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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消防安全專項的應急預案

停車場消防安全專項的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停車場消防安全專項的應急預案(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停車場消防安全專項的應急預案1

  1.1 編制目的

  為保障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的車輛和公共設施安全,快速處置地下停車場車輛自燃等各種突發事故,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火或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業主生命財產安全,結合該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應對突發重大事件(事故)管理辦法》、QG/HBYT063-20xx應急管理程式、《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等。

  1.3 突發事故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故,是指在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突然發生車輛自燃,造成火勢迅速漫延,焚燬周圍車輛及公共設施,以及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的事件。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的突發事件。

  1.5工作原則

  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科學決策、反應迅 速、有效應對的原則。

  2、應急組織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2.1.1 成立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地下停車場下停車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白彥華

  副組長:董銀良 謝勇

  成員:譚曉東 袁志華 段海軍 李淑輝 陳-軍海 毋建賓 李冀鳳 賈秉宇

  2.1.2指揮組應急辦公室(由物業公司各部門經理組成) 組長:白彥華

  成員:董銀良 謝勇 譚曉東 袁志華 段海軍 李淑輝 李冀鳳 賈秉宇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電話:2xxxxxx

  應急指揮組聯絡電話:2xxxxxxx

  職責分工

  2.2指揮領導組小組主要職責

  接到火災報警後在總指揮白彥華統一指揮,書記董銀良、副總經理謝勇協助,協調各部室根據分工要求進行組織撲火工作。現場救火指揮由譚曉東負責。

  (a)組織、指揮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b)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要求,迅速開展救援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把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c)負責呼叫地下停車場應急救援所需的搶險人員、各類物質、裝置等。

  (d)瞭解掌握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發生原因和應急救援的實施情況,根據需要, 向上級彙報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搶險救援情況。

  (e)其他有關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事項。

  2.2.1應急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a)在應急救援期間,負責傳達物業公司指揮領導小組正、副組長的指示,落實事故資訊 反饋上報和與各單位、部門間的聯絡工作。

  (b)負責初起火災、交通突發事故的預警和指揮引導消防車輛、工程救護車輛、醫務救護車進入現場救援處置。

  (c)負責檢查和報告應急救援搶險的開展情況。

  (d)負責組織開展本預案的演練,並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和 完善。

  (e)負責現場的指揮,及時蒐集災害及事故資訊、掌握現場變化情況,組織協調各類事故及災害的處置。

  (f)確保各個部位應急指揮系統的協調統一。

  (g)負責協助指揮組各項其他工作。

  3、安全行動組成員及職責

  3.1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行動組成員及職責(設報警組、

  疏散引導組、搶險救援組、救護組、現場保衛警戒組5個組。)

  3.1.1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報警組及職責

  a)報警組

  組長:賈秉宇

  成員:李貝貝 陰娟娟

  b)報警組職責

  根據發生事故的類別,首先迅速向110、119、120指揮中心報警;二是立即向物業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應急辦公室彙報,三是及時向中控室彙報。

  3.1.2疏散引導組及職責

  a)疏散引導組

  組長:毋建賓

  成員:代玉平、李磊、程久東

  b)疏散引導組職責

  相互配合,沿出入口疏散或沿樓梯(安全出口標識)快速有序地組織疏導地下停車場被困人員撤離,避免擁擠、踩踏。

  3.1.3搶險救援組及職責

  a)搶險救援組

  組長:陳-軍海

  成員:倪雲峰、趙海濤、張軍

  b)搶救救援組職責

  利用固定、移動消防設施撲救初期火災,切斷一層火源(電源);啟動排水設施和應急照明設施,避免發生次生事故。

  3.1.4救護組及職責

  a)救護組

  組長:李淑輝

  成員:李冀鳳、吳開新、金永芳

  b)救護組職責

  迅速救護受傷人員到指定的安全區域接受治療或救護。

  3.1.5現場保衛警戒組及職責

  a)現場保衛警戒組

  組長:譚曉東

  成員:黃尊亮、張志強、苗建超

  b)現場保衛警戒組職責

  當遇到不法分子對地下停車場重要設施實施破壞時,值班人員按照分工,在制止破壞的同時,迅速報警,並負責安全保衛警戒和交通管制與疏導。

  4. 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的火災的特點、原則及應急救援

  4.1地下停車場火災特點

  4.1.1火勢蔓延快,煙霧大,危害重。

  4.1.2由於地下層較封閉,火勢容易急速向上層蔓延。

  4.1.3疏散困難,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4.1.4撲救難度大。

  4.2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消防滅火原則

  堅持救人第一,快速疏散;內攻為主,外攻為輔,內外結合進攻;合理佈置力量,選擇正確滅火路線;固移聯動,高低結合;集中力量,迅速滅火。

  4.3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消防應急救援

  4.3.1消防安全事故救援

  4.3.1.1如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中控室、110報告,如有傷員報120搶救傷員,負責現場保護,檢視車況,防止發生火災。

