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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的開發與利用

能源的開發與利用

能源對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過去的三百年目睹了人類在工業化與城市化程序中大量依賴化石燃料的歷史(Reddish&Rand,1996),氣候變暖與能源的開發與利用。其結果是大量的溫室氣體被排出,特別是CO2,這些有害氣體有可能導致氣候變暖,為此,世界銀行稱之為“現代能源利用的最具毀滅性的結果(WorldBank,2000,p30)”。氣候變暖反過來又會影響人類的身體健康、居住環境、生態系統、農業及水源等。地球大氣最顯著的變化始於十九世紀的工業革命,自那以後便加快了步伐。發達國家不僅應該為其工業革命初期排放的CO2承擔責任,還要對因其能源消費水平提高而提高了CO2排放量負責。發展中國家,因其經濟飛速發展、人口迅速增加,也無可辯駁地成為一個CO2的主要排放源(如下圖所示)。

目前,世界總人口約60億。根據世行1992年的推算,到2150年,世界人口將翻一翻多,2/3的增長其將出現在2050年。到那時,95%的增長人口將出現在發展中國家(WorldBank,1992,p26)。人口增長加大了對能源的需求,因而也加大了對環境破壞的可能性。世界能源委員會預測,根據目前的發展趨勢,到2020年,發展中國家對能源的需求量將以每年2.6%的速度增長,全球及OECD國家僅為1.4%和0.7%(WorldBank,2000,pp20-21),法學論文《氣候變暖與能源的開發與利用》。由此可見,如果發展中國家依賴化石燃料發展其經濟的模式不變,那麼,他們將會排放更多的CO2(參見以下資料)。

就人口狀況和經濟發展水平而言,與發達國家相比,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管理體制、政策的貫徹效度、財力與資訊資源等諸多方面均處於劣勢,所以,探討如何發展經濟滿足日益增長的人口,同時又能夠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程度有著更深刻的現實意義。

發展中國家對於能源的定價在很大程度上並非取決於市場價值,而是取決於社會與政治原因(Sanderson&Islam,2000),在中國、印度、波蘭和土耳其,能源產品,如煤,一直受到特殊的補貼(WorldBank,2000,p25),這種狀況不但導致能源的'低效利用,又不利於鼓勵控制廢氣排放。世行1993年的統計數字顯示,發展中國家與經濟轉型國家每年對能源產品的補貼超過了2,300億美元。此外,前蘇聯及東歐國家一半以上空氣汙染的原因皆與能源價格扭曲有關;如果取消補貼,僅這些國家就可以大大減緩能源消費水平的增長,降低世界總排放量的10%(WorldBank,2000,p41)。

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印度、墨西哥、南非、沙烏地阿拉伯和智力近年來在取消補貼方面所做的努力值得稱道。以中國為例,其能源價格大規模的改革始於20世紀80年代,對煤炭的補貼從1984年的37%降至1995年的29%,石油的補貼也從1990年55%減少到1995年的2%(Reid&Goldemberg,1998,p235)。從1990年到1999年,全球CO2總排放量為3.389億噸,中國排放5,480萬噸,佔全球總量的6.2%(Davies,2000)。與1999年前佔全球總排量13%(AsianEnergyNews,1999)的事實相比,這無疑是一個了不起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