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話寒食節的起源及習俗
寒食節的具體日期,古俗講究在冬至節後的一百零五天。現在山西大部分地區是在清明節前一天過寒食節。榆社縣等少數地方是在清明節前兩天過寒食節。垣曲縣還講究清明節前一天為寒食節,前二天為小寒食。
寒食和清明,本是我國古代的兩個節日,大致在公曆每年4月5日前後。這兩個節日時間相近(中間僅隔一天),習俗相連,故逐漸合二為一,時至今日,很多人只知“清明”而不知“寒食”了。
寒食節的起源說法不一。 《周禮》雲“仲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荊楚歲時記》則有 “冬至後一百五日,謂之寒食,禁火三日”的記載。另一種說法是寒食禁火導源於介之推,《鄴中記》雲:“冬至後一百五日為介之推斷火冷食。”這是指春秋時代,晉國公子重耳,在出亡的十九年中,介之推始終伴隨,曾割下了自己腿上的肉為重耳充飢。後來重耳復國執政,史稱晉文公,據史書記載“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介之推說:“天末絕晉,必將有主,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遂與其母楷隱綿山(在今山西省介休縣,又稱介山).晉文公得知後親往求之,之推避而不見。文公火焚綿山,介之推守志不移,終不下山,母子雙雙抱木而死。後來人們為了紀念他,就在這天不舉煙火,並把這天定為“寒食節”.
以上說法始於晉宋,此前未見記載。據《周禮·秋官·司煊氏》稱:“仲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漢代鄭玄注:“為季春將出火也。”所謂“火”,指“心宿二”,即行星中的“大火”(火星).古人迷信,認為春季見於東方的“蒼龍七宿”屬木,而季春三月黃昏時火星(大火)從東方升起,“懼火之盛,故為之禁火”(《後漢書·周舉傳》李賢注).其實,這才是寒食節的.真正起因。
《趙書》裡有這麼一段記載,趙王石勒不準老百姓發懷古之幽情,下令禁止群眾過寒食節。這天突然狂風大作,劈雷閃電,暴雨夾帶冰雹,一時間平地水深三尺。石勒大驚,只得收回成命,讓老百姓象過去一樣過寒食節。從這個記載來看,石勒的禁令與狂風暴雨這樣的自然現象純屬巧合,並沒有什麼神秘的地方,但卻反映了狂暴的統治者,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民,意在取消這個傳統節日,是很不得人心的。
今天,山西民間禁火寒食的習俗多為一天,只有少數地方仍然習慣禁火三天。晉南地區民間習慣吃涼粉、涼麵、涼糕等等。晉北地區習慣以炒奇(即將糕面或白麵蒸熟後切成骰子般大小的方塊,曬乾後用土炒黃)作為寒食日的食品。一些山區這一天全家吃炒麵(即將五穀雜糧炒熟,拌以各類乾果脯,磨成面).
寒食節,民俗要蒸寒燕慶祝,用麵粉捏成大拇指一般大的飛燕、鳴禽及走獸、瓜果、花卉等等,蒸熟後著色,插在酸棗樹的針刺上面,裝點室內,也作為禮品送人。
而清明節比寒食節還要古老。傳說,大禹治水成功之後,人們為了紀念水患已除,遂將春分之後第十五日定為清明節,以示“清平安樂”.
關於清明節掃墓習俗之由來,也有兩種說法。一說是漢元帝為追念前朝將軍蕭望之,故有“使祭其冢”之舉。至隋唐時,清明掃墓祭祀已成習俗。另一說是,清明掃墓習俗始於大禹治水成功之時,當時人們為了悼念治水期間犧牲的英雄烈士,紛紛前往墓地祭掃。
此外,清明節還有踏青、戴柳、射柳、換裝、鬥雞、打球、放風箏、盪鞦韆等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