  4.3.2消防事故救援

  4.3.2.1發生火災事故,值班人員做到報警、撲救、疏散同時進行。

  4.3.2.2報警組迅速向中控室、119報告。

  4.3.2.3搶險救援組迅速切斷或關閉引起次生火災的裝置,實施初級撲救。

  4.3.2.4疏散引導組組織引導地下停車場被困人員儘可能利用自帶溼毛巾、圍巾、口罩等捂口鼻彎腰低姿前行。如有傷員,以安全救護人員保護傷員撤離為先。

  5. 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應急終止

  5.1事件結束後,迅速檢查傷員送至情況,清點參加應急人員及物資,派出人員保護現場,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後續工作,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佈應急事件終止。

  5.2隨著應急救援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機構人員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或者出現的新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停車場消防安全專項的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我區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重大突發事件,規範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的應急管理和響應程式,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執行。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濟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濟南市市中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區轄區內下列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市中區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發生的Ⅳ級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Ⅲ級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區級應急響應同時接受上級應急指揮。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車場主要包括:(一)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企業自有停車場(區);(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自有(租賃)停車場;(三)社會化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車場(含化工園區配套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內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臨時停放區)等。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環境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4)系統管理,統分結合。實行首長負責制,堅持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領導和指揮以區政府為主,有關部門密切配合。

  1.5 風險評估

  轄區目前現有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兩處,分別為濟南寧博運輸有限公司和山東華澤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濟南寧博運輸有限公司成立於20xx年5月11日,註冊資金3000餘萬元,現有職工115人,現有運輸車輛67輛,其中罐車67輛,罐體為不鏽鋼車輛17輛,罐體為鐵質車輛50輛。全國內範圍內經營,主要從事危化品道路運輸業務,介質主要包括汽油UN編號:1203,年運輸量300噸,柴油UN編號:1202,年運輸量9000噸,原油UN編號:UN1267,年運輸量1000噸。現有駕駛員55人,押運員46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人,義務消防隊員30人。公司自有救援車輛2輛,車號:魯A7L5L2 ,魯AL9368。停車場有消防車,消防沙池、滅火器等各類消防裝置設施。

  山東華澤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註冊地址位於濟南市高新區漢峪金谷A2地塊3號樓13層1309室,專用停車場位於濟南市市中區搬倒井西側(搬倒井立交橋南側),佔地面積35畝,整個區域劃分為3類易燃液體停車區域和2類1項易燃氣體停車區域。企業現有員工25人,其中駕駛、押運人員(雙證)20人,監控人員2人。安全管理人員持證有3人,分別是法人1人、安全負責人1人、安全管理人員1人。企業擁有自有車輛30輛,其中牽引車有9輛,重型罐式半掛車21輛,所有營運車輛均辦理了行駛證、道路運輸證、承運人責任險,並定期進行二級維護和技術等級評定,罐車定期進行檢測,安全技術條件符合相關要求,且所有營運車輛均安裝了車輛動態監控系統,並由專人進行車輛監控管理。主要運輸危險貨物二類一項、三類;壓縮天然氣(UN編號1971)。專用停車場內設定滅火沙池2個,35Kg推車式滅火器9臺,8Kg乾粉滅火器10臺。消防沙桶10個,消防掀6把,消防斧4把。停車場已設定專用車場停放區域明顯標識,限速牌,車場管理制度,嚴禁煙火等警示標語標牌。

  綜上可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車場主要停放的是原油、汽油、柴油、天然氣等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車輛,由於原油、汽油、柴油、天然氣等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險性,易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且易發生二次事故。

  1.6 事故分級

  按照事故發生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將生產安全事故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特別重大(Ⅰ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Ⅱ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Ⅲ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Ⅳ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事故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2 組織體系及職責

  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專家諮詢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等組成。

  2.1 指揮機構及職責

  2.1.1 指揮部組成

  濟南市市中區應急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應急委辦公室)暨濟南市市中區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是我區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應急領導機構。

  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長擔任,統一指揮事故的應急救援;分管應急工作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其他指揮工作;區應急局局長任辦公室專職副主任,作為應急工作排程長,代表區委、區政府統籌排程全區應急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工業和資訊化局、區水務局、區衛生健康局、區醫療保障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市中分局、市中交警大隊、市中消防救援大隊、屬地街道辦事處等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協助總指揮和副總指揮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1.2 區應急指揮部職責:

  (1)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組織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對重大事項進行決策並實施監督和指導;

  (3)緊急指揮排程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裝置,指揮排程、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4)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由區政府請示市政府啟動市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2 辦事機構及職責

  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分管應急工作副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專職副主任。

  主要職責:

  (1)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

  (2)負責應急預案編制、修訂與實施;

  (3)及時向區應急委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貫徹落實區政府有關決定事項;

  (4)指導和協調各成員單位和街道辦事處做好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5)負責事故資訊接報,傳達領導指示;

