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應急預案> 配電網防汛應急預案

配電網防汛應急預案

配電網防汛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配電網防汛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配電網防汛應急預案1

  為進一步做好防汛工作,落實好上級防汛工作精神和公司黨委提出的對防汛工作早準備、早檢查的要求,認真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提高防汛應急反應能力,確保電網安全穩定執行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抗洪搶險期間的電力供應,做好事故搶修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1 預案的啟動條件和工作流程

  1.1 啟動條件

  1.1.1 接到XXX供電公司防汛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通知。

  1.1.2 接到縣政府汛情預報通知。

  1.1.3 接到XXX供電公司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通知。

  1.1.4 接到基層單位遭受災害,造成人員、裝置損失的報告。

  1.2 預案啟動的工作流程

  我所轄區發生重大汛情後,按本所防汛搶險應急處理預案先行必要的處置。同時在第一時間將汛情的基本情況、影響範圍、發展趨勢報告XXX供電公司抗震救災、防汛救災、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2 XX所防汛搶險應急處理中的職責

  2.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機關有關防汛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全面協調公司的防汛搶險應急工作。

  2.2負責落實XXX供電所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任務和下達的各項應急指令。

  2.3根據汛情實際情況,請示有關上級機關,確定是否終止應急狀態。

  2.4保證所有通訊裝置暢通,協調組織電網及裝置的應急處置、搶修、恢復等工作。

  3 應對和處理方案及具體措施

  3.1成立防汛工作小組

  組 長:

  成 員:

  組長電話:

  晝夜值班:

  3.2汛情發生後,防汛小組要全面投入電力自救恢復工作中,並迅速向有關上級報告。

  3.3本所的`搶險、搶修所需機械裝置和運輸車輛要處於完好狀態,以備應急時使用;

  3.4做好重要使用者備用電源的應急工作,提前通知各大使用者做好全站停電的事故預案和自保措施,有備用電源的要提前檢查,必要時啟動,按照安全、快速恢復,先重要使用者、再城鎮居民、再農業負荷的原則處理緊急事故;

  3.5做好汛情到來前電力裝置的安全檢查。汛情到來前應按供電企業防汛檢查大綱要求對線路的防風能力和抗洪能力進行檢查,對防風抗洪能力下降的線路杆塔進行處理,對低窪地帶和行洪區的杆塔進行護坡加固。

  3.6本所搶險人員在防汛期間實行晝夜值班,要認真做好記錄,及時向上級彙報防汛情況;

  4 應急狀態解除

  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防汛應急搶險隊可報請公司應急處理工作組可解除防汛搶險應急狀態:

  4.1洪水退卻;

  4.2災區重要使用者及居民生活用電基本恢復;

  4.3傷員及轉移人員得到妥善恢復。

  5 後期處置

  5.1 迅速搶修恢復供電(含臨時供電)任務基本完成後,再按計劃逐步轉入恢復重建工作。

  5.2 應急處理結束後,應及時補齊用於事故搶險的應急設施、裝置、器械等物資儲備。

  5.3 防汛搶險工作結束後,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理的經驗和教訓,制定反措,整改落實。

  5.4 鑑於汛情造成對重要使用者停電等情況,我所應及時瞭解情況,做好宣傳、解釋等善後處理工作。

  配電網防汛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由於洪水和颱風造成重特大事故及對社會有嚴重影響的其他事故,減少事故損失的程度和範圍,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機制,確保電網安全執行,保證國家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參照《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防汛管理實施細則》、《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防汛抗颱風應急處理預案》、《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訊號釋出試行辦法》並結合公司電力生產實際制定。

  1.3 工作原則 遵循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管理、資訊共享、分工協作的原則,公司所屬各部門在本地區處於汛、臺期間,均應做出應急反應,立即按本預案投入防汛抗臺,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電網恢復,共同做好電力保障的一切應急和救援工作。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應對和處置因洪澇、颱風造成的電力設施(包括工作場所、通訊、自動化、資訊網路、排程指揮場所等)大範圍破壞、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供電中斷事件,並用於指導公司各部門防汛預案的制定和應急救援與處理。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防汛抗臺應急指揮部 公司設定防汛抗臺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各專業工作組包括生產技術組、安全保衛組、裝置執行組、裝置搶修組、排程通訊組、物資供應組、後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及營銷工作組。各部門建立相應的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指揮部設在公司排程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生技部,事故情況下公司排程所值班室和行政值班室代為行使應急指揮部值班室職能。

  2.1.1 防汛抗臺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生產副總經理 成員:總經理工作部、黨群工作部、生技部、安監部、營銷部、排程所、輸配電部、變電執行部、鄉鎮供電所負責人。

  2.1.2 防汛抗臺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防汛抗臺指揮部工作指示,統一指揮本公司防汛抗臺工作,組織本公司因洪澇、颱風造成的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事故搶險和生產恢復等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2)宣佈進入和解除預警狀態、警戒狀態或緊急狀態;

  (3)決定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4)組織研究、制定洪澇、颱風期間電網執行的應急措施;

  (5)根據應急處理需要,下達對現場裝置進行保護或隔離,緊急調集人員和備品備件、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對現場人員進行疏散的指令;

  (6)協調本公司與外單位之間有關防汛抗臺的工作關係,就本公司應急處置工作請求地方政府提供應急援助與配合;

  (7)組織診斷現場狀況,研究、制定應急措施,評估事故的嚴重程度,及時向三明電業局應急指揮部和省網排程機構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有關事故及處理情況;

  (8)指令排程、營銷部門聯絡併網發電廠和重要使用者,採取應急措施;

