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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工資分配考核方案

幼兒園教師工資分配考核方案6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教師工資分配考核方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教師工資分配考核方案1

  一、分配原則:

  按崗取酬,能者多得。

  二、工資構成:

  基礎工資+獎金+工齡工資+年終獎勵

  三、核定方式:

  (一)基礎工資:600元。

  (二)獎金:

  A、職業道德獎:100元。

  1、對幼兒要有耐心、愛心,不得用語言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2、對家長要熱心、真心、服務周到,不得向家長索要物品或與家長爭吵,要妥善處理與家長的矛盾,不得因個人原因影響園裡聲譽。

  3、杜絕侵佔幼兒食品和物品。

  4、敬崗愛業,有積極的進取精神,團結協作。

  違反上述規定,扣除當月職業道德獎;如有家長投訴,經核實老師確實存在過錯,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輕重給予扣取。教師不得與家長無故發生爭吵,或有難以解決的問題爭執可移交幼兒園

  或學校負責人處理,否則扣除職業道德獎金20元,若因此影響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應予辭退。

  (B)出勤獎30元。

  月全勤獎3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請事假或病假一天扣10元,超過三天全扣,超過四天以上扣30元/天,不請假按曠工處理,扣40元/天。

  (C)安全獎、20元。

  1、縫針、骨折、燙傷等以上的事故,責任事故則全扣;非責任事故扣一半。且醫藥費由責任人全部支付。

  2、班級中多次出現摔傷等事故,家長有很大意見的,一次扣10元。

  3、體罰與變相體罰,造成影響的或有家長意見的全扣。 ( D )超額獎:超額人數按本園規定每增加一人獎給當班老師10元,當月增加人數按下月開始計算。(大班、中班基數40人/班,小班基數35人/班,一人執教。)

  (三)工齡工資:從簽訂合同開始算起,教齡滿一年,加100元/月,滿二年再加100元/月,滿三年每年遞增50元/年。

  (四)年終獎勵(100元~500元)

  1.工作一貫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一心為幼兒著想,模範遵守我園各項規章制度。

  2.努力學習本職業務,刻苦鑽研,大膽創新,積極進取能創造性的開展工作。

  3.熱愛幼兒,關心幼兒,積極為幼兒和家長服務,做出一定的成績和貢獻,多次受到家長好評。

  4.能認真貫徹勤儉節約,節約開支。

  5.遇到意外事情的發生,不僅能發現還能挺身,採取措施制止,避免事故發生和造成損失。

  (五)發放方式

  1.每月的18號發放上月工資。

  2.年終獎寒假之前發放。

幼兒園教師工資分配考核方案2

  一、分配原則:

  按崗取酬,能者多得。

  二、工資構成:

  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獎金+工齡工資+教學效益獎+年終獎勵

  三、核定方式:

  (一)基礎工資:800元。

  (二)月崗位工資:根據需要確定崗位,依據個人申請和 年終考核結果競爭上崗,班主任500元, 教師

  300元。

  (三)獎金

  A、職業道德獎:100元

  1、對幼兒要有耐心、愛心,不得用語言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2、對家長要熱心、真心、服務周到,不得向家長索要物品或與家長爭吵,要妥善處理與家長的矛盾,不得

  因個人原因影響園裡聲譽。

  3、杜絕侵佔幼兒食品和物品。

  4、敬崗愛業,有積極的進取精神,團結協作。

  違反上述規定,扣除當月職業道德獎;如有家長投訴,經核實老師確實存在過錯,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輕重給予扣取。教師不得與家長無故發生爭吵,或有難以解決的問題爭執可移交幼兒園或學校負責人處理,否則扣除職業道德獎金20元,若因此影響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應予辭退。

  (B)出勤獎100元。 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請事假或病假一天扣30元,兩天扣60元,超過三天全扣,

  超過四天以上扣40元/天,不請假按曠工處理,扣70元/天。

  (C)安全獎、100元

  1、縫針、骨折、燙傷等以上的事故,責任事故則全扣;非責任事故扣一半。且醫藥費由責任人全部支付。

  2、班級中多次出現摔傷等事故,家長有很大意見的,一次扣10元。

  3、體罰與變相體罰,造成影響的或有家長意見的全扣。

  (D)幼兒出勤的獎勵各班幼兒出勤率超過獎

  出勤人數平均平均每日可達95% 獎勵50元/月,90%以上獎勵20元/月。

  (E)超額獎:超額人數按本園規定每增加一人獎給當班老師30元,當月增加人數按下月開始計算。(每

  班基數為30人,一人執教)