  (6)對出現緊急情況需要區應急指揮部援助時,及時跟蹤、核實有關情況,並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

  (7)協助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做好緊急狀態下各應急組織間的協調工作。

  2.3 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宣傳部:根據區應急指揮部安排,協助有關部門統一宣傳口徑,加強輿情控制,正確引導輿論。組織媒體編髮相關新聞資訊,加強對新聞媒體宣傳報道的溝通和協調。按照區應急指揮部要求及時對外發布資訊。

  區工業和資訊化局:負責協調電信運營企業做好相關區域通訊保障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事故救援與處置所需相關資金,並對應急資金的安排、使用、管理進行監督。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鑑定的事故單位及參與搶險傷亡人員的待遇稽核及執行工作。

  區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恢復道路、公路等交通設施。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事故現場的醫療救護工作,組織調派醫療專家、衛生救護隊伍對傷員實施醫療救治。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接到事故報告後迅速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啟動相關應急響應的建議;根據有關指示要求,通知相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參與應急處置;參與相關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為應急救援決策提供相關資訊;建立有關應急專家檔案,組織協調專家參與應急救援;協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安置受災群眾,組織和發放救災救濟款物,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的恢復;參加或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督促、指導本預案的教育、培訓、演練等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車場內用於裝卸、運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特種裝置(《特種裝置目錄》範圍內的)事故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區醫療保障局:負責相關醫保費用結算事宜。

  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負責組織公安力量進行事故現場警戒並組織人員疏散,對人員撤離區域實施治安管理,確定傷亡人員身份,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市中分局:負責事發地周邊環境監測,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對事故救援過程中可能導致的水體、土壤、大氣等次生汙染事故提出處置措施並監督實施;事故得到控制後,監督相關責任單位消除現場遺留的危險物質,防止環境汙染。

  市中交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交通管制。

  市中消防救援大隊:組織消防力量進行現場救援;配合企業制定洩漏、爆炸和滅火撲救處置方案並實施搜救;協助企業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洩漏,做好有關裝置容器的冷卻和救援後的洗消工作。

  濟南供電公司市中供電中心:負責恢復、保障應急救援現場所需電力供應。

  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組織或配合區有關部門做好事故搶險、人員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資供應、善後處理等相關工作。

  相關街道辦事處、停車場管理單位要設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轄區和單位內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和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協調配合等。

  2.4 現場指揮機構及職責

  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需要設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由區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專家組成。現場應急指揮部可根據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成立應急救援職能小組,各職能小組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4.1 現場應急指揮部職責:

  (1)根據應急救援需要,組織制定現場行動方案;

  (2)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3)指揮、協調有關單位和個人參與現場應急處置,執行本級人民政府嚮應急救援隊伍下達的救援命令;

  (4)劃定警戒區域,隔離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5)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6)勸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及時疏散和安置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周邊人員;

  (7)實施本級人民政府依法釋出的呼叫和徵用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物資的決定;

  (8)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

  (9)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的授權,釋出應急救援資訊;

  (10)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2.4.2 應急救援職能小組職責

  (1)搶險救援組。搶險救援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負責,成員單位有消防救援大隊、區水務局、區市場監管局、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及各有關部門等。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應急救援方案的實施,綜合協調消防、應急救援隊伍及各種救援力量開展事故搶險救災,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2)治安保衛組。治安保衛組由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牽頭負責,成員單位有區水務局、市中交警大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等。

  主要職責:確定安全可靠避難場所,制定疏散方案;組織有關力量對事故現場周圍地區可能受到威脅的人群實施緊急疏散、撤離和安置,做好交通工具優先安排,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負責生產安全事故區域的警戒、交通管制;負責對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實施監控及逃逸人員緝捕工作。

  (3)醫療救護組。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健康局牽頭負責,成員單位有區民政局和區紅十字會等。

  主要職責: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及衛生防疫等應急工作;及時為事發地提供藥品、醫療裝置、器械等;必要時,組織動員其他社會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後勤保障組。後勤保障組由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牽頭負責,成員單位有區工業和資訊化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濟南供電公司市中供電中心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救援的物資保障、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保障、通訊保障、社會動員保障及電力供應保障等,保證應急救援後勤供給。

  (5)汙染監測組。汙染監測組由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市中分局牽頭負責,成員單位有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區水務局等。

  主要職責: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環境氣象監測,確定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開展事故現場周邊環境汙染狀況的應急監測和跟蹤監測,確定汙染物種類、濃度及汙染範圍。

  (6)善後處理組。善後處理組由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牽頭負責,成員單位有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務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健康局、保險機構等。

  主要職責:負責群眾轉移安置、善後處置和工傷保險相關事務;接待有關事故傷亡人員代表和家屬;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對事故傷亡人員進行處理;做好參加工傷保險人員待遇支付工作;負責事故受害單位和群眾的財產理賠等工作。

