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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8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

  一、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王甲文孫仕躍

  副組長:張慎強李道水郭立新白金濤藏迪李濤

  組員:中層領導、年級組長、教師代表六人每次推選產生

  二、範圍物件

  考核年度內在籍在崗的教職工,均屬考核物件。

  三、考核內容:

  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德為前提,以績為重點。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以師德考核資料為準。

  能40分,主要考核業務能力,以完成教學任務情況和課時工作量資料為準。

  勤20分,主要考核出勤情況,以考勤機資料為基礎,以請假條及查崗為準。

  績20分,主要考核工作效果,以教學質量、參賽名次及研究成果資料為準。

  四、能40分的考核分兩部分:

  (一)課時工作量(滿分20分)

  1、基礎工作量(滿分12分)

  根據教師工作課時計量一覽表統計情況,達到平均工作量者計12分。

  有下列情況者減分:

  ⑴非公被代課每節0.1分。

  ⑵上課遲到或者拖堂每次0.1分,空堂每次1分。

  ⑶對查出的問題不整改1分,整改不到位0.5分。

  2、其他工作量(滿分8)

  ⑴因公代課,每節0.1分。組織課間操並點評每天0.1分。

  ⑵公開課:學校1、辦事處2、新泰市3、泰安市4、山東省5、國家6。

  ⑶開發校本課程,資料規範齊全,實用性強3分。

  ⑷家長學校授課100人以上,每次5分

  ⑸豐富校園網站。建立名師工作室並且每週更新一次,每學期積累教育資源1萬字者獎勵3分。或堅持每週上傳一篇文章,每學期積累教育資源1萬字者獎勵3分。四十歲以下教師每月完成1本校園剪報者獎勵3分;四十歲以上的老教師每學年完成6本剪報者獎勵3分。

  ⑹應急性工作,視工作量及屢行職責情況,每次加0.5-2分。

  ⑺因工作需要,放棄應享受的假期投入工作者,視情況每次加0.5-2分。

  (二)保證教學質量的過程性任務(20分)

  第一部分:一般教師

  1、備課(6分)

  提前一週備課,按要求完成常規備課任務者即得備課的基礎分6分(每週計0.3分,按照20周計算),學期末評選30%優秀者獎勵2分。

  2、上課(滿分4分)

  教學評價小組每學期按照課堂教學評價標準對任課教師進行一次綜合評定,達到常規要求者即得基礎分4分。經過教學巡查,出現了以下違規現象者,每次扣除0.5分,分別是:上課不帶教案;不按教學進度授課;不經過允許就私自竄課;上課期間接打電話或做與課堂教學無關的事;課堂紀律亂、教學秩序差,教師不加管理;沒有按照課表安排進行教學活動;不按規定改變上課地點,學期教學任務完不成者全部扣除。

  3、作業及輔導(滿分6分)

  符合作業批改要求者得基礎分1.8分,不符合批改要求者酌情扣分,作業批改有創新,並且收到良好效果者獎勵0.2分。

  4、檢測考試。(滿分4分)

  做好平時的檢測(單元檢測),要有記錄,有評價單,有講評,有二次過關檢測。期末考試有複習方案,有原始材料及有情況分析,有成績報告單。完成任務者得4分,否者酌情扣分。

  第二部分:領導班子。

  1.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滿分10分)

  (1)有計劃(2分)。開學初根據學校計劃制定出切合實際的工作計劃。具體開展每項工作前要擬定出方案。

  (2)有措施(2分)。各項工作有具體的落實措施,按計劃有序地開展主體工作。

  (3)有檢查(2分)。安排的每一項工作都要有檢查、有督促、並認真填寫有關的檢查記錄。

  (4)有總結(2分)。注意總結自己的工作,做到每週彙報,每月小結,每學期做一次工作述職並寫出詳實的工作總結。不能及時總結工作,使工作出現被動局面者,視情況酌情扣分。

  (5)有提高(2分)。所承擔的工作每學期都有新進展,在上級組織的評比中呈上升趨勢。工作沒有新的突破,在各級評比中成績不佳,該項不得分。

  2.加強學校管理。(5分)

  (1)深刻領會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時準確地向教師傳達上級檔案精神。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銳性和政策水平(1分)。不能及時傳達上級精神者不得分。

