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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精選21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精選21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1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託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後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准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准方可,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彙報物件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後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2

  為進一步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範和簡化簽到考勤程式,公司決定將原打卡機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啟用指紋簽到考勤系統,並制定指紋考勤管理辦法、

  一、管理辦法

  1、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採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為,下班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大廳內,為行政、財務、技術、質量、採購、裝置、使用者服務部門的員工使用;一臺安裝在原打卡機的位置,為生產部辦公室、機加工段、鉚焊工段、裝配工段的員工及實習大學生使用、

  4、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麼變化,及個人有什麼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格由領導簽字後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員留存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各種考勤制度及處罰規定仍依據《員工手冊》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6、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後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為防止不坐通勤車的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稽核,無誤後管理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作為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7、如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在當天二十四小時連續上班後第二天仍繼續上班時,為有效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簽到,7:00之後再做一次上班簽到,之間至少間隔3分鐘、

  8、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採集視窗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9、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並造價賠償、

  二、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於指紋採集視窗上,指紋紋心儘量對正視窗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視窗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採集頭上,並且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選指紋在指紋採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後,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2、若手指皮膚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溼潤手指、

  3、每位員工在採集指紋時都採集的兩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於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採用另一隻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樣都無法正常驗證、可採用ID指紋的驗證方式,即先輸入自己的編號(數字),然後再輸入指紋、

  5、若無法採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6、為節省電量及延長考勤機使用時間,連續30分鐘無人使用時考勤機將自動處於休眠狀態、若想進入使用按一下電源鍵即可。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3

  目的:為了提高公司人員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範圍:全體員工

  權責:人力資源部

  一、工作時間安排

  1、公司實行10.5小時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滿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採用輪休制。

  2、由人事部負責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據

  1、本公司考勤依據為:指紋打卡、請假條時間,加班證明單來進行人員的薪資結算工作。

  2、員工應遵守工卡管理規定以及假期管理規定。

  三、打卡時間

  1、公司全體人員必須按照公司所規定各級別工作時間及排班表進行打卡。

  2、因出差無法按時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進行籤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檔備總經辦查核。

  四、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或部門要求集合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均視為曠工。

  五、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打卡。

  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店長以及總經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請書並經主管,總經辦核准者。

  3、因事請假經核准者(請假時間以獲批下班打卡開始)。

  4、臨時事由,無法打卡者,事後說明理由,由主管證實,人事部可給其補籤卡。

  六、正常打卡人員:

  1、按照上下班出入時間進行打卡,嚴守秩序,不可插隊。

  2、應於規定時間前打卡,打卡後不得隨意進出商場,不得外出。

  3、下班者應在下班時間超過後,方可打卡外出,時間未到不得在打卡處等待。

  4、業務務人員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

  5、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未辦理請假手續在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的,經發現者按曠工處理。

  7、上下班時間,由防損部防損員監督打卡情況,如遇打卡機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並記錄當時人員考勤情況。

  七、須遵照公司規定的時間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不打卡者視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視為未加班,規定如下:

  1、遲到、早退1至10分鐘罰款10元,10至30分鐘罰款30元,超過半小時不足四小時的扣除1天工資,超過四小時的扣除二天工資處理。當月發生早退和遲到無當月全勤獎。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當月各種獎勵的評選資格。

  2、無故不上班,視作曠工,曠工半天扣發全月獎金和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將扣發全月獎金和三天基本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將按自動離職處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當天工資,如卡鍾壞而導致打不到卡由部門主管簽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長簽名,如沒有出示相關證明的當曠工處理,

  4、特殊情況漏打卡,需要及時向主管說明並進行補籤,否則視曠工處理。但每個月不能超過3次,否則扣除全勤獎。

  八、全勤獎

  每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記錄,且按規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獎。

  九、指紋損壞要及時到人事部更換,遺失由部門開具證明到人事部補辦。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4

  一、所屬表格

  1、如員工所申請的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教育召集、公假、年假或其他與假期相關的調休、補休、提休等,所須表格為《假期申請表》並須員工本人按要求填寫。

  2、因工作需要或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的加班加點,需要提前填寫的是《加班申請單》,該表格可由員工本人填寫或部門考勤負責人填寫。