  (7)通訊新聞組。通訊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成員單位有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通訊新聞組可根據事故發生情況,成立相關工作小組。

  主要職責:制定對外宣傳發布方案,決定釋出內容,負責對外宣傳發布;聯絡相關媒體採訪;做好新聞輿情監測,及時向上級或有關部門彙報、通報情況;採取各種方式有針對性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引導輿論;做好資訊保安管理及災後處理等資訊編髮;落實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5 專家諮詢機構

  各指揮機構應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6 生產經營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單位自救和政府實施救援相結合原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行業安全管理規定,編制應急預案,採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建立應急機制,儲備應急物資,保證應急投入,做好應急準備。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相關責任單位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擴大。

  3 預警與預防

  3.1 預警預防行動

  相關街道辦事處和區應急管理局建立監測網路,完善預測預警機制,明確責任和任務,分工負責,實行常規和動態監測和預報。相關街道辦事處和區應急管理局接到可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資訊後,按照相關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做好預防工作和應急準備,及時釋出預警資訊,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加強應急教育培訓,使從業人員熟悉應急措施,掌握防護裝備和救援裝置使用方法,提高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建立應急救援配套制度,與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社群建立應急互動機制,制定保護周邊群眾的安全防護措施。

  3.2 資訊監測與報告

  相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對可能引發Ⅳ級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資訊,要及時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事發單位在實施先期處置的同時,應在1小時內向市中區應急管理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同時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市中區應急管理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核實有關情況,迅速啟動本級預案組織救援,並按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區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半小時內報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屬於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還應當在1小時內書面報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並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

  資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時間、詳細地點、事故類別、簡要經過、現場情況;

  (3)事故可能或已經造成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採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繼續實施救援所需專業人員和搶險裝置、器材等;

  (6)報告人、報告簽發人、聯絡電話、聯絡人等。

  3.3 預警級別及釋出

  3.3.1 預警級別

  根據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數量、受事故影響範圍等,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

  Ⅰ級預警(紅色):預判為特別重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Ⅰ級事故及險情。

  Ⅱ級預警(橙色):預判為重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Ⅱ級事故及險情。

  Ⅲ級預警(黃色):預判為較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Ⅲ級事故及險情。

  Ⅳ級預警(藍色):預判為一般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Ⅳ級事故及險情。

  3.3.2 預警資訊釋出、調整和解除

  原則上Ⅰ級、Ⅱ級預警資訊釋出和解除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Ⅲ級預警資訊釋出和解除由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Ⅳ級預警資訊釋出和解除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

  預警資訊釋出、調整和解除可透過廣播、電視、報刊、資訊網路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

  4 應急響應

  4.1 接警與處警

  (1)接警。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警時應做好事故詳細情況資訊記錄,對接報事故影響範圍和擴充套件的潛在可能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是否需要外界援助等情況進行初始調查、評估、判斷,初步確定應急響應級別和所需應急響應力量。建立並保持與事故現場及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專家等的聯絡。

  (2)處警。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初始評估判定為Ⅳ級以上的事故,應向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區級應急響應。

  (3)報警及記錄。報警及記錄應包含以下內容:事發單位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報告的`事故資訊;事故發展趨勢預測資訊;事故對周邊自然環境影響趨勢的研判資訊;事故對周邊社會環境影響趨勢的研判資訊;需提供應急支援資訊等。

  4.2 先期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對事故現場實施先期處置。同時確定或預測事故型別、危害程度和可能達到的級別,及時向區應急委辦公室和區政府總值班室報告。

  4.3 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Ⅰ級響應(特別重大事故)、Ⅱ級響應(重大事故)、Ⅲ級響應(較大事故)、Ⅳ級響應(一般事故)。

  4.4 分級響應

  Ⅰ、Ⅱ級響應: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事故的響應。響應行動由省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區政府、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要服從省應急指揮部指揮,迅速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全力配合搶險救援工作。

  Ⅲ級響應:指發生較大事故的應急響應。響應行動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區政府、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要服從市應急指揮部指揮,迅速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全力配合搶險救援工作

  Ⅳ級響應:指一般事故的應急響應。啟動本預案,響應行動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迅速開展救援。

  在應急響應時,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應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當上級應急預案啟動後,正在執行應急預案的調整、變更由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決定。

  4.5 區應急指揮部的響應

  啟動Ⅳ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區應急指揮部按預案採取以下響應措施:

  (1)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和市安委會辦公室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擬定現場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經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及時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

  (3)開通與現場應急指揮部、各應急救援組、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相關專業事故專家組的通訊聯絡,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4)根據應急救援組、有關部門和專家建議,研判救援力量,確定救援方案,通知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隊伍隨機待命,為現場應急指揮部或專業應急救援行動提供技術支援。

  (5)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應急增援力量。

  (6)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的,區應急指揮部要及時上報情況,同時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7)需要市內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向市安委會辦公室提出請求。

