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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職員工考勤制度

公司在職員工考勤制度(通用6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在職員工考勤制度(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在職員工考勤制度1

  第一章:工作時間規定

  第一條:全體員工每月26個工作日;每工作日時間為8小時。

  第二條:具體作息時間,由公司根據季節特性制定、公佈、執行。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加班,由生產部門安排。原則上公體日加班時間不超過8小時,夜班加班不超過2、5小時。

  第二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刷卡制度。考勤卡由監管員負責發放和收存。

  第五條:刷卡時不得弄需作假,不得相互替代,不得為難監管員。

  第六條:刷卡時間為上班前15分鐘~下班後10分鐘。超過該時間到崗員工,以持卡找分管生產經理籤

  第七條:員工上班途中因交通障礙,突發性疾病等原因而無法按時到達,應先打電話向分管生產經理

  第三章:請假規定

  第八條:員工因私事,疾病等不能到崗上班,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後休假。除特殊原因外,不得事後補

  第九條:員工請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公司經理審批後方可休假,休息

  第十條:員工因工傷、病假需要休息,還應出具經公司分管生產經理核實後的醫療單位證明,休息期

  第十一條:車間主任批假許可權為每次1小時。生產員工請假超過1小時,應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分管

  第四章:違章處罰規定

  第十二條:1、一次遲到、早退:10~30分鐘,扣罰10元。

  2、一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扣罰30元。

  第十三條:違章作業,造成人體損傷,不得享受工傷待遇,按病假處理;造成公共財產損壞,視情節

  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

  第十四條:曠工一天,扣罰50元。全年累計曠工達5天以上,取消年度獎金。連續曠工15天或全年

  累計曠工30天,給予除名。

  第十五條:違反刷卡規定,每替代他人刷卡一次,扣當事人10元。

  第十六條:工作期間,未經請假批准,離開廠區,參照遲到、早退處罰規定處理。

  公司在職員工考勤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稽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公司在職員工考勤制度3

  一、工作時間:

  1、實行每週五天,每天七小時工作制。

  2、工作時間:上午9:00時-12:00時;下午14:00時-17:30時。

  3、九點十五分以後簽到為遲到;十點以後簽到記曠工半天。

  4、加班按規定計算。

  5、星期一17:00-17:30時為例會時間。非經理批准不得遲到或缺席。

  6、每天簽到上班;下班簽字。因公需提前到外辦事者,須前一天在簽到本上籤到或經經理同意回來補籤,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二、遲到、早退:

  公司員工沒特殊原因不得遲到、早退及請假。每月遲到、早退次數達三次者作無故曠工一天,公司將予以書面提醒、警告,並在當月扣發工資100元;每月遲到、早退次數超過三次者,公司將按遲到、早退總次數在當月工資中扣減每次100元的處罰金作為鞭策。

  三、曠工與請假:

  1.無故曠工一天,扣罰一天半工資;曠工二天,扣罰三天工資;曠工三天,扣罰半月工資;當月曠工累計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將不負任何經濟賠償及相關責任。

  2.因私請假,需提前向經理遞交請假條,寫明請假的正當原因;如遇特殊原因,至少要以電話取得經理同意,復工後補辦批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加班:

  1.加班情況要在當天登記並須交經理簽字;

  2.凡晚上加班至22:00--24:00時的員工第二天14:00時應按時到公司上班;

  3.加班至24:00時後第二天下午需在14:30前到公司;

  4.加班至22:00時之後方可報銷“計程車”費,報銷限額最高40元;

  5.如遇特殊情況加班後第二天要遲迴公司的員工,必須提前向同事交代清楚其第二天相關工作的內容;

  6.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加班時間必須與上班時間相近。

  五、請假:

  1.所有請假(病假、事假),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列明原因及要求請假時間,報經理批准。病假、事假超兩天以上(不含兩天)按實際超出天數減發工資。特殊情況例外。

