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師職務聘任合同範文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的規定,經學校授權,《_________》大學校長作為甲方與受聘人員(乙方)簽訂職位聘任合同書,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職位聘任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無固定期限聘任合同。這裡所說無固定期限是指國家法律,政策或學校規定的被聘任者退休之前的期限。
乙方在受聘期內辭職,應提前6個月透過所在院系向學校遞交辭呈。
第二條 工作任務與目標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教授職位工作。如果院系發生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職位。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2.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每學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學任務,總學時數達到200學時以上。
4.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完成學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學工作,認真進行課程建設(如教材編寫,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實驗方法變革等)。
5.爭取和主持科研專案,科技創新研究任務及目標
(1)乙方在考核期內,必須至少主持過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專案;或至少主持1項省部級以上重大專案的子課題;或主持1項橫向科研專案(科研經費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對主持的科研專案,應該認真負責,必須按照專案計劃書的內容以及學院科研專案中後期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
6.乙方在考核期內平均每學年必須有1篇在國核心心期刊或國外雜誌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大學);或考核期內有1篇公開發表在SCI收錄雜誌(IF3.0以上)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____大學)。
7.乙方應該積極參加學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學科建設工作,協助完成相關的學科建設目標。
8.乙方應該完成學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與教學相關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條 乙方權利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援,配合履行職位職責,要求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教學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條件。
乙方在本校每連續工作滿五年,在學院允許的前提下,可享受6個月的'學術假,職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學術假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學術假的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減半;乙方要求享受學術假,需提前6個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專案,或參加重大課題研究工作並且在專案中負有較重要責任,在課題進行期間,可申請額外享受不超過二年的有薪學術假,在享受學術假期間,乙方教學工作量免於考核。
甲方必須為乙方申請專案提供必要的條件。
甲方應該從人力、物力和時間上為乙方主持和完成專案提供便利。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必須遵守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乙方同意按照聘任期內甲方施行的《教師編制核定,職位設定與職務聘任規程》的要求履行義務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乙方必須完成《_________醫學院教師職務基本責任標準》中所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務,並達到相應職務所規定的考核指標。
同意履行本合同所承諾或約定的義務和職位職責。
乙方承諾,未經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獲甲方許可,不在校外兼任有報酬性的職業。
第五條 工資和福利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
2.除前款工資性勞動報酬外,乙方還可按學校規定領取校內津貼(含稅金)。在學校津貼制度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上述津貼制度應同時變化。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據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減發或停發乙方基本工資,校內津貼和生活補貼,並視情形解除本合同:
(1)當月事假,病假超過學校規定工作日;
(2)出現曠工行為;
(3)受黨政紀律處分;
(4)不能很好履行職位職責的,且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
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規和學校規定的各種社會福利待遇,包括保險,醫療等費用。甲方同時為乙方子女就學提供可能的方便。
5.甲方不提供住房。有關住房的待遇按學校現行政策執行。
6.公派出國(出境)按照學校教職工出國(出境)辦法執行。
出現本合同第七條所列舉情況,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權益。
第六條 聘任考核
1.甲方按照國家法律和學校規章定期對乙方履行職位職責狀況進行考核。
2.在聘任期內,乙方有義務每學年向甲方考評機構提交書面述職報告或履行職位職責情況總結。
3.考核標準
(1)乙方同意按照學校《教師編制核定,職位設定與職務聘任規程》以及《_________》中所列各項內容與指標進行考核。
(2)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之約定。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考核辦法接受考核。
5.考核結果作為工資,職位津貼發放和繼續聘任的依據。若乙方經考核不合格,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減發或停發工資,職位津貼,甚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解聘
1.乙方在受聘期間有以下之一情形者,甲方可以解聘:
(1)乙方在考核期內未能完成《教師職務聘任合同》規定之工作任務;
(2)乙方受聘期間發生重大教學責任事故和工作責任事故,對學校和他人造成了嚴重損失;
(3)乙方經學校學術委員會確認,有嚴重違背學術道德,違反學術規範的情節;
(4)乙方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或出國人員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或在一個月內經兩次書面催促明確拒絕歸校;
2.乙方在受聘期間有以下之一情形者,甲方有權直接解聘
乙方經司法程式認定嚴重違反法律並被判處刑罰;
乙方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或出國人員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歸,超過六個月,或者經兩次書面催促而明確拒絕歸校;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付給對方相應的賠償金。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可就職務聘任,業績考核和紀律處分等方面的問題,向學校教師編制核定與職務聘任委員會提出申訴或投訴;申訴和投訴必需以書面形式提出,且必須充分說明理由。
乙方對學校教師編制核定與職務聘任委員會的裁定不服者,可以書面形式向學校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乙雙方的有關檔案只要寄往本合同的通訊地址,一經寄出3日內即視為送達,如有地址改變,改變方需在一週內通知對方,否則仍以本合同地址視為送達地址。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校人事處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