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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部工作制度

事業部工作制度(精選6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事業部工作制度(精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事業部工作制度1

  1.目的

  結合公司《採購管理制度》,建立與公司發展戰略和產品策略相適應的供應鏈管理平臺,最佳化區域事業部資源整合能力,促進專業能力提升,控制採購成本,保持並持續改善產品品質。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e地產XX區域事業部及其管理的開發專案(以下簡稱XX事業部)。包括構成開發總成本的建設成本中的四類費用(前期、建安、基礎設施、配套設施)的採購工作。

  3.採購分類及原則

  3.1按採購程式的不同,分為以下三種方式:

  3.1.1招標採購:指按資格審查、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的程式確定合作單位,並與合作單位簽訂採購合同或確定其為認價單位的採購模式。

  3.1.2詢價採購:指以書面詢價的方式,透過比價來確定合作單位,並與之簽訂採購合同或確定其為認價單位的採購模式。

  3.1.3直接採購:指開發專案在特殊情況下(如選用專利產品,涉及政府部門、壟斷行業等)無法進行招標和詢價採購,或合作單位已與公司在某個專案上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直接與合作方簽訂採購合同或確定為認價單位的採購模式。

  3.2按採購方法的不同,分為以下四種方式:

  3.2.1區域戰略採購:指事業部經濟合同部組織對於使用範圍廣、使用量大、具有重複使用特徵的產品或服務,透過簽署區域戰略合作協議,由區域戰略合作伙伴在一定期限內為所有適合的開發專案提供約定的產品或服務。

  3.2.2區域聯合採購:指事業部經濟合同部組織對多個開發專案在同一時期擬選用同一種產品或服務進行集中採購。

  3.2.3合約採購:指透過採購確定合作單位,並與合作單位直接簽訂採購合同的採購方式。

  3.2.4認價採購:指透過採購確定合作單位(或合作單位範圍),但不與其直接簽訂採購合同,而是以《價格確認單》的形式通知合同單位,由合同單位與確定的合作單位(或範圍)簽訂合同。《價格確認單》中所確認廠家(或合格廠家範圍)被稱為認價單位。

  3.3採購原則

  3.3.1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應當進行招標採購,由採購委員會決策。

  (1)開發專案涉及施工內容,單項工程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包括甲方直接發包、甲方指定分包工程。

  (2)重要材料裝置等貨物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在2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或單臺裝置合同價在1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包括甲方直接採購、甲方指定採購。

  (3)勘察、設計、監理、諮詢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在2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

  3.3.2凡未達到上述第1條規定的標準,由採購工作小組主辦,透過簽報形式確認,按第5條規定的決策體系進行審批。

  4、採購機構的設立及其職責

  4.1採購工作設立採購委員會和採購工作小組的兩級管理體制,實行主責人負責制的具體操作模式。

  4.2採購委員會構成及其職責

  4.2.1採購委員會組成

  主任:XX區域事業部總經理

  副主任:XX區域事業部主管成本副總經理

  常設委員:XX區域事業部經濟合同部經理

  非常設委員:根據採購專案的不同吸納不同人員加入,原則上為各專案總經理、主管專業副總。

  採購委員會主任負責主持採購委員會會議,主任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4.2.2採購委員會是事業部一常設機構,是事業部所屬各專案採購工作的領導、管理和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如下:

  a、確定由其決策的招標採購入圍單位範圍;

  b、審批由其決策的招標採購檔案;

  c、確定由其決策的中標單位;

  d、確定由其決策的直接採購單位;

  e、審批區域戰略採購計劃;

  f、確定區域戰略採購的合作單位。

  4.3採購工作小組的構成及職責

  4.3.1採購工作小組組成

  各專案總經理、主管專業的副總經理、事業部經濟合同部經理為固定成員,其中專案總經理為組長。

  採購工作小組的臨時性成員視採購內容的不同吸納相關部門及相關專業人員加入。

  4.3.2採購工作小組是採購工作中的執行機構,負責採購專案的具體執行工作和授權範圍內的決策工作。採購工作小組職責如下:

  a、定期編制和調整採購工作計劃,對採購計劃落實情況進行定期反饋。

  b、負責採購專案的全面實施。

  c、在許可權範圍內確定中標單位,或向採購委員會提交中標候選人的排名。

  d、負責採購過程中所有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4.4採購事項主責人職責

  4.4.1.採購事項主責人:每項採購工作事先確定一個主責人,屬於集中採購的事項,主責人由經濟合同部確定;屬於專案採購的事項,主責人由專案確定。

  4.4.2.主責人職責:主責人是採購工作的主要責任人,負責對所採購事項的質量、進度及成本進行全過程控制。

  4.4.3.主責人工作內容:負責所主責的採購事項的全部組織工作。具體如下。

  (a)負責推薦擬投標單位,可以從已有供應商資料庫中篩選,也可以自行推薦供應商,但需按公司制度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考察。主責人負責編制入圍單位推薦報告。