  2.每月有薪病假二天,凡請病假須有正規醫院證明,如無正規醫院證明則按事假處理。非常特殊情況例外。如遇突發病症,需及時通知經理,並於完假復工後補回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休假:

  1.本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有薪假期。

  2.年假:凡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可享受六天帶薪年假(不含節假日)。服務期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2天。除特殊情況,年假頭一年只能在年底申請;第二年可隨時申請。但在上半年辭職則要扣除年假的薪酬;年假必須在當年內休完,跨年不累積,過期不補。如公司工作確實太忙,不能安排休假,可用補發工資替代。

  3.婚假:已簽定正式合同的適齡員工,可享受三天有薪假報期;25歲以上晚婚員工,在公司工作滿兩年以上可享受八天的有薪婚假。

  4.分娩假:

  a.工作滿二年以上的女員工分娩可享受90天(含節假日)有薪產假。

  b.男員工因太太分娩可申請(不含節假日)有薪假期。

  5.慰、唁假:

  a.如員工之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五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b.如員工之(外)祖父母、配偶之(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6.計生假:凡女員工因人流、小產等,憑醫院證明可享受有薪計生假。

  a.流產休假兩星期(含節假日)。

  b.小產休假30天(含節假日)。

  7.公傷假:

  a.公司員工因公致傷,不屬本人責任者在治療期間為工傷假,在工傷假期間,全部享受本人的工資、獎金待遇;如屬本人責任出現的工傷事故,除按責任另行處理,並視情節按實際扣除病休期間該扣除的工資、獎金待遇和所發生的醫藥治療費。

  b.公司員工因公傷需休息者,必須出具縣市級以上醫院證明方可安排病休。

  七、每週工作或加班日,公司為員工提供免費午餐。因公出差,公司給予誤餐補貼。

  八、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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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工作制度

  一、時間工作

  實行五天工作制,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公司每兩週週六進行一次例行上班,每年多工作的25天,實行年休假25天予以調換。國外代表處等駐外機構的工作時間可視具體情況安排,在當地法律允許並保證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下,儘量與公司一致。

  科技園、深意、新時代:8:00~12:00 14:00~18:00

  西鄉、車公廟、坂田A班、青青世界:8:30~12:00 13:30~18:00

  坂田B班:9:00~12:30 14:00~18:30

  國內駐外辦事處、研究所等:8:00~12:00 14:00~18:00

  二、刷卡制度

  1、公司執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既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在工作時間如有外出公幹或請假,離崗和到崗時也應刷卡。

  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和下崗離崗時間:凌晨5:00之前為前一天的考勤記錄,凌晨5:00之為當天的考勤記錄。

  4、忘刷卡:一個月內,忘刷卡在4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填寫《異常刷卡反饋單》後,不扣工資;從第5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忘帶卡等:當出現忘帶卡、工卡丟失、刷卡無效或工卡在辦理中等情況時,上下班必須在安全崗登記上下班時間。新時代、科技大廈上班的員工在各部門秘書處登記。應以上情況而補刷卡記錄的每月不應超過8次,超過8次的仍按忘刷卡處理。工卡丟失應在4個工作日內到卡證科補辦新工卡。

  6、代刷卡:不允許員工之間代刷卡。凡有代刷卡行為,一經發現,雙方按曠工1天處理。

  三、彈性工作制

  1、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主要是考慮到研發性質的員工的工作習慣,確保應加班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證隨後工作正常展開。彈性工作制員工可享受的彈性時間長短應視前一天的加班情況而定,具體由部門制定操作細則。

  2、彈性工作制申請:應工作性質需要,部分員工無須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由部門提出彈性工作制人員名單,經幹部處主管批准後,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

  3、刷卡和有效工時:實行彈性工作制的員工亦應刷卡兩次,一個月平均有效工作時間不少於44小時,平均每週刷卡累計時間不少於55小時(包括中午、晚上就餐及午休時間,彈性B班為52小時)。