  (四)工齡工資:從簽訂合同開始算起,教齡滿一年,加100元/月,滿二年再加100元/月,滿三年每年

  遞增20元/年。

  (五)教學效益獎

  根據聽課備課,課堂教學,理論知識,測查成績等四項內容確定

  (六)年終獎勵(200元~1000元)

  1.工作一貫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一心為幼兒著想,模範遵守我園各項規章制度。

  2.努力學習本職業務,刻苦鑽研,大膽創新,積極進取能創造性的開展工作。

  3.熱愛幼兒,關心幼兒,積極為幼兒和家長服務,做出一定的成績和貢獻,多次受到家長好評。

  4.能認真貫徹勤儉節約,節約開支。 5.遇到意外事情的發生,不僅能發現還能挺身,採取措施制止,避免事故發生和造成損失。

  (七)發放方式

  1.每月的15號發放上月工資。

  2.年終獎寒假之前發放。

幼兒園教師工資分配考核方案3

  根據廈門市教育局《關於中小學校及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等檔案精神,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本著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積極性,有利於學校管理,有利於促進教師成長,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廈門市思明第二實驗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和促進教育事業的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為目的。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群眾公認、程式規範、簡便易行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學校和教職工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學校全面、協調、穩定、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情況

  我校崗位設定業經上級審批透過:全校在職教師83人,其中管理人員2個,專業技術人員83個(管理人員2個雙項選擇)。

  現有人員情況:實有人數83人,管理人員1人(八級);專業技術人員總數82人;其中副高階1人(六級);中級38人(八級13人、九級16人、十級9人);初級37人(十一級18人、十二級19人);員級2人(十三級);專業見習級3人。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121773元,平均1467.15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一)從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每月提取740元×n(n指全校在編教職員工總數),作為學校統籌,其餘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經學校考核合格,作為基本的工作量獎勵,按個人崗位津貼比例逐月發放。

  基本工作量如下:

  語、數、英教師並擔任班主任,每週10 12節;

  語、數、英教師不擔任班主任,每週12 14節;

  其他學科專任教師,每週14 16節。

  校長0 - 2節;副校長2 - 4節;中層領導為學科專任教師的1/31/4。特殊情況按規定辦。

  以上教師,在完成上述基本課時,並且⑴參與每週2 - 3節的導優輔差(或指導興趣小組);⑵每週一天的導護工作;⑶輪流值班。不足基本工作量的,按每節30元從基本工作量獎勵中扣回。

  (二)統籌部分的分配方法

  崗位津貼(經考核合格後,逐月發放,每學期發6個月)

  1、班主任、年段長崗位津貼

  (1)班主任每月補貼500元。

  (2)8個班的年段長每月350元;6個班的年段長每月300元;4個班的年段長每月250元。

  2、其他崗位津貼

  a、報賬、代辦 500元/月;

  b、人事400元/月;

  c、少總350元/月;

  d、保衛250元/月;

  e、教研組長10人以上300元/月;10人以下250元/月;

  f、配班200元/月;

  g、備課組長、保管、網管、團支書、工委150元/月。

  在班主任、年段長及其他津貼崗位內兼職的,按第一職務100%;第二職務60%;第三職務40%計發,但累計不超過900元。以上崗位津貼逐月發放,每學期發六個月。

  h、行政崗位津貼

  校長: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50%;

  副校長: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35%;

  教導處、總務處、辦公室、德育處中層領導負責人: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25%;

  以上人員不兼職,不參加其他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行政及中層領導按比例提取的獎勵性績效數額單列,留作期末考核合格後再發放。

  3、超課時補貼

  (1)在完成(一)中規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課時,每課時補貼30元。

  (2)代課:需備課、授課、批改作業的代課,每節30元;一般代課,每節15元。

  (3)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在休息、節假日工作的,每天津貼150元。(當月不超過三天)。