  3、每月的部門考勤及更期表則須由部門考勤負責人制作,並依照規定提交行政人事部。

  二、簽到、簽退

  1、經理級以下員工均需在正常上下班時間前10分鐘和10分鐘後到所在部門簽到、簽退,因故不能簽到、簽退者,要及時向部門考勤人員報告,並登記在案,以備檢查。

  2、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簽到後沒有按規定到達指定工作崗位者,即視為遲到;提前10分鐘以上籤退下班,視為早退。

  3、凡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4、員工不得代他人或委託他人代其簽到、簽退,一經發現視為嚴重犯規行為,雙方將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5、各部門考勤人員必須不遲於當月的25日提交次月的更期表(《月度更期表》),當月考勤記錄(月度考勤表)不得遲於次月的3號提交給行政人事部。

  6、本細則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1日至當月最後一日。

  三、假期管理

  (一)請假手續

  1、更期表確認提交後,員工如需換/調班或請假必須填寫《假期申請表》進行申請,內容務必真實,並應服從酒店的統籌安排。

  2、員工遇事須於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應在休假當天儘快以電話或簡訊方式迅速報告所屬部門直屬上司,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且應在事後三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級請假2天(含2天)內,由其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稽核,行政人事部審批。部門主管及以上級別員工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填寫“假期申請表”,按照酒店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各級審批責任人接到《假期申請表》後,須對請假內容進行稽核,若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工作不允許,可視情況不準假、縮短假期或責令改期請假,若請假理由充分或經營允許,須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在《假期申請表》上簽字確認(請假人直接上級須安排請假人職務代理人)。

  6、請假人與職務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並將假期經辦事務交待清楚,並留下請假期間可找到的通訊方式,確保請假期間工作正常。

  7、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請長假者,或請假逾時(不可抗力)而無法及時返回工作崗位者,應主動迅速向部門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相關規定代辦妥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論處。

  (二)例休假

  1、每月例休假原則上應當月安排休完。

  2、例休假最多累計兩天一起休(不含法定假),原則上當月和上月的例休假不可累計一起休,如因工作需要而無法安排休完當月例休的,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3、當月不可提休次月例休假,法定假根據酒店規定執行。

  4、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假期”、“出賣假期”。

  (三)其他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

  (1)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法定節假日: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4)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5)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7)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8)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9)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2、病假

  (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准,也可給予病假;

  (2)員工入職滿一年後,可享有三天有薪病假,除此之外,其他為無薪病假。

  3、年假

  (1)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假。休假時間按本企業工齡計算:工齡滿一年未滿十年的5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的10天;滿二十年的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年假必須一次性連續休完,不可分期計假,也不可跨年累計。年假期間回家探親者,其交通費自理。年假期間不可享受工作餐待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⑴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⑵工作不滿10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

  (3)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如在當年享受年假後,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的,則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如當年享受年假後,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之後辭職(退)的,則按所休年假天數扣回相應的工資。

  4、婚假

  (1)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且在公司工作期間辦理結婚登記的,可憑結婚證申請三天有薪婚假。屬於晚婚的(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另給予增加晚婚假10天。

  (2)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一年內有效。

  5、產假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不得虛報、瞞報婚育狀況。

  (2)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懷孕的,懷孕8周內,須主動將其相關資料交到人事部稽核,四個月內將其準生證影印件交到人事部備案。

  (3)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產假。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女職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包括配偶),須在預產前15個工作日提出休產假書面申請,經批准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或看護假。(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5)員工生育後,在兩個月內必須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農村戶口的員工,如需生育第二胎,必須是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並且要制訂計劃生育計劃,書面報告人事部稽核備案。

  (6)員工產假上班後,孩子在廣州餵養的,可享受每天1小時的哺乳假直至小孩一歲,孩子不在廣州餵養的,不享受哺乳假。

  (7)休產假員工,除按國家規定享受100%的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享受公司發給的全勤獎、醫療補貼、工齡工資、和學歷津貼外取消交通補貼,不享受交易會獎金、開門利市、過節費等待遇。如有其他臨時性發放的獎勵金或禮物則按當時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6、計劃生育假

  員工實行計劃生育,憑區以上醫院證明,可按國家規定享受帶薪計劃生育假期。(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7、慰唁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死亡(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憑《死亡證》、《本人申請報告》可給予帶薪慰唁假三天。