  (2)每天巡視校園,每週參加例會,每月召開有關人員參加的工作質量分析會。(1分)

  (3)注重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工作方法恰當,工作流程順暢(1分)。因方法不當而使工作停滯不前或耗時低效造成人員和時間的浪費不得分

  (4)經常深入教學第一線,按要求上課、聽評課(1分)。

  (5)嚴格執行每天的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作時間。(1分)

  3.愛崗敬業,樹立良好的班子形象(5分)。

  (1)辦事公平公正公開,教師滿意度高(1分)。

  (2)組織觀念強,說話做事顧全大局,講團結,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說,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1分)。

  (3)部門之間互相協作,彼此之間相互扶持,充分發揚團隊精神(1分)。本位主義強,不協助他人或妒賢忌才,故意拆臺者不得分。

  (4)工作中主動挑重擔,及時處理本部門發生的一切事情問題,如遇大事急事不分哪個部門必須主動積極地處理且及時向校長彙報(1分)。如果因知情的領導沒有及時處理而造成不該有的後果,將視其失職,據情節輕重酌情扣1—10分。如後果嚴重將被定為考核不合格。同時承擔其他相關責任。

  (5)擺正位置,服從領導;多講奉獻,少講索;不以權壓人,而以人格魅力帶動人(1分)。以上三點如有一點做得不夠好,則不得分。

  第三部分:工勤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崗位紀律(10分)。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有違紀行為扣1—10分。

  2.服從學校分配,及時高質量地完成學校領導臨時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工作積極想辦法,不拖、不等、不靠(10分)。工作態度不端正,沒有主人翁意識,工作散漫低效扣1—10分。

  (五)工作效果的考核(20分)

  1、教學效果。以期末考試為依據,按教師所教班級分別計算及格率5%、優秀率5%、平均分10%三部分。

  平均分計算:所教學科成績均分達到平均分得10分,超出或者降低1分,加或者減1分。

  及格率、優秀率計算:參照平均分方法計分。

  考試無可比性的學科按基礎分的90%計分。

  未考試學科按基礎分的80%計分。

  (1)與平行班成績比:單科四項指標統計年部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第四名加1分,四項指標均高於年部平均線的班級每科加0.5分。

  (2)與本班前一學期成績比:平均分、優秀率、及格率、每項1分:根據公式“(本學期班級平均線—年部平均線)—(上學期班級平均線—年部平均線)=‘正值’加1分,=‘0’加0.7分,=‘負值’給基礎分0.5分。”標準差比前一學期減小每減小1加0,2分,保持年部第一名的班級每科加0.5分。

  (3)提高幅度(1分):語文、數學均有提高的班級另加1分。

  2、教學成果。

  (1)優質課課:學校1、辦事處2、新泰市3、泰安市4、山東省5、國家6。

  (2)論文(作品)發表:學校1、辦事處2、縣3、市4、省5、國家6。只評選未發表的折半計分,立項或者結題的課題研究雙倍計分。

  (3)指導獎:學校1、辦事處2、縣3、市4、省5、國家6。

  (六)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教師:

  (1)在全市組織的大型活動中,違反規定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經濟損失者。

  (2)違反上級有關規定,亂收費、亂補課、亂訂材料、非法經營或因酗酒、賭博、工作失職造成很壞影響者。

  (3)打罵學生、侮辱學生人格、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很壞影響的責任者。

  (4)經全面考核最後得分低於60分者。

  四、考核結果及使用

  1、考核結果按優秀、合格、不合格分為三個等次。其中優秀人員不超過考核人員的20%。

  2、年度考核優秀者,可作為教師評先選優、獎勵工資的必要條件,考核不合格者,當年不能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緩晉一檔職務工資。

  3、受行政警告處分的人員,對其進行年度考核,但在受處分的當年,考核結果不能定為優秀。

  本方案由學校考核小組負責解釋。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2

  一、考核等次和範圍

  年度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等次的比例不超過15%。

  考核範圍為學校在編的管理人員(含中層及以上學校領導幹部)、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含後勤人員、教輔人員)。

  各職務層次間的優秀等次不得相互佔用。

  二、考核內容

  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考核內容根據崗位的不同,確定考核重點:管理人員重點考核思想政治素質,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專業技術人員重點考核其專業技術水平及工作實績,特別是工作中技術創新、學術研究能力等情況;工勤人員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操作技能及服務態度等情況。

