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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檔案管理工作制度

專案檔案管理工作制度(精選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專案檔案管理工作制度(精選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專案檔案管理工作制度1

  一、總則

  1、為加強本公司檔案工作,充分發揮檔案作用,全面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及利用檔案,為公司發展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檔案,是指公司從事經營、管理以及其他各項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公司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公司檔案分為受控檔案和非受控檔案。

  3、公文承辦部門或承辦人員應保證經辦檔案的系統完整(公文上的各種附件一律不準抽存)。結案後及時歸檔。工作變動或因故離職時應將經辦的檔案材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帶走或銷燬。

  二、檔案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專人負責檔案材料的管理。

  2、檔案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門或經辦人員負責整理,交總經理審閱後歸檔。

  3、一項工作由幾個部門參與辦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檔案材料,由主辦部門或人員收集,交行政部備案。會議檔案由行政部收集。

  三、歸檔範圍

  1、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典型發言、會議記錄等。

  2、本公司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3、本公司的各種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批覆、會議記錄、統計報表及簡報。

  4、本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檔案材料。

  5、本公司職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檔案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影等。

  四、歸檔要求

  1、檔案質量總的要求是:遵循檔案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絡,區別不同的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

  2、歸檔的檔案材料種數、份數以及每份檔案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3、在歸檔的檔案材料中,應將每份檔案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檔案與原件,分別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合一歸檔。

  4、不同年度的檔案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總結放在針對的最後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會議檔案放在會議開幕年。

  5、檔案檔案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檔案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其它檔案材料依其形成規律或特點,應保持檔案之間的密切聯絡並進行系統的排列。

  6、案卷封面,應逐項按規定用鋼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晰。

  五、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歸檔等工作。

  2、按照歸檔範圍、要求,將檔案材料按時歸檔。

  3、工作人員應當遵紀守法、忠於職守,努力維護公司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六、檔案的利用

  1、公司檔案只有公司內部人員可以借閱,借閱者都要填寫《借閱單》,報主管人員批准後,方可借閱,其中非受控文件的借閱要由部門經理簽字批准,受控文件的借閱要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2、檔案借閱的最長期限為兩週;對借出檔案,檔案管理人員要定期催還,發現損壞、丟失或逾期未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總經理處理。

  3、必須嚴格保密,不準洩露檔案材料內容,如發現遺失必須及時彙報,追求責任。

  4、不準拆卷及任意抽、換卷內檔案或剪貼塗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複製案卷內容,如確有需要,必須經領導批准才能摘抄或複製。

  5、必須愛護檔案,保持整潔,不準在檔案材料中寫字、劃線或作記號等。

  6、不準轉借,必須專人專用。

  7、用畢按時歸還,如需延長借閱時間,必須通知檔案管理人員另行辦理續借手續。

  七、本制度即日起開始執行。

  專案檔案管理工作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檔案資訊管理,充分發揮檔案資訊的作用,有效儲存和應用檔案資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檔案資訊是指工程建設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技術的、商務的、綜合的具有儲存價值的檔案、批件、標書、紀要、圖紙、照片圖片、測繪資料、影片、簽證、信函、通知、報表等,包括紙質資料、電子版資料和多媒體資料等。

  第三條公司規劃建設管理部負責工程類檔案資訊的收集、整理、報送、存檔、應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條排程員、測繪員、施工管理員、監理工程師、招標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公司執行管理部門是檔案資訊資料的來源,負責相關資料的繪製、記錄、編輯、修改、整理、裝訂、稽核與報送工作。

  第五條各種檔案資訊資料應按要求分類編碼儲存,要注意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失密,保持適當的通風。具體要求參照公司綜合檔案管理辦法。

  第六條工程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應在歸檔的同時向生產執行相關部門及時提供。

  第七條舊管網改造時,由規劃建設管理部進行現場測繪,及時繪製改造後的圖紙並向相關部門提供。涉及排程地理資訊系統資料更新的,應同步更新。

  第八條檔案資料的借閱執行綜合檔案相關條款。

  第九條檔案資訊需要同時向綜合管理部歸檔的,應按要求歸檔。

  第十條儲存三年以上的工程類檔案資料應移交綜合管理部檔案室統一儲存,需要留存備用的可留影印件。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執行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一月一日起執行。

  專案檔案管理工作制度3

  一、目的

  為了更有效的.的員工人事檔案進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機密;同時為了維護人事檔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損壞,便於高效、有序的利用檔案資料,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檔案管理內容