  8、待產假

  (1)一線員工懷孕五個月以上,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屬第一胎的,因特殊原因或本人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安排調崗的,由本人出示區以上醫院證明並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休假申請,所在部門提出具體意見交人事部稽核,報公司領導批准,可享受待產假。

  (2)員工待產假期間,按照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其月工資。

  (3)享受待產假的,停發所有一次性發放的款項及福利。

  (4)休待產假員工的年終雙薪、年終獎按累計剔除休假時間予以計發。

  (5)員工休待產假超過一個月,當年不再享受年假,如在當年已享受年假再休待產假的,則在下一年不再給予年假。

  以上有薪假期,應一次性連續休完。如特殊原因,年假需分期休假的,須經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人事部稽核,報總經理批准。

  (四)加班補休

  (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准;

  (2)員工平時加班1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不足1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3)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同等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4)員工超時工作需要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批准後方可給予補休,《加班申請表》上應寫明超時工作地

  點、時間、原因等,按管理許可權由直屬上司籤批,並報備行政人事部。

  (5)《加班申請表》補休時間自簽發之日起,要求在三個月內安排補休,超過時限補休無效。如確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直屬上司稽核,總經理審批後,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五)曠工管理

  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凡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

  (3)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崗;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5)打架鬥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6)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並處以書面警告處分。

  (六)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5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據有關規定,部分公司領導經總經理特別准許外,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最多隻能提前十五分鐘(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後才能打卡),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工作時間:

  除個別工種外,員工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八個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一)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1)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2)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培訓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

  (3)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1)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三天(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國際勞動節三天(5月1、2、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2、3日);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

  3.病假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2)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許可權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不含副總以上級)請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呈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一)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週辦理);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辦公室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二)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二)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三)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專案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考勤副卡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考勤副卡必須在2天內報辦公室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機構等),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副卡。

  (五)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專案部(或各專案部)須填寫<外勤工作考核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麗英每月負責髮卡收卡(正副卡)、統計彙總上報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八)公司於每月20日之前在辦公大樓一樓公佈上一個月公司總部人員的出勤情況。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6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 分,每週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籤卡批准,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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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執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並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准許可權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准;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廚房由牛師傅批准。

  4、請假程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並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准後,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後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後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後,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範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准後,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准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後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註:打卡範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四、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五、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六、本暫行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8

  下達部門:董事會、總經理

  抄發部門:銷售部、生產部、供應部、財務部、質檢部、機修部、

  安保部、辦公室

  為維護公司工業園區秩序,規範公司員工考勤、訪客程式,特制定本規定:

  一、打卡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均需使用打卡機進行打卡登記,上、下班均需打卡。同時嚴禁任何人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進行打卡登記。

  打卡遲到者,職員級員工執行2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5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

  未打卡者,職員級員工執行4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200元/次的負激勵。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3次的,除實時交納負激勵外,另在月底工資給予全部負激勵總額的二次扣款。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5次的,除按“綜合達到3次”的情況處理外,另轉為試用期員工,除基本工資外,本月不享受任何獎金、補助、津貼專案。

  特殊原因導致未能打卡或打卡遲到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考勤說明申請》,並報部門負責人批准,報批後交辦公室備案。特殊原因僅指以下幾個方面:

  ①因公、因卡機問題,未來得及打卡、雖打卡但遲到、始終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②因公、因特殊原因,出席會議缺席、出席會議遲到、出席會議早退,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③非出差人員,允許在考勤記錄發生後的24小時內進行補報;出差人員,允許在回司述職後進行補報;會議情況,允許向會議主持人提前口頭通報,但回司後仍需補填、補批本單。除允許範圍內的其他情況,不接受本申請。

  二、請假規定

  需要辦理各類事假、病假等請假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請假申請單》,並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請假歸來,須到辦公室辦理述職。

  ①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內的,屬於一般型事/病假。

  ②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外的,屬於特殊型事/病假。

  ③一般型事/病假,向部門負責人上報稽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兩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④特殊型事假,僅限個人婚、喪事宜的辦理,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稽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四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⑤特殊型病假,需要提供醫院證明,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稽核,超過七個標準工作日的,可辦理離職手續。

