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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援工作制度

應急救援工作制度(精選7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應急救援工作制度(精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應急救援工作制度1

  為有效應對緊急事件,做好事故發生的應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井下及井上發生事故後,事故發生現場的職工必須立即如實向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排程室簡要彙報事故發生情況及災害影響情況。

  2、事故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職工,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組織現場人員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進行搶救,把事故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內。

  3、現場無法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救災滅災,需要撤離現場的,事故現場負責人應迅速組織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離並及時佩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具。

  4、排程室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彙報礦值班領導及其他有關負責人,礦有關領導迅速對事故危害程度進行分析,並對事故進行評估定級,確定是礦井重大災害事件,應該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由礦長下令啟動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礦山救護隊和組織臨時救援力量進行救援搶救,並迅速按照科學有效的原則,制定現場救援、搶險方案,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立在排程室)立即採取緊急電話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工程師及以上人員、生產科室負責人,同時採取群發簡訊功能發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人員。

  7、應急救援人員接到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通知後,立即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10分鐘內趕到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通知電話不接或未及時到礦者要查明原因對無故不到者追究相關責任。

  8、應急救援人員到礦後,應立即到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簽到。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以上人員在排程臺指揮救援,其餘人員在排程辦公室待命。

  9、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後,如果事故較大,預計大飯鋪煤礦難以控制,立即向安監局彙報事故情況,發出“現場應急”警報。啟動準格爾旗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安監局根據災情發展變化決定是否請求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增援,是否啟動一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10、對於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裝置,器械、物資、藥品的呼叫程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11、排程室接到事故報警時,必須掌握以下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範圍,事故現場傷亡情況、人員是否已安全撤離、是否進行現場搶險、有無災情擴大可能等,做好記錄並立即彙報值班領導,根據災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如確需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搶險救災,則根據事故類別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並按照其應急程式和現場應急處置辦法進行搶險救災。

  12、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性質,啟動相應的事故救援預案。應急救援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範圍、受害人員分佈,根據不同事故型別、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救援的情況,確定《處置方案》,做好施救準備實施救援。

  應急救援工作制度2

  為促進我礦幹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據大飯鋪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理論聯絡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2)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3)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5)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6)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2、安監科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3、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物件是:各業務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

  4、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監科負責全礦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5、培訓物件在參加上級組織的集中脫產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6、培訓的主要內容。圍繞貫徹落實內蒙古安監局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點學習應急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分析我礦應急工作形勢任務、瞭解本單位應急管理經驗、熟悉掌握應急預案和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式和方法、學習運用應急指揮新技術裝置和指揮手段等。透過培訓,強化培訓物件對應急管理的宏觀認識和依法實施管理意識,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提升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應對能力。

  7、各級各部門(單位)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脫產培訓外,還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1)以崗代培。透過參加工作實踐和接受指導,提高應急管理的規劃組織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學代培。大力倡導和鼓勵工作人員自行組織學習和培訓工作,透過自學不斷更新觀念、強化內在素質,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組織各種研究活動,安排有關人員參與,提高工作水平。

  應急救援工作制度3

  為做好對突發事件應急準備,提高對應急反應、控制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常抓不懈、重在預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暢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結合實際,依據有關應急預案,模擬應對突發事件,制定本制度。

  1、應急演練的目的:

  (1)檢驗預案透過開展應急演練,查詢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完善和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置、裝備、技術等方面準備工作,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鍊隊伍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等對應急預案的熟練程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戰、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智慧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眼點,重視對演練效果的評估、考核、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精心策劃演練內容,科學設計演練方案,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制定並嚴格遵守安全措施,確保演練的安全。

  3、應急管理指揮機構

  建立突發事件應對長效機制,成立搶險應急指揮部,並將逐步建立一支完善相對固定、精幹的搶險救援應急隊伍,以此逐步建立長效機制,提高及時應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搶險救援應急指揮部

  由礦長擔任總指揮,總工程師任副總指揮,所屬各科室(區隊)長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對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應急響應職責範圍進行統一指揮,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組成職責範圍內的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4、應急救援隊伍組成及裝備