  4、欠工時:若平均每週累計時間少於55小時(彈性B班為52小時),則按每天應工作8小時對應刷卡兩次來折算忘刷卡次數,並按每次忘刷卡扣半天工資處理。

  5、技術管理幹部原則上必須按正常工作時間上班,特殊情況需事先經部門主管同意並備案考勤科,方可適時延時到崗。

  6、一般開發人員要求在9:00~18:00必須在崗(彈性B班為10:00~18:30)。在正常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因工作需要而離開崗位的,應在部門考勤員處登記。

  7、彈性制工作人員外出公幹、請假時,須提前填寫相應的申請單據。

  四、免刷卡工作制

  1、免刷卡工作制申請:公司高層領導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委員會批准,可享受免刷卡。

  2、免刷卡:實行免刷卡工作制的員工每天上下班無需刷卡。

  3、如有請假等情況,免刷卡人員須自覺填報相應的單據送交人力資源管理部。

  五、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於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刷卡(如辦事處人員),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一級部門主管批准後,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備案。

  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考勤員對其進行考勤管理,並於每月初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遞交手工考勤報表。

  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人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二章、加班與值班管理制度

  一、加班管理制度

  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節假日指法定的節假日,假日指應休息的週末;公司規定的休息日,指全公司休息,少數人工作。)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後,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目標責任制員工在完成工作的過程中,應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

  2、相關概念說明

  a、指令性加班:指公司因為臨時任務安排的加班,或各大部門因自身工作需要安排的集體以及因外部協作而發生的加班。(各大部門對研發,市場指三級部門,其他系統指二級部門,批准手續應快速簡化。)

  b、非指令性加班:指除指令性加班以外的其他加班。

  c、換休:指應停電等原因,公司統一安排某辦公地點或某部門的員工休息日與工作日對換。換休不納入加班管理範疇。

  3、加班申報及賠償規定

  a、目標責任制普通員工參加指令性加班計發加班工資,處級以上幹部的主要以其所承擔責任的完成情況為衡量標準,不在申報加班。

  b、定額制員工參加指令性加班計發加班工資。按實際加班時數計發加班工資。

  c、定額制員工為完成生產計劃而加班,按定額計發加班工資。對於任務量不滿的指令性加班,以當月平均工時值計加班工資。

  d、原則上,加班申請應扣除中間用餐及休息時間。

  e、參加公司或部門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組織的培訓,參觀,非業務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均不作為加班。培訓教師及培訓組織者應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工作可以作為加班。

  4、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a、免刷卡人員或駐外人員的加班,須提前填報書面《加班申請登記表》,由各大部門考勤員每月彙總一次。

  b、刷卡人員的加班,須提前填報《加班請假電子流》,經相關主管審批確認後,方為有效申請。

  c、刷卡人員的加班,有效加班時數是:加班申請時間與實際出勤記錄的交集。

  注:對於加班期間外出公幹無法刷卡者,要求在提交加班申請電子流,有效加班時數為:加班申請時間與外出公幹時間的交集。

  d、員工加班時段亡刷卡,不在系統中作補卡處理,一律按實際刷卡記錄複核有效加班時數。

  e、未參加出勤考核的高層領導,每年將名單報總裁辦處理。

  5、加班工資的核算及發放

  A、加班工資的依據:考勤系統中提供的員工當月有效加班時數。

  B、一般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

  加班工資=小時工資×有效加班時數

  d、當月加班工資在下月工資中一起發放。

  二、值班管理制度

  1、定義:指在正常班次之外,應特別工作的需要,為保證業務工作的正常進行和突發事件的及時處理,由部門安排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2、申報:各部門應在月底擬定下月的值班安排表,並通知到相關人員。

  3、稽核:每月初由各部門結合值班安排表安排對上月本部人員值班情況進行稽核。

  4、發放值班費:稽核後的值班安排表作為值班費發放的依據上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經確認後,在下月工資中發放值班費。