  1、員工入職檔案:個人簡歷、員工入職登記表、應聘人員登記表、面試記錄及待遇核定事項審批、筆試試題、身份證影印件、學歷學位證影印件、離職證明、各類合同及協議。

  2、員工培訓檔案:培訓通知、培訓總結報告或者考評結果、培訓審批表、員工外派培訓合同、外出培訓反饋表(證書原件)、員工培訓統計表。

  3、績效管理檔案:將員工績效考核相關資料按月歸類整理。

  4、員工離職檔案:員工離崗包括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死亡等情形。

  三、檔案相關規定

  1、基礎管理

  1.1原則:分類標準、歸檔及時、排列有序、層次清楚、整理規範。

  1.2員工入職前,人力資源部對人事檔案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有虛假,可不予錄用和解聘處理。

  1.3對人事檔案按入職時間分類歸檔,按在職人員、離職人員進行整理,並及時登記於《入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一)《離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二),並在檔案前頁填寫各種人事資料的名稱及對檔案進行編號,人事檔案原則上是永久儲存。

  1.4當在職員工的基本資料有變動時(如學歷變動、身份證號碼變動、個人技術職稱變動、婚姻情況變動等),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影印件交人力資源部歸檔,原件當場查驗。

  1.5調動和錄用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前調閱檔案。在其報到新崗位前,對調入或新建立的檔案都應登記。

  1.6對員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保持檔案的完整性,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鑑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審批蓋章和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1.7員工離職檔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檔,檔案儲存原則上三年後方可銷燬(高管及核心人員保留該員工離崗8年止)。

  1.8人力資源部檔案員要注意檔案管理環境的清潔、整潔。

  1.9檔案應分類編號存放,一個員工一個編號,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檔案交叉,制電子目錄,以便查閱。

  2、檔案的查、借閱

  2.1檔案分為保密與非保密,保密檔案禁止查閱,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得外借;非保密級檔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閱,須填寫《查、借閱人事檔案單》(附件三),經過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方可查、借閱。

  2.2任何單位一般不得垮部門查、借閱人事檔案,下級員工不得查、借閱上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2.3公司級領導、行政人力資源部可直接查、借閱員工人事檔案。

  2.4所有經過批准後借閱的人事檔案需在三天內歸還人力資源部(除特殊情況可延長),對借閱後到期未歸還者、歸還損壞、私自影印檔案者、遺失者依照公司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2.5人力資源部做好查、借閱登記,並在《人事檔案借閱登記本》簽字登記(附件三)。

  3、查、借閱檔案注意事項

  3.1不得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損壞檔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影印、拍攝檔案內容,如有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須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同意。

  3.3查、借閱者不得擅自洩露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4、檔案的銷燬

  4.1公司任何個人和部門非經同意不得銷燬員工檔案資料。

  4.2某些檔案到了銷燬期時,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燬審批登記》(附表五),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銷燬。

  4.3經批准銷燬的人事檔案,人力資源部須認真核對,將批准的《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燬登記》和將要銷燬的人事檔案做好登記並歸檔,登記表永久儲存。

  四、制定、修訂、廢除與實施

  本管理辦法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實施,修訂和廢止亦同。

  專案檔案管理工作制度4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年度文書檔案並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裝置、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專案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並由資訊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資貸款專案申報資料、徵地、拆遷批覆、國土規劃等技術、圖紙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城建資產部、專案技術部、市場營銷部等業務部門按業務分工負責歸檔。

  八、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檔案材料齊全完整;

  ②根據檔案內容合併整理、立卷;

  ③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係,區別儲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於保管和利用。

  九、檔案資料借閱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閱需先請示分管領導。

  十、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鑑定,提交檔案報告,並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十一、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溫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專案檔案管理工作制度5

  一、目的

  為了對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機密。維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規範人事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公司人事檔案的執行管理。

  三、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負責人事檔案的建立、歸檔、儲存、定期檢查核對、轉遞、保密、統計等工作。

  3.2 人事檔案管理:集團公司人事管理課(寧波地區)負責本地區所有分公司、直屬部門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由當地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工作。

  3.3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各部門、分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及落實執行工作。

