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物業公司實習報告實習報告總結
鄧爺爺說過;“真理是檢驗實踐標準的唯一標準,”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強調了實踐的重要性,今年是我大學的第二個暑期生活,也是我第二次進綠城物業實習,雖然我學的是法律專業看似和物業沒有多大關係。可是透過這將進4個月的實習生活,讓我明白了法律無處不在,而學會把我學過的法律知識運用到生活中對於我們法律學習者來說至關重要。
首先,我簡單的介紹一下物業公司的執行,物業管理是一個重要的概念,這是我們深入瞭解物業公司的`關鍵所在。
物業管理(property management),受物業所有人的委託,依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築及其裝置,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專案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並向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在這個概念中涉及到了合同,這不得不說明法律與我們接觸到的生活息息相關。離開了法律。我們的每一項管理工作將很難開展。
下面我就針對我在物業公司的實習生活與法律聯絡比較緊密的東西與大家分享一下。
在實習工作中。我們遇到了一件比較赤手的案子,一個路人從小區穿過,當時風比較大,天比較晚。回想起來還下著濛濛細雨。不幸的事情發生了。路人被從空中掉下來的花瓶砸傷了頭,當時小區內的保安都驚呆了,感到很害怕。我們的保安迅速撥打了急救電話,病人很快被送進醫院,事情遠遠沒有我們想的那麼簡單,受傷者的家屬把我們物業告上了法庭。我們在查追案子的時候,調取監控錄影的時候發現花盆掉落的具體位置並不清楚,由於家家戶戶都中了很多花,而且大家都不知道自己具體種了幾盆花,大家都不承認是從他們家掉落的,我們當時都想不到解決的途徑,當時還有同事問我是法官該如何判案子,我當時也不知道怎麼回答,後來法院在判案子的時候下達的結果是由每家只要種了花的都得賠,我覺得這個案子就處理的很公平。問題在一定程度上等到了解決。這也是我第一次切身的體會到物業與法律的緊密型。受益匪淺啊。
在這幾個月的社會實踐實習生活中,讓我切切實實的感受到了。我們對待任何工作都要謹慎,認真,抱著負責人的態度,我們不用畏懼,一切都要靠事實說話。沒有什麼是我們做不好做不到的,只要我們在我們自己的職權範圍內做好工作。問心無愧,我們將來不管從事哪一行,我們都可以做的很好。很出色。在實習的生活中,也讓我認識到了我平時學習的不足,不能很好的與實踐想結合,把所學的東西運用到實踐中。在以後的學習中我會有針對性的來學習,我相信我能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