  (b)負責組織編制招標檔案。

  (c)負責組織發標、開標、評標、詢標具體事宜。

  (d)負責彙總有關人員的意見,推薦中標單位。並負責組織編制評標報告。

  (e)主責人應將採購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彙報人及有關人員通報。

  (f)主責人負責組織進行設計最佳化等工作。

  4.4.4.主責人權力:

  (a)主責人有權力推薦擬投標單位。

  (b)主責人有權力推薦擬中標單位。

  (c)主責人有權力在專案採購前根據需要,經與有關業務模組協商後,吸納專業人員成立為本項採購服務的虛擬機器構。

  (d)主責人有針對本項採購事項的獎懲建議權。

  4.5採購事項商務配合人職責

  4.5.1採購事項商務配合人:每項採購工作事先確定一個商務配合人,屬於集中採購的事項,由經濟合同部確定;屬於專案採購的事項,由專案確定。

  4.5.2商務配合人職責:負責採購工作的商務配合及監督工作。

  4.5.3商務配合人主要工作

  a、編制招標檔案商務部分及工程量清單;商務標評標並編制商務評標報告。對招標檔案及評標報告整體內容進行稽核。

  b、負責定向採購中商務條件的洽談工作。

  c、負責甲方認價類的材料裝置的價格確認工作。

  d、負責工程類合同商務部分的編制工作,並對合同整體內容進行稽核。

  5、採購決策授權及決策程式

  5.1採購決策授權

  5.1.1按3.3.1條規定的招標採購限額以上(含限額本身)的採購專案,由採購委員會決策合作單位。

  5.1.2按3.3.1條規定的招標採購限額以下的採購專案,由採購工作小組決策合作單位,並報備經濟合同部。

  5.2採購決策程式

  5.2.1採購委員會決策形式:可以採取會議形式,也可以採取簽報形式,視具體情況決定。

  (a)會議形式:由經濟合同部根據專案需求不定期組織,各專案提前5天上報會議資料。決策投標單位的會議資料包括:擬投標單位評選報告、招標檔案。決策中標單位的會議資料包括:評標報告及相關附件。參會人員:採購委員會成員、採購主責人、商務配合人。

  採購委員會會議採用民主決策原則。參會人員不少於採購委員會應到人數三分之二時,確認會議有效;參會委員意見一致不少於參會委員三分之二時,確認會議決議有效;同一事項,委員會主任可否決一次。

  (b)簽報形式:由採購主責人作為簽報的經辦人,按照XX區域事業部eip採購簽報(限額以上)形式,履行程式。決策投標單位的簽報資料包括:擬投標單位評選報告、招標檔案。決策中標單位的簽報資料包括:評標報告及相關附件。

  5.2.2採購工作小組決策形式:採取簽報形式決策。由採購主責人作為簽報的經辦人,將評標結果按照XX區域事業部eip採購簽報(限e地產XX區域事業部額以下)形式,履行程式。簽報資料包括:供應商評選報告、詢價檔案、評標報告、相關附件。

  6.激勵機制

  對於採購過程中,達到以下工作標準的,應對主責人及其虛擬機器構給予適當獎勵。

  6.1.在保證所採購的產品品質及質量標準的同時,主動最佳化設計,達到了降低成本的目的。

  62.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同時,透過商務談判降低投標價格。

  7.附則

  7.1.採購紀律和監督機制執行e地產有限公司統一規定。

  7.2.本制度由XX區域事業部經濟合同部負責解釋。

  7.3.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至相應更新版本頒佈之日自行終止。

  事業部工作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XX企業(集團)公司房地產事業部(以下簡稱集團)的考勤管理,維護員工休息、休假的權利,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全體員工的考勤管理。下屬子公司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企業管理部人力資源主管負責員工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第四條出勤規定集團的考勤週期為每月1日至最後一日。集團實行手工考勤與打卡考勤相結合的制度。集團在指定地點設定打卡機,員工按打卡要求進行打卡。嚴禁代打卡,如有代打卡現象發生,每發現一次在當月績效考核分中對相關人員每人扣1分。

