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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入股合作協議書

四人入股合作協議書

  一、什麼是入股合作

  入股合作是指不同的個人或集體對同一個公司進行投資入股,和同一個公司合作。入股後即成為該公司的股東之一,股東有權力對該公司進行管理和提出建議。但是在入股時需要注意多方面的事項,要遵守法律規定。在入股前,要先了解被投資公司的財務狀況以及運營狀況等等方面,以防自身遭受損失。

  二、四人入股合作協議書(精選8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書的重要性,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四人入股合作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四人入股合作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

  丙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

  丁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________專案”,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

  2、乙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

  3、丙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

  4、丁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萬元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並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四條盈餘分配

  企業的盈餘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關於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在企業拓展業務時,每個股東按前期投資比例進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資,則按實際投資額從新定股份,各股東應在提出追加投資之日起一個星期內追加投資;

  3、追加投資後,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六條關於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有限合夥人

  參與管理,不參與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條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方應充分聽取方的意見,在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九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條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自願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三條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後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稽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四條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夥人違反本合夥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宣告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條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丁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人入股合作協議書2

  (甲方)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丁方)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以上四方本著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專案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專案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甲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乙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丙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丁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各合夥人在合夥專案中所佔份額為:甲____%,乙____%,丙____%,丁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以下銀行卡上,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__________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專案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專案的合夥人。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不聽勸阻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___________法院透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各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________(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人入股合作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丁方: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投資人合作投資傢俱生產加工銷售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一、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證,並註冊為企業法人。

  二、投資期限:共同投資人合夥為長期經營。

  三、共同投資人共同自願合夥投資經營(寫傢俱工廠名稱)地址:。前期預投資240萬元整,人民幣大寫貳佰肆拾萬元整。

  甲方投資110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45.83%;

  乙方投資70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29.17%;

  丙方投資45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18.75%;

  丁方投資15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6.25%。

  四、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企業內所有財產為共同投資人共有。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一、合夥期間,共同投資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債權債務與合夥企業無關聯。

  二、合夥共同投資人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三、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企業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即(即除去一切成本費用後)。企業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四、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六、盈餘結算,企業內盈餘每個月(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

  第三條事務執行

  一、共同投資人委託______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二、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負責人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四、負責人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六、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企業的股份;

  (2)更換事務執行人。

  七、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指定財務負責人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合夥共同投資人確認後簽字入賬。

  八、經營中,對未經共同投資人管理人員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壹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的,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一、合夥企業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二、共同投資人在。合夥企業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三、、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四、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五、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責任事項

  在合夥企業的經營中,共同投資人出資購買的車輛(如______車,現掛_________名下),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性的事件,風險責任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共同投資人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由簽約方討論)

  第七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有效。

  二、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共同投資人(簽字甲方):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乙方簽字):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丙方簽字):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丁方簽字):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人入股合作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丁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丁四方自願合作經營____專案,總投資為人民幣貳萬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幣出資伍仟元。

  第二條本合作專案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共同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散夥分配按所佔比例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作專案經營期限為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經營,本合作專案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相關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所佔比例承擔。

  第五條本合作專案取得的銷售淨利潤於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全體合夥人所佔比例負擔。

  第七條每年合作專案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

  第八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全體合夥人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到期後,全體合夥人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協議有效期間,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後方可退出。

  第十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四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丙方負責,丁方負責。

  甲方: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簽章)丁方:_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

  四人入股合作協議書5

  合夥人一: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二: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三: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四: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為經營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以下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出資,價值____________,佔出資總額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出資,價值____________,佔出資總額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出資,價值____________,佔出資總額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出資,價值____________,佔出資總額_____%。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______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透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日至____日查閱賬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四條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______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______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五條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宣告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或者用下列規定:合夥人可以宣告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

  第六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式如下:

  (1)清償合夥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______。

  第八條爭議與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應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注:只能選一種):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影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影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合夥人一: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二: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三: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四:_____________________

  締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締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人入股合作協議書6

  甲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店名: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前期預需甲方投資___萬元整,乙方投資___萬元整,丙方投資___萬元整,丁方投資___萬元整。綜上,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__%,乙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丙方佔投資總額的%,丁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比例為___:___:___:___。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財產為四方共有,比例為:____________。

  二,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實體,以甲方名義辦理《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並註冊以甲方為企業負責人。

  三,合夥四方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即:甲方收益為總收益的____%(投入店面管理勞務摺合投資比例5%);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投入店面管理勞務摺合投資比例3%)。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___%;丁方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____%。各自收益比___:___:___:___(除去一切固定開支及各種必備消耗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___:___:____:___)負擔。

  四,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甲方負責店面日常用品的採購、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提成,物品採購,房租等),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其他三方確認後簽字入賬。由乙方負責店內日常經營的財務賬目整理(即賬目管理)和物品管理。乙方必須把當天營業狀況整理成冊,營業利潤全額交予甲方,甲方需當日暫管或存入銀行固定賬戶(扣除各種必備開支)。四方可協商每月更換輪換管理人,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經營物品。

  五,員工提成:每服務一位顧客的收益,員工提成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服務提成收入等同員工提成收入。

  六,盈餘結算:店內盈餘每月年結算一次,並按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利潤(總收益扣除固定店面開支,按投資比例分配),分配比例為:___:___:___:___,在結算中如出

  七,糾紛處理:如四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四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於其他方經營,經營方應退付該方投資金額(具體數額由四方協商並簽訂協議)。

  八,退夥:合夥人可自由退夥,依據合夥開店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由四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其他合夥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訴諸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丁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人入股合作協議書7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簡稱丙)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簡稱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夥的目的