  三、考核標準

  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考核標準明確具體,不同類別、不同等級崗位的工作人員應有不同的標準。

  (一)確定為優秀檔次須具備下列條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高,具有模範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勤於學習,有計劃地參加教育培訓,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強;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強,具有模範的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認真負責;全面履行崗位職責,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成效顯著,服務物件滿意度高;在廉潔從業方面具有模範作用。

  (二)確定為合格檔次須具備下列條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較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定期參加教育培訓,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高,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強;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較強,具有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比較認真負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富有成效,服務物件滿意度較高;廉潔從業。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基本合格檔次:思想政治素質一般,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存在明顯不足;終身學習意識不強,學習主動性一般,接受、參加教育培訓較為勉強,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低,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弱;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基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或者服務物件滿意度較低;能基本做到廉潔從業,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不合格檔次:思想政治素質較差,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較差;終身學習意識缺乏,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參加教育培訓,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崗位要求;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差;未能履行崗位職責,未能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不能做到廉潔從業,且情形較為嚴重。

  四、考核方法和程式

  (一)考核方法

  1.分級考核與分類考核相結合

  學校校長(書記)由市教育體育局進行考核;副校長由所在學校提出考核意見,報市教育體育局確定考核等次;其他人員由所在學校分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崗位按照相關工作程式和要求進行分類考核。

  2.平時考核與工作領導小組評議相結合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根據本校實際確定為《馬戈莊小學業績考核》成績為重要依據,結合工作領導小組評價權重。

  具體做法:

  (1)以學年度(兩個學期)的業績考核為依據,兩個學期業績考核至少有一次為優秀等級,且另一個學期為良好及以上,列為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候選人。

  (2)根據業績考核列出的候選人名單,提交學校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評議產生優秀等級推薦人員,若出現重票現象,再依據兩個學期的業績考核成績之和,推薦成績高的人員。

  (3)不配合學校工作,不聽從學校工作安排,長期請假,不達課時量,經常不參加學校會議和大型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學校安排的培訓學習,不上交學校佈置的相關材料,體罰學生影響惡劣,不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等均不列入優秀等級名單。

  (二)考核程式

  在年度考核時,學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核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本單位校長、中層幹部、教職工代表組成。考核組織的日常事務由本單位相關處室承擔。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鍾慶職

  副組長:趙曉利

  成員:夏彥濤,張文超,王桂玲、張雅菲、李曉東、範學功、王琛雷、李文靜、各辦公室負責人(夏青翠、毛中平、孫興好、於慈儉、胡康康)。辦公室負責人以辦公室為單位評議產生,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更換跟隨辦公室負責人更換而更換。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式:

  (一)被考核人個人總結、述職,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二)在一定範圍內民主測評,收集服務物件的意見和評價;

  (三)主管負責人根據被考核人平時考核、民主測評、服務物件評價的得分情況,寫出評語並提出考核檔次建議意見;

  (四)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對主管負責人提出的考核意見進行稽核,並集體研究確定被考核人的排名及考核檔次;

  (五)將考核結果及得分排名情況在本單位範圍內公示,公示期應不少於5個工作日,對擬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檔次的工作人員進行組織談話;

  (六)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並由本人簽署意見;

  (七)將考核結果及得分排名情況報市市教體局人事科備案,並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被考核人檔案。

  對年度考核結果被確定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申請複核,對複核結果不服的,可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提出申訴。

  五、考核結果確定和使用

  (一)考核結果確定

  1.根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時考核工作實施意見》(平人社字〔20xx〕43號)的規定,各學校應按照本單位制定的考核辦法和評分細則,分類對單位三類崗位人員進行量化考核。根據平時考核、民主測評及服務物件評價的分數,確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總分數。

  2.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數按照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被考核人員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情況,由單位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本年度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員名單。

  3.新進教師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檔次。

  4.學校派出的支教、頂崗培訓、頂崗助教和借調人員,除特殊規定外,由受援學校進行年度考核,計算在受援學校考核總人數內,由受援學校根據本單位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5.病假(因公負傷除外)、事假、非單位派出學習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六個月以上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6.受處分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受到警告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檔次;

  (2)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檔次;