  三、外出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正常出勤時間需要外出的,經主管上級簽字批准後,持《出門證》,並在警衛室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後,方可外出。辦公室負責抽查警衛室的出門證和登記表。

  四、訪客規定

  來司所有個人和車輛,均需在警衛室填寫《訪客登記表》。各類貨車的出廠,除了按要求登記,還要求出示泵房的《出門證》或配貨站的《出門證》,方可放行。

  五、巡查規定

  辦公室,每天不定期巡查各部門的考勤情況和警衛室的執行情況,發現實際情況和執行情況不符時,對責任人執行雙倍負激勵。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9

  一、管理辦法

  1.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採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為,下班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大廳內,為行政、財務、技術、質量、採購、裝置、使用者服務部門的員工使用;一臺安裝在原打卡機的位置,為生產部辦公室、機加工段、鉚焊工段、裝配工段的員工及實習大學生使用。

  4.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麼變化,及個人有什麼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格由領導簽字後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員留存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各種考勤制度及處罰規定仍依據《員工手冊》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6.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後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為防止不坐通勤車的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稽核,無誤後管理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作為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7.如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在當天二十四小時連續上班後第二天仍繼續上班時,為有效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簽到,7:00之後再做一次上班簽到,之間至少間隔3分鐘。

  8.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採集視窗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9.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並造價賠償。

  二、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於指紋採集視窗上,指紋紋心儘量對正視窗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視窗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採集頭上,並且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選指紋在指紋採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後,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2.若手指皮膚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溼潤手指。

  3.每位員工在採集指紋時都採集的兩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於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採用另一隻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樣都無法正常驗證。可採用ID指紋的驗證方式,即先輸入自己的編號(數字),然後再輸入指紋。

  5.若無法採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6.為節省電量及延長考勤機使用時間,連續30分鐘無人使用時考勤機將自動處於休眠狀態。若想進入使用按一下電源鍵即可。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10

  一、目的:

  為了規範員工上下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為結算工資、福利補貼等提交準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總經理以下全體員工。

  三、考勤:

  (一)考勤時間:

  1、作息時間: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時間為當月1日起至當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後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總經理外,均應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規定正常打卡者,於2日內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並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主管及以上人員在表上予以登記,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月底前簽字確認),在次月1號前仍未登記的,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早上未打卡視為上午半天曠工,下午未打卡視為下午半天曠工。

  3、一般人員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時,應徵得直接上級同意;所有外出人員外出前應在前臺處《外出登記簿》上予以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如遇特殊情況未在登記簿上登記的,由行政助理詢問外出人員直接上級後代為填寫(主管以上人員詢問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據打卡記錄、《請/休假申請表》、《未打卡情況登記表》,一併稽核並編制《月考勤統計表》,報財務部作為薪金計算依據,由於個人原因造成考勤記錄不全的,以考勤記錄為結算依據。

  (三)公司遵守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四)考勤設定及基本定義:

  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2、遲到: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未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打卡上班延遲30分鐘(含)以內的行為。

  3、早退: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比規定的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含)以內離崗;

  4、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曠工

  (1)未辦理妥善請假手續、外出手續而私自離開崗位或不到崗位;

  (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手續的行為;

  (3)不正當手段騙取、塗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

  (5)被公安部門拘留的;

  (6)打架鬥毆、違紀致傷不能到崗的;

  (7)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

  5、請假:因個人行為或個人因素不能在崗位上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手續離開崗位之行為。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換休假、考試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並由部門主管指定必須繼續工作的行為。

  7、出差:因公司公務或領導指派外出,不能在辦公室或指定崗位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離開公司之行為。

  四、請假管理:

  (一)請假流程:

  1、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2、其他部門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1)三天以內(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流程:

  (二)員工請、休假的相關注意事項

  1、所有假期審批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按以上流程報批,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處置。若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須電話請假或在上班後半小時內致電於直接上級口頭請假得到同意,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在到崗後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經許可權人批准外,請、休假期滿而不到崗者,均按曠工處理。

  3、員工請假應安排好職務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經批准方可離崗。員工請假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公司內部聯絡。

  4、如發現員工請假有虛假情況時,經核實屬實,則對所請假期按曠工處置。

  5、《請/休假申請單》由行政部存查並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後辦理銷假手續。

  6、請病假2天以上者必須在上班後一天以內出具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無醫院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7、無直接上級的,審批人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