  (三)教學成果獎

  1、文章在cn刊物發表或收入區級以上彙編,每篇50元,上限為每學期200元。

  2、指導學生獲獎,每個個人獎項為80元,上限為每學期200元。

  3、區級以上公開課,每節80元,上限為每學期200元。

  4、質量監控,全區性的三個考核點,每個點獎勵該年段該學科的任課教師每人300元,片區性(統考統改)的150元,跨年段按高層次計。

  5、參與課題研究,獲得階段性成果,每人每學期津貼100元,透過專家評審結題後,每個成員一次性再發200元。

  6、校內優秀三好(設計、實施、反思)課,每節獎金待定。

  (四)名優名師獎

  1、學科帶頭人每學期省級1000元;市級800元;區級500元。

  2、入學科評委專家庫的每學期省級800元;市級600元。

  3、開設學術講座:每次市級300元;區級200元;校級100元。

  (五)優質服務獎

  1、每學期評選若干個優秀備課組,若干個優秀導師,若干個班級十項評比等單項獎,獎金待定。

  2、由於我校非教師專業系列人員只有1人,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醫務人員或上級檔案另行規定。

  (六)扣發或停發(這裡的100%是指:當月獎勵性績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

  1、扣發:

  a、遲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曠課每節扣10%;

  e、曠工每天扣30%.

  2、停發:

  a、受到刑事處罰、行政、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在處分期間停發;

  b、當月病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當月100%停發;

  c、表現差、群眾意見大的,當月100%停發;

  d、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的,當月100%停發;

  e、違反師德,造成不良影響的,當月100%停發。

  (七)學期統籌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發放以上各項津貼獎勵後,若有剩餘,餘額在期末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平均發放。

  本方案解釋權在學校校務會,有未盡事項由校務會討論補充修訂。

幼兒園教師工資分配考核方案4

  一、分配原則:按崗取酬,能者多得。

  二、工資構成: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獎金+學歷證書補貼+工齡工資+浮動工資

  三、核定方式:

  (一)崗位工資:

  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的1400元,持有其他專業教師資格證的1200元,無教師資格證的1100元;高階職稱439元,一級職稱150元,二級職稱100元,三級職稱50元。

  (二)效益工資:1100元

  1、學期初按時上交:班級計劃、德育計劃、特色課計劃。

  學期末按時上交:個人總結、德育總結、特色課總結。

  2、每週五下午三點之前交下週教案,認真制訂周計劃、日計劃,紮實教學,讓每一位幼兒都能掌握一定的知識和能力,保證教學質量。

  3、一日生活組織有序,不隨便打亂作息時間。按規定開展各項活動,準時參加戶外活動。

  4、嚴格執行上課時間,根據課程表上課,上課時教學教具要準備充分,教師要熟悉教學內容及目標,合理科學安排教育活動,不擅自換課、掉課。戶外活動要有組織,教師要照顧好每一為幼兒。

  5、環境佈置要做到趣味化、課程化,要有可操作性,儘量隨教學內容及時調整變化。

  6、注意幼兒常規培養,讓幼兒養成各種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學習習慣,要做到隨機教育。

  7、兩位教師能負責每天組織幼兒進行各種活動,不擅自脫崗,每天早上,教師帶領幼兒準時出操,準備好器械和所用物品,帶班教師要隨同。

  8、每月能填好每一位幼兒的成長紀錄,語言簡明扼要,並在月底前往返,回收率要與幼兒出勤率統一。

  9、每日做好晨檢工作,觀察幼兒的精神狀態,並做好身體情況記錄。

  10、幼兒進、離園時,當班老師必須站在門口迎接並負責詢問或交接孩子的情況,當天發生的事情當天解決,能及時主動的與家長溝通。

  11、培養每一為幼兒良好的習慣,文明禮貌等,抓好幼兒日常生活常規。保證幼兒衣著整潔,及時更換,不穿反鞋,不託鼻涕,不留指甲、梳好頭髮。

  12、照顧好每一位幼兒,準時為病兒吃藥,不發生漏吃或吃錯藥的情況。

  13、值午班的教師,不鎖門,不閒聊、保持清醒、不斷巡視、照顧好幼兒、為幼兒蓋被子。大班、中班午休2點準時起床,小班、託班午休2點半起床。

  14、堅持正面教育幼兒,確保幼兒心理發展健康。

  以上規定,違者一次扣2分,如同一問題當月違反兩次者,加倍考核,違反三次以上者扣當月效益工資的50%。

  (三)獎金:100元

  A、職業道德獎:20元

  1、對幼兒有耐心、愛心,不用語言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2、對家長有熱心、真心、服務周到,不向家長索要物品或與家長爭吵,能妥善處理與家長間的矛盾,不因個人原因影響園裡聲譽。

