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是什麼-信託的職能作用
信託是一種對應的理財方式,以下是PINCAI小編整理的關於信託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和參考!
信託是什麼_信託的職能作用
信託是什麼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信託的職能作用
基本含義
信託的職能概括起來就是“受人之託,履人之囑,代人理財”
基本職能
是財產管理職能。體現在:
① 管理內容上的廣泛性:一切財產,無形資產,有形資產;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組織、國家。
② 管理目的的特定性:為受益人的利益。
③ 管理行為的責任性:發生損失,只要符合信託合同規定,受託人不承擔責任;如違反規定的受託人的重大過失導致的損失,受託人有賠償責任。
④ 管理方法的限制性: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只能按信託目的來進行,不能按自己需要隨意利用信託財產。
派生職能
① 金融職能即融通資金。信託財產多數表現為貨幣形態。同時為使信託財產保值增值,信託投資公司必然派生出金融功能。
② 溝通和協調經濟關係職能。即代理和諮詢。信託業務具有多邊經濟關係,受託人作為委託人與受益人的中介,是天然的橫向經濟 聯絡的橋樑和紐帶。可與經營各方建立互動關係,提供可靠的經濟資訊,為委託人的財產尋找投資場所,從而加強經濟聯絡與溝通。包括:見證、擔保、代理、諮詢、監督職能。
③ 社會投資職能。指受託人運用信託業務手段參與社會投資活動的職能,它透過信託投資業務和證券投資業務得到體現。
④ 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的'職能。指信託業可以為捐助或資助社會公益事業的委託人服務,以實現其特定目的功能。
信託作用
信託的作用是信託職能發揮的結果,包括:
① 代人理財的作用,拓寬了投資者的投資渠道。
其特點:一是規模效益,信託將零散的資金巧妙的彙集起來,由專業投資機構運用於各種金融工具或實業投資,謀取資產的增值;二是專家管理,信託財產的管理的運用均是由相關行業的專家來管理的,他們具有豐富的行業投資經驗,掌握先進的理財技術,善於捕捉市場機會,為信託財產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證。
② 聚集資金,為經濟服務:
由於信託制度可有效的維護、管理所有者的資金和財產,它具有很強的籌資能力,為企業籌集資金創造了良好的融資環境,更為重要的是它可以將儲蓄資金轉化為生產資金,可有力的支援經濟的發展。
③ 規避和分散風險的作用:
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的獨立性,使得信託財產在設立信託時沒有法律瑕疵,在信託期內能夠對抗第三方的訴訟,保證信託財產不受侵犯,從而使信託制度具有了其他經濟制度所不具備的風險規避作用。
④ 促進金融體系的發展與完善:
⑤ 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
透過設立各項公益信託,可支援我國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慈善等事業的發展。
⑥ 信託制度有利於構築社會信用體系:
信用制度的建立,是市場規則的基礎,而信用是信託的基石,信託作為一項經濟制度,如沒有誠信原則支撐,就談不上信託,而信託制度的迴歸,不僅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而且對構築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