  (9)及時掌握、瞭解本公司的事故資訊和應急處理、事故搶險、生產恢復等情況,負責本公司資訊釋出。

  2.2 防汛抗臺應急辦公室

  2.2.1 防汛抗臺應急辦公室人員組成 主任:生產副總經理 副主任:總經理助理 成員:總經理工作部、黨群工作部、生技部、安監部、營銷部、排程所、輸配電部、變電執行部、鄉鎮供電所負責人。

  2.2.2 防汛抗臺應急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及時瞭解本公司電網防汛抗臺情況,提請應急總指揮決定進入和解除預警狀態、警戒狀態或緊急狀態,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2)落實應急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協助組織預案的實施;

  (3)督促和檢查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4)掌握本公司應急處理和供電恢復情況,組織善後處置工作,及時協調解決應急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5)做好上級防汛抗臺精神的傳達,密切關注、公告颱風最新動向,及時編輯防汛抗臺簡報,統計上報臺風受災損失情況;

  (6)在應急指揮部領導下,負責組織或參加資訊釋出會

  (7)負責聯絡上級防汛抗臺指揮部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

  2.3.1 電網排程機構是所轄電網事故處理的指揮中心,當值排程員是所轄電網事故處理的指揮員,統一指揮排程管轄範圍內的電網事故處理。

  2.3.2 電網排程執行人員的主要職責

  (1)根據汛臺預警,密切注視系統異常情況,合理安排執行方式;

  (2)執行指揮部下達的執行方式;正確下達排程指令,指揮電網事故處理,控制事故範圍的擴大,恢復電網正常執行;

  (3)按照應急預案、電網排程規程、電網黑啟動方案等,採取必要手段,控制事故發展,保障主網安全和重點地區、重要使用者的電力供應;

  (4)負責提供電網執行引數,提供電力系統及其保護裝置等的事故工況,並就事故過程、停電範圍、初步原因、發展趨勢等資訊及時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報;

  (5)負責重要使用者供電中斷、恢復的聯絡與告知。

  2.4 生產技術組

  2.4.1 生產技術組人員組成 組長由生技部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輸配電部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生產、輸配電部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擔任。

  2.4.2 生產技術組主要職責

  (1)接受應急指揮部的領導,協調本公司各生產、基建部門,有效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2)及時、準確將洪澇、颱風中涉及裝置安全的情況嚮應急指揮部彙報,並提出應急處理意見;

  (3)負責應急處理技術與搶修力量的保障,組織或指導現場安全狀況的分析、診斷和搶修方案的制定,組織外援力量的調配;

  (4)負責提出裝置備品備件清單,提交物資供應組;

  (5)開展相關故障裝置的檢查、恢復和事故評估、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反事故對策。

  2.5 安全保衛組

  2.5.1 安全保衛組人員組成 組長由安監部門負責人擔 任 ,副組長由保衛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安監、保衛部門人員組成。

  2.5.1 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修現場安全防範措施,確保防汛抗臺工作中人身和裝置安全;

  2接受應急指揮部的領導,做好事故現場的調查、取證和現場保護工作;

  3負責災害搶修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必要時協調外部安全保衛力量的支援

  4負責聯絡地方政府安監、公安部門。

  2.6 裝置搶修組

  2.6.1 裝置搶修組人員組成 組長由分管生產領導擔任,副組長由變電執行、變電檢修、輸配電部、營銷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上述部門技術人員和班長組成.2.6.2 裝置搶修組主要職責

  (1)接受應急指揮部的領導,負責組織洪澇、颱風應急處理、事故搶險、生產恢復等現場工作,儘快修復受損電力設施,恢復電網的正常執行,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

  (2)負責組織有關生產部門人員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準確完成故障裝置隔離,落實搶修裝置安全措施,確保搶修過程中人身和裝置的安全;

  (3)負責檢查各生產部門搶修力量和備品備件是否足夠齊全,及時向生產技術組提出援助請求;

  (4)準確提供現場抗洪搶險情況彙報給應急指揮部,提供決策意見和建議。

  2.7 物資供應組

  2.7.1 物資供應組人員組成 組長由物資供應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物資供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

  2.7.2 物資供應組主要職責 接受應急指揮部的領導,聯絡生產技術組,負責提供防汛抗臺物資所需的'物資;負責搶修用的各種備品備件、材料、工具的供應。

  2.8 後勤保障組

  2.8.1 後勤保障組人員組成 組長由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工會負責人擔任。成員由車隊、工會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2.8.2 後勤保障組主要職責

  (1)接受應急指揮部的領導,聯絡各應急小組,負責應急預案啟動期間的生活、醫療、交通等後勤保障。尤其要根據洪災實際,為現場搶修人員配備口罩、眼藥水、氧氣袋,注射防疫針等;

  (2)負責聯絡醫療、交通管理部門。

  2.9.1 宣傳報道組人員組成 組長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黨群工作部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總經理工作部、黨群工作部人員組成。

  2.9.2 宣傳報道組主要職責

  (1)在應急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及時收集防汛抗臺情況,做好資訊的彙總、傳遞,及時整理文字材料上報指揮部,按照規定的程式開展對外宣傳工作;

  (2)啟動應急狀態警報後,每天 07:00 和 16:00 前分兩次收集、彙總公司各部門有關應急工作資訊,報送應急辦公室稽核,由應急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資訊;

  (3)協助應急辦公室及時編輯防汛抗臺簡報,負責向上級對口部門報告有關防汛抗臺資訊;

  (4)參加資訊釋出會,及時做好與系統內外新聞媒介的溝通聯絡,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地進行宣傳報道。

  2.10 營銷工作組

  2.10.1 營銷工作組人員組成 組長由營銷部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營銷部相關人員組成。