  5、值班費標準

  a、公司總部相關業務人員值班,值班時間視具體情況安排。值班費標準為:10元每小時。

  b、駐外機構(如辦事處,用服等)人員值班,值班時間為休息日的8:00~22:00,工作日的12:00~14:00,18:00~22:00。值班費標準為:10元每小時。

  c、市場部客戶工程部人員因客戶接待任務值班,工作日值班時間為18:00~8:00,展廳人員值班時間為12:00~14:00,18:30~21:00;休息日值班時間為0:00~24:00。值班費標準為15元每小時。

  d、用服產品工程部人員因維護任務值班,值班時間一次不少於12小時。值班費標準為180元每次。

  第三章各類假期規定

  一、病假

  1、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含1天)的應提供醫院有效證明或公司健康指導中心“疾病休假證明書”。病假半天(含半天)的可不用提供“疾病休假證明書”,但每月這樣的病假只能有一次。

  2、女員工每月最多可請1天不需提供醫院或健康指導中心有效證明的病假。

  3、病假期間發放20%的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二、事假

  1、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由相關領導批准後才能離崗。

  2、上班時間因個人事務(如看病,體檢等)暫時離崗不超過半小時者,也須按事假處理,填報相應請假電子流。

  3、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三、婚假

  1、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一般為3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初婚)為7天。婚假在結婚註冊之日起一年內使用。

  2、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休1天婚檢假。

  3、婚假、婚檢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婚假可與年休假合併使用。

  四、喪假

  1、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一般為3天,另給適當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在親屬喪亡1個月內使用。

  2、喪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五、產假

  1、在華為公司工作兩年以後懷孕、生育的女員工享受以下待遇:

  1、產假

  1、1、 1產假為90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臺生育的,每多一嬰兒增加產假15天。

  1、1、 2產假期間,夥補交補照發: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 2產檢假

  1、2、 1懷孕期間每月給予1天孕期檢查假。

  1、2、2產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3、懷孕流產假期

  1、3、1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15天;懷孕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42天。

  1、3、2對有生育指標的女員工,或沒有生育指標但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女員工,懷孕流產休假期間,夥補交補照發,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3、3對沒有生育指標的女員工,以前未接受節育手續的,休假期間發放20%的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哺乳時間:有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臺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

  2、女員工產假結束後,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六、計劃生育假

  1、女員工接受計劃生育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

  1、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可休假3天。

  1、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准取宮餒節育器的,休假1天。

  1、3輸卵管結紮的,可休假21天。

  1、4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2、男員工接受輸精管結紮的,經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7天。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3、已接受計劃生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休假期間發放2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七、司機年審假

  1、凡在華為工作滿一年的司機每年給予3天的年審假,用於辦理本人駕駛執照的年審,並可給予適當路程假。本省司機年審假最多不超過5天,外省司機年審假最多不超過7天。

  2、年審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3、年審地點不在廣東,福建,湖南,江西,海南,廣西六省的司機,若執照年審7天內不能完成的(含來回路程),可提前使用本年度年休假。

  八、年休假

  1、根據市場發展需要,公司每兩週週六進行一次例行上班。對於每年因此而多工作的時間,實行年休假制度。

  2、員工在公司每工作滿一年,可獲年休假最多25天(指工作日)。本年度的年休假配額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申請休假。

  3、對於工作不滿一年的員工,按具體工作時間折算年休假配額。

  4、凡在華為公司工作的合同制員工及鐘點工,均可休年休假。

  5、員工一年內病、事假天數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或曠工天數累計超過3天(含3天)的,取消當年年休假資格。

  6、同一年度必須在自然年度內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和累積使用。

  7、在年終統計有效工作時間時,員工病事假等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的假期可以用年休假及未休完的'法定節日餘額衝抵。

  8、年休假餘額工資的計算

  對於員工當年未使用完的年休假餘額,公司給予相應天數的年休假工資。為便於操作,發放的月工資標準為可休假年度本人元月份工資。發放時間為每年的第一季度。

  補發年休假工資額=休假年度元月份工資/24天年休假餘額天數(天)