  (3)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檔次。

  處分解除後,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處分影響。

  7.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檔次。結案後未給予處分的,按照規定補寫評語、補定檔次;結案後給予處分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8.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教育後仍拒絕參加的,其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檔次。

  9.受黨紀處分的工作人員,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紀委、中組部、原人事部《關於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1998〕19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核結果使用

  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原則上應從業績考核結果優秀等次人員中產生,年度考核結果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給予嘉獎獎勵。

  (一)教師資格定期註冊週期內,年度考核每年達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進行定期註冊。

  (二)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並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應轉崗或接受專門培訓;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學校可調整崗位,教師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崗位的,學校有權按規定程式解除聘用合同;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應解除聘用合同。

  (四)教師績效工資分配要結合考核結果確定,實現“多勞多得,優教優酬”。

  六、此方案自2022年開始執行。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3

  一、考核原則

  1、客觀公正、民主公開;

  2、注重日常工作的實績;

  3、年度考核與學年度考核和專業技術職務考核相結合。

  二、考核物件

  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三、考核內容與標準

  以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確定考核結果。

  其中: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高;

  2、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3、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4、工作實現突出;

  5、清正廉潔。

  四、相關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1)新錄用的人員參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時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參加考核或參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年度考核結果晉升薪級工資的考核年限。

  2、嚴格控制人數

  考核優秀等次的人數10人,其中獲行政獎勵人數7人(記大功2人,記功5人)。

  五、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見附件)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4

  一、考核物件

  全校所有在職、在聘、在編的工作人員。

  二、考核內容

  圍繞德、能、績、勤、廉五個方面進行全面量化考核,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考核中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工作方面:要全面衡量教師的教學工作,既要看教師平時備課、上課、作業、輔導情況,又要看教師教育教學創新情況;既要看所任學科的教學成績,又要看是否按照課程標準,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情況。

  2.德育工作方面: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德育教育,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重視教師的職業道德,看是否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是否有以贏利為目的的辦輔導班、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的現象,是否發生安全事故等問題。注意傾聽學生的反映、家長和社會反響,不掩蓋問題,如實評價。

  3.教育科研方面:能堅持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研究新課標、新教材、新教法;能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研究活動,主持或參與課題研究,承擔教改實驗課、觀摩課、示範課等教學任務;能不斷總結自己的教學經驗與體會,經常與教師共同切磋教學方法、教育科研方法。

  4.考勤方面:嚴格落實考勤制度,明確量化標準,對每個教師的考勤情況,要以平時記錄為準,及時向全體教師公佈,接受大家的監督。

  5.強調教師專業發展成果的考核,對撰寫的教育教學方面的論文、經驗總結,要緊密結合自己的教育教學實際。主編或參與編寫的論著或教學用書,要有新思路、新理念,嚴禁剽竊抄襲。

  三、考核等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比例按不超過15%確定。

  因20xx年度學校被授予省級文明校園稱號的;考核優秀比例適當提高,最多不超過20%。

  四、考核的辦法和程式

  按照魯人社發[20xx]45號檔案要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要堅持民主公開、客觀公正、科學規範、注重實效的原則,突出行業崗位特點,以平時考核為基礎,以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和工作標準為依據,以工作績效和現實表現為重要內容,按照規定的內容、標準、程式和方法開展,並將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據,充分發揮考核結果的激勵約束作用。

  1、考核辦法。

  (1)按照中小學教職工全方位目標管理考核實施細則,實行領導與教職工相結合,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2)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時考核指分管領導和年級主任考核,是對全校教職工工作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並根據學校《關於教職工考勤、班主任津貼、工作量和績效考核及有關獎勵的規定》據實記分。年度考核在每年7月份進行,按照考核小組評議、教職工民主評議和個人述職相結合的原則,予以分值確定,真實、客觀、公正反映每一位教職工的工作實績。

  2、考核程式。

  (1)動員部署。學校進行動員部署,帶領教職工學習有關考核檔案精神。

  (2)建立組織。學校建立由校長、中層以上幹部代表和教職工代表組成17人的考核小組(校級幹部4人、人事幹部1人、中層幹部代表4人、教職工代表8人共17人組成),校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中層幹部代表和教職工代表由民主推薦產生。