  2.10.2 營銷工作組主要職責 負責將防汛抗臺通知、要求等傳達到各中心、鄉鎮供電所,並指導、協調各中心、鄉鎮供電所防汛抗臺工作,負責各中心、供電所受災情況的統計上報,必要時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3 應急分級

  按照臺風等級、汛期水位等氣象預警訊號及電網故障事故的嚴重程度,將防汛抗颱風應急狀態分為三級。各級別狀態的啟動和解除由防汛指揮部確定,並由防汛辦公室負責釋出。釋出的方式可以透過公司手機簡訊息平臺、電話、電子郵件及組織會議等。各部門要將相關資訊傳達到每位員工。

  3.1 預警狀態:根據省公司的防汛抗臺相關資訊及當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或氣象臺釋出颱風、暴雨警報,颱風 7 級風圈半徑進入本地區 48 小時警戒線或未來 24 小時內將有八級及以上大風,或降雨量50-100毫米暴雨。從釋出時間起進入預警狀態。 各部門應著手檢查備品備件、相關的防汛抗臺物資,並組織人員做好薄弱地段裝置和易發生地質災害區域的巡視檢查工作,組織搶修隊伍待命,做好搶修準備。

  3.2 警戒狀態:當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或氣象臺釋出颱風、暴雨緊急警報,颱風正在直接襲擊或進入本地區 24 小時警戒線(即颱風將在 24 小時內正面登陸),風力可能達到 10 級及以上, 。或未來 24小時內將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於100毫米) 各部門實行 24 小時防汛抗臺值班,搶修人員到崗到位。

  3.3 緊急狀態:10 級以上臺風正在直接襲擊或進入本地區 24 小時警戒線(即颱風將在 24 小時內正面登陸) 。洪水、颱風已導致電網 ;未來 24小時內將有特大暴雨(降雨量大於150 毫米以上)大面積停電,造成杆塔傾倒、導線斷落、供電裝置損壞等險情,或重要使用者及城區大部分停電,110kV重要裝置損壞,電力系統已不能穩定執行。 各部門應在防汛抗臺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分工協作,迅速投入到搶修排險工作中。

  4 應急響應

  4.1 應急啟動程式

  4.1.1 應急報警

  4.1.1.1 當值排程員獲悉颱風、暴雨預報資訊或有關部門人員接到三明電業局、地方政府等防汛、抗颱風預警後,立即報告防汛抗臺應急辦公室主任。

  4.1.1.2 防汛抗臺應急辦公室主任接到颱風、暴雨警報後,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防汛抗臺應急程式。

  4.1.2 應急啟動

  4.1.2.1 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颱風、暴雨警報之後,根據未來可能影響範圍、嚴重程度、後果等,研究決定是否進入防汛抗臺應急狀態。必要時召集緊急會議,並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4.1.2.2 當應急指揮中心決定進入預警狀態後,由應急辦公室負責立即通告應急機構各小組和所屬各部門、各供電所,按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應急準備工作,並立即將颱風、暴雨未來預測的影響範圍、嚴重程度、可能後果等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及三明電業局應急指揮機構。應急處理工作應自覺接受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並視情況請求給予必要的支援與援助。

  4.2 指揮控制

  4.2.1 預警狀態控制

  4.2.1.1 應急辦公室成員應立即中斷日常工作,在應急指揮部開始預警狀態的值班與處理工作。應急機構各小組成員應立即中斷日常工作,在各部門值班室開始緊急狀態的值班,按職責分工落實各項控制措施。

  4.2.1.2 應急辦公室及應急機構各小組應制訂 24 小時領導帶班值班表。

  4.2.1.3 相關的應急小組應在第一時間內派人趕赴臺風、暴雨可能影響的現場,根據預案督促應急行動的落實,並嚮應急辦公室主任彙報。

  4.2.1.4 應急辦公室主任應負責應急協調工作,並根據需要派人到一線現場瞭解應急行動的落實情況,並及時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彙報。

  4.2.2 警戒狀態控制

  4.2.2.1 應急指揮部各成員應立即中斷日常工作,在應急指揮部開始警戒狀態的值班與處理工作,組織有關部門評估颱風、暴雨可能影響的範圍,制定妥當的應對措施。並根據現場情況派人到一線指導應急行動。

  4.2.2.2 各部門實行 24 小時防汛抗臺值班,搶修人員到崗到位,並能按照部門分工,安排對已停電使用者的恢復供電工作。

  4.2.2.3 各應急小組應組織有關人員及時嚮應急辦公室彙報應急行動落實情況。

  4.2.2.4 在警戒狀態下,為保證主網安全穩定,為保證對城區、重要地區、重要使用者和有重要活動場所恢復供電,電網當值排程員有權決定採取拉限負荷、解列電網、解列發電機組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和擴大。

  4.2.3 緊急狀態控制

  4.2.3.1 應急指揮部所有成員需在第一時間內到達指揮部值班室掌握颱風、暴雨情況及未來發展趨勢,做好事故處理的指揮協調;指揮部實行 24 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度。

  4.2.3.2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坐鎮指揮,副總指揮及各成員應按分工到一線指導應急處理;

  4.2.3.3 應急辦公室成員及相關的應急小組應派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臺風、暴雨可能影響的現場,根據預案督促防範措施的落實和事故處理,並及時向指揮部彙報。

  4.2.4 當發生電網出現頻率、電壓、潮流等執行引數嚴重超執行限額,並有可能導致電網系統性崩潰、造成更為嚴重的電網事故時,電網排程機構應果斷採取拉限負荷、解列電網、解列發電機組等必要措施,隔離故障區,控制事故範圍進一步擴大,儘可能保持主網安全和非故障區電網正常供電。