  3.4 集團公司企業委員會負責本制度的審議及授權主管人籤核,總裁負責本制度的批准執行。

  四、人事檔案管理的內容

  4.1 員工人事檔案歸檔及管理:新員工入職時將《員工應聘申請表》及相關證件(畢業證書、身份證、各類技術認證證書)影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課,人事管理課根據《員工應聘申請表》建立員工人事檔案(內容包括:該員工的應聘、錄用、勞動合同、考核、薪資、福利、獎懲、培訓等相關資料)並及時歸檔。歸檔的流程為首先對新的員工人事檔案材料進行鑑別,其次按新員工的所在部門以及職務、性別等進行分類並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並且在目錄上補登新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名稱及有關內容,最後將新員工的人事檔案材料歸檔。

  4.1.1確立兩級檔案管理制度:一級員工人事檔案為員工入司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二級檔案為員工入司以後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情況、學歷及職稱變化情況、歷年考核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影印件備查材料等。

  4.1.2員工人事檔案自員工到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職務歸類。員工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時,應將該員工人事檔案的材料歸入公司離職員工人事檔案類。

  4.1.3員工合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員工離職通知單》上簽字,確認無遺留問題;員工相關檔案調入單位時,人力資源部核對檔案材料,密封該員工人事檔案,連同開具的《檔案材料轉移單》及其它有關材料,轉至調入單位並歸檔。

  4.2 檢查核對: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要定期(每月25日)對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檢查核對並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簽字,確保員工的人事檔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況下,也要進行檢查核對:突發事件後,如被盜、遺失、或水災火災之後;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後,如不能確定某份材料是否丟失;發現某些損失之後,如發現材料變酶、發現蟲蛀等;檢查完畢後必須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確認簽字。

  4.3 轉遞(員工異動):檔案轉遞過程如下,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取出要轉走的員工人事檔案並在檔案帳冊上登出該員工的人事檔案並填寫《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在轉遞過程中應遵循保密原則並且要求收檔單位在回執上簽字蓋章。

  4.4 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負責人事檔案管理。不得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公司人事管理課對接受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認識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燬,並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4.5 統計:人事管理課每月25日須對員工人事檔案的數量、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檔案整理情況、檔案保管情況、利用情況進行統計並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4.5.1人事檔案統計分類:履歷及相關證件材料、鑑定及考核材料、評聘及獎懲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參考資料。

  4.5.2 人事檔案統計資訊要及時更新,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流動情況每月25日必須將相關人事檔案的統計情況更新並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提報人力資源部總監稽核。

  五、員工人事檔案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

  查閱員工人事檔案應經人力資源部總監(或總裁)批准,並辦理登記手續。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塗改、洩露檔案材料內容。

  六、相關支援檔案及記錄

  員工應聘申請表

  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

  員工離職通知單

  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公司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人事檔案的機密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為人事決策提供資訊和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三條、員工人事檔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

  第四條、新員工第一次建檔後,日後所有有關個人人事資料都隨時歸檔,包括員工在職期間試用、考核、職位調動、工資晉升、培訓記錄、行政處分、獎勵等,以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條、新員工報到後按《個人資料檔案目錄》順序進行建檔,目錄如下:

  1、招聘登記表

  2、聘用通知書

  3、學歷證、職稱證、計算機等相關資格證的影印件。

  4、身份證影印件

  5、照片

  6、員工轉正申請表

  7、聘用合同

  8、獎懲材料

  9、任免、升降、調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條、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並建員工檔案薄冊,記載檔案的接收、 存入、提供、使用和變動情況。

  第七條、要做到分類準確、編號規範、排列有序、定期核對。

  第八條、所有人事檔案都屬秘密檔案,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洩密。

  第九條、人事檔案不允許無關人員查詢。部門負責人有權查閱本部門員工的檔案。總經理有權查閱任一員工的檔案,除總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員工的工資檔案。

  第十條、任何人不得借閱自己本人檔案。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人員及檔案查閱人員應嚴格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不得塗改、拆散、抽出、圈劃、汙損、帶出、丟失。

  第十二條、收回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核對,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離職人員檔案儲存期為一年。

  專案檔案管理工作制度6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的工程專案檔案管理,防範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程專案檔案歸檔範圍

  本規定所指工程專案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公司在工程專案的設計、實施、竣工等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儲存價值的檔案、圖紙、方案、圖錄像等。其主要包括:中標通知書,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勞務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採購合同,工程預(結)算書,工程設計圖紙,工程施工圖紙,往來公函,傳真,會議記錄,委託書,開工報告,請款報告,技術資料,主要裝置材料估檢報告,施工記錄驗收報告,竣工報告等。

  三、資料員及其職責

  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即資料員),資料員負責檔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調閱、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職責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歸檔工程專案的檔案材料;

  2、檔案材料的保管;