  第五條考勤結果於次月初由集團企業管理部人力資源主管彙總,經企業管理部經理稽核、行政總監審定、分管副總裁批准後交工資表製作人,作為核發工資的依據。專案部、專案公司或未與集團總部集中辦公的其他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考勤辦法在集團企業管理部備案後單獨考勤。

  第六條各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本部門員工加班。集團沒有加班要求的,員工可以照常休息;如有加班要求須按要求加班,加班考勤同日常工作考勤。

  第七條遲到及早退上班時間後15分鐘內到計遲到;不請假提前15分鐘離崗計早退。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按曠工處理。遲到或早退一次,由企業管理部人力資源主管於下月提出警告,當月累計兩次通知部門負責人,當月累計三次計曠工半天,四次計一天,依次類推;一月內累計遲到與早退超過8次者,集團與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經直接上級同意並出示書面證明的,或回集團後取得規定請假條而未能按時打卡的員工,不按遲到、早退、曠工計算。

  第八條曠工不請假離崗或無正當理由不到崗計曠工,曠工只計半天、一天等整數天,曠工按曠工時間的'雙倍處理,曠工期間停發所有工資和福利。一個月內曠工超過三天(含),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十天,集團與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出差員工因公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表,經直接領導稽核、財務部根據資金計劃複核、隔級領導批准、人力資源主管處備案後方可出差。

  第十條各類假別規定

  1、事假:集團嚴格控制員工請事假。員工必須請假時,應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交企業管理部備案。請假1天(含)的,由部門經理批准;請假1-3天(含)的,由部門經理稽核、分管總監批准;請假3-5天(含)的,由部門經理稽核、分管總監審定、分管副總裁批准;超過5天的,須報總裁批准;全年事假不得超過10天;

  2、病假:員工有因病享受休息的權利。病假三天(含)以內的,由本人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稽核、分管總監批准,交企業管理部備案後方可休假;病假3-10天(含)的,須出具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經部門經理稽核、分管總監審定、分管副總裁批准後,交企業管理部備案後方可休假;病假10天以上的,須報總裁批准;

  3、婚假:員工結婚,憑結婚證提前一星期辦理婚假手續,經部門經理稽核、分管總監審定、分管副總裁批准,在企業管理部備案後方可休假;員工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規定者,可享受婚假七天);

  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岳父母、公公、婆婆按直系親屬對待),可請三天喪假;

  5、產假:女員工產假為九十天;

  6、哺乳假:嬰兒在哺乳期間(365天)的女員工,可享受哺乳假,哺乳假一日兩次,每次30分鐘,可兩次併為一次使用;

  7、年休假:在集團工作滿兩年者可享受年休假一天;超過兩年按每增加一年增加一天假期計算,但最多不能超過5天。年休假必須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校核、分管總監稽核、分管副總裁審定、總裁批准後交企業管理部備案後方可休假;

  8、調休:員工在休息日加班者,可在30日內根據部門的工作安排選擇時間調休,調休的批准程式參照事假的相關規定;

  9、所有《請假單》均需交企業管理部備案;

  10、法定假:集團在下列節日期間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員工休假(具體假期以當時國家公佈的期限為準)

  (1)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日。

  第十一條所有假期均不扣除因休假而在路途中的時間。年休假計算時包含公休日,但不包含法定假;其他假期計算時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假。

  第十二條各種假期內工資發放的規定:

  1、事假:按天數核算,停發假期內的工資;

  2、病假:1個月以內按天數核算,扣發假期內基本工資的40%;1個月以上的扣發全部基本工資;

  3、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年休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髮放;

  4、月內累計事假超過五天的員工,不再參加績效考核(即停發績效工資)。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企業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已釋出的管理規定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五條本辦法經總裁批准後,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事業部工作制度3

  為確保生秩序正常執行,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部門的良性發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出如下相關的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1、員工按時上下班(並且需要提前10分鐘到崗,進行工作前準備及早會),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嚴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員工進入車間需按規範穿著統一工作服、帽,並佩戴工號卡。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3、上班開始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提出離開工作崗位,其餘時間如遇私事離崗者須事先申請批准後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以上情況每3次作曠工一天處理。