  4.2.5 在應急情況下,應急指揮部應做好事故現場協調和決策,並注意派人保護好事故現場,未經調查和記錄的事故現場不得任意變動。因緊急搶修、防止事故擴大等需要變動現場的,需對事故現場和損壞的裝置進行照相、錄影和資訊儲存,並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寫出書面記錄,儲存必要的痕跡、物證。

  4.3 應急措施

  4.3.1 應急指揮值班要求

  4.3.1.1 總指揮宣佈進入預警狀態後,由公司防汛辦公室公佈防汛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及組成成員名單、聯絡方式。各部門、各供電所應編制防汛、抗颱風值班表,明確值班人員,並要求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各部門、各供電所要組建必要的搶修隊伍;要檢查備品備件、相關的防汛抗颱風物質,組織人員做好重要部位、重要裝置、薄弱地段裝置的巡視檢查工作,並做好相應的特殊時期巡視記錄。各部門、各供電所必須指定一名專門的資訊收集和釋出人員,負責與防汛指揮部保持資訊聯絡。

  4.3.1.2 進入警戒狀態後,各部門、各供電所執行 24 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度,並將值班人員、值班地點、值班室電話等情況及時報送應急辦公室。值班人員隨時待令,部門搶修隊伍到位,必要的搶修物資備齊;排程、95598呼叫中心、營銷、輸配電等服務部門和車輛運輸等後勤保障部門要加強日常值班力量。

  4.3.1.3 進入緊急狀態後,各單位、各部門應在防汛抗臺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分工協作,迅速投入到搶險工作中。

  4.3.2 各相關部門重點防範措施

  4.3.2.1 生產技術部門重點做好有關生產部門組織協調落實工作。

  (1)督促輸配電部、變電執行部對所管轄的電力設施進行防洪、防颱風專項排查,提高裝置防汛抗臺能力;

  (2)檢查有關生產部門防汛抗臺預案、措施的落實,確保搶修工作的順利進行;

  (3)落實備品備件清單和物資儲備情況,瞭解搶修人員情況,滿足搶險、救援工作的需要。

  4.3.2.2 排程部門重點做好電網執行方式調整,落實防汛抗臺措施。

  (1)負責彙總、編制、稽核防汛抗臺電網執行方案,並及時將方案報分管領導批准執行;

  (2)根據汛臺期間電網執行情況提出電網執行方式調整建議;

  (3)當值排程員根據汛臺警報通知,按照相應的防颱風電網執行方案,調整好電網網執行方式;

  (4)做好確保政府機關、防汛指揮中心、防汛設施及防汛搶險單位的保供電工作,做好保供電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

  (5)對重要使用者提前告知受颱風影響可能中斷電力供應,請各重要使用者提前啟動、做好事故停電預案;

  (6)加強電力通訊設施、排程自動化裝置檢查,確保暢通、正常。

  4.3.2.3 變電執行部重點是加強變電站執行值班和變電站裝置的巡視檢查工作,防止變電站戶內裝置進水和地質災害引起塌方。

  (1)檢查戶外各端子箱、機構箱門是否關緊、關好,戶內各門、窗是否關緊、關好對各變電站站內可能滲漏水的建築物及端子箱、機構箱採取臨時應急防範措施;

  (2)檢查各線路保護重合閘裝置是否按排程要求投入並接觸良好;

  (3)加強主控室監盤工作,做好事故預想及對人員進行合理分工;

  (4)將操作用具、絕緣靴、絕緣手套及應急燈(夜間)置於主控室內備用;

  (5)加強對變電站排水溝、渠等防洪設施的檢查工作,防止山體滑坡

  (6)無人值班站改為有人值班或少人值班;

  (7)事故發生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彙報排程,並正確迅速執行排程指令;若通訊中斷時,則按《現場執行規程》規定處理,先隔離故障點儘快恢復供電,避免故障裝置再次投運

  (8)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排程、應急辦公室。

  4.3.2.4 變電檢修部門重點是做好搶修、搶險準備。

  (1)防汛抗臺期間安排 24 小時值班,及時處理裝置故障,做好各個變電站裝置故障的檢修準備以及大件物資的領用、除錯準備

  (2)事故發生時,應及時與有關部門取得聯絡,根據各變電站重要程度,按優先順序排列安排搶修。搶修時要做好危險點分析預控,佈置好安全措施,確保人身安全

  (3)防汛抗臺期間計劃檢修工作暫停,隨時做好搶險準備。

  4.3.2.5 輸、配電線路執行檢修部門重點是汛期到來前線路走廊清障工作,做好搶修、搶險準備。

  (1)加強颱風前線路走廊的巡視檢查,清理廣告牌、布條、腳手架等對線路造成的威脅,防範線路拉線、塔材被盜倒杆、斷線事故發生

  (2)做好線路倒塔、線路基礎受沖刷塌方、線路對建築物、樹木風偏放電等防範措施

  (3)配網執行維護部門必須對。

  配電網防汛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正確、快速、有序、高效地處置暴雨、洪水等雨水災害造成的電網設施、裝置較大範圍損壞事件,最大限度地防範和減少暴雨、洪水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證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聊城市茌平區供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以下法律法規、標準制度及相關預案,結合公司實際制定。

  《山東省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國家電網公司應急管理工作規定》

  《國家電網公司安全事故調查規程》

  《國家電網公司氣象災害處置應急預案》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聊城市茌平區供電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聊城市茌平區供電公司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1.3.1本預案適用於公司及公司各單位應對和處置因暴雨、洪水災害引起的電網設施大範圍受損和大面積停電事件,指導和組織公司開展暴雨、洪水災害預警、防範、搶險、搶修和電力供應恢復等工作。