  (三)出差:

  員工外出出差的,憑《出差申請單》到行政助理處予以登記;如時間有調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並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員工考勤制度 - 七品書 - 七品書

  (四)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計劃內的工作不計加班,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應按以下流程之一進行確認:

  1、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據《加班申請單》進行統計、核定,以此作為加班計算的書面依據。

  2、加班計算單位為:小時/次,1次加班不到1小時不計加班。

  3、加班統計:加班時間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後的《加班申請單》為依據,以打卡記錄為準,以小時為單位進行累計。

  4、加班可安排在階段性工作後換休,換休假當年有效(春節假前)。

  (五)考勤扣款標準

  1、無故缺勤(包括遲到、早退和曠工等)等情況,按如下規定處理:

  (1)遲到、早退行為:

  1.1員工每月上班遲到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2次不計遲到,2次以上的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2員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3當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公司將以口頭警告/書面警告之方式對員工進行教育,當月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及以上的,扣罰工資50元/次,以後每次遲到/早退累加50元罰款。遲到早退一個月內達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責令改正,對於屢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內達到30次及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加倍處罰或對其作出辭退處理。

  (2)曠工:

  2.1按照曠工實際時間扣除兩倍的工資和各種補貼,並由行政部給予警示。

  2.2累計曠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給予通報批評並加倍處罰。

  2.3連續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累計曠工3次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辭退處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內(含),發放病假當日基本工資;7天至15天以內(含),按基本工資的80%計發病假工資,超過15天按事假處理;

  (2)病假原則上一次性不得超過一個月。

  3、事假:

  扣除當日薪金全額及當日補貼。原則上事假單次不得超過5天,請假時必須有工作接手人,續假不得超過2天。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經核實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無相關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委託他人代打卡:

  一經發現,委託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罰款50元。違紀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權取消員工本次晉升、加薪機會;情節嚴重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種類: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每週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調休、考試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體系中的工資部分。

  1、每週公休假日(全薪):每週休息二天。

  2、法定節假日(全薪):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的(女年滿20週歲,男年滿22週歲),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年滿23 週歲,男年齡25週歲)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須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請,並出示結婚證書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當年內有效。

  4、喪假(全薪):

  (1)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喪假3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給予1天帶薪喪假。

  (2)員工到外地辦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增加最多不超過2天的帶薪假。

  5、產假(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持準生證、出生證等):女員工產假為90日。

  (1)產假以產前、產後休假累計;(原則上產前15天)

  (2)已婚女員工年滿24週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獎勵晚育假15天。

  (3)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職工婚後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產假:流產給予7天產假,引產給予15天產假。

  6、陪產假(全薪):男員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產假3天。

  7、工傷假(全薪):若因公受傷,工傷醫療期內薪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進行支付。

  8、調休(全薪):調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假期。

  (2)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連續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試假(全薪):公司鼓勵員工個人參加有助於本職工作的進修和培訓,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憑準考證原件,經部門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於工作時間參加考試。考試假全年不得超過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11

  1、員工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各部門排班,按時上下班。

  2、凡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的,視為遲到。下班提前15分鐘擅離職守的,視為早退。特殊情況的部門經理在考勤簽到上簽字認可。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下按照員工手冊口頭警告處理,半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書面警告脫崗處理。一到兩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嚴重警告曠工一天處理。

  4、曠工:

  ①曠工範圍:未經部門經理批准,無故不上班的;遲到早退超過兩小時者;超假未歸而又無合理證明者;病假未開具證明者;請假經查與請假理由不符者;補休換休未經同意者。

  ②曠工處罰標準:曠工3小時按半天計算,扣50元;曠工7小時按一天計算,扣100元,曠工2天,扣200元;曠工3天,除名。

  請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上班後補交縣級醫院以上單位急診證明,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到公司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經理簽字,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④未獲批准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2、病假工資:

  ①病假當日工資按照日工資50%結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計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過一個月的,公司有權取消原職位或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3、事假:酒店員工因私請假批准程式休息,公司視為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查。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後

  持相關證明(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證明等)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此假以公司認定證明為準,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工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4、婚假:凡連續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符合國家規定結婚年齡的正式員工,可按歸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公休及節假日)。