  4、工作時間員工一律謝絕親友探訪,及使用手機。(如有緊急、重要事情在得到領班或工序長允許方可)

  5、嚴禁酒後上班,嚴禁在非吸菸區內吸菸。

  6、禁止在車間內大聲喧譁、聊天、嬉戲打鬧、打架鬥毆;不得在產品、工具、物料上坐、躺、踩踏。

  7、員工因特殊情況需請假,應按照公司員工手冊請假程式逐級向領導請假,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

  8、任何人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危險品及與其他生產無關的物品進入車間,不得把私人物品放置在生產線上。

  9、員工不得私自攜帶生產物料(包括合格原材料、廢料)離開廠區,如有此行為一經查實後,一律作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處理。(不計金額大小)

  10、部門員工須服從管理者的工作安排(對員工造成人身傷害的除外),不得頂撞、威脅管理人員。如有異議可事後向部門反映。

  11、工作時間內,除工序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在車間內走動,其他人員非工作需要不得相互串崗或在公共區域內逗留。若有事需短時間內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管理人員申請並得到同意後方可能離開。

  12、廠方客人或廠級領導到車間參觀巡查時,如無部門管理者陪同,現場工序長以上管理者應上前適當問候並作必要的陪同;作業人員應保持正常工作,不得觀望,如和對方在通道內相逢要禮讓,不得爭道搶行。

  13、工序長有責任在工作時間內維護所在區域內地面、裝置整潔,物品擺放整齊;下班時各工序對責任區域的物料、裝置、設施進行清掃、整理,檢查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區域責任人及車間管理者的責任。

  14、由於工作量不足或者其他原因整個工序工作時間較長,工序長及以上管理人員應及時做好安排,並對員工進行生產技術或勞動紀律的培訓,如工作時間已經達到下班時間,並且超過一個小時的,也可安排提前下班。

  15、員工在生產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

  16、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生產,若因操作不當或違規操作造成裝置、產品損壞,按裝置或產品的損壞程度進行一定經濟賠償,若對人員造成傷害須負責其部分醫療費用並作通報處理。

  17、員工不得在其上級管理人員不知情下,擅自跨部門進行報告,如有發現立即開除。

  18、未經領導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隨意進出辦公區域。

  19、上述要求中未有規定的行為按照員工手冊執行。

  20、以上規定如有違反根據情節及其影響情況做書面通報及扣款處理,兩次以上違反者或情節特別嚴重者作出待崗或解聘處理。

  21、以上規定工序長及以上管理者應該帶頭執行,如有違反嚴加處理,如本工序或本車間員工違反以規定,併為部門或公司檢查人員查實,其工序長及車間管理人員負有連帶責任。

  事業部工作制度4

  一、制訂目的

  為加強辦公室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保持積極向上的精神狀態和精神飽滿的工作熱情,為各部門起到示範和表率作用,特對事業部內部管理制訂如下制度:

  二、適用範圍

  事業部全體員工

  三、權責單位

  1、事業部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解釋、修改工作。

  2、事業部人事行政部與各職能部門負責制度的監管與執行工作。

  3、事業部總經理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

  四、實施細則

  1、工作要求

  (1)工作期間,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帶工作牌.

  (2)保持個人良好的精神面貌,衣服穿戴整潔、乾淨,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褲等。

  (3)工作期間使用文明禮貌用語,接待客戶做到主動、熱情、有禮有節,同事之間在工作過程中應做到互相幫助、互相協作。

  2、辦公環境管理

  (1)公共區域每日安排專人進行清掃,確保辦公室整體環境乾淨、整潔,個人區域由各辦公人員自行負責。

  公共區域包括:辦公室地面、通道、公共檯面以及門窗等;

  個人區域包括:個人工作臺面、個人辦公箱櫃以及其他辦公用品等。

  (2)個人辦公區域要求:桌面整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檔案歸檔,標識清楚,無私人物品。

  (3)人事行政部負責對辦公室衛生環境的監督與管理工作,並在日常工作過程中組織抽查,如發現地面髒亂、物品雜亂等情況的,每發現一次扣除當月考核分2-5分。

  (4)辦公室區域、會議室內禁止吸菸,違者罰款200元/次。

  3、會議管理

  (1)會議分類及說明:

  ①事業部月度例會:由人事行政部在每月第一個工作日組織召開,各部門負責人參加,總結上月工作完成情況,並由事業部總經理對當月工作計劃進行統一安排、協調。會議決議由總經理助理負責跟蹤並予以考核。