  1.3.2公司各單位參照本預案框架內容和要求,制訂符合本單位實際的現場處置預案和應急措施。

  1.4處置原則

  居安思危,預防為主。貫徹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防患於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並重,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暴雨、洪水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禦標準,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做好應對暴雨、洪水災害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落實省公司、山東省政府部署,在公司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要求,開展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

  快速響應,協同應對。在山東電力省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上下聯動、區域協作”快速響應機制,加強與政府的溝通協作,整合內外部應急資源,協同開展暴雨、洪水災害事件處置工作。

  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暴雨、洪水災害事件預防和處置科學技術研究和開發,採用先進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充分發揮公司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暴雨、洪水災害事件的能力。

  1.5事件分級

  根據電網損失程度、發生性質、可能導致電網緊急情況等,將災害事件分為四級:特別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較大事件、一般事件。

  1.5.1特別重大事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公司暴雨、洪水災害特別重大事件:

  1.5.1.1因暴雨、洪水災害引起,根據《山東省電力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應急預案》確定為電網大面積停電特別重大事件的;

  1.5.1.2暴雨、洪水災害造成電網裝置、設施大範圍損毀,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1.5.1.3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視暴雨、洪水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確定為暴雨、洪水災害特別重大事件的。

  1.5.2重大事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公司暴雨、洪水災害重大事件:

  1.5.2.1因暴雨、洪水災害引起,根據《山東省電力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應急預案》確定為電網大面積停電重大事件的;

  1.5.2.2暴雨、洪水災害造成電網設施裝置大範圍損毀,估算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1.5.2.3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視暴雨、洪水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確定為暴雨、洪水災害重大事件的。

  1.5.3較大事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公司暴雨、洪水災害較大事件:

  1.5.3.1因暴雨、洪水災害引起,根據《山東省電力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應急預案》確定為電網大面積停電較大事件的;

  1.5.3.2暴雨、洪水災害造成電網設施裝置大範圍損毀,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1.5.3.3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視暴雨、洪水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確定為暴雨、洪水災害較大事件的。

  1.5.4一般事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公司暴雨、洪水災害一般事件:

  1.5.4.1因暴雨、洪水災害引起,根據《山東省電力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應急預案》確定為電網大面積停電一般事件的;

  1.5.4.2暴雨、洪水災害造成電網設施裝置大範圍損毀,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的;

  1.5.4.3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視暴雨、洪水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確定為暴雨、洪水災害一般事件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公司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或指揮部)。

  2.1.1防汛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 長: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員)

  副組長:公司分管副總經理

  成 員:運檢部、辦公室、發展建設部、財務部、安監部、營銷部、物資分中心、黨建部、調控中心等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

  5.1.2防汛辦公室(以下簡稱處置辦公室)

  防汛辦公室設在運檢部。

  主 任:公司運檢部主任

  成 員:運檢部、辦公室、發展建設部、財務部、安監部、營銷部、物資分中心、黨建部、調控中心等部門人員。

  2.1.3專業應急工作組

  要時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可成立防汛現場工作組。

  2.1.4公司各單位應急指揮機構

  發生暴雨、洪水災害的公司各單位根據公司應急預案要求啟用暴雨、洪水災害處置領導小組和應急搶險指揮機構。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在公司暴雨、洪水災害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排程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2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2.2.1公司暴雨、洪水災害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2.2.1.1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貫徹上級單位有關管理制度,落實省公司有關暴雨、洪水災害應急處理的有關規定;接受省公司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

  2.2.1.2根據公司處置暴雨、洪水災害工作的需要,向上級有關職能部門提出援助請求;

  2.2.1.3統一領導公司搶險救援、恢復重建工作,執行公司相關部署和決策;

  2.2.1.4宣佈公司進入和解除防汛應急狀態,決定啟動、調整和終止事件響應;

  2.2.1.5決定披露相關資訊。

  2.2.2公司暴雨、洪水災害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2.2.2.1在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落實暴雨、洪水災害處置各項工作;

  2.2.2.2開展暴雨、洪水災害資訊蒐集、統計彙總、上報工作;

  2.2.2.3協調公司各專業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2.2.4指揮協調發生暴雨、洪水災害的單位按照預案要求,進行事故應急處置等工作;

  2.2.2.5負責與有關政府部門溝通,彙報相關應急工作;

  2.2.2.6協助披露有關資訊。

  2.2.3公司有關職能部室職責

  2.2.3.1運檢部:負責電網在運裝置設施現場搶險、搶修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信通班負責公司應急通訊工作;

  2.2.3.2辦公室:負責應急處置過程中與政府協調工作和社會維穩工作;

  2.2.3.3財務部:負責搶險救災、事故恢復及災後重建所需的資金投入和裝置保險理賠;

  2.2.3.4安監部:負責現場安全監督和生產應急處置工作;

  2.2.3.5發展建設部:負責建設專案現場裝置設施搶修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組織基建施工力量參加搶險救援、搶修恢復工作;

  2.2.3.6營銷部:負責使用者恢復供電、客戶需求即時響應、故障報修快速處理;

  2.2.3.7物資分中心:負責應急物資供應及運輸工作;

  2.2.3.8調控中心:負責電網執行方式安排;

  2.2.3.9其他部門:做好應急相關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

  3風險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危險源分析

  公司經營區域內部分地區,春季末期和夏季存在發生暴雨、洪水災害的可能,尤以城區低窪地帶和沿黃地區最為嚴重。

  3.2危害程度分析

  嚴重的暴雨、洪水災害會沖垮或淹沒變電站、輸電線路,由此引起的泥石流、山體滑坡等次生地質災害,將破壞輸變電設施損壞,導致輸電線路停電、全站停電事故,將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基礎設施造成巨大影響,導致交通(鐵路、公路)、通訊癱瘓,水、氣、煤、油等供應中斷,電網抗災搶險、應急救援工作的開展應綜合考慮以上因素。