  酒店正式員工結婚可按國家規定,結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須在結婚時一次享用,不得分開使用。使用期在領取結婚證日起半年內有效。

  婚假請假:酒店正式合同員工申請婚假,須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換休、換班:

  酒店原則上不準換休、換班。員工必須按照酒店規定的班次時間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調換必須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後方可正式換休、換班。否則作曠工處理。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將在年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

  酒店各部門不允許借休。如部門已有借休員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門負責人承擔借休責任。

  7、喪假:

  酒店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員工可獲直系親屬三天有薪喪假及非直系親屬一天有薪喪假。員工申請喪假應憑有效證明。此假在辦理喪假時一次使用。

  8、法定假:酒店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在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五四青年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9、年假:所有正式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當年出勤率在98%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節假日),從第二年起每年可遞增一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員工級/領班級主管級/經理級5個工作日7工作日

  10、產假:酒店正式女員工在達到生育年齡並符合國家計劃晚婚晚育政策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後,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有薪產假(含公休及節假日)。具體規定按國家政策執行。

  11、護理假:已婚男員工的妻子在生育時,酒店可給與男員工有薪生育護理假5天(含節假日),但要憑有效的生育證明。

  12、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到崗人員進行檢查是否準確簽字。特殊人員按照到崗時間進行指紋簽到和簽退。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12

  一、目的

  建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員工能嚴格執行。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責任

  公司所有員工。

  四、正文

  1. 員工考勤包括了員工請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日常上班的時間為一週六天,每天工作8個小時。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不允許無故曠工,有緊急的事應該要按請假程式進行請假。遲到早退者進行如下處罰:

  1.1.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罰款xx元;

  1.1.2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xx元以上;

  1.1.3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罰款xx元以上;

  1.1.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除扣減工資外,罰款xx元,依次類推。

  2.請假:

  2.1請假程式:

  2.1.1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及聯絡電話,按請假審批許可權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人事部備案。

  2.1.2假期若較長,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2.1.3假滿須回公司銷假,通報綜合辦。

  2.1.4請假規定:

  2.1.5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按審批許可權以電話直接向主管報知,並於事後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1.6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加班:

  3.1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3.2公司鼓勵員工每天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應得到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准,方可加班。

  3.3為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員工,應該服從上級的安排,但懷孕期間的女員工不安排加班。

  3.4加班程式:

  3.4.1凡需加班的,需經部門主管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准後方能加班;

  3.4.2加班完畢後,加班記錄單經部門主管驗審後送綜合辦留存;

  3.4.3綜合辦每月20日統計月度加班情況,報財務部,在發放員工工資的同時支付加班工資。

  3.4.4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3.4.5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申請和綜合辦同意審批。調休時以半天為最小單位。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13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五、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上下班、休假情況等進行考核,休假型別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 工作時間

  第四條 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40小時,一週兩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為:08:30-17:00,午餐時間30分鐘。

  (三)銷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五條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批准,可以實行多班制。員工將按照不同的班次輪流上崗、公休,但其每週的平均工作時數仍為40小時。

  (二)實行多班制的部門,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為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安排班次時,要使員工上一班下崗與下一班上崗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2小時。

  2、員工在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時間為夜班工作時間,享有夜班津貼。

  3、實行多班制工作計劃表,須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查。

  第六條 關於懷孕女員工

  (一)懷孕期在7個月或以上、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女員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權利。

  (二)如果懷孕女員工的身體較弱,無法堅持工作,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經報批後,可在家休養;其每月工資暫定為600元,並保證在扣除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之後,月薪不低於當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條 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並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員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來記錄個人每天的出勤情況。公司嚴禁代打卡行為,對於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代打卡人和委託人)人民幣300元。

  第八條 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式和手續。

  第九條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為曠工,並按《員工手冊》處罰規定處理: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兩小時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做私活等活動者;

  (三)超過批准的假期又沒有及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五)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第十條 培訓學員的考勤

  (一)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學習的員工,填寫培訓考勤表,由培訓主管給部門提供考勤反饋;

  (二)在國內或出國學習的學員,根據被批准的實際在外天數,由部門自行考勤。

  第十一條 員工缺勤,按如下辦法考核並計扣工資: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公司對遲到、早退按月進行累計,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到3次,按曠工半天計扣工資;超過3次,按曠工1天或1天以上處理。