  ②部門周例會:每週一早上8:30分召開,由總經理助理負責組織,事業部產銷協調、製造部、研發技術部、銷售部等相關部門人員參加。會議內容:各部門周工作完成情況跟蹤與瞭解;③明確周生產計劃並對各部門需協調、落實事項進行確定。

  ④水處理周例會:每週一早上9:30分召開,由總經理助理負責組織,水處理銷售部、市場部及其他相關部門人員參加。協調水處理工作程序及相關事項的溝通。

  ⑤其他會議:每月不定期進行,由責任部門負責組織和召開,與會議討論事項有關的部門均需派員參加,會議決定事項由責任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跟催。

  (2)參會人員應準時參加會議,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的,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部門月度例會應直接向總經理請假。

  (3)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安排好主持人和記錄員,準備好會議議程、提綱,落實會場、簽到表等。

  (4)會議結果跟蹤

  ①專題會議形成會議紀要的,則在會議決議需完成的工作事項中明確會議事項執行負責人及檢查人,並將會議紀要報總經理助理處備案。

  ②總經理助理跟蹤會議紀要中明確的完成時間對工作事項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於未完成或延遲完成的工作事項視具體情況扣除負責人及檢查人2-5分/次。

  (5)會議紀律

  ①按時到場不超過預定時間,因特殊原因確需晚到早退的,應提前向會議負責人說明,因故無法參加會議的應提前向主持人請假。遲到扣1分/次,無故缺席扣2分/次,中途無故長時間離會未說明原因的扣1分/次。

  ②會議期間,與會人員的通訊工具應置於關機或震動狀態,有重要情況必須接聽電話的在不影響會議前提下主動離席接聽,並做到長話短說迅速返回。違者扣除月考核分1分/次。③以上獎懲由會議負責人記錄並在會後報人事行政部備案,在月度考核中兌現。

  4、紀律要求

  (1)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無故脫崗、離崗、串崗、聊天、娛樂、大聲喧譁。

  (2)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在崗期間不從事與工作不相關的事情。

  (3)上班時間或加班時間不得使用公司電腦玩遊戲、上網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4)下班或午休期間應檢查並關閉水源、電器及門窗。

  (5)正常上班時間,不得在工作場所(含辦公室)吃食物(早餐、零食等)的。

  (6)電話鈴響須在三聲內接聽,同事不在座位時須幫忙接聽並予轉告。

  (7)愛護公物,不私自挪用、拆卸公共或他人的辦公用品。

  (8)違反以上事項的視具體情況樂捐款100-500元/次。

  五、其他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事業部工作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XX企業(集團)公司房地產事業部(以下簡稱集團)員工辭職、辭退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及下屬子公司管理人員,下屬子公司其他人員的離職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企業管理部是員工辭職、辭退的主管部門。

  第二章核決程式

  第四條離職種類

  1、辭職:因員工個人原因離職;

  2、辭退:按本章第六條的有關規定處理;

  3、自動離職:員工一個月內無故曠工3日(含)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五條辭職

  1、員工提出辭職,由企業管理部發給《離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經理校核、分管總監稽核、企業管理部經理複核、行政總監複核、分管行政副總裁審定、總裁批准後即為透過;

  2、離職面談員工離職前,集團可根據員工意願安排企業管理部或員工上級主管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第六條辭退。下列行為之一者,集團予以辭退:

  1、一年內連續三次考核成績低於60分者;

  2、內部解聘時間(待崗時間)超過兩個月者;

  3、連續兩次被內部解聘者;

  4、曠工或無正當理由不在崗累計超過三(含)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十(含)個工作日的;

  5、嚴重違犯集團紀律,經勸告、教育、警告後不改的;

  6、違抗命令或擅離職守,造成重大事故的;

  7、聚眾罷工、怠工、造謠惑眾,破壞正常的工作與生產秩序的;

  8、失職、營私舞弊,對集團造成嚴重損失的;

  9、洩露集團商業秘密,給集團造成嚴重損失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勞動合同期滿,經集團研究決定不再適宜續簽的;

  12、違反勞動合同其他情形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員工,經企業管理部稽核,報總裁批准後,由企業管理部向被解聘人員開具解聘通知書,通知本人到集團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章工作移交事項

