民主、進步的.思想家,如18世紀法國的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伏爾泰等則起了巨大的鼓舞作用。
雖然對東歐、俄國及東方的中國等國未發生直接影響,但當這些國家的改革運動興起的時候,英國的“巴力門”(議會)、“君民共治” (立憲君主制)就成了鼓舞他們進行鬥爭的現實源泉和效法的榜樣。
19世紀末,中國的維新派在為改革而奮鬥的時候,就常常引用英國的民主政治制度作為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