  (1)隊伍組成所屬各單位應建立一支相對固定和精幹的'應急救援隊伍。

  (2)應急物資及裝置

  (3)應急救援的教育、培訓

  應急救援工作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止和抑制突發事件,減少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環境的危害,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四川革什扎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吉牛水電站工程各參建單位。

  第二章救援範圍

  第三條救援範圍

  施工生產中突發的各類事故,包括有毒有害作業導致的人員傷害和食物中毒;自然原因造成的不可抗拒的災害;其他突發事件。

  第三章組織機構、職責

  第四條組織機構、職責

  1、成立指揮領導小組

  (1)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副職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公佈相關人員名單與聯絡方式;

  (2)職責是負責對突發事件組織救援的協調與指揮和對外聯絡與求助。

  2、成立救援隊

  (1)由安全管理部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佈人員名單和聯絡方式;

  (2)職責是突發事件發生後迅速到位,維護現場治安,控制事故區域人員、車輛的干擾,參與救援。

  3、成立救援隊

  (1)由主管領導、相關部門人員及其他人員組成,公佈人員名單和聯絡方式;

  (2)職責是組織現場救援的實施,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態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保護好現場。

  4、成立運輸隊

  (1)由綜合行政部、車輛運輸單位及其他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佈人員名單和聯絡方式;

  (2)職責是保證救援車輛的及時到位和運輸。

  5、成立供給組

  (1)由後勤、物資部門及其他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佈人員名單和聯絡方式;

  (2)職責是保證救援物資器材的儲備、保管和應急供給。

  第四章對外聯絡、報告

  第五條對外聯絡、報告

  1、與當地具備醫療救助條件的醫院提前聯絡溝通約定,明確聯絡電話並公佈,以便得到應急救助。

  2、交通、火災、爆炸事故在自救的同時,視其情況,及時報告當地交通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請予救援,並公佈聯絡電話。

  3、發生人員傷亡和較大交通裝置、財產損失事故或其他有影響的事件,在組織救援的`同時上報公司相關領導和相關主管部門。

  第五章條件保障

  第六條條件保障

  1、提前備用救援所需的物資器材,保證充足和完好。

  2、保持指揮通訊系統的暢通。

  3、安全部門、前方生產排程部門為救援組織部門,事故(事件)發生後,現場目擊人應第一時間報告上述部門和單位領導,及時啟動救援預案。

  4、適時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實施。

  應急救援工作制度5

  一、為避免起重機械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發生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透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部門。

  四、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採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採用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五、在救援過程中,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並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八、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向市、鎮各有關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群求援。

  應急救援工作制度6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礦對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主要危險源,是指在我礦重大危險源辨識清單上所規定的危險源。

  第三條存在主要危險源的部門,其部門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四條對主要危險源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科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舉報。

  第五條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二)主要危險源一法三卡安全警示卡;

  (三)主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方案;

  第六條在施工前應填寫《重大危險源登記表》,報送安全科備案。

  第七條對新產生的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負責人應當及時報送安全科備案;

  第八條安全科應建立健全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責任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主要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應急救援工作制度7

  1、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提高物資統一調配和保障能力,為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關於加強重點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物資儲備的指導意見》、《北京市工業製造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評審通用標準》等相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北京三元種業飼料分公司各部門所有應急救援物資的管理。

  3、責任部門

  3.1公司綜合部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統一採購、儲備和發放。

  3.2各部門定期對本部門應急救援物資的配備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應急救援物資齊全、有效。

  4、應急救援物資的管理

  4.1公司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應急需要,統一配置救護器材、消防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應急救援物資(見附件1《應急救援物資臺賬》)。

  4.2應急物資的採購

  各部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提前10天提出應急物資採購計劃,並報請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查批准後,統一報綜合部採購

  4.2應急物資的配備

  各部門負責人是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本部門的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的需求。

  4.4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部門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建立臺賬,動態更新。

  4.5應急物資的保養和維護

  各部門對應急物資每月保養、維護一次,並做好記錄,發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4.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應急物資補充意見,報綜合部及時更新、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