  3、檔案材料的查借閱、催還;

  4、專案結束後與綜合部相關負責人完成檔案資料的交接。

  四、檔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專案為單位,分別立卷,一專案一卷。

  2、在工程專案的招投標階段開始立卷,收集該專案有關資料歸檔管理。

  3、各專案的職能人員應將在工作過程中形成的檔案資料進行積累,整理和及時移交歸檔,移交檔案檔案時,資料員必須在檔案移交清單上進行登記。

  4、在檔案的首頁設卷內檔案目錄,並填寫檔案序號、編制單位、名稱、歸檔日期等資訊(見附表二)。

  5、在檔案的次頁設“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備要”,主要內容包括:合同標的價金,對方單位,聯絡人,重要日期備忘,應收工程款記錄等,該項工作由資料員負責,專案職能人員配合。

  五、檔案的管理

  1、對工程專案檔案系統排列編號,確定保管期限,編制檔案目錄(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對檔案進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儲存的材料。

  4、對破損和褪色的材料進行修補和複製。

  六、檔案要求

  1、檔案必須為原件、正文,符合檔案格式。

  2、必須齊全完整,裝訂整齊,並適當管理。

  3、傳真件應影印一份歸檔。

  七、檔案的保管

  1、檔案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防蟲蛀,防丟失,保證檔案的安全。

  2、所有檔案應專櫃存放,加鎖。

  3、所有檔案不得隨意查閱、變訂,不得置於公共場所。

  八、檔案的查借閱

  1、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的應填寫好查閱登記表方可查閱。

  2、確因工作需要外帶,需辦理檔案外借手續,經專案經理簽字同意,方可帶出,用畢即歸還。

  3、借閱人對所借之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複製、調換、塗改、汙損、劃線等等,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4、借出檔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丟失時,要及時追查,並報告專案經理及時處理。

  九、有下列行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違紀處分,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毀損、丟失或擅自銷燬檔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檔案。

  3、塗改、偽造檔案。

  4、對檔案沒有及時上報、歸檔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損失。

  5、未按手續借閱、外帶及越級借閱。

  附件一

  工程技術資料參考目錄

  1、開工報告、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2、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3、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

  4、技術交底、技術複核

  5、工程定位測量、放線記錄、複核記錄

  6、原材料出廠合格證及進場檢(試)驗報告(鋼筋、水泥、磚、防水材料等)

  7、施工試驗報告及見證檢測報告

  8、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基槽驗收記錄

  9、施工記錄

  10、預製構件、預拌混凝土合格證

  11、地基基礎、主體結構驗收記錄及抽樣檢測資料

  12、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13、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14、施工日誌、地質勘察報告

  15、土壤(素土、灰土)幹密度試驗報告(回填土試驗報告)

  16、砂漿配合比通知單

  17、砂漿(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及評定

  18、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

  19、混凝土(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及評定

  (同條件養護混凝土試塊強度報告彙總及測溫記錄)

  20、商品混凝土出廠合格證、複試報告

  21、鋼筋接頭(焊接)試驗報告,焊條(劑)合格證

  22、水池滿水試驗記錄

  23、建築物沉降觀測記錄

  24、結構吊裝記錄

  25、現場施工預應力記錄

  26、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記錄

  27、管道、配件出廠合格證及進場檢(試)驗報告

  28、管道、裝置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記錄

  29、系統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試驗記錄

  30、進場電器材料、裝置出廠合格證及試驗報告)

  31、裝置除錯記錄、接地、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32、暖氣管道、散熱器壓力試驗記錄

  33、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

  34、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35、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功能抽查記錄

  36、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抽查記錄

  37、竣工驗收報告

  38、竣工驗收證書

  專案檔案管理工作制度7

  一、檔案的建立。

  1.1檔案的建立按下列流程建立:收集--整理--分類--編號--登記--輸入電腦--入櫃--利用--檢查

  1.2明確建檔內容,實行系統收集、集中管理。

  1.2.1房屋檔案:包括本物業的設計、施工檔案、資料、圖紙、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等;

  1.2.2裝置設施檔案:包括各種設施裝置的線路圖紙、使用說明書、購入使用時間、使用許可證、年檢合格證、維修保養合同及維修保養記錄等;

  1.2.3業主檔案:包括業主入住時所填寫的"業主概況表"、"業主公約"、"入住契約"、"前期服務協議"、"接房登記表"等。

  1.2.4文秘檔案:包括業主公約、商家公約、業委會決議、物管政策法規、市區房管局的檔案以及對本物業進行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等;