  9、國內機構員工的休假

  a、年休假可在部門工作允許並安排有人員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經部門主管審批同意,由;員工在休假年度內自行安排時間。可分多次休假,每次休假時段的最小單位為1天。

  b、為保證工作的延續性,法定節日(春節除外)休年休假的員工不應超過部門員工總數的15%,平時原則上各部門可批准的年休假最多不超過10%,且休假人員應提前兩週提出年休假申請,並與休假期間接替其工作人員交接好工作。

  c、員工每年可報銷2次兩人探親的來回機票及住宿費,交通費,並在退休基金中抵扣。

  10、派駐海外員工的休假

  a、派駐海外工作的人員,除每年最多25天的年休假外,另外再給予5天休假配額(含歸國往返路途時間)。經主管批准後,可分多次休假,但每年只可報銷一次歸國休假的往返機票。

  b、駐海外工作人員的休假申請,應結合工作地風俗及工作地年度長假期,也可結合回國培訓、述職的時間假期。具體時間安排提前一週報部門主管批准並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11、年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2、離職員工離職結算時按其實際工作時間和休假時間計算當年年休假,計發年休假工資。

  九、工傷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經人力資源管理部審批確認後,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十、國家法定節假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有薪節假日:

  1、元旦:休假一天(元月1日)

  2、春節:休假三天(陰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勞動節:休假三天(5月1日、5月2日、5月3日)

  4、國慶節:休假三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上述節日原則上遵守國家統一安排進行休假。因工作需要上述節日未休完的時間,可累積計入年休假配額。休假期間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為保證海外業務的正常開展,公司對駐海外機構及有特別工作需要的部門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期間,實行輪班制度。輪值人員可以即時輪休或與年休假一併使用或領取加班工資及春節加班補助費。駐海外機構不按國內休假時間放假,依據當地節假日情況,參照派駐國家的當地法律規定安排假期。當中國法定節假日天數多於派駐國家當地法定節假日時,多出天數計入年休假配額。

  第四章請、銷制度及缺勤規定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公幹外出等,均應提前提交加班請假電子流。

  2、員工請假,如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未來得及提前提交請假電子流的,應在從請假之時起1日內由本人或委託部門秘書提交申請單。

  3、對病假、產假、產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婚檢假、喪假等需要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待銷假時補齊有效證明後再作相應處理。

  4、如因緊急事務外出公幹,應在外出之時算起3日內由本人或委託部門秘書提交申請單。

  二、銷假制度

  員工請假、外出公幹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三、病事假期限

  1、到崗後的試用期員工病事假累積不得超過一個月。

  2、正式員工病事假一年內累積三個月的需經人力資源管理部批准。

  四、請假審批許可權

  普通員工休假七天以內的(含七天),由公司二級部門主管審批;15天以內的由公司一級部門主管審批;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三個月以內由公司主管副總裁審批。一級部門主管人員請假,無論天數多少,都須經公司主管副總裁或總裁批准。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由主管書面授權人簽字,或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各大部門考勤員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並備案。

  五、缺勤規定

  1、遲到、早退:遲到、早退在30分鐘之內,每次扣半天工資。30分鐘以上,每次扣一天工資。因班車晚點,上班時應照常刷卡,經排程科證實後,按正常刷卡處理。

  2、每曠工一天按日工資額的3倍扣款。連續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六、其他

  各類假期(除年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公司在職員工考勤制度5

  一、總則。

  1、目的:為加強員工勞動紀律,保證員工合法勞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司《員工手冊》制訂此制度。

  2、適用範圍:除特別規定外,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3、執行:公司各項考勤管理工作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若有未詳盡規定之事項,按補充條例或實施細則辦理。

  二、工作時間。

  1、辦公區工作時間:

  1.1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8:30--17:00,中午12:0014:00為午休時間。