  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1-2次,其缺勤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超過30分鐘按實際時間計扣工資。

  (三)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公司可對其解聘,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十二條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研究院、市場總部(含所屬各地代表處)的考勤由各部門人事專員或相關人員直接負責;每月月底將本部門考勤情況彙總後於次月1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薪資福利部門,缺勤人員的工資從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二)行動電話製造部、行動電話營銷中心及維修中心、資料網路事業部、寬頻接入產品事業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員的工資由本部門薪資專員直接從其月崗位工資中扣除。

  第四章 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條 請假是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員工需從事個人的特定活動,必須事先經過相關領導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續。休假是員工按國家或公司的規定時間,進行休息或休養。

  第十四條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間,帶薪)

  (一)公休假日,一週兩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計10天,即:

  l 元旦:1天,1月1日;

  l 春節: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 “五一”國際勞動節:3天,5月1日、2日、3日;

  l “十一”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條 年休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帶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職滿半年的員工,均可依其工作時間的長短,享受下列不同時間的休假:

  服務期 可休假天數

  (日曆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當年 每工作滿一個月累積1天,總數不超過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 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 每年休假15天

  計算休假天數時,從員工開始工作的下一個月(1日)開始計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計算,原則上當年休假當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經員工與公司協商後,當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順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當年不能享受下一個日曆年的年假。

  (三)公司於每年7月-8月間統一放假5天(各業務單元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報請批准後進行調整),放假天數從年休假中衝減。

  (四)原則上給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損失的人員不享受當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條 探親假

  (一)員工入職的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

  (二)未婚員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員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按上述有關分類標準休探親假。

  (三)總部員工探親假可分兩次休完,並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車硬座價格報銷一次路費。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每年按火車硬臥價格報銷兩次路費(其他特殊情況另行報批)。

  (四)在一個年度內,員工不能兼休探親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條 病假、事假

  (一)帶薪病、事假

  1、員工原則上每月享受1天的帶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計12天;

  2、帶薪病或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2-3天,由人力資源部批准;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二) 非帶薪病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後,所超的病假天數按日崗位工資標準扣除,直至扣減到600元人民幣。如員工處於醫療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非帶薪事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後,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時工資計扣,按月崗位的1/168(21x8)計算。

  第十八條 婚假(帶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一)加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方可享受帶薪婚假。

  (二)員工在原單位結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公司。

  (三)員工結婚,給婚假3天,並給婚前檢查1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且初婚者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

  (四)員工的婚假需在結婚後一年內休完。

  第十九條 喪假(帶薪)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時,給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第二十條 產假、計劃生育假(發崗位工資,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時(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後連續計算產假,順產產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難產有醫院證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員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除產假外,女員工需要修延長假的,需在產假期滿前一週提出書面申請,報公司領導審批。

  男員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時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產在四個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個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節育、絕育手術持醫院證明給予休假天數。

  (三)因節、絕育手術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一條 工傷假

  (一)員工的工傷假由指定治療工傷的醫院或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工傷假最長不超過36個月。其醫療或休養期間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員工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月平均崗位工資。

  (二)員工工傷醫療期滿後,經勞動部門確認,分別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請假程式

  (一)員工請假,必須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並提供有關證明,辦理批准手續,經批准後,假期方為有效。

  (二)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門經理請假,返回公司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

  員工休年假、探親假前,至少提前一週與直接上級和人事專員協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條 全體員工應當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由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由直接主管稽核,交部門(單位)經理批准,作為記錄加班時間、發放加班工資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對加班員工首先應考慮在部門內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發放加班費;不能安排倒休的,為員工提供加班補償,加班時數以《加班申請單》為依據。

  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 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以每小時工資報酬為基數,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A(元/小時)=員工月工資(元)/168

  加班報酬B(元)=加班時數x加班比例x小時工資

  正常工作日下班後加班,每小時支付1.5A的報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時支付2A的報酬;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3A的報酬。

  特殊工種人員加班工資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上面所述的“帶薪”是指月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均不受影響,“崗位工資”是指員工在現崗位上的月固定工資。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15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xxx到xxx,下午xx時到xx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xxx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xx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後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並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後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xx次以上(含xx次)或缺勤、曠工xx次以上(含xx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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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 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範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准。