  1.2.5員工檔案:包括員工供職申請表、簡歷、身份證影印件、上崗證、學歷證影印件、職稱證影印件、工作變動記錄、獎懲記錄等;

  1.2.6財務檔案:包括各種帳簿、會計記帳憑證、財務報表、納稅報表、維修基金使用的預算、計劃、業委會批准使用的檔案等。

  1.3建檔要求:制度化、標準化、電腦化。

  二、檔案管理

  2.1為避免檔案的損壞、遺失,使重要檔案能永久儲存,而又方便經常使用,對使用頻率較高的檔案實辦公室對原始檔案進行嚴密管理,並儲存影印件。

  2.2檔案管理要求:

  2.2.1進行標準化的檔案管理。

  2.2.2採用多種形式的資訊儲存方式,如電腦磁碟、膠捲、照片、圖表等,並採用適當的儲存方法。

  2.2.3加強保密意識培養,確保檔案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不丟失、不洩密。

  2.2.4實行檔案管理手段的現代化,運用計算機檢索手段,開發多媒體資訊查詢系統。

  2.2.5堅持檔案資料收集的系統化。

  2.2.6作到檔案分類科學化。檔案按內容分類,逐一編號,登記造冊,編輯目錄,按工作部門分櫃儲存。

  2.2.7實行檔案管理工作檢查經常化。每季度對檔案檔案的形成、積累、整理、歸類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專案檔案管理工作制度8

  第一條、專案檔案的整理

  1、建設專案所形成的全部專案檔案在歸檔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按檔案管理的要求,由檔案形成單位進行整理。

  2、建設單位各機構形成或收到的有關建設專案的前期檔案、裝置技術檔案、竣工試執行檔案及驗收檔案,應根據檔案的性質內容分別按年度、專案的單項或單位工程整理

  3、勘查、設計單位形成的基礎材料和專案設計檔案,應按專案或專業整理。

  4、施工技術檔案應按單項工程的專業,階段整理;檢查驗收記錄、質量評定及監理檔案按單位工程整理。

  5、裝置、技術、工藝、專利及商檢索賠檔案應由承辦單位整理;現場使用的譯文及安裝除錯形成的非標準圖、竣工圖、設計變更、試執行及維護中形成的檔案,工程事故處理檔案由施工單位整理。

  第二條、專案檔案的組卷

  1、組卷要遵循專案檔案的形成規律和成套性特點,保持卷內檔案的有機聯絡;分類科學,組卷合理;法律性檔案手續齊備,符合檔案管理要求。

  2、專案施工檔案按單項工程、單位工程或裝置、階段、結構、專業組卷:專案竣工圖按建築、結構、水電、暖通、電梯、消防、環保等順序組卷;裝置檔案按專業、臺件等組卷;管理性檔案按問題、時間或專案依據性、基礎性、竣工驗收檔案組卷;監理檔案按文種組卷;原材料試驗按單項工程、單位工程組卷。

  3、案卷及卷內檔案不重份;同一卷內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檔案。該卷保管期限從長。

  第三條、案卷與卷內檔案的排列

  1、管理性檔案按問題、時間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檔案按管理、依據、建築、安裝、檢測試驗記錄、評定、驗收排列。

  3、裝置檔案按依據性、開箱驗收、隨機圖樣、安裝除錯和執行維修等順序排列。

  4、竣工圖按專業、圖號排列。

  5、卷內檔案一般文字在前,圖樣在後;譯文在前,原文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後。

  第四條、卷內編目,裝訂必須符合規定要求,詳見綜合科檔案管理制度

  第五條、聲像材料整理

  聲像材料整理時應附文字說明。對事由、時間、地點、人物、作者等內容進行著錄。

  第六條、專案檔案的歸檔

  1、建設單位各機構、各施工承包單位、監理單位應在建設專案完成後,將經整理,編目後所形成的專案檔案按合同協議規定的要求,向建設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歸檔。

  2、根據基本建設程式和專案特點,歸檔可按階段分期進行,也可在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完成並透過竣工驗收後於竣工驗收檔案一併歸檔。

  3、歸檔檔案應完整、成套、系統。應記述和反應建設專案的規劃、設計、施工及竣工驗收的全過程;真實記錄和準確反應專案建設過程和竣工的實際情況,圖物相符,技術資料可靠、簽字手續完備;檔案質量應符合專案檔案質量要求的規定。

  4、勘查、設計、施工及建立單位需向本礦歸檔的檔案,應按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和附表1的要求單獨立卷歸檔。