  共同出資,依法合夥經營,共享利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條出資方式

  1、酒店總投入: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甲: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元整,股份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元整,股份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元整,股份____________%;

  丁: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元整,股份____________%;

  2、如需追加資金投入,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並確定各合夥人追加資金投入的金額。

  3、合夥股東按季度分紅。

  第三條經營場所

  ____市路(與中州大道附近)一米商務公寓大樓內。

  第四條經營範圍

  住宿、餐飲、酒店管理諮詢服務等。

  第五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共同決定合夥企業的重大事項;

  2、合夥人按照佔有股份比例分取紅利。經全體合夥人一致透過,合夥企業按季度進行財務通算,如有盈利可按股份比例分取紅利;

  3、合夥人按照佔有股份比例承擔虧損;

  4、合夥企業終止後,依法按照淨資產及佔有股份比例分得合夥企業的共同財產。

  第七條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成立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名,設董事長一人、執行董事一人、監事一人;

  2、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由執行董事負責,合夥企業重大決策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透過方可執行;

  3、合夥企業每月十五日召開一次董事會,由執行董事彙報上月的經營情況及財務開支情況;

  4、合夥企業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按照制度履行財務監督、管理和控制。

  第八條合夥人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2、合夥人退夥,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依法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3、合夥企業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後方可。

  第九條禁止行為

  1、嚴禁任何合夥人私自經營與合夥企業有競爭的業務,如有違反,該業務所得利益歸合夥企業;

  2、禁止任何合夥人作為合同一方與合夥企業訂立合同;

  3、合夥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若因不當活動給合夥企業帶來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4、如違反上述禁止行為,造成損失的,按給合夥企業帶來的實際損失賠償,仍不予改正的,其他合夥人勸其退夥。

  第十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的;

  4、出現法律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它原因;

  5、合夥企業解散時,全體合夥人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合夥企業即宣佈解散。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1、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執的,合夥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項,經全體合夥人另行商議,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與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公司備案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簽訂,按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人入股合作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協議四方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目的及四方合作平臺的建設與發展。

  1、甲方系河北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臺公司)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乙丙丁三方現有具備合法來源的資金,欲運用該資金進行投融資盈利活動。經四方協商,決定結合甲方投融資經驗、資金和乙丙丁三方的資金進行投融資活動。

  四方在充分認識到投融資活動的風險和收益的情況下,簽訂本合作協議書,欲以河北聚豐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臺公司)為合作平臺,各自投入約定資金,集中統一管理使用,對四方認可的投資專案進行投資盈利。

  2、四方根據本協議建立鬆散型投資團體,根據本協議履行各方的權利義務。

  根據專案投資需要或四方同意,四方可以根據《公司法》規定,對平臺公司進行增資擴股,成立投資公司,建立股東間關係;或根據《合夥企業法》另行成立合夥制投資企業。屆期,另行商議並簽署相關文書。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1、四方同意將約定資金在約定日注入平臺公司賬戶。

  2、投資人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投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3、注入該賬戶的資金為合作投資資產池,限用於投資專案的前期、中期、後期的經營管理費用支出,投資人認可專案的投資資本金投入。

  第三條、合作組織和資產池的特徵與結構。

  1、本合作組織系封閉性合夥組織,除非在先合夥人認可和接受,否則不接受新的入夥人加入。經在先合夥人認可接受的新合夥人,必須遵守本協議的制度安排。

  新投資人入夥,其投入資金所佔股本為:新投入資金與新老合夥入總投入資金的比值,在先合夥人股權比例自動稀釋。

  2、簽訂本協議的投資人可以選擇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的合夥身份。普通合夥人對投資專案風險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在其出資限額內對投資專案風險承擔責任。

  全體合夥人組成合夥人會議,普通合夥人組成執行委員會。

  3、合夥人會議的職權約定。

  合夥人會議系本合夥組織的權力機構。

  合夥人按出資比例享有表決權,但普通合夥人表決權放大一倍。

  合夥人會議享有如下權利:

  (1)、就合夥組織形式,投融資方式參與表決;對執行委員會投資建議、選聘人員提出意見和建議,進行表決。

  (2)、執行委員會經營管理行為、投資管理行為違法或嚴重危及合夥人權利時,提出糾正意見。

  4、執行委員會的職權約定。

  (1)、對基金和投資專案進行日常管理,負責尋找投資專案和專案所需的再融資;收集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分配。

  (2)、向合夥人會議負責,定期向合夥人會議通報專案投資情況,並對資產池的資產流動狀況和資產池現值作出彙報。

  (3)、選聘專業人員,決定其報酬,合理使用經營管理費用,並向合夥人會議通報、備案。

  (4)、履行合夥人會議決定。

  5、四方約定,甲方系和或執行委員會委員。

  第四條、投資專案的虧損分擔、利潤分享、成本計提。

  1、四方約定,甲方系普通合夥人,對合夥投資事宜承擔無限責任;乙丙丁三方繫有限合夥人,對合夥投資專案在投資限額範圍內承擔相關責任。

  退出投資專案發生虧損,有限合夥人虧損額度不超過投資額度,普通合夥人承擔有限合夥人投資限額外全部虧損。

  2、合夥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投融資的利潤。

  3、投資專案的前期、中期、後期的經營管理費用按年度、按資產總額計提2%,由執行委員會管理使用,合夥人會議進行監督。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和回贖。

  1、投資人向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其他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其它合夥投資人不願意受讓,並且轉讓合夥人以外的人未取得合夥人一致同意時,普通合夥人應當受讓。受讓價格不低於投資額本金。

  2、合夥人會議作出與投資人相反投資決議時,持反對意見的投資人有權要求普通合夥人回贖投資額;普通合夥人應當予以回贖,回贖價格不低於投資人的投資額本金。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