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對報考藝術類考生的重要通知
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日前公佈。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都要參加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
報考:專業課分統考和校考
專業課考試分為北京市組織的統考和招生院校組織的校考兩種。北京市目前只設美術類專業統考,其他藝術類專業沒有全市統考。
凡涉及北京市美術統考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要直接使用北京市美術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其他院校美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北京市美術統考成績,也可在北京市美術統考合格生源範圍內組織校考。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參照獨立設定的本科院校、除民辦高校及獨立學院以外的本科院校可在京組織校考。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音樂類、舞蹈類、戲劇影視學類等專業原則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設點組織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確需跨省在京設點組織校考的,要申請報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稽核同意後,方可在本市指定的考點學校內組織校考。
志願:藝考生可兼報非藝術類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要按北京市統一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填報網上志願。選報藝術類本科院校(專業)要填在“本科提前批A段”志願欄目內。選報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要填在“專科提前批”志願欄目內;選報藝術類單考單招院校(專業)要填在“單考單招”志願欄目內。
填報藝術類志願的考生,可兼報非藝術類專業志願。未取得相關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填報藝術類專業志願無效。
錄取期間,在考生已填報藝術類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將根據計劃完成情況安排藝術類專業徵集志願錄取。
錄取: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可自劃線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有關負責人介紹,統考藝術類本科層次錄取時,文化課成績按語文、數學(文/理)、外語和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四科總分計算。統考藝術類高職(專科)層次錄取實行高會統招方式,文化課成績按語文、數學(文/理)、外語三科總分計算。單考單招藝術類錄取時文化課成績按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計算。
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可自主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並在本校網站公佈,錄取前報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備案。上述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及其他院校所有藝術類專業(含單考單招高職)的錄取,文化課成績執行北京市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
按教育部規定,對於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招生院校若有專業要求,要在招生簡章中明確告知有關錄取要求(北京市美術統考涉及的專業,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文化課成績要求不得低於本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允許開展藝術類專業單獨考試招生的高校,不得低於北京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