  (3)個人述職。學校分別按語文組、數學組、綜合學科組、前後勤組召開教職工會,由被考核人進行總結並述職。

  (4)民主評議。根據被考核人的述職或個人總結,結合工作實際,對其進行民主測評,中層領導評議,考核小組評議。

  (5)考核小組對被考核人完成目標任務情況進行考核。

  (6)成績統計。考核小組根據民主評議、領導評議、考核評議和被考核人的情況統計計分。民主評議去掉被考核人數的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中層幹部、考核小組均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

  (7)考核小組根據被考核人情況及個人總結,稽核確定考核等次,並將考核情況填入《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情況登記表》

  (8)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並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9)彙總上報。按照報表要求,完備手續,認真填寫,及時彙總上報。

  (10)總結檢查。切實加強對考核工作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考核工作結束後,要及時進行總結並形成書面材料,報縣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核工作要求

  1.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學校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嚴格標準,嚴格要求,嚴格程式,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考核標準公開,考核辦法公開,考核過程公開,考核結果公開,確保考核質量和效果。對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2.進行分類考核。一線教師、管理人員、教輔、工勤人員應分別進行考核,各類人員優秀等次不能交叉使用。

  3.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人員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⑴本學年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嚴重影響學校和教育形象事故的;

  ⑵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的;

  ⑶所任學科考試成績位於本單位下游的;

  ⑷從事與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不符的其它活動,在學校或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4.考核成績公示。考核成績在本單位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教體局、縣人社局進行存檔和備案。

  5.做好資料歸檔,考核結果及時歸入教師考核檔案。

  六、幾點說明

  1.首次就業,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非首次就業,本年度在機關、其他事業單位、軍隊以及其他單位工作時間與本單位工作時間合併計算,不滿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試用期),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檔次;工作累計滿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試用期),由其現所在事業單位進行年度考核並確定檔次,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2.病假(工傷除外)、事假累計超過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3.受政紀處分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受到警告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檔次;受到記過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確定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檔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含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確定為不合格檔次。處分解除後,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處分影響。

  4.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後未作黨紀、政紀處分的,立案審查期間按正常考核補定等次,受黨紀和政紀處分的,自首次立案到作出處分決定前的考核週期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5.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員,經教育後仍拒絕參加的,其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6.受黨紀處分的工作人員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紀委、中組部、原人事部《關於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1998〕19號)和中紀委、中組部、人力資源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受黨紀處分公務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答覆意見》(組通字〔20xx〕60號)有關規定執行。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5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增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大局意識、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促進幹部隊伍建設。透過考核,激發廣大教職工立足本職、勤政為民、科學發展的工作熱情,確保各項工作的全面落實和完成。

  年度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規定的許可權、條件、標準和程式,在日常考核的基礎上,對教職工進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時間段:

  20xx—20xx學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範圍

  本單位編制、備案教職工(包括在本校交流的編制、備案教師)

  四、考核原則:

  1、以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

  2、以德為先,注重工作實際;

  3、激勵先進,促進職業發展;

  4、客觀公正,力求簡便易行。

  五、考核組織機構:

  組長:袁曉紅

  副組長:周小萍、徐亞豔、方燕

  成員:楊靜、李泱、王紅梅、

  職責: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細則,組織實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觀、公正、全面評價教職工德能表現和工作實績。稽核確定最終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員對考核結果不服的複核申請。

  六、考核內容、等次、標準

  1.考核內容

  學年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師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實績。考核須結合崗位聘任後的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個人能力和服務物件的滿意程度等內容進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3.考核標準

  (1)管理人員學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精通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工作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管理業務,工作積極,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基本合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政治、管理業務素質一般,未完全履行崗位職責,基本完成工作任務,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誤。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誤。

  (2)專業技術人員學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責任心強,勤奮敬業,專業技術能力強或提高快,工作有創新,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在科研、教學、業務技術工作中成績突出。

  合格: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工作負責,業務熟練,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無責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政治、業務素質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務,未完全履行崗位職責,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誤。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在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誤或造成責任事故。

  六、考核程式:

  1、個人申報。教職工根據崗位職責和年度工作目標,在對年度工作進行全面回顧、認真總結的基礎上,填寫申報表,在6月25日前上交給校長室。

  2、民主測評。以組為單位,申報教職工進行個人述職。

  3、考核領導小組評鑑。

  4、擬定等次。在個人述職、民主測評、考核小組評鑑的基礎上,主管領導作出年度考核的評鑑意見,並提出考核等次,經學校考核委員會稽核後確定考核等次。

  5、公示。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在本校內公示,時間為一週。

  6、確定考核等次。公示結束,確定教職工的考核等次,反饋考核結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記表上簽字。