  4預防與預警

  4.1風險監測

  4.1.1公司及公司各單位應加強與氣象部門的溝通聯絡,瞭解暴雨、洪水活動趨勢,制訂應對方案;定期對防汛設施進行檢查,制定並實施預防及控制措施,發現異常及時彙報處理。

  公司各單位應設立應急管理專責人,負責彙總、分析暴雨、洪水災害風險和接收預警資訊。

  4.1.2風險監測的方法和資訊收集包括以下渠道:

  4.1.2.1建立以公司各單位為基礎的暴雨、洪水災害調查收集網路,組織暴雨、洪水災害普查,公司各單位在暴雨、洪水災害多發期,應密切注意氣象部門釋出的災害預報,執行單位加強對所屬電網設施裝置的巡查,掌握災情;

  4.1.2.2利用已經安裝的線上監測裝置獲取暴雨、洪水災害資訊,為暴雨、洪水災害應急處置提供現場資料;

  4.1.2.3公司各單位應與氣象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建立相應的暴雨、洪水及暴雨、洪水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相關災情、險情等資訊的實時共享。

  4.1.3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災害突發事件預測分析主要內容:

  4.1.3.1事件的基本情況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發生的時間、地點、電網和供電影響情況及涉及範圍,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災害等;

  4.1.3.2事件的危害程度,可能造成的人身傷亡、電網受損、財產損失,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的影響和危害等;

  4.1.3.3事件可能達到的等級,以及需要採取的應對措施。

  4.1.4風險監測報告

  透過風險監測和突發事件預測分析,若發生一般突發事件的機率較高,公司各單位應及早採取預防和應對措施。若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機率較高,在採取預防和應對措施的同時,應及時分別向公司防汛辦公室和各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4.1.5風險防範措施

  在組織體系上,公司自上而下建立具有堅強領導、反應靈敏、高效有序的應急管理體制,確保對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災害做到早診斷、早預警、早防範、早處置;

  在技術手段上,安裝各類氣象線上監測系統,如線路影片、氣象(風、雨等)、大壩監測、水庫水情線上測量裝置等,能夠有效對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災害進行監測,做到快速反應;在設防標準上,在暴雨、洪水災害易發區,在建設階段提高輸變電裝置防禦標準,增強電網自身抵禦暴雨、洪水災害的能力。

  4.2預警分級與預警釋出

  4.2.1根據暴雨、洪水災害的發生性質、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範圍,分為四級:一、二、三和四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4.2.2暴雨、洪水災害預警分級

  略

  4.3預警釋出

  4.3.1公司防汛辦公室接到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災害預警資訊後,立即彙總相關資訊,會同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分析研判,提出公司暴雨、洪水災害預警建議,報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批准,由公司防汛辦公室釋出。

  4.3.2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災害預警資訊內容包括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機關等。

  4.3.3根據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災害可能影響範圍、嚴重程度、緊迫性,預警資訊由公司防汛辦公室透過電話、傳真、網站、電子顯示屏等方式釋出,並根據情況變化適時調整預警級別。

  4.3.4按照有關規定公司防汛辦公室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災害預警釋出情況。

  4.4預警行動

  4.4.1一、二級預警行動

  釋出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災害一、二級預警資訊後,應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4.4.1.1公司層面

  (1)公司防汛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收集相關資訊,及時向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2)按照公司預案規定,合理安排電網排程執行方式;

  (3)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對重要客戶的供電保障工作。組織加強泵站等重要使用者的檢查,做好基建施工的防護。

  (4)有關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協調組織應急隊伍、應急物資、應急電源、交通運輸等準備工作;

  (5)應急隊伍和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所需應急電源和應急物資,做好異常情況處置準備工作;必要時做好人員疏散或撤離準備工作。

  4.4.1.2公司各單位及相關單位

  (1)按本單位預案規定,加強裝置巡查和監測,根據需要恢復無人值班變電站值班,及時收集和報送電網設施裝置受損、氣象、電網執行等資訊;

  (2)加強應急值班,及時收集相關資訊並報告公司防汛辦公室;

  (3)加強裝置巡視、監測和值班,針對可能發生的災害開展線路走廊清理、裝置加固等工作;

  (4)災害影響地區等有關責任人員應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地區、本部門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全面轉入救災準備工作。

  4.4.2三、四級預警行動

  釋出暴雨、洪水災害三、四級預警資訊後,應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4.4.2.1公司層面

  (1)公司防汛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收集相關資訊,及時向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做好應急新聞釋出準備;

  (2)公司有關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分工督促公司各單位及相關單位做好應急搶修和應急物資、應急電源、交通運輸等準備工作,做好異常情況處置和相關資訊披露準備。

  4.4.2.2公司各單位及相關單位

  (1)加強應急值班,及時收集相關資訊並報告公司防汛辦公室;

  (2)預警地區所在單位按本單位預案規定,合理安排電網排程執行方式,加強裝置巡視、監測和值班,針對可能發生的災害開展線路走廊清理、裝置加固等工作;

  (3)及時收集和報送電網設施裝置受損、氣象、電網執行等資訊;

  (4)做好組織應急隊伍、應急物資、應急電源、交通運輸的準備工作。

  4.5預警調整和解除

  4.5.1預警調整

  公司防汛辦公室可以根據預警階段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發展趨勢,提出對預警級別調整的建議,由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報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釋出。