  (8)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9)按照區政府或市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6 現場應急指揮部的響應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後,根據區應急指揮部的命令,立即會同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對事故發生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並做好以下響應。

  4.6.1 搶險救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和有關單位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向區政府報告。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型別、範圍、危險程度等情況,及時調集有關部門、人員、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等參加應急救援。各應急救援組按照分配任務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同時,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調動區應急指揮部搶險救援組參加救援。

  4.6.2 現場監控。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技術力量和救援隊伍加強對事故現場的監控,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事發地派出所應當迅速組織警力進行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

  4.6.3 資訊傳遞。設定合理、有效的通訊聯絡方式,採用合適的通訊器材,明確各部門、各應急組織、醫院等有關應急機構之間的通訊聯絡方法,確保通訊聯絡暢通。

  生產安全事故威脅到公眾健康安全和財產損失時,應及時向相關人員和公眾發出警報。同時,利用應急廣播向公眾發出緊急通告,必要時,由現場應急指揮部調動區應急指揮部通訊新聞組支援。

  4.6.4 醫療衛生救助。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衛生救助和現場醫療處置工作。根據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的請求,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調動區應急指揮部醫療救護組支援現場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6.5 交通管制。根據處置生產安全事故需要,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可依法決定採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制區域。必要時,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申請調動區應急指揮部治安保衛組支援。

  4.6.6 應急人員安全防護。在處置生產安全事故時,現場應急指揮部應當對事發地現場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應急工作人員人身安全。必要時,對應急作業人員進行現場短暫培訓後再開展救援行動。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安全防護裝備。

  4.6.7 群眾疏散和防護。現場應急指揮部、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群眾安全疏散和防護工作,主要內容為:企業應當與區政府、社群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方式、範圍、路線、程式;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啟用應急避難場所;負責實施治安管理。必要時,由現場應急指揮部調動區應急指揮部治安保衛組支援。

  4.6.8 工程搶險。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協調調集有關力量,負責對事故毀損的公路、電力、供水等實施搶修,保證事故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必要時,由現場應急指揮部調動區應急指揮部後勤保障組支援。

  4.6.9 物資保障。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支援現場應急救援物資供應。必要時由現場應急指揮部調動區應急指揮部後勤保障組支援。

  4.6.10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調動全區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超出區政府處置能力時,區政府向市政府申請其他社會力量支援。

  4.6.11 現場檢測與評估。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現場檢測、鑑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資料,查詢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對現場事故規模、影響邊界,食物和飲用水衛生以及水體、土壤、農作物汙染情況,可能產生的二次反應有害物,爆炸危險性和受損建築垮塌的危險性以及汙染物質滯留區等進行監測。提供應急救援所需有關綜合性報告和氣象、風向、地質、水文資料。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必要時,現場應急指揮部調動區應急指揮部汙染監測組支援。

  4.6.12 現場應急終止。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狀況符合有關標準,已消除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必要時由通訊新聞組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資訊。

  5 資訊釋出

  現場應急指揮部通訊新聞組為事故資訊釋出的指定部門,本著及時、公正、適用的原則向社會發布事故資訊,所有事故資訊在釋出前需經區應急指揮部核准。

  6 後期處置

  6.1 善後處理

  善後處理工作由區應急指揮部善後處理組負責指導協調,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實施,事故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為責任主體。善後處置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社會救助,保險理賠,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後處置責任部門(單位)應當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人員及受影響群眾,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依據法律和政策規定負責遇難者及其家屬的善後處理、受傷人員醫療救助等,保持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生活生產秩序。

  6.2 事故調查

  生產安全事故由區政府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由省、市政府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6.3 評估

  生產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事故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並將情況書面報送區政府和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7 應急保障

  7.1 通訊與資訊保障

  加快完善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資訊網路系統和生產安全事故資訊報告系統,建立健全區重大危險源、救援力量和資源資訊資料庫,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資訊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資訊支援。

  各級、各類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當掌握本地或本領域應急機構和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及備用方案。

  7.2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區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區救援裝備、器材的協調調配,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根據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器材。

  區政府建立完善應急救援培訓基地和應急物資儲備庫,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並及時更新和補充。指定特定的地點,用於存放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過程中形成的危險物品及其相關裝置,並依法及時處理。

  7.3 應急隊伍保障

  在以市中消防救援大隊作為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的基礎上,區政府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實際需要單獨建立或者依託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社會組織共同建立專業性應急救援隊伍。

  7.4 交通運輸保障

  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下,事故現場的交通運輸保障由交通運輸職責部門組織協調,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保障搶險道路暢通,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7.5 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健康局按照職責和相關預案要求,掌握我區的醫療衛生資源資訊,做好應急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7.6 資金保障

  處置生產安全事故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8 宣傳、培訓與演練

  8.1 宣傳

  區應急委辦公室統一組織協調各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開展有關安全生產應急知識普及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報紙、網路、電臺等各種形式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