  第七條工作移交與離職手續辦理

  1、實物移交。離職人員應將原個人領用的固定資產(電腦等)及

  低值易耗品(辦公桌椅等)如數退回,如有損毀、丟失,按財務部記載的資產淨值賠償;調崗與轉崗員工無需交還個人名下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但應到總裁辦公室辦理相應變動手續,將其個人領用的上述物品調帳到調往部門;

  2、資料移交。離職人員及調崗、轉崗員工均應交還其管理的技術檔案、圖紙、照片、圖書、公章等各類紙質、磁碟及光碟資料給原部門指定的接交人;

  3、資訊移交。離職人員及調崗、轉崗員工均應交還其管理的相關業務單位資訊及聯絡方式給原部門指定的接交人;

  4、手頭工作任務等其他應交辦事項的移交。離職人員及調崗、轉崗員工均應將有關部門未完成工作等其他應交辦事項交待給原部門指定的接交人;

  5、經濟手續的移交。離職人員須結清本人與原所在部門及財務部的經濟手續,歸還個人名下借款;調崗、轉崗員工須結清本人與原所在部門的經濟手續。

  第八條工作移交程式及離職手續辦理

  1、員工提出離職時,由企業管理部書面通知財務部不再支付給該員工任何款額,待集團規定可結算之日方可進行款項結算;

  2、員工獲准離職後,離職人員持《離職交接單》和《交接明細單》在各部門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員工在集團內部調動時,由企業管理部發給《人員異動表》,在原部門和資產管理人員處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3、離職人員將填寫完畢的《離職申請表》、《離職交接單》和《交接明細單》交企業管理部,由企業管理部為其辦理檔案轉移、社會保險(試用期員工除外)及工資結算等手續。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由企業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已釋出的管理規定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一條本辦法經總裁批准後,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事業部工作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社會事業部是隸屬於冀唐學院中醫系學生會,本著“服務同學、協助老師”的宗旨,開展有關於本部門的社會事業活動。

  第二條:社會事業部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的原則,充分利用學校和社會兩個資源,加強與外界聯絡,爭取引進有利資源,加強與外校交流,共同探討學生會發展新模式,新理念,揚長避短,借鑑經驗,拓寬思路,加快我係的發展步伐。

  第三條:社會事業部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社會事業部工作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一條:社會事業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幹事若干名。

  第二條:社會事業部下設外聯公關處、少數民族事務處、社會實踐處、職業規劃處、勤工儉學處

  第三章工作細則

  第一條:敬業愛校,遵守校紀校規,遵守中醫系學生會內部的管理制度。

  第二條:幹事要服從部門工作安排、部署。要有大局思想和主人翁意識。

  第三條:對於部門內部各種資料須妥善保管,絕對不能外洩。若有發現,必將嚴厲懲處。

  第四條:外出聯絡商家時,須提前做好充分準備,並應及時向部長報告商家要求及商談情況。

  第五條:協議書根據具體情況擬定完成後需交給部長及上級部門審批後方可簽訂,任何人無權利同商家簽訂或口頭商定任何協議。

  第六條:與人交談時要注意所處環境,選擇適當的方式方法。絕不可盛氣凌人、妄言不知之事。

  第七條:外聯公關處的一切贊助物品及資金歸中醫系學生會或部門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如有需要,可經申請由部長或副部長統一登記後才可合理分配處理。

  第八條:部門人員有義務為部門收集各方面的訊息情況。

  第九條: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工作,不得借用本部的名義謀求個人私利,不得做有損中醫系學生會聲譽的事。若查實,直接取消其職位。

  第十條:本著“熱情、主動、自信、誠懇、認真”的原則妥善處理工作中發生的問題。

  第四章例會制度

  第一條: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會議。

  第二條:每次例會必須考勤簽到,若有不到者處理辦法參考部門考勤制度。

  第三條:在工作處理中有任何的問題和疑問可及時提出,共同解決。

  第四條:若有緊急情況,可由部長或副部長臨時召開。

  第五章請假制度

  第一條:如遇有急事無法參加會議或活動的,須提前向部長提出,在批准後方可請假。

  第二條:每次活動及例會實行嚴格考勤制度,每位委員不能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遲到三次者作一次缺席處理,無故缺席三次者將取消其年終評優資格。

  第六章獎勵制度

  (本制度只適用於外聯公關處)

  第七章附則

  第一條:社會事業部對此制度有最終解釋權。

  第二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第三條:制度中條款若需改動的,需經部門內部商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