  4.5.2預警解除

  4.5.2.1政府釋出預警結束通知或經過預警行動後,事態發展已經得到控制且不滿足預警條件;或根據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發展態勢,有關情況證明已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危險已經解除,可以結束預警。

  4.5.2.2汛情原發布機關做出撤銷的決定後,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天氣狀況和電網實際情況做出解除預警的決定,並終止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5.1.1公司各單位及相關單位組織應急救援隊伍營救受困員工和其他人員,撤離、安置受威脅的人員,做好高危、重要使用者的應急供電工作;主動與政府有關部門聯絡溝通,通報有關資訊、完成相關工作;初步收集受損情況,及時彙總並上報,並組織開展搶修工作。

  5.1.2公司密切關注事件情況以及公司各單位先期處置效果,責成各職能部門佈置應急準備工作,防範、減少災害前期損失。

  5.1.3公司各職能部門依據部門分工各負其責,組織、協調公司各單位及時調整電網執行方式,隔離故障區域,保證大電網安全。

  5.2響應啟動

  5.2.1公司各單位啟動本單位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災害應急事件響應,公司相關職能部門收到暴雨、洪水災害事故資訊,應立即向公司防汛辦公室報告。

  5.2.2公司防汛辦公室接到公司各單位啟動本單位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災害應急事件響應上報後,立即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彙總相關資訊,分析研判,提出對事件的定級建議,報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啟動。

  5.2.3一般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災害事件,公司各單位按照本單位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公司防汛辦公室或相關職能部門跟蹤、監督相關供電公司、省檢修公司等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公司視情況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領導處置工作。

  5.3響應行動

  5.3.1較大及以上事件響應行動

  5.3.1.1公司根據事件級別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啟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必要時向事件發生地派出防汛應急協調工作組和專家組。

  (2)公司防汛辦公室加強應急值班,開展資訊彙總和報送工作,及時向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彙報,與政府有關部門聯絡溝通,協助開展資訊披露工作。必要時請求政府部門支援。

  (3)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各職能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各職能部門按照處置原則和本部門職責開展以下應急處置工作:

  調控中心: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發生電網瓦解、大面積停電和人員群傷群亡;

  運檢部:督促單位做好重要使用者的應急供電工作,保障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使用者安全供電;

  調控中心:組織開展電力應急支援的交易工作;

  辦公室:組織開展對外資訊披露工作;

  信通公司:組織開展應急通訊保障工作;

  物資部:組織開展醫療衛生後勤保障工作。

  5.3.1.2公司各單位根據事件級別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啟用本單位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按照公司相關規定、本預案處置原則及本單位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搶修恢復和新聞釋出工作。

  (2)組建應急搶修隊伍,籌備應急搶修物資裝置、應急電源,投入應急搶修工作。

  (3)蒐集、整理暴雨洪水災害、電網受損及搶修資訊,及時上報公司防汛辦公室。

  5.3.2一般事件響應行動

  5.3.2.1公司

  (1)防汛辦公室接收公司各單位上報綜合資訊,必要時向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彙報;

  (2)公司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接收公司各單位上報的專業資訊,關注公司各單位按照本單位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效果,必要時向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彙報。

  5.3.2.2公司各單位

  (1)啟用本單位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及防汛辦公室,按照公司相關規定、本預案處置原則及本單位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搶修恢復和新聞釋出工作。

  (2)組建應急搶修隊,籌備應急搶修物資裝置、應急電源,隨時投入應急搶修工作。

  (3)蒐集、整理暴雨洪水災害、電網受損及搶修資訊,及時上報公司防汛辦公司。

  5.4響應調整和解除

  5.4.1響應調整

  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事件危害程度、救援恢復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按照事件分級條件,決定是否調整響應級別。

  5.4.2響應解除

  災情穩定和電網基本恢復正常後,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較大及以上事件響應由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終止事件響應;一般事件由公司防汛辦公室或相關職能部門分析評估公司各單位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災害處置效果,提出終止事件響應的建議,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由公司防汛辦公室釋出。

  5.4.2.1政府氣象部門宣佈暴雨、洪水、骨幹河流(湖泊)及大型水庫洪水條件恢復正常狀態;

  5.4.2.2受損電網設施裝置基本恢復,電網基本恢復正常接線方式。

  6資訊報告

  6.1報告渠道

  6.1.1預警行動階段公司各單位應急管理部門向公司防汛辦公室報告;公司各單位生產等管理部門向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6.1.2事件響應階段公司各單位防汛辦公室向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公司各單位相關職能部門向公司職能部門對口報告。公司防汛辦公室根據相關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6.2報告內容

  6.2.1預警行動階段

  6.2.1.1公司各單位向公司報告本單位預警釋出和預警結束情況;

  6.2.1.2公司各單位向公司報告電網執行、潮流負荷、天氣狀況及發展趨勢、已採取措施等資訊。

  6.2.2事件響應階段

  6.2.2.1公司各單位向公司報告本單位啟動、調整和結束應急響應情況;

  6.2.2.2暴雨、洪水災害事件發生後,公司各單位向公司報告災害發生時間、地點和範圍,對電網、使用者的影響,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6.2.2.3公司各單位向公司報告電網設施裝置受損、電網執行、搶險進展、次生災害、人員傷亡及暴雨、洪水發展趨勢,應急搶修隊伍、應急物資、應急裝備需求等情況。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動態資訊;

  6.2.2.4必要時,公司防汛辦公室向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報告以下基本情況:事件資訊來源、時間、地點、基本經過、影響範圍、已造成後果、初步原因和性質、事件發展趨勢和擬採取的措施以及資訊報告人員的聯絡方式等。

  6.3報告程式

  6.3.1預警行動階段公司各單位向公司應急辦和職能部門彙報資訊,應急辦和各職能部門將資訊彙總後向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6.3.2較大及以上事件響應階段