  3、絕不侵佔幼兒食品和物品。

  4、敬崗愛業,有積極的進取精神,團結協作。

  5、不向家長或幼兒親友收取任何物品。

  違反上述規定,扣除當月職業道德獎;如有家長投訴,經核實老師確實存在過錯,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輕重,除扣發當月職業道德獎外,並扣5~10分。

  B、全勤獎:30元

  1、當月出滿勤者獎30元,未出滿勤者無全勤獎。

  2、病事假提前向園領導請假且有假條,過後及時銷假,以免影響排班。住院治療一天扣10元,病、事假一天按月工資每天的平均數扣除,無故曠工按事假兩倍扣除。(無全勤獎)

  3、臨時出園辦私事必須向園領導請零散假,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並進行零散事假登記。零星事假累計4小時按半天扣工資,當月病、事假累計半天及以上者無全勤獎。

  C、安全獎:50元

  1、及時發現幼兒病情,幼兒有病馬上處理,及時通知園領導及家長,違者一次扣1分;造成不良影響的,按影響程度,扣5~10分。

  2、做好幼兒安全工作,不讓陌生人、未成年人接孩子,防止幼兒走失。如發生幼兒走失並及時找到的`,視造成的影響,扣5~10分。

  3、因工作失誤造成的一般責任事故,如幼兒磕傷、碰傷、抓傷、燙傷、扭傷等輕微傷,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出現需要縫合的外傷或骨折等事故,當月安全獎全部扣除並承擔一切相關費用,直到家長滿意(上體育課、室外活動屬正常活動範圍出現非責任事故另做處理)。

  4、發生事故不得隱瞞,及時處理、上報並責任到人,不得推諉、弄虛作假,違者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不良影響,扣2~10分。

  5、教師因安全問題遭到家長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的,視問題的嚴重性,扣5~10分。

  6、幼兒食物中毒、藥物中毒、走失、嚴重傷害,責任人除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外,扣發當月安全獎。

  (四)工齡工資:從正式帶班開始算起,工齡工資為20元/年,一學期教加10元,每年累積。

  (五)學歷、證書補貼:本科:80元/月;專科:40元/月。普通話二甲:60元/月;二乙:50元/月。計算機等級證書:30元/月。

  (六)會議補貼:40元/月。如遲到累積15分鐘以上扣20元/月。

  (七)獎勵

  1、先進個人:工作一貫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一心為幼兒著想,模範遵守我園各項規章制度,出色完成工作任務,併為我園爭得榮譽,一學期無請假扣分者參加民主評選,選出5人,給予一次性的表彰獎勵。200元(期末)

  2、備課教研:努力學習本職業務,刻苦鑽研,大膽改革,積極進取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經幼兒園評定或有關部門簽字認可按其貢獻大小給予一次性獎勵。100元(期末)

  3、家長問卷:熱愛幼兒、關心幼兒,積極為幼兒和家長服務,不收取家長任何物品,作出一定成績和貢獻,曾多次受到大家和家長的表揚,期末家長問卷滿意度最高的4位,可給予適當的獎勵。100元(期末)

  4、勤儉節約:能認真貫徹勤儉節約,經常修舊利廢,節約開支,成績顯著、事蹟突出,受到大家好評,評選兩個班級,給予一次性獎勵。90元(期末)

  5、見義勇為:遇到意外事情的發生,不僅能發現而且能挺身而出,採取措施制止,避免了事故發生和造成損失,可根據情況給予一次性獎勵。100-300元

  7、各班幼兒定員:託班(小班):23人(二人帶班);小班(中班):28人(二人帶班);

  中班(大班):33人(二人帶班);

  大班(學前):38人(二人帶班);每超出一名幼兒每位教師15元/月。

  8、教育科研: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視貢獻大小和影響程度給與獎勵(如論文、示範課、繪畫類輔導、文體指導等)

  課題等獲獎期末一次性獎勵:省級1000元(一)900元(二)800元(三)、溫州市級800元(一)700元(二)600元(三)、樂清市級500元(一)400元(二)400元(三),論文、優質課、半日活動、案例獲獎的一次性溫州市級200、150、100元,樂清市級的150、120、100元;學區級的120、100、80元。每月教研獎還加獎金:省級的50元;溫州市級25、20、15元;獲樂清市級加20、15、10、元;學區級加15、10、5元,依次累計;同個專案獲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按一個來算取最高獎,如評選沒等級的按最高額進行獎勵。

