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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倉儲合同

最新倉儲合同三篇

最新倉儲合同範本一

貨主單位(甲方):SAMSUNG HEAVY INDUSTRIES CO.,LTD 出倉編號: MX0C003

簽訂地點:寧波梅山保稅港區

倉儲單位(乙方):寧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貨物倉儲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對存放在乙方倉庫內的以下貨物的所有權和應承擔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不因簽定本協議而轉移至乙方;甲方保證下述申報貨物與實際貨物相符,是真實的、合法的,如發現真實情況與向海關和國檢申報內容不符的,由甲方單位承擔一切責任,與乙方無涉。

因(或如)甲方非寧波保稅物流園區企業,需以乙方作為名義上的區內經營單位和收貨單位向寧波保稅區海關辦理各類手續,甲方及其指定代理人對貨物享有的權利和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不變。

二、進倉存放的進境備案保稅倉儲貨物概況見下表(或另見隨附清單)

船名航次: 提運單號碼:

貨名及規格型號: 鋼裝備HS編碼: 7308900000

通關第一計量單位及數量: 16407.00KGS

貨物總價及幣制: USD25757.35

毛重和(或)體積: 16827.00 KGS

淨重: 16407.00KGS

集裝箱數量: 20’* 40’*

出倉單號碼:

三、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文明裝卸,仔細清點數量,目測外包裝質量,如發現數量短缺、外包裝破損或溼損,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根據甲方指示進行下一步業務操作,並做好記錄。貨物全部進倉後,須將經海關簽章並記錄了實際驗收情況的進倉單憑證聯交甲方(或甲方指定代表)作為存貨依據。

四、甲方要求開具出倉單,必須向乙方交驗原進倉單憑證聯,併發出指令。乙方僅可按其指令開單,對開單所產生的法律後果,除乙方造成的差錯責任外,均由甲方或其指定代理人承擔。

五、發貨時,乙方須核驗經海關簽章的出倉單,並嚴格按單發貨。

六、因受委託方失職造成倉儲貨物在庫內超標準損毀、滅失或者發貨差錯,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海關提出報告。乙方承擔直接損失的賠償責任,賠付額由乙方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額為基礎計算賠付每次最高賠償金額人民幣2萬元。如有超出部分,由甲方或貨主自行負責。但以下三種情形造成的損失,乙方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A. 海關和檢驗檢疫部門依法查驗、取樣造成的破損;

B. 普通大宗貨物在合理範圍內的倉庫裝卸破損(允許標準為0.3%);

C. 倉儲貨物在庫內儲存期間,因其本身的自然特性等所產生的質量變異或損壞。

七、貨物的合同存放期限最長為3個月。如合同存放期限屆滿後,甲方即不將貨物提運出庫、又不與乙方續簽倉儲合同的,則視同甲方自動將該批貨物的貨權無償轉讓給乙方,且之前以該批貨物為標的物的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如處理該批貨物所需費用超出貨物本身價值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貨物處理的費用。如貨物在儲存期間發生貨權轉移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並結清所有款項;需繼續倉儲的,應訂立新的倉儲合同。

八、該批普通貨物倉儲費用為(共 項),有長期協議的按長期協議,無長期協議的參照以下費率標準:

進/出倉費: ;拆/裝箱費: ; 上/下車費: ;輸單費:

停車費:輛.天 ;運輸費: ;倉儲費: ;其他約定:

倉儲費用須在貨物全部出庫前結清;否則,乙方可以對上述倉儲貨物採取留置等措施(有長期協議的參照長期協議)。

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儘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物流園區的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必要時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等效。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有效),貨物出庫並結清費用後自動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寧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 2013年1月24日日期: 2013年1月24日

最新倉儲合同範本二

合同編號:

存貨方:××石材公司 簽訂地點:

保管方:××倉儲公司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為大理石地磚,其規格為40cm×40cm×2cm,共兩萬片,質量為一級品。木箱包裝,每箱l0片,計2000箱。

第二條 保管方除計驗箱數外,任意抽取十箱,開箱驗收箱中貨物及所裝片數。當場驗收。

第三條 保管方對存貨不能擊打,不得沾染酸性化學物,以免損毀。 '

第四條保管費每年5000元。

第五條保管方若造成貨物短少、損壞。應按價賠償。

第六條 合同到期,若存貨方不能及時取出,應付違約金每月五百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計。

第七條 保管期限:從20×X年×月X日至20×X年×月X日止。

存貨方:X××(章) 保管方:×X X(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X X X(簽章)

鑑(公)證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20X X年×月×日

至20×X年×月X日

最新倉儲合同範本三

編號:

甲方:長春市亞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倉儲服務過程中涉及到的雙方責、權、利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以自有庫房、辦公室等為乙方提供以下服務專案:

1、甲方提供倉庫供乙方儲存貨物,並提供辦公室供乙方辦公使用。乙方已對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現場實地勘察,乙方確認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建築完好,符合本合同約定,並能夠滿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載明的倉庫、辦公室面積由雙方共同測量。

1、地點:寬城區奮進鄉邱家村亞奇物流園__;