  6.3.2.1公司各單位向職能部門彙報專業資訊,向公司防汛辦公室報告綜合資訊;

  6.3.2.2各職能部門將專業資訊彙總後向公司防汛辦公室報告;

  6.3.2.3必要時公司防汛辦公室向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報告綜合資訊。

  6.3.3一般事件響應階段

  6.3.3.1公司各單位向公司各職能部門彙報專業資訊,向公司防汛辦公室報告綜合資訊;

  6.3.3.2必要時各職能部門將專業資訊彙總後向公司防汛辦公室報告。

  6.4報告要求

  6.4.1公司

  6.4.1.1公司防汛辦公室接到較大及以上的暴雨、洪水事故即時報告後,進一步瞭解核實,履行相關手續,1小時內報國家電網公司應急辦;按照事件資訊報告原則,應向相關政府部門報告的事件資訊,由公司應急辦履行相關手續後,1小時內向相關政府部門報告。

  6.4.1.2向公司和當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彙報資訊,必須做到資料來源唯一、資料準確、及時。

  6.4.2公司各單位

  6.4.2.1預警階段和公司一般事件響應階段,公司各單位執行每天一次定時報告制度,每日16:30前將相關資訊彙總上報公司防汛辦公室。

  6.4.2.2公司較大及以上事件響應階段,公司各單位執行每天兩次定時報告制度,每日11:30、16:30將相關資訊彙總上報公司防汛辦公室。

  6.4.2.3公司各單位根據公司臨時要求,完成相關資訊報送。

  7後期處置

  7.1恢復生產

  7.1.1貫徹“考慮全域性、突出重點”原則,對善後處理、恢復重建工作進行規劃和部署,制定搶修恢復方案。

  7.1.2認真開展裝置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避免次生事故的發生,確保電網安全穩定執行。

  7.1.3加快搶修恢復速度,提高搶修恢復質量,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7.2保險理賠

  公司各單位及時統計裝置設施損失情況,會同相關部門核實、彙總受損情況,按保險公司相關保險條款理賠。

  7.3事件調查

  公司組織生產、排程、設計、科研等部門調查收集災情詳細資料,研究災害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災害事故發展過程,汲取教訓,最佳化和提高建設標準,提出具體抗災減災對策、措施及加強電網執行維護的工作建議。

  對事故調查按照國網公司《安全事故調查規程》進行。

  7.4總結及改進

  暴雨、洪水災害事件應急結束後,由公司防汛辦公室組織對本預案和應急救援處置過程進行全面地總結、評估,找出不足並明確改進方向,及時對應急預案的不足之處予以修訂。

  8保障措施

  8.1應急隊伍

  8.1.1公司按照“平戰結合、反應快速”的原則,建立健全應急隊伍體系,規範應急隊伍管理,加強專業化、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做到專業齊全、人員精幹、裝備精良、反應快速,持續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8.1.2在公司現有生產檢修和基建力量的基礎上,按照國網公司“三集五大”戰略規劃,組建應急搶修隊伍;送變電公司是公司應急搶修總預備隊,在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事件或受公司安排、所屬單位請求情況下,送變電公司立即投入應急搶修工作。

  8.1.3建立公司和公司各單位兩級應急專家庫,加強專家之間的交流和培訓,為應急搶修和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8.1.4加強應急搶修隊伍技能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加強與社會救援力量的聯動協調,提高協同作戰能力。

  8.1.5在機構、人員變化時,公司系統應及時更新應急指揮機構及應急救援隊伍名稱和聯絡方式。

  8.2應急物資與裝備

  公司建立健全暴雨、洪水災害事件的應急物資裝備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機制,確保應急處置所需的物資裝備和生活用品;在各應急協作區儲備相應的裝置、設施、器材、裝備等物資,與協議儲備簽約供應方建立快速反應聯動機制,確保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的需要。

  按照“資源共享、統一調撥”的原則,公司各單位提出應急物資需求,並參與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的調配,確保各類物資的日常維護良好、配置充足,並做到及時補充、更換。

  公司各單位需及時更新應急物資與裝備清單。

  8.3通訊與資訊

  公司持續完善電力專用和公用通訊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公用網路與機動通訊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訊系統,確保應急處置過程中通訊暢通。

  8.4經費保障

  按照預算管理辦法規定,各單位結合本單位應急方案的資金需求,提出預算外申請並納入本單位預算調整。

  8.5其他保障

  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不同,明確相應的應急交通運輸保障、安全保障、治安保障、醫療衛生保障、後勤保障及其他保障的具體措施。公司系統各單位需及時更新應急車輛清單。

  9預案管理

  9.1預案評審和備案

  公司組織相關人員對本預案進行評審,並及時向市公司、有關政府部門備案。

  9.2預案培訓

  公司各級人員要加強應急理論知識和技能學習,利用多種形式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對暴雨、洪水災害的處置能力和指揮協調能力。公司各單位要將應急專業培訓列入年度培訓計劃,積極組織開展培訓工作。

  9.3預案演練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暴雨、洪水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演練,增強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防汛應急預案演練工作一般與防颱風應急演練同時開展,一般安排每年6月份進行。透過演練,不斷增強預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

  9.4預案修訂

  本預案應定期修訂,原則上每三年至少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應及時開展預案修訂工作:

  9.4.1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9.4.2公司發生重大機構調整;

  9.4.3透過演練和實際應急反應取得了啟發性經驗;

  9.4.4電力監督機構或有關政府部門提出修訂要求;

  9.4.5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提出修訂要求的。

  9.5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公司運檢部組織制定並負責解釋。

  9.6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