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科目三汽車道路駕駛考試評判標準
一、 評判標準
〈一〉 考試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道路考試不及格:
1、 考試小型汽車不繫好安全帶;
2、 氣壓不足起步;
3、 不關好車門起步;
4、 起步時車輛溜動距離大於30釐米;
5、 車輛行駛方向把握不穩;
6、 當右手離開方向盤時,左手不能有效、平穩控制方向盤的;
7、 有雙手同時離開方向盤現象;
8、 換擋時低頭看檔或兩次換擋不進;
9、 行駛中使用空當滑行;
10、 車速超過限定標準;
11、 對車身前後、左右空間感覺差;
12、 對採用斷氣制動結構的汽車,重新連線時儲氣壓力未達到一定數值而強行起步的.;
〈二〉、考試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扣20分:
1、 車輛有異常情況起步;
2、 起步掛錯檔;
3、 不放鬆手制動器起步,未能及時糾正;
4、 起步時車輛溜動小於30釐米;
5、 起步時發動機熄火一次;
6、 換擋時有齒輪撞擊聲;
7、 控制車速不穩;
8、 停車未拉手制動之前,車輛後溜或停車後未拉手制動。
〈三〉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起步前衛調整好座位,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
2、起步前未檢查儀表;
3、起步時車輛有闖動及行駛無力的清形;
4、起步及行駛時駕駛姿勢不正確;
5、掌握方向盤手法不合理;
6、行駛制動不平順、出現車輛闖動;
7、擋位使用不當或車速控制不穩;
8、換擋掌握變速桿手法不對;
9、換擋時機掌握太差;
10、換擋時手腳配合不熟練;
11、錯檔但能及時糾正;
12、制動停車過程不平順;
13、停車後,下車不關車門;
14、不按考試員指令行車。
〈四〉考試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扣5分:
1、前未調整好後視鏡(左、中、右);
2、起步前未檢查擋位或未檢查手制動器;
3、發動機啟動後仍未放開起動開關;
4、不放鬆手制動器起步、但及時糾正;
5、起步時油門過大,致使發動機轉速過高;
6、換擋時機把握稍差;
7、停車時未拉手制動,檢查擋位,抬離合器前先抬腳制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