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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農業經濟管理

中國財政農業支出對農民消費的影響論文

中國財政農業支出對農民消費的影響論文

一、引言

現階段,我國的內需不足主要體現在消費需求不足,尤其是農民的消費需求不足。由於農村市場是我國的基礎市場,在農村集中了我國超過半數的消費者,農民是我國最大的消費者群體。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農民的購買力逐步增強,日後其消費潛力也必將被激發出來,終將成為拉動我國經濟增長最持久的動力。據國家統計局預測,農村人口每增長1元的消費支出,將對整個國民經濟帶來2元的消費需求。但2008年我國農村的消費水平還不到城市的1 /2,擁有中國1 /2多人口的農村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始終只佔據1 /4-1 /3的份額,表現出較多的人口與較少的消費份額極不相稱的現象,農民消費需求不足必然使我國總體的消費需求不足。在這種背景下,改善農民消費需求,啟動農村消費市場成為當務之急,研究農民的消費規律,促進農業的產業化,促進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

二、模型估計

(一)理論基礎

財政支出政策是國家為了調節宏觀經濟所選用的一種為了達到政策目標的財政政策工具。國家透過運用財政支出根據社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需要有意識地影響和調控經濟,促進充分就業、物價穩定、經濟增長和國際收支平衡。我國應該適時採取擴張性財政支出政策對我國農民消費需求的促進作用,進而擴大國內總需求。之所以採取擴張性財政支出政策,是希望達到在社會總需求不足的情況下刺激消費需求。但是政策能否達到預期的效果,還要受到多方面的影響。

(二)資料說明

本文選取的1978 -2013年我國財政農業支出和農民消費支出為變數進行分析,所有的資料均來源於相關年份的《中國統計年黔、《中國財政年鑑》和《中國農業統計年鑑》等。為了消除物價因素的影響,本文將農民消費支出的各個指標分別取對數將其平減。但是,我國官方資料中沒有1985年之前的農民消費價格指數,所以,本文借鑑Gale Johnson的指數構造方法,1985年之前的農民消費價格指數用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978 = 100)代替,1985年及其以後的指數是將當年官方公佈的指數(1985年=100)乘以1. 342而得來。

(三)實證檢驗

這裡採用非平穩時間序列建立模型,基本思想是:先採用ADF單位根檢驗檢驗序列是否平穩;然後對財政農業支出和農民的消費支出這兩個變數進行協整檢驗,如果這兩個變數不是協整的,就不會存在穩定的關係,這樣對變數做出的迴歸將可能導致偽迴歸現象.

協整檢驗

如果所有變數都是一階平穩的,直接透過資料進行迴歸分析可能會導致偽迴歸,需要檢驗各個變數之間是否存在長期的協整關係,因此下面進行協整檢驗和誤差修正模型分析。協整檢驗就是檢驗自變數和因變數之間存在協整關係,因變數能被自變數的線性組合所解釋,各變數之間存在穩定的均衡關係,因變數不能被自變數所解釋的部分構成一個殘差序列,這個殘差序列應該是平穩的。對模型進行估計。 1nPC及1nPF都服從I(1),符合進行協整檢驗的必要條件,由此可進一步檢驗二者之間的協整關係。

從統計結果可以看到,兩階段模型的擬合優度都比較高,且各項引數顯著。若變數序列1nPC與1nPF存在協整關係,則模型估計式的殘差序列E應具有平穩性。如果同時對兩個模型的殘差序列做單位根檢驗,模型的估計結果表明:我國財政農業支出與農民消費支出之間存在著長期均衡關係。在模型的估計結果中,我們可以看到,1978一1997年之間財政農業支出的係數為0. 93,這表明農民消費和財政農業支出具有明顯的相關性,即財政農業支出增加1個百分點時,當期消費將會增加0.93個百分點;但是在1998 -2013年期間財政農業支出的係數為0. 44,即財政農業支出增加1個百分點,農民消費支出將增加0. 44個百分點,很明顯近期的財政農業支出對農民消費帶動作用不如改革開放之初。這也證實了隨著大批農民進城務工,對農業越來越忽視甚至是棄耕,從而導致實際農業人口萎縮,致使農村交易額相對下降,結果消費變弱。另一方面,在1997年之前,住房改革、醫療改革、教育改革等未推行之前,農民在可支配收入上仍然有較大空間,相對農村商品交易活躍,在這之後,農民的大部分可支配收入被迫從事教育、醫療等交易,進而壓縮了消費。

三、結論與政策建議

透過挖掘農民潛在的消費需求來刺激經濟健康發展非常具有可行性。要刺激農村生活消費需求的增長,必須加大財政支農力度,解決農民後顧之憂,用長短期相結合的政策來促進農民增收。具體措施包括:

(一)增加財政農業支出,促進農民收入增長

現階段我國農民的基本狀況,決定了必須加大財政支援力度,才能使農民的收入得到增長。

1.完善財政對農業的轉移支付體系。一方面,可以透過有效運用地區間和階層間的轉移支付來縮小地區間的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增加財政對“三農”的轉移支付力度。

2.廣開農民增收渠道。首先,財政應積極引導在農村發展社會化服務,讓農民積極投身農業產品的產供銷等環節,制定更積極公正的政策,鼓勵引導其健康發展。其次,對於有條件的農村,應該支援鼓勵其發展勞動密集型專案和產業,非農產業的.發展能否為農村勞動力提供更為充分的、有保障的以及有穩定預期收益的就業機會,同時也會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走農村新型工業化道路。最後,財政應該大力支援農民回鄉創業,在農業生產的各個方面(包括資金、技術等)都給予相應的支援,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提供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等良好的硬體環境。

(二)最佳化財政農業支出結構,改善消費環境

我國應該不斷擴大財政農業支出規模和降低農林水利氣象等部門的事業費支出佔財政農業支出的比重,來增加財政農業基本建設支出和農業科技三項費支援佔財政農業支出的比重,不斷最佳化財政農業支出結構,促進農民收入的增長和農村消費環境的改善。

1.降低農業事業費支出的比重。按照“精簡、高效、統一”的原則對農業事業部門的人員和機構進行精簡和整合,建立控制機構人員增長的剛性約束機制。

2.提高農業基本建設支出的比重。依法增加財政農業基本建設支出,提高財政農業基本建設支出在財政農業支出中的比重,建立財政保障機制來提供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所需的資金。

3.提高農業科技三項費支出的比重。增加財政農業科技研究和推廣的費用,最佳化財政農業支出結構,提高農業科技三項費支出在財政農業支出中所佔的比重是實施科技興農戰略的迫切要求。

(三)完善財政支農補貼政策,保證農民直接受益

1.增加財政補貼額度,改進財政補貼方式。首先,建立財政補貼對農業投入的激勵機制。其次,積極推進財政對農民的直接補貼。第三,我國政府應該切實改變財政過多補貼農業生產建設的方法,將財政農業支出從競爭性領域中退出來,積極探索建立新型財政運作模式即由政府出資而市場進行運作,依法、依規採用補助、貼息、保險、減免稅費、風險補償、物資援助、購買服務等激勵政策措施,把錢花到讓農民直接受益的專案上,提高財政農業補貼的使用效率。

2.改善農業補貼管理,保護農民利益。第一,建立健全農業補貼的法規,使財政對農業的補貼成為一項長期和穩定的制度。第二,建立農業補貼綜合管理體制。應強化農業部的職能,或成立一個專門負責農業補貼的部級單位或部級的監管部門,整合財政補貼資金,集中財力辦大事,集中、高效、協調財政農業補貼,解決目前農業補貼多頭管理,以及在使用中的“跑、冒、滴、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