  1.2公司實施六天工作日,每週日為公休日。

  1.3店面工作時間、考勤規定、假期方案可由各分店自行制定,並報公司人事培訓部備案。

  三、考勤相關規定。

  1、考勤方式:

  1.1全體員工採取打錄指紋的方式考勤,員工上班、下班、加班必須打錄指紋。

  1.2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包括出差),必須填寫《員工公出單》,並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階領導的批准後,方可外出。下班前未能按時回公司考勤者需在次日填寫《考勤說明單》。

  1.3每月月末由人事培訓部負責統計全月出勤情況,製作《月度考勤情況統計表》提交財務部,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獎罰處理。

  2、考勤範圍:

  公司除高階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批准的執行特定工作的員工外均須考勤。

  3、遲到、早退、曠工:

  3.1遲到:上班遲到3分鐘以內者,不以遲到論處,但每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者,從第四次開始,前三才也以遲到論處;上班遲到3分鐘(含)至30分鐘以內者,按遲到處。

  3.2早退:

  3.2.1提前下班30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處。

  3.2.2如下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准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早退。

  3.3曠工:下列情況之一均屬曠工

  3.3.1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未獲批准、請假期滿未續假、續假未獲批准及其他未交人事培訓部備案的缺勤按曠工處理。

  3.3.2遲到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3.3早退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3.3.4未打錄指紋的規定: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打錄指紋的,須於當日或次日向人事培訓部遞交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的《考勤說明單》,過期補單視同無效;如上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准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曠工半日。

  4、考勤違紀處罰:

  4.1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曠工半日每次罰款50元,曠工1日罰款100元。

  4.2員工連續曠工2天視同自動離職處理,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3員工累計曠工2日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4員工累計曠工超過2日,公司做開除處理。

  4.5罰款由財務部在每月工資中扣除。

  4.6正常工作時間內人事培訓部隨時有權進行考勤抽查,如發現員工無請假外出或有正當理由外出但未在人事培訓部做相關登記,視同曠工1日;如每月部門出現3次上述情況的,在部門負責人的當月工資中扣除100元。

  5、加班:

  5.1公司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分內工作,一旦發生加班,公司儘量安排員工補休。

  5.2週一至週六加班計算:從當日18:00起開始計算加班,加班以半小時為基數計算。

  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計算:從上班打錄指紋開始考勤,至下班打錄指紋為加班結束。

  5.3加班前應填寫《加班申請單》,並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階領導的批准後,方可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加班的,則需在加班後的次日填寫《加班申請單》,否則不視為加班。

  6、補休:

  7.1員工發生加班,補休一般應在加班一個月內完成。

  7.2員工補休前需填寫《補休申請單》,並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階領導的批准後,方可補休,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補休的,則須在補休後的次日填寫《補休申請單》,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

  7.3如補休半天或幾小時,員工在到達公司上班時,仍需照常打指紋考勤。

  7.4補休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和獎金。

  7、特定部門和員工的考勤:

  因工作特殊性,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的特定部門和員工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處理考勤,如在特定時間內連續加班的品牌策劃部員工、財務部部分員工等。

  四、休假相關規定

  1、正常休假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合理安排員工每月正常休假,如當日因公事未能休假的員工,公司將為其安排補休。

  2、法定假期

  員工享有國家法定假期(如元旦、春節、國慶、五一等),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期上班,將按法律規定計算、發放加班工資。

  3、其它主要假期

  3.1病假

  3.1.1因身體健康問題不能正常工作的員工,可申請病假。

  3.1.2員工可用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當天由同事代為辦理請假手續。凡請病假者須於原定上班日之前或者上班時間二十分鐘內,親自致電部門負責人,否則以曠工論處。如因重病不能親自打電話者,可由家人或其他同事代為請假。

  3.1.3病假一次超過兩日須有區級以上醫療部門的證明,否則以事假處。

  3.1.4病假工資扣除標準是4元/小時。

  3.1.5病假合同年度全年累計超過15日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3.2婚假

  3.2.1員工可憑《結婚證》享有七天有薪婚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2.2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申請。