  7、將考核結果上報備案。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1.學年度考核結果納入獎勵性績效工資、專項績效獎勵發放考核範圍,並作為被考核人職稱評審、崗位聘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職務、晉升工資的依據。

  學年度考核結果中被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員,次年增加一級薪級工資。被確定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員,次年不得晉升薪級工資;連續兩學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則本學年度視作不合格等次處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員按規定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專項績效獎勵。

  2.連續兩學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優秀”等次,作為崗位晉升、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專業發展稱號評選等方面的考慮條件。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6

  一、考核物件

  全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二、組織領導

  根據上級有關“教師年度考核工作”規定和要求,為加強教師年度考核工作的領導,切實做好教師年度業務考核工作,我校成立教師年度考核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王志強

  副組長:陳祥田英陳義勇

  成員:李學惠學儉宋詩忠趙美玲

  三、考核原則

  根據《教師法》,考核工作實行“客觀、公正、準確”的原則,堅持群眾認可,注重工作實績。反對形式主義,杜絕拉幫結派,考核工作在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組織落實和實施,接受全體教師的監督。

  四、考核內容

  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是考核工作實績。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2.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3.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4.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5、廉:是指廉潔從教方面的表現。

  五、考核標準

  以教職員工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為基本依據。考核結果分為四個等次: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的基本標準:

  1、確定為優秀檔次須具備下列條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高,具有模範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勤於學習,有計劃的參加教育培訓,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強;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強,具有模範的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認真負責;全面履行崗位職責,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成效顯著,服務物件滿意度高;在廉潔從教方面具有模範作用;在本校工作滿一學年及以上。學習強國截至20xx年12月總積分排名在學校排名前三分之二範圍內(前名)。按照規定佔在編公辦教師人數的15%來上報原則,確定我校優秀名額()人。

  2、確定為合格檔次須具備下列條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較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定期參加教育培訓,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高,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強;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較強,具有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比較認真負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富有成效,服務物件滿意度較高;廉潔從教。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基本合格檔次:思想政治素質一般,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存在明顯不足;終身學習意識不強,學習主動性一般,接受、參加教育培訓較為勉強,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低,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弱;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基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或者服務物件滿意度較低;能基本做到廉潔從教,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不合格檔次:思想政治素質較差,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較差;終身學習意識缺乏,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參加教育培訓,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崗位要求;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差;未能履行崗位職責,未能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不能做到廉潔從教,且情形較為嚴重。

  六、考核辦法

  根據工作安排,結合學校實際,對教職工年度工作中的“德、能、勤、績、廉”五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其中德、廉佔15%,能佔20%,績佔40%,勤佔15%,證件加分佔10%)。將全校教職工分成若干個大組,每組人數×15%,根據“四捨五入法”,確定每組優秀人數;根據組內排名確定最終優秀名單。

  (一)德、廉(15分)

  1、具體辦法按照教師綜合量化積分彙總。

  2、扣分專案:凡是受到校級通報批評處理教師師德減6分,受到縣級教育部門及縣級其他部門通報批評處理師德減10分,受到市級及以上部門通報批評師德為0分。凡受到記過及以上處理決定的教師年度考核直接一票否,本年度考核結果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自我約束,廉潔從教,為人師表。自覺抵制不良風氣和腐朽思想的侵蝕,保持行為的`端正廉潔。

  (二)能(20分)

  一學年業務檢查賦分。

  (三)績(40分)

  1、1、根據上級檔案要求,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質量檢測。每個學期中間視情況而定,可進行階段性學科素養評價活動。每學期量化積分中“績”的分數以期末成績為主(階段性學科素養評價結果僅供參考)。

  2、上下學年兩次期末成績結果求和取平均分。

  3、具體辦法按照教師綜合量化積分彙總。

  (四)勤(15分)

  1、每學期以100分計算(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正常上班未簽到或未簽退,扣1分/次;請假以節為單位,一天按六節計算,病假每節扣0.25分,事假每節扣0.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會一次扣2分。),上下兩學期求和/2得出平均分*15%。