  8.2 培訓

  區應急委辦公室組織指導全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人員、專業人員開展法律法規、安全知識等方面的應急管理綜合培訓。指導開展社會志願者培訓,不斷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生產經營單位要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知識專業培訓,切實提升員工應急救援能力。

  8.3 演練

  區應急委辦公室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工作,積極參與區政府生產安全事故總體預案應急演練。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自身特點,並按照相關要求每年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演練結束後要及時進行總結。

  9 附則

  9.1 預案管理

  根據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改、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問題或出現的新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並報區政府批准實施。

  9.2 獎勵

  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9.3 責任追究

  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製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義務的;

  (2)不按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時臨陣脫逃的;

  (4)盜用、挪用、貪汙應急工作資金或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9.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政府組織制定並負責解釋。

  9.5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停車場消防安全專項的應急預案3

  【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天池景區停車場安全管理,減少車場安全事故的發生,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所發生的事故,確保車輛、財產安全。

  (二)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天池景區車場管理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天池景區範圍內所有停車場地的應急工作。

  (四)基本原則

  在天池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綜合執法處負責制訂和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由綜合執法處負責處置,需其他部門配合協作的,由主要負責人對接。

  【預案啟動條件】

  車場管理人員發現情況後報告天池管理委員指揮中心後,經天池管理委員會指揮中心值班指揮批准,立即啟動本預案,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領導機構及職責】

  總指揮:指揮中心當日值班縣級領導

  副總指揮:指揮中心當日值班科級領導

  組長:陶發文

  成員:稽查大隊大隊長及各中隊

  【執行機構及職責】

  稽查大隊各中隊:

  大隊長:陳志偉

  成員:劉偉、李曉虎、劉團結

  應急處置隊伍:

  三個分隊、一個後勤隊,具體負責現場處置及後勤保障工作。

  第一應急分隊:(稽查大隊一中隊)

  隊 長:劉偉   聯絡電話:13899656563

  副隊長:鄭延濤聯絡電話:15899071998

  隊員:鄭延濤、王磊、阿依古麗、王新川、哈力、唐吉寶、王武飛、藺維江、任勃、顧衛東

  第二應急分隊:(稽查大隊二中隊)

  隊長:李曉虎聯絡電話:13565321000

  副隊長:舒冬林聯絡電話:18196152377

  隊員:海達爾別克、哈吉胡瑪爾、李海婷、趙文彬、徐建國、阿迪力、王照翔、王明輝、閆軍

  第三應急分隊:(稽查大隊三中隊)

  隊 長:劉團結聯絡電話:13119002983

  副隊長:劉昌輝聯絡電話:13689936199

  隊員:張陽、黃永鵬、嚴志洋、海來提、牛永進、劉釗、阿黑、瑪莉亞、李健江

  第四應後勤隊:管委會物業10人

  隊 長:亓彥超聯絡電話:13565636024

  成員:蔣桂萍、瑪合皮扎、李正權

  【預警機制】

  影片巡控系統預警;巡更人員預警

  【情況報告及具體處置辦法】

  搞好車場管理工作,必須始終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利用影片監控系統進行監測。天池管理委員會指揮中心接到報告後應及時報告管委會有關處室負責人:

  1、車輛損傷事故(指無人受傷)處理:

  車場內若發生交通事故,管理人員應立即控制現場,中隊負責人迅速趕往現場處理,設定隔離區域,防止肇事車輛及人員逃逸,並將現場情況向指揮中心彙報。指揮中心處理人員到達現場後,要求肇事當事人如實反映事故經過,並進行拍照取證,做好相應事件發生的經過記錄,同時,迅速聯絡受損車主到現場進行調解及保險報案理賠事宜。

  2、車場傷亡事故處理: 車場內發生傷亡性交通事故 :

  車場管理人員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同時,應迅速向公安機關報告,對現場進行拍照取證,保護好現場,做好現場情況及事件經過的記錄。

  3、車場內發生車輛自燃或因人為失火造成的火災事故處理:

  管理人員應迅速通知指揮中心,由指揮中心處置人員趕赴現場並同時通知消防部門。現場管理人員及時疏散人群,就近尋找消防用具進行撲救,設定隔離區域。

  4、車輛堵塞車道的情況處理:

  在停車場出入口處若出現車輛滯留的現象,工作人員應及時進行疏導。若遇車主故意開車堵塞通道的情況,工作人員應保持冷靜,禮貌勸服;對於仍不駛離的,通知交警有關部門處理。

  5、如因駕駛技術等人為原因造成車場公共設施損壞的,應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6、在無法確定肇事車輛和人員時,經報請指揮中心處置人員同意,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或者通知保險公司前來處理。

  7、屬於天池管委會責任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

  【應急響應】啟動應急預案-→情況報告-→電話(對講裝置)排程-→應急分隊到達現場-→按照不同情況給予處置-→重大情況彙報分管領導-→通知物業中心及其他有關部門恢復或清理場地-→結束。

