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中醫學專業的教育標準
近日,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了《本科醫學教育標準中醫學專業(暫行)》(以下簡稱《標準》)。本《標準》是教育部高等學校中醫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受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委託,根據我國中醫學教育的實際情況,參照國際醫學教育標準研究制定,以五年制本科中醫學專業為適用物件,提出了本科中醫學專業教育必須達到的保證標準和發展標準,是本科中醫學專業教育質量監控及教學工作自我評價的主要依據。
教育部一貫高度重視中醫藥教育工作,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推動中醫藥教育教學改革。在十一五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實施的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中,加大了對中醫藥教育的支援力度,投入近4000萬,在特色專業、教學團隊、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等方面加強建設,不斷提高中醫藥人才培養質量。該《標準》的制定是教育部進一步推動中醫教育改革發展、建立健全中醫教育質量保障體系的又一重要舉措。2007年,教育部高等學校中醫學教學指導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本科醫學教育全球標準》等檔案著手製定《標準》,本著邊試點認證、邊修訂完善的原則,先後對9所不同型別院校的中醫學專業進行試點認證,並在廣泛徵求相關院校意見的基礎上,歷時5年,完成了《標準》制訂工作。
《標準》內容包括畢業生應達到的30項基本要求和10個領域的辦學標準兩部分。《標準》明確提出了中醫學專業畢業生應達到的基本要求,即具備良好的人文、科學與職業素養,較為深厚的中國傳統文化底蘊,較為系統的`中醫基礎理論與基本知識,較強的中醫思維與臨床實踐能力,較強的傳承能力與創新精神;掌握相應的科學方法,具有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的能力。最終達到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辦學標準分為43項保證標準和23項發展標準二個層次,保證標準是本科中醫學專業教育的最基本要求和必須達到的標準,各高校的本科中醫學專業都必須據此制訂教育目標和教育計劃,建立教育評估體系和教學質量保障機制;發展標準是本科中醫學專業教育提高辦學質量的要求和應該力爭達到的標準,各高校的本科中醫學專業應據此進行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促進中醫學專業的可持續發展。
據悉,教育部將推動有關高等學校依據本《標準》開展教學工作自評,並據此《標準》加快推進本科中醫學專業認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