  (五)本年度證件加分(10分)

  七、年度考核程式

  1、被考核教師根據考核內容自我總結,上交當年的書面工作總結,並填寫《年度考核表》。

  2、被考核教師總結一學年來教育教學工作,接受群眾民主評議,按照標準填寫出考核表內容,由學校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3、學校確定考核等次後,對擬評為優秀等次的教師在本校內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上報。

  4、本校的考核結果上報縣教育局稽核後,上報縣人社局。

  5、年度考核工作結束後,將《年度考核表》存入本人檔案。對於被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教師,學校填寫好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情況及一份書面材料,並將其存入本人檔案。

  注:晉級當年不再參與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評選。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7

  一、考核工作目標

  為了推進我縣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創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縣教育局決定在全縣開展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活動。

  開展這項活動,就是要進一步強化常規教學管理,突出教學中心地位,引導教師鑽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斷創新,努力實現教師教學技能發揮最大化、教學過程最最佳化、教學績效最佳化的目標。

  二、考核物件與時間

  全縣在職中小學教師(含中專、特校、幼兒園教師及代課教師,下同)均應參加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

  鄉鎮中心學校管理人員及學校非教學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考核將按系列另行分別組織。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每學年度進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結束前完成。

  三、考核內容及等級劃分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教學素質(15%)——主要考查素質基礎和平時教學技能發揮情況;

  2、教學過程(45%)

  ①教學設計(10%)——主要考查教師常規教案的設計(含基本課件製作)的情況;

  ②課堂教學(25%)——主要考核教師課堂教學的組織和實施情況;

  ③教學批輔(10%)——主要考核作業批改和師生輔導的情況。

  3、教學效果(30%)——綜合考查教師教育教學的績效。主要包括: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方式、學習方法與能力以及考試成績,同時參考平時其他教學考查和學科活動績效等情況。

  4、教學創新(10%)——主要考查教師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況。

  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將依據上述各項指標的考核細則(附後),將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分為四級,具體標準為:60-69分為一級,70-79分為二級,80-89分為三級,90分以上為四級。60分以下的不定等級。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

  1、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中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國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縣教育局普教股、教師管理股、教研室及相關職能股室共同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各鄉鎮中心學校及縣直單位都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這項工作。要把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工作作為今後一個時期教學常規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以此達到消滅差課、提高課效,大面積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職責具體分工是:鄉鎮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一、二級的考核由各中學、片中心小學負責組織,三、四級的考核由中心學校集中組織;縣直學校一至四級的考核均由各學校負責組織。各單位應在每年8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鄉鎮中心學校應加強對一、二級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控,並對各級別的申報工作嚴格把關。縣教育局每年將對各單位的考核組織工作及三級以上的考核結果進行隨機抽查,並依據縣鄉兩級抽查結果核定具體發證人數。

  3、各級考核均實行個人申請、分級測評、集中稽核發證的基本程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發證工作後,每年定時將當年考核結果記載在證書上。

  五、相關管理規定

  1、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實行等級證書和“五掛鉤”制度。即:從20xx年起,在各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類評優及骨幹教師(含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等)推薦、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中,堅持把教師的教學工作質量作為主要考核指標。

  其中,申報中學高階職稱的教師,除應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外,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最低應達到三級水平;申報中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二級水平;申報初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一級水平(截止當年12月31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教師可降低一個等級要求)。

  凡教學工作質量等級不能達到三級水平以上的教師,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也不得作為縣級以上綜合模範及特級教師、名師、骨幹教師、教學能手的推薦物件。

  對連續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不能達到一級水平的教師,應作待崗或轉崗處理。

  各單位還應將教學質量考核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2、教師教學成績考核以常規教學檢查記載、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學生評教等為基本依據。對在重大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及獲得其他教學質量獎勵的適當予以加分。

  3、各單位均應及時收集和保管相關資料,建立和完善教師教學質量檔案,為教學質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據。

  4、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三、四級的指標原則上分別控制在上崗教師的15%、5%以內,對部分優秀教師相對集中需要突破指標的單位,須向縣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在組織專家組赴校考核後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5、各單位應向全體教師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在教學工作質量考核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應在本單位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附件:田羅縣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細則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8