  如向市、學區、鎮姐妹園、向家長開放半日活動的獎金為90元,一節課的獎金為50元。大型活動有評獎的獎金等級補貼分別為:

  100、90、70、50元,家長會補貼為50元,教研活動補貼30元。大型活動主持人100元,級段活動主持人50元。

  (八)浮動工資:快樂小團體

幼兒園教師工資分配考核方案5

  1、工作時間精力不集中,紀律鬆弛,洗衣服、打毛衣、做私事等,帶班時睡覺、串崗等,出現違章違紀現象一次扣1分。

  2、各班老師定員2人,早班老師帶班時間(7:20~17:00),晚班老師帶班時間(8:00~17:30)帶午睡,不能隨便換班、替班,如有特殊情況需向領導請示,允許後方可替換班,違者一次扣1分。

  3、不關心幼兒冷暖,午睡前不脫掉罩衣,蓋好被子,幼兒有病不及時發現反饋情況,不按時給幼兒服藥,幼兒尿床、尿褲不及時處理,交接班有關事宜交接不清,有上述情況者,每項扣1分。

  4、不認真執行作息時間,不按時起床、提飯、進餐、早操等,兒童進餐時不準訓斥,保證幼兒吃飽,順利進餐,進餐時必須使用規定的餐具,違者扣1分。

  5、吵嘴、打架、不服從分配、自由主義、挑撥議論、誣陷、誹謗他人,每項扣5分;造成不良影響的停職檢查,檢查期間按待崗處理,違者扣1分。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必須交清,如有丟失,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後果,按失職處理。

  7、各班室要有良好的工作秩序,物品用後物歸原處,不亂倒垃圾,班內不存垃圾,自己用的物品不亂放(如腳踏車、衣服、鞋子、提包等)違者每次扣1分。

  8、各班室下班後,必須在離崗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不執行者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後果者,根據損失情況酌情處理。

  9、工作人員不準使用幼兒的洗刷用品,兒童飯菜食堂負責檢查品嚐,其他人員不準品嚐,違者一次扣1分。

  10、室內不能留有剩飯或將剩飯倒進下水道內,違者一次扣1分。

  11、幼兒衣褲鞋子要穿戴整齊,在幼兒離園時將衣物帶好,不能遺忘,不準提前將幼兒送往辦公室或傳達室,違者扣1分。

  12、各班不準在幼兒午睡時,上課時閂門大聲喧譁、交談,幼兒午睡時教師必須在臥室內,並且在床位允許的情況下,保證幼兒一人一床,不準留有空床,違者扣1分。

  13、幼兒被褥要經常晾曬,冬季一月一次曬被褥,尿床必須室外晾曬,床單每月請家長帶回去換洗,保持清潔,違者一次扣1分。

  14、培養幼兒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證洗手的質量,在室外玩耍時不允許幼兒坐在地上,各項消毒工作必須按程式按時間嚴格執行並做好記錄,違者扣1分。

  15、組織幼兒值日要適當,禁帶有危險性,不能超出幼兒體力以外,如端飯、洗碗、下樓倒垃圾、送桶等。不能讓幼兒做有損幼兒尊嚴的事情,違者扣1分。如發生重大事故,做待崗處理。

  16、各班分管的全部衛生區域,嚴格按衛生制度執行,堅持每日一小掃,每週一大掃,不準亂擺亂放,不存垃圾,不亂倒垃圾,清潔工作保質保量,要愛護牆壁、桌椅,違者清潔不徹底一處扣1分。

  17、各班對幼兒使用的盆、桶等要定時送往食堂,並清潔乾淨,如剩飯、菜較多,可給食堂工作人員講,協助下次飯量的掌握。

  18、各班保教人員有責任催促家長及時交託兒費,如有拖欠托兒費二個月者及以上的,扣班中保教人員每人1分,以此類推(特殊情況例外)。幼兒退園押金單交本班老師,幼兒無故退園,扣本班每位老師1分。

  19、打罵幼兒、體罰、變相體罰幼兒,發現一次按待崗處理。

  20、園長及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全園的勞動紀律,是否按時備課、上課,中午抽查值班情況等,發現一次扣1分。