2、庫房面積:_ 平方米,分別為 號倉庫;辦公室 間,分別為: 。

3、臨時面積:以《臨時面積確認表》為準,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每年只允許一次增減調整。

4、附屬設施包括:電、水設施 。

5、甲方倉庫應具備以下條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庫房應安全、衛生、乾燥、整潔;

5.2、庫區道路和庫區外圍的主要幹道應平整、暢通、便利;

5.3、庫房高度最低內高空4.5米;

5.4、倉庫內有足夠的庫房照明裝置;

5.5、具備倉儲服務所需的庫管、裝卸、配送服務資訊管理裝置介面,如:寬頻網路接入介面等,但裝置介面以倉庫現狀為準,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投資。

第二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因業務需要增加電話、寬頻設施及供電增容時,甲方有義務協助申請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 甲方的倉庫、辦公室存在質量問題造成乙方的財產或人身傷害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除外)。

3、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能私自更改倉庫,如確需更改必須徵求甲方書面同意,具體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4、 庫房內有足夠的照明設施,照明設施的維護、更換由甲方負責。

5、 甲方提供倉庫、辦公室供水、供電服務,負責對倉庫、辦公室及附屬設施裝置進行維修並承擔正常的維修費用。乙方發現倉庫、辦公室及附屬設施存在問題的,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修繕完畢的時間,甲方未在前述協商約定時間內進行修繕,乙方自行修繕後,費用直接在甲方應收款項中扣除。

6、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以及相應服務進行整體運營及管控。

第三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有權利用甲方提供的倉庫、辦公室自行經營,倉庫、辦公室內財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 乙方內部管理制度由乙方自行制定和管理。

3、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的物流配套業務(如:裝卸搬運、短途配送、流通加工),在相同條件下優先委託甲方。

4、 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提供的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裝置,造成損壞、損失乙方負責維修、賠償。

5、 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時足額支付甲方倉儲服務費。

6、 乙方因業務發展需要有權要求增加或減少倉儲面積,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優先滿足乙方的需求。

7、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負責為其在倉庫及辦公室記憶體放的貨物購買保險。因乙方管理不善發生貨物坍塌、火災等造成甲方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裝置受損或其他業戶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導致甲方需向其他業戶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等的,該等費用應當由乙方承擔。

8、乙方使用倉庫、辦公室等期間,因其自行經營產生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9、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將倉庫、辦公室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第三人(含與第三方以承包、聯營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經營),不得改變倉庫、辦公室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經支付的倉儲服務費不予返還,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雙方有意續簽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應當在有效期限屆滿的1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書面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經營專案調整或無力經營,不再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時,應當提前30日告知對方,並按庫房面積月倉儲服務費的2%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辦公室解除,應當提前30日告知對方,按照退還辦公室的間數,每間額外支付一個月的房款作為違約金給對方。

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支付違約金。甲方應向乙方返還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倉儲費用。

第六條 費用

1、庫房費用: 元/平方米/月,房間 元/間/月 ;(此價格含稅),其他相關配套設施使用費納入前述費用一併計算,不另計價。

2、結算方式:季度預付。甲方當月月末對乙方開據各項應收費用發票,乙方應於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付款劃出日為準,同時乙方將匯款單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

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應繳費用總額的1%/ 日違約金,直至乙方實際支付費用。

第七條 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保證金 元;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金額充抵違約金、賠償金等。

3、乙方應當保障保證金充足,保證金不足本條第1款約定金額的,乙方應當於收到甲方通知後3日內補足,否則,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繳保證金/日的1%作為違約金。

4、本協議履行期限屆滿或提前解除,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向乙方無息返還保證金或其餘額。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話通知對方,並在7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按約定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地級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

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7日內提供相關證明及不能按約定履行合同的情況說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責。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違反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終止,乙方拖欠費用、違約金或賠償金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存放於甲方倉庫或辦公室內的財物,留置期間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使用甲方辦公室或庫房月費用(除以30天)摺合日費用的2倍計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 7日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前述費用的,甲方可以將留置物拍賣、變賣,甲方就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清償順序為留置財物期間違約金、乙方的拖欠賠償金、違約金、倉儲費用,乙方確認對甲方拍賣、變賣留置物並就其拍賣、變賣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無異議。

3、除前款約定情況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終止,乙方應於解除或終止之日搬離,並保障倉庫、辦公室完好,乙方添設的固定於倉庫、辦公室的設施裝置甲方不予補償。乙方逾期交還的,視為乙方放棄財產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4、乙方如需在倉庫的本體或周圍設廣告牌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廣告審批、製作等事宜及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合同雙方透過下列任何一種方式送達方為有效:

(1)對方授權工作人員簽收,簽收即為送達。

甲方負責簽收人員:

乙方負責簽收人員:

(2)向本合同載明的對方地址郵寄郵件,郵件寄出三日期滿即為送達。

載於本合同的甲、乙雙方提供的聯絡人、註冊地、通訊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應於 日內通知相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6、合同期內,乙方在甲方提供的辦公室、庫房及場地內經營作業發生的任何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賠償。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本協議的應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