  一、考核物件

  (一)縣直學校類(5所):印中、一中、二中、職校、實驗小學。

  (二)學區辦類(17個):龍津、峨嶺、中興、新寨、板溪、杉樹、天堂、沙子坡、刀壩、木黃、合水、紫薇、朗溪、羅場、纏溪、洋溪、楊柳等鄉鎮(街道)學區辦。

  (三)其它學校類(3所):思源實驗中學、特校、實驗幼兒園。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季度監測、年終考核、公認度測評三個方面,季度監測佔考核分的60%、年終考核佔考核分的35%、公認度測評佔考核分的5%;工作加(減)分在考核總分中加(減)分。

  (一)季度監測

  1.監測主體。監測主體為縣教育局17個股室,即辦公室、黨建辦、計財股、組織人事股、教育股、學前教育指導中心、專案建設指導站、教研室、電化教育中心、資助中心、學校安全指導站、縣招生考試院、教師發展中心、教育工會、教育關工委、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2.監測內容及分值。由各股室對照20xx年教育局工作要點及股室佈置的階段性工作完成情況,採取“基本分±”的方式量分,監測基本分為90分。各股室自行制定評分細則,對照考核物件季度工作開展及完成情況,在基本分(90分)的基礎上進行加分(最多10分)或減分(最多30分),量分結果以整數呈現。

  3.組織實施。

  (1)各股室於每季度第三個月底完成監測工作,並及時將經分管領導審定簽字的季度監測評分表報送教育督導室辦公室彙總。

  (2)教育督導室辦公室於每季度末將各股室量分彙總後,及時公示下發。年終將四個季度監測的平均分按比例摺合計入考核總分。

  (二)年終考核

  1.考核細則。由縣中小學綜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20xx年度中小學校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細則》,並組織考核。

  2.組織實施。

  (1)自查自評。考核物件圍繞考核指標體系,於20xx年12月上旬完成自查自評工作,12月中旬將自查自評報告及加分佐證材料報送中小學校綜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2)實地考核。實地考核原則上安排在12月中下旬進行,具體由中小學校綜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實地考核將成立若干考核組,透過聽取彙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個別走訪、意見反饋等形式進行。

  (三)公認度度測評

  組織縣教育局班子成員和股室中層幹部,從團結協作、工作態度、工作效果、管理水平四個方面對考核物件進行評價。

  (四)加(減)分

  對考核物件年度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和存在問題進行評定,總加(減)分不超過5分。同一項工作、獲多個獎的按最高獎勵加分,不累計加分;各級領導小組表彰、文藝學術類表彰、報刊發行表彰或個人獲得表彰的,一律不加分。

  1.加分內容:

  (1)書面表彰獎勵加分。受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或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市委、市政府(或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縣委、縣政府表彰的單位集體分別加2分、1.5分、1分、0.5分;表彰獎勵縣一級的,對主管單位對應加分。以上加分須有正式文號。

  (2)市級及以上黨政主要領導批示表揚加分。本單位工作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黨政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的,分別加5分、3分、1分。以上須有表揚、肯定的相關表述。

  2.減分內容:

  (1)書面通報批評扣分。被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通報的,每次分別扣2分、1.5分、1分、0.5分。以上須有正式文號。

  (2)市級及以上黨政主要領導籤批批評扣分。本單位工作被國家級、省級、市級黨政主要領導籤批批評的,分別扣5分、3分、1分。以上須有批評、責令整改等的相關表述。

  (五)計分公式

  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得分=季度監測得分(滿分60分)+年終考核得分(滿分35分)+公認度測評得分(滿分5分)+加減分(滿分5分)。

  三、等次評定

  考核物件按縣直學校、學區辦和其它學校三個類別,依據高質量考核得分高低分別評定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其中,評定為“好”等次,不得超過考核物件數的30%,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達到“好”等次;考核得分排位靠後,絕對分值差距較大,推動服務促進高質量發展、加強黨的建設成效不明顯,滿意度評價較低的,應評定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排名末位,且發生涉政治安全、意識形態安全或社會穩定、校園安全、公共衛生等事件(事故),造成嚴重影響的,應評定為“差”等次。

  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點名或通報批評的,不得評定為“好”等次。

  四、結果運用

  中小學校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的結果運用,按照《印江自治縣年度考核工作規定(試行)》和《印江自治縣20xx年度綜合考核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