  5、外文資料應將題名、卷內章節目錄譯成中文,經翻譯人、審校人簽署的譯文稿與原文一起歸檔。

  第七條、專案檔案的歸檔審查施工單位在專案竣工檔案收集,編制和整理後,應依次由竣工檔案的編制方、質監部門、監理部門對檔案的完整、準確情況和案卷質量進行審查或三方會審,經建設單位確認並辦理交接手續後連同審查記錄全部交建設單位檔案管理機構。

  第八條、專案檔案的歸檔時間

  1、除受委託進行專案檔案彙總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單位應在專案實體完成後三個月內將專案檔案向建設單位歸檔;有尾工的應在尾工完成後及時歸檔。即:在其專案鑑定、竣工後或財務決算後三個月內歸檔,週期長的可分階段、單項歸檔。

  2、外購裝置儀器或引進專案的檔案材料在開箱裝置驗收或接收後即時登記,安裝除錯後歸檔(任務結束後一週內向上級檔案室移交)。

  3、電子檔案的邏輯歸檔實時進行,物理歸檔應與紙質檔案歸檔時間一致。

  4、磁帶、照片及底片、膠片、實物等形式的檔案材料應在工作結束後及時歸檔(一週內)。

  5、下列檔案材料應隨時歸檔:

  5.1、變更、修改、補充的檔案材料;

  5.2、礦內部機構變動和職工調動、離崗時留在部門或個人手中的檔案材料;

  5.3、礦產權變動過程中形成的檔案材料;

  5.4、其他臨時活動形成的檔案材料。

  專案檔案管理工作制度9

  1、專案設兼職資料員,負責檔案的接收、發放、登記、回收等工作。由資料員負責建立專案的收文、發文登記。

  2、部門使用的資料由各部門專人發放並負責保管;長期儲存的檔案應需交由資料員統一保管。

  3、所有檔案必須按照檔案管理及專案有關規定進行收集、發放、整理、編目和儲存。

  4、檔案、資料要保持整潔,不允許在檔案和檔案上亂塗亂寫。

  5、存檔資料必須為原件。

  6、涉及到經濟方面的設計變更其它形式的檔案,必須向經營部門提供一份原件進行儲存。

  7、合同檔案由經營部門控制、儲存和發放。

  8、不得私自借閱或讓他人隨意檢視,不得隨意攜帶外出。對檔案檔案內容不得隨意向外洩露。

  9、對已歸檔的檔案借閱時,必須辦借閱手續,限期歸還。如超過借閱時間,須重新辦理手續。

  10、作廢檔案不統一收回,但應在替換檔案裡指明,或以通知形式告知檔案持有者。

  11、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不在專案工作時,應有職能部門資料員收回其持有的所有檔案。

  12、工程竣工驗收後,專案應及時將工程交工資料整理、彙總,交由武漢專案工程部歸檔。

  專案檔案管理工作制度10

  第一條、專案檔案的整理

  全部專案檔案的彙總整理應由建設單位負責進行或組織,其內容包括:

  1、根據專業主管部門的建設專案檔案分類編號規則以及專案的實際情況,設計、制定統一的專案檔案分類編號體系。小型專案直接按專案、結構或專業分類;大中型專案按工程或專業分類,下設屬類。

  2、依據專案檔案分類編號體系對全部專案檔案進行統一的分類和編號;生產使用單位需要按企業檔案統一進行分類和編號的,建設單位(並責成設計、施工及建立單位)可用鉛筆臨時填寫檔案號。

  3、對全部專案檔案進行清點、編目,並編制專案檔案案卷目錄及檔案整理情況說明。

  4、負責貫徹實行國家及本行業的技術規範及各種技術檔案表格

  第二條、專案檔案的移交

  1、專案檔案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按合同及規定的要求,在專案正式透過竣工驗收後三個月內,向生產使用單位及其它有關單位辦理檔案移交。凡是分期或分機組的專案,應在每期或每機組正是透過竣工驗收後辦理檔案移交。

  2、建設單位與業主單位、生產使用單位及其它有關單位應辦理專案檔案移交手續,明確檔案移交的內容、案卷數、圖紙張數等,並有完備的清點、簽字等交按手續:建設單位轉為生產單位的,按企業檔案管理要求辦理。

  3、竣工驗收以後,在大中型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重要建設專案。建設單位應在6個月內向城市建設檔案接收單位報送與城市規劃、建設及其管理有關的專案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