  五、考勤辦法

  1、 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 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 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並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 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並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 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並儲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 每月最後一天下班後,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並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後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 考勤設定種類:

  (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 曠工。無故缺勤。

  (4) 出差。

  (5) 外勤。在外辦事。

  (6) 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並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後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 85分以上;良: 85~75分;中: 75~65分;差: 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 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准後擇時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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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許可權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

  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專案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專案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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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單位全體職工。

  第二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條、請銷假

  職工請假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按批假許可權,經批准後,方可休假。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的,應用電話事先請假,並在事後三天內及時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准自行離崗或無故超假未歸(含不及時銷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事假。請假條上要寫明事由、起止時間、目的地及聯絡方法等內容,按照批假許可權審批。

  2.病假。假條應寫明原因和擬請假天數,並附定點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批假許可權審批。

  3.批假許可權。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天內本組負責人審批;1天以上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請假5天以上(含5天)報組負責人、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組負責人請假由單位正職審批。

  4.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公休節假日除外),按有關規定執行,符合休假條件的,也要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第四條、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休假期間工資及各種福利待遇聘用員工參照《勞動法》,中心在編參照《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

  2.病、事假中心在編參照《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聘用員工待遇參照《勞動法》相關法規核算。

  第五條、獎罰辦法

  1.中心在編按照《公務員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辦法》《南昌市城鄉規劃局績效管理考核辦法》考核。

  2.聘用員工全勤者,獲得滿勤獎金1000元/半年,按月統計,半年發放;除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發生其它遲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獎1000元。

  3.上班時間(9:00)開始10分鐘後未到,按遲到論處。期間遲到、早退、缺勤累計達30次者,不享受全勤獎、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並按曠工6天處理。

  4.全年個人事假累計次數不超過8次,(不含公休假,沒有醫療機構證明的病假算事假),超過4天的事假(1次請假時間最短算半天)按實際天數扣除日薪100元/天(從績效中扣除)。

  5.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未經批准,單位一律不予承認加班。經過批准的加班,行政組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行政組發放調休單。

  6.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行政組備案。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不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不超過三十天的,按曠工1天扣3天工資,並給予撤職及以下的行政處分。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給予辭退處理。

  8.外出公幹(因公外出)導致缺勤需填寫請假條,報組負責人審批,行政組備案。

  第六條、監督

  單位領導對考勤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由行政組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登記、整理,報行政辦公會研究後進行通報和處理。

  第七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注:1、公休假日又稱“公休日”。是指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制度。法律規定或者依法訂立的協議規定的每工作一定時間必須休息的時間。如每工作5天以後休息2天,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19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員工每週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週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週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准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託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係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說明情況,再及時補籤,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週會上將全院一週總排班表列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週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後,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後,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並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准。(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准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准,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准,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後主動向主任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徵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後,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後,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徵得同意後方可續假。回院後,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後,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後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後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稽核。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20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1上述作息時間如有調整,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公佈。

  3.2考勤內容

  3.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3.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2.4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全月累計不得超過10分鐘。否則按每分鐘3元扣款。

  3.2.5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准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3.2.6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扣除本月績效工資。

  3.2.7曠工半天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員或負責人考勤,並於次月1號彙總統計傳遞給人力資源部。

  3.3.2公司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加班時間打卡。

  3.4.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3.4.4緊急事故,事後說明事由,經核准者。

  3.5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加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一天論處,並按其情節輕重酌以懲處,直到除名。

  3.5.1委託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時給予記過一次處分)。

  3.5.2有塗改情況者。

  3.5.3故意毀壞工卡者

  3.5.4偽造工卡者。

  3.5.5偷竊、毀損他人工卡者。

  3.5.6自籤工卡者(按次計算)。

  3.5.7替他人籤卡者(雙方均論處)。

  3.5.8遺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為者,給予罰款處理。

  3.6.1工卡遺失補發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記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人力資源部總監籤卡;未打卡又不籤卡的,當月不結算薪津。

  3.8上班均應於規定時間前打卡,不得於上班打卡後出外辦私事,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除按擅離職守論處外,並給警告一次處分。

  3.9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按本規定3.7項籤卡,否則,按本規定3.2.4 /3.2.5項處理。

  工廠上班的規章制度21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並於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並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准後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後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後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彙總,並於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