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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不批辭職,人事部不接受辭職申請,怎麼辦?

領導不批辭職,人事部不接受辭職申請,怎麼辦?

我們廠裡的辭職流程是,辭職申請給部門經理簽字同意辭職,然後要讓總經理簽字同意離職,人事部經理簽字同意,才能在人事部領一張辭職單辦理辭職,一個月後才能走。

如果不按照廠裡的制度不幹了,一個月的工資就不發給我。

上個月我拿著辭職申請找部門經理,他同意了,簽字了,但那是沒有用,給人事部,他們說總經理沒有簽字不能領辭職單,不能辦理離職。又去找總經理,總經理不同意我走,籤的不同意辭職。我又去人事部,人事部的人說總經理沒簽字同意辭職就不能辦離職不能走,辭職單人事部怎麼也不收我的。

勞動法不是規定的,就算是簽了合同,只要提前30天就可以離職,不管同不同意都可以走,是吧?

但是問題是那份辭職申請我當時只寫了一份,經理簽字寫的不同意,給人事部他們也不接受,所以我就自己留著了,當我辭職的證據,以為可以30天后走人,因為我已經履行了提前30天通知的義務。問題來了,今天去辦理離職,30天期限到了,人事部說領導沒簽字同意是不能辭職,還說辭職申請單沒有給人事部,所以不存在有30天后可以離職的說法。我的天啊,當時領導籤的不同意,人事部又不接受辭職單,我只有自己留著了,可現在說我沒有給他,要我重新寫,重新讓領導簽字,一個月後才能走,我該怎麼辦?他們說發合理嗎?

我剛從勞動局回來,勞動局就在我樓下,四點半去的,他們都開始下班了,我去諮詢,他們很不耐煩的問我是那個區的'廠,有什麼問題,我說我是另外一個區的,就是來諮詢一下,他們直接趕我走說不是我們區的不歸我們管,要諮詢,哪個區的找哪裡勞動局去,我們下班了。什麼態度啊,在外打工真的不容易啊,求求你們幫幫我,我實在在那個廠呆不下去了,以為熬過了,可以辭職了,結果說我辭職單沒有給人事部,我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