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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可研報告編制水準的注意事項

提高可研報告編制水準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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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專案投資決策階段的重要依據,應做到投資理由充分,專案範圍明晰,工程內容清楚,工程量基本準確,工程投資估算合理,經濟評價和社會評價方法正確。一般說來,對於可研報告中的每項工程都要說清楚工程內容是什麼,用什麼工程方案去實現工程內容,在多種可用方案中為什麼採用此種工程方案。

  在編制投資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時,除了要按上述準則進行工作外,還應注重以下幾個問題,以利於提高可研報告的質量和深度。

  一、工程內容、工程量、工程投資應對應統一

  投資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與專案規劃、發展研究、課題等都有一定內在聯絡,但卻存在本質的區別。投資專案是一次性的投資活動,應有明確的起點和終點,有明確的投資目標。投資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實質是在確定的時限內,提出一個具體的框架式的工程建設方案及帶來的社會效果,在此框架方案內的工程建設內容、工程量、工程投資是相互關聯對應、統一的。在這一方面,有一些不確切的做法值得注意和改正。一是工程方案的設計超出可研報告研究範圍,缺少工程的時限概念,缺乏工程實施可能性概念,把工程方案章節寫得添枝加葉,無邊無沿,而工程量又提不出來,工程投資沒有按提出的方案列出,工程建設方案根本無法落實;二是有的編制者在投資中列出了某單項工程費用,而在工程建設方案中體現不出工程內容和工程量;三是有的編制者提出了工程內容,但工程量不清楚,無法核對工程投資是否合適。

  二、專案投入物與產出物要衡等

  在編制生產性專案可研報告時,對每個生產過程正常生產時所需要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水、電、汽等用量,以及生產過程產生出的主、副產品和廢料量,要進行初步的平衡計算。物料平衡計算的理論基礎是質量守恆定律,即輸入系統的各種物料總和等於自系統中輸出的'各種物料的總和與系統中物料損失量的總和的兩者之和。

  在質量守恆定律理論指導下,加強物料衡算對提高專案可研報告的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物料衡算正確,可以準確地確定出項目投入物與產出物的數量,進而比較準確地確定出產品成本中原材料和輔助原材料的費用和產品、副產品的銷售量及銷售收入,為專案的財務評價提供了可靠的基礎資料。假如物料衡算有誤,有以下幾種可能的情況:一是投入物計算量偏多或偏少;二是產出物量計算偏多或偏少;三是投入物和產出物量偏多或偏少可能出現的四種組合。這些情況的出現都直接導致專案成本費用和銷售收入測算的失真,從而使專案財務評價不真實,影響專案決策。

  同理,專案公用工程中水、電、汽的各種用量計算遵循能量守恆定律,根據能量守恆定律理論,準確地確定各種能量的用量,對於確定專案公用工程方案、裝置選型、測算專案總成本費用中的燃料動力費用和公用工程投資等具有重要作用。

  三、公用工程建設方案中工程量要明確

  專案公用工程建設方案主要是指供水、排水、供電、供熱、供汽(氣)、製冷等在生產過程中如何供給的方案。在這些方案中應明確這些物質的來源、總用量、供應方案,據此計算公用工程中的各分項工程量。

  在這方面有兩種不正確的傾向,有的重視生產工藝方案的比選和論述,不重視公用工程方案的比選和論述,因而造成公用工程方案模糊,工程量不清楚。公用工程方案也是專案建設方案的重要部分,必須做到方案最佳化、工程量明確。還有在可研報告中根本不提及公用工程建設方案和工程量的現象,一言蔽之,“公用工程有保證”或“公用工程沒問題”,這種做法是對專案不負責任的態度,是不可行的。

  四、專案建設投資估算要實行資產保全原則

  投資估算是在對專案的建設規模、技術方案、裝置方案、工程方案及專案實施進度等進行研究並基本確定的基礎上,估算專案投入的總資金(即建設投資和流動資金之和)。專案建設投資由建築工程費、裝置及工器具購置費、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基本預備費、漲價預備費、建設期利息構成。

  在進行專案建設投資估算過程中要實行資產保全原則。這條原則規定,凡是參與專案建設的各類資金要素和費用都形成資產,將形成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兩種形態。根據資產保全原則,以下各類資金要素和費用都應計入建設投資中。

  1、專案中利用原有固定資產,要在評估其現值後,列入建設投資中;

  2、無論是購置的還是自有的土地使用權應作價列入建設投資中;

  3、為專案購置的或自有的無形資產(商標、商譽、智慧財產權等)應作價列入建設投資;

  4、裝置購置費除了考慮裝置本身價格外,還應考慮為購置裝置而耗費的其他附屬費用(如運費、包裝、採購等費用),一併列入裝置購置費之中;

  5、專案投產前,為專案實施的技術開發費用要列入建設投資中;

  6、國家和行業規定對建設專案收取的有關費用(如城市配套、各類增容費用)要列入建設投資中;

  7、工程建設臨時設施費用、維護費用、大型裝置遷移費用應列入工程建設投資。

  五、銷售收入和總成本費用測算範圍應對應統一

  在既有專案法人條件下,測算新增投資效益正確的做法是計算出由增量投資而引發的增量效益。在實際工作中,有一些不正確的做法應引起注意,就是把增量投資引發的效益擴大到全部效益,而總成本費用只測算新增投資引起的那一部分,導致財務評價指標過高或達到離奇的程度,其主要原因是銷售收入和總成本費用測算範圍不對應統一造成的。只有堅持銷售收入和總成本費用測算範圍對應統一的原則,才能真實反映專案的實際效益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