  【善後恢復】

  突發事故處置完成後,及時通知物業及後勤部門恢復(清理現場)。

  工作結束後,要及時進行全面工作總結,總結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根據要求上報調查報告。

  【培訓與演習】

  培訓:

  培訓目的:對車場突發應急預案涉及的組織機構和人員按照應急預案規定進行培訓,達到預案一旦執行,則各就各位,各司其職,將損失降低到最低。

  培訓物件:指揮人員及應急分隊人員

  培訓內容:職責演練,應急流程,善後恢復

  培訓計劃:三期

  培訓考核:達標,並納入員工績效考核體系

  演習:

  頻率:每年旺季到來之前演習一次

  參加人:指揮人員、全體應急分隊隊長及成員

  演練條件:模擬車場某項突發事件進行演練

  【附則】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天池管理委員車場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預案實施後由執法處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報天池管理委員會批准。

  (二)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天池管理委員會綜合執法處負責解釋。

  (三)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停車場消防安全專項的應急預案4

  1、目的:

  停車場發生突發事件時,安全員能夠掌握突發事件正確的處理程式及相關救護步驟和方法,保護顧客生命財產安全及自身的.合法權益。

  2、範圍:

  xxx小區。

  3、職責:

  3.1物業公司辦公室負責人 負責預案的策劃、培訓和組織。

  3.2物業公司專職安全員負責預案的具體組織和落實。

  3.3安全員、門衛員負責預案的具體實施。

  3.4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小組負責預案實施過程中資訊的收集和傳遞,必要時做出正確引導。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車輛損傷事故(指無人受傷)處理:

  4.1.1車場內如發生交通事故,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小組立即調動安全員控制現場,同時將事件資訊通報採取必要措施,當值安全員立即趕往現場處理,防止肇事車輛及人員逃逸,並將現場情況向公司彙報,公司第一時間通知安全負責人,必要時向上級彙報。

  4.1.2處理人員到現場後,要求肇事當事人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並進行拍照,做好相應的事件發生經過客觀記錄,並迅速聯絡被撞車主到現場進行調解。

  4.1.3根據當事雙方的意見,需自行解決的,處理人員僅作事實見證人。需交管部門解決的,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人員應主動與交管部門聯絡,請雙方等待執法人員的到來。因車輛事故堵塞交通時,現場護衛員負責疏導車輛進出,並指引警務和保險公司車輛和人員到事發地點現場。

  4.1.4處理撞車事件的人員應注意控制雙方車主的情緒,以協調處理為原則,避免與任何一方發生衝突。

  4.1.5如因門衛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車場內車輛損傷而引起的賠償,追究安全管理員責任。

  4.1.6如因車主原因造成車場公共設施損壞需照價賠償。如因車主原因造成車主本人車輛損壞的,當值安全員除禮貌地和車主明確責任外,可視情況配合車主聯絡保險公司,用“雙贏”方式進行處理。

  4.1.7在無法確定肇事車輛和人員時,通知保險公司前來進行處理。

  4、2車輛衝崗處理:

  4.2.1車場崗發現車輛欲衝崗時,首先採取應急措施,設法阻止,同時聯絡物管公司辦公室聲援。辦公室應立即調出現場鏡頭進行監控、錄影,並立即通知專職安全員前往處理,同時確定是否需報警。

  4.2.2在阻止車輛衝崗時,崗位安保員應採取必要的自我保護措施。無法阻止時,當值人員須記下其車牌號碼、車型、顏色、駕駛人的基本特徵、離去時間、駛離方向,將資訊立即公司辦公室彙報,並維護好現場秩序。

  4.2.3公司辦公室立即與車主聯絡並進行確認,必要時儲存電話記錄或請其家人到現場簽字確認並妥善保管好衝崗錄影。未經公司同意不得播放或轉借。

  4、3車輛丟失處理:

  4.3.1當值人員發現或接到車輛丟失的資訊後,應首先配合車主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將車場現場的所有資料封存,以便協助調查。

  4.3.2物管中心立即通知護衛員加強出入口的控制,同時檢查該車相關記錄,查明進出時間,與車主聯絡並請車主出示在本停車場的出入憑證,確認事情經過。

  4、4車場傷亡事故處理:

  4.4.1車場內發生傷亡性交通事故,目擊者首先報告公司,由公司根據人員傷亡情況,第一時間通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4.4.2現場當值安全員應於接到通知後的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並立即報交警部門同時通知受傷者家屬。現場安全員對需急救的傷者應立即設法救護,並視情況撥打120急救中心,同時記錄現場情況及事件經過,對現場進行拍照記錄。