  3.3生育假、流產假、陪產假

  3.3.1女員工生育,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手續齊全者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九十天有薪產假,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2女職員流產,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七天有薪流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3在公司服務滿三個月以上且已轉正的男員工,如因妻子生育,可享受十天的陪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喪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5工傷假

  員工因工作受傷,必須在受傷當日持本人書面事故報告(傷情嚴重的,可由部門辦理),經副總裁以上領導認可,報人事培訓部備案;工傷假必須有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休假證明;()如因違章操作造成傷害,不能出勤者,按事假處理,並根據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工傷假期間員工工資發放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6年假

  3.6.1公司員工可按在公司服務的工齡時間享受有薪年假,具體見下表:

  累計服務年限(自入職之日計算)

  有薪假天數

  滿一年不滿十年

  五天

  滿十年不滿二十年

  十天

  二十年及以上

  十五天

  3.6.2員工休年假須提前五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董事長審批方可休假;

  3.6.3主管以上員工休年假必須提前七天將書面申請送交董事長審批;

  3.6.4休年假的時間原則上安排在經營淡季。

  3.6.5年假應在當年休完,當年不休,第二年不予累計。

  3.6.6年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7事假

  3.7.1除以上幾類假期外,員工需佔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事假以部門領導批准時間為準。

  3.7.2員工請事假需提前五天填寫《請假申請單》,並需得到部門領導及上級領導批准。如因突發事情不能預先申請,員工應於請假之日上班時間20分鐘之內親自打電話向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請假,並於當天由同事代為填寫《請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3.7.3員工請事假一次不應超過2天,全月累計不應超過4天,合同年度全年累計不應超過15天。如超過此限,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特殊情況報副總裁以上領導批准。

  3.7.4員工請事假期間工資扣除標準是8元/小時。

  4、分批休假

  有薪假期原則上應一次休完,特殊情況需要分批休假者,需將詳細理由報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審批。

  5、假期的審批

  法定節假、工傷假無須申請;其他福利假及事假、病假的申請,員工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並附上相關證明,再按審批許可權逐級上報,請假三日以上(含),應報董事長或其授權的公司領導批准。經批准後報人事培訓部備案方可執行。

  五、附則

  1、執行: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本公司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2、職權:本制度由公司人事培訓部負責修改、解釋,並監督實施。

  注:全額工資是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津貼、和相對固定的績效獎金(如辦公區員工的績效獎金)的總和。

  公司在職員工考勤制度6

  一、 關於統一工作時間規定:

  1、一週六個工作日

  2、作息安排:

  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下午:14:00—18:00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時間。

  下午:12:00—19:00。

  二、 關於上下班簽到制度規定:

  1、鑑於目前各售樓部簽到形式各異,現統一格式:

  需具體體現:上午:上、下班時間

  中午值班人員

  下午:上、下班時間

  2、員工上班時間後到達現場均視為遲到:

  ①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每次扣10元。

  ②遲到或早退10—30分鐘內,視為事假一天。

  ③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

  ④每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罰50元,並作警告處分,連續二個月斟情做出處理。

  三、 關於外出登記的規定:

  所有員工外出均填寫外出登記表,詳細填寫外出時間、外出理由、預計返回時間,返回時需填寫返回時間。

  另外:售樓經理外出、返回時需用售樓電話向銷控部報到。

  若發現上下級互相庇護,雙方當月滿勤獎取消,並加罰100元。

  四、 關於排班表規定:

  所有售樓部必須於每月月底之前將次月的排班表報送公司,若有調班,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經銷控部同意後方可調班。否則經理和售樓人員各罰50元。

  五、 關於請假規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銷控部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需持區級以上的醫院證明,方可請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3、計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資100%計扣;病假按日工資50%計扣,曠工按日工資200%計扣。

  備註:凡遲到、早退、請假、自行調班、外出未登記一次者,滿勤獎取消,並按相關條款計扣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