  4.4.3核實情況(時間、地點、事件概況),向公安部門報警。

  4.4.4劃定保護區範圍,佈置警戒;疏導車場交通。

  4.4.5注意火險,車輛漏油後要及時採取相關措施處理。

  4.4.6收集在場人員對車輛事故的反映,並對在場證人進行登記,以便協助公安部門處理。

  停車場消防安全專項的應急預案5

  1、總則

  為加強xxx小區停車場消防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提高消防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規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和程式,完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企業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預案。

  2、適用範圍和工作原則

  2.1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梅園巷小區停車場消防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活動。

  2.2 工作原則

  當停車場發生消防事故後,物業管理中心應立即自動按預案實施消防應急工作,並組織協調小區內各部門迅速處置消防事故。消防應急中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遵循相互支援,相互配合的原則,在完成各自分工的原則上依靠科學決策和技術手段處置消防事故。

  3、組織機構

  3.1成立消防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物業管理中心經理 副組長:物業管理公司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 成員:物業管理公司各部門負責人

  任務:負責組織、指揮消防應急工作,研究部署消防預防控制、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工作。

  3.2現場搶險組

  組長:物業管理中心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 副組長:消防事故相關單位負責人; 成員:物業管理公司單位保衛人員;

  任務:負責利用單位所配置的消防設施、器材和其他滅火工具對火災進行撲救。

  3.3通訊聯絡組

  組長:物業管理中心書記;

  副組長:消防事故相關單位負責人,物業管理中心保衛科長; 任務:負責消防事故的報警工作,確保資訊及時、準確的上傳下達,並協調有關部門搞好救災工作。同時就事故情況及時上報辦公廳保衛處。

  3.4後勤保障組

  組長:消防事故相關單位書記;

  副組長:消防事故相關單位辦公室及財務部門負責人; 成員:物業管理公司辦公室;

  任務:負責運送消防應急過程中所需的應急物資、傷員等,確保消防應急工作的順利完成。

  3.5疏散引導組

  組長:消防事故相關單位工會主席,副組長:消防事故相關單位辦公室主任; 成員:保衛人員、義務消防隊隊員及相關人員; 任務:負責疏散消防事故現場內的無關人員、車輛及危險、貴重物資,保持事故現場通道暢通,維護現場秩序。

  4、應急響應

  4.1當發生消防事故後,發現者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負責人接報告後快速組織人員進行實際現場撲救,同時向辦公廳保衛處報告,並視火情決定是否撥打119報警或啟動應急預案。

  4.2如火險事故火勢較小,極易撲滅時,發現人員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利用現場配置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進行撲救,待其他滅火救援人員到場後,視情況可調集其他部位消防器材和滅火工具進行撲救。

  4.3如火險事故火勢較大,有可能蔓延的,發現人員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同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相關單位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啟動應急預案。各工作小組自動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職責分工展開工作。

  4.4現場搶險組要立即組織所屬成員,利用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及其他滅火工具對火情進行撲救和控制,並隨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對火災的撲救、控制情況。

  4.5疏散引導組要迅速開啟疏散通道組織事故現場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對火警周圍的車輛進行火源隔離,同時組織相關司機迅速將火源周圍的車輛開出(或推出)安全地帶,將損失降到最低極限。

  4.6在公安消防部門到達現場後,現場撲救組自動轉為疏散引導保衛組,負責協助公安部門做好外圍的安全警戒工作。

  4.7現場救護組根據現場情況,做好對傷員的救治或轉 移工作。

  5、停車場消防安全應急管理

  5.1停車場要設專門值班巡邏人員。值班人員要牢固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責任心,嚴格對停車場的巡邏檢查制度,實行安全生產隱患班排查、周教育、月聯查、季演練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5.2車輛進出場檢查登記制度。嚴格落實對進場車輛要求在司乘人員離開前進行車輛及有無遺留物品安全檢查,並將檢查情況進行登記後司乘人員方可離開。對檢查中發現的遺留物品,要及時上交領導儲存,對遺留的可疑物品通知公安機關查收以確保安全。

  5.3司乘人員要認真遵守執行停車場的管理規定,積極配合停車場警衛及管理人員的工作,對進場停放的車輛要進行全面的檢查,並拉閘斷電,確保安全後儘快登記離場,不得久留,更不得在車上聚眾逗留或過夜。否則一切後果自負,並按照法律程式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5.4停車場要合理有序的安排好停放的車輛,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保證防火間距。

  5.5停車場必須設有消防水源,消防栓的設立要合理並能覆蓋停車場全方位;停車場停放60部以下(含60部),除必須的消防栓以外,必須配有不少於6具8公斤ABC手提式滅火器;或35kgABC手推車式滅火器一具,5kgABC手提式4具;停放60至120部車輛的停車場依次增加對消防器材的配置。

  5.6停車場的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安全通道要有醒目的警示標誌,不得佔用安全通道。

  5.7嚴格落實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停車場要實行崗檢、班組檢、部門檢、單位檢相結合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廣大員工消防安全四個能力的建設,確保小區消防安全和社會穩定。

  6、附件:

  6.1公安消防報警電話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