  21、各班按規定進行戶外活動,違者一次扣1分。

  22、老師備課時間遲到、早退者,無故換課者,一次扣1分;備課時間談論與教學無關的事情,一次扣1分;備課時間無故脫崗、串崗者,一次扣1分;備課本不按時交,完不成計劃者一次扣1分。

  23、教師不按時上課者,上不足課時者,一次扣1分;晨檢有當班老師執行,幼兒進、離園時,當班老師必須站在門口迎接並負責詢問或交接孩子的情況,違者一次扣1分。

  24、帶戶外活動、帶操不準穿高跟鞋,且帶操必須穿運動服;教職人員不許留長指甲、染指甲、燙染誇張髮型等,違者一次扣1分。

  25、在遵守以上規章制度的基礎上,如發現違紀違規、違職現象,均按不執行制度扣罰,每次扣1分。

  26、工資分配考核時間為:自上月做工資次日起至本月做工資為止。幼兒出勤率按上月考勤。

  27、食堂應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食品衛生法”,做到生、熟食物嚴格分開,不能粗製亂做,要認真洗刷,做好食品留樣工作,消毒所用餐具、炊具等物品,一餐一消毒,周圍環境清潔衛生,按時開飯,節約能源,不認真執行者有以上情況之一,一次扣2~5分。

  28、採購人員應根據食譜按時外出選購新鮮、物美價廉的食品,做到保質保量,不買三無產品並向供應商所要一切證件,違者一次扣1分。

  29、保管員對倉庫物品進出登記,妥善保管,消耗品及糧油要一月清點一次,做到進出賬目清楚,倉庫內保持清潔衛生,放置有序,並有責任及時向園領導提供倉庫物品的庫存情況,如有違反上述情況之一每次扣1分。

  30、教具室物品要建帳、分類放置,有計劃的添制玩教具及各類業務書籍,協助教師準備預製教學用品,做好錄音播放工作,嚴格執行賠償借還制度。

  31、保健員負責調配幼兒膳食,隨時查詢幼兒的身體狀況,按時檢查各班消毒工作,及時做好計劃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如有違反上述情況之一每次扣1~5分。

  32、財會人員認真執行“會計法”,按財會制度報銷、記賬,每月按時收費並負責催款反饋托兒費情況,一切財務方面的事務,做到帳目清楚,日清月結,並向園長一月一報賬目表。

  33、其它人員按各崗位職責考核並參照本辦法執行。

  34、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幼兒園園長解釋。

  注:當月重複違反同一問題達兩次者,第二次考核加倍;當月違反三次及以上者扣發當月浮動工資。

幼兒園教師工資分配考核方案6

  為進一步調動我校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勵機制的內部分配製度,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教師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順利發展。

  二、實施物件

  本年度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員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業績為依據,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構建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一”)。學校一把手任組長,小組成員由學校領導、處室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對教職工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工作。

  五、分配辦法

  (一)績效工資構成

  1、教職工績效工資按每位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出全校考核得分,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總量及校長績效工資再除以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總分,得出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2、每位教職工考核總分為100分,分為四項即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學(工作)過程(25分)、工作業績(15分),還有獎勵加分(不超過總得分的5%)。

  (二)考核辦法

  1、出勤(10分),考核全校教職工出勤情況。

  (1)負責部門:辦公室

  (2)計算方法:當月本人實出勤天數/當月應出勤天數x10

  (3)說明:病假2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此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曠工一天扣完當月此項得分;無故曠工1天以上,及當月請病、事假累計達5天及以上,扣除當月所有獎勵性工資,婚喪嫁娶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考勤一自然月一總結,按月考核計分,公示考勤機記錄及其它記錄,計入考勤表內。

  2、工作量(50分)

  ①負責部門:督導室

  ②計算方法:按照《安平縣綜合職業技術學校教職工工作量統一衡量辦法》(見附件二),計算每個教職工的工作量,每月按標準工作量40課時計算,每個教職工得分為:(50x參與考核的教職工人數)/(參與考核教職工月工作標準課時量)x本人月總工作量。

  ③教職工工作量個人積分一自然月一總結,計入考核表。

  3、教育教學(工作)過程25分

  負責部門:學校分配工作領導小組、教務處、各職能處室。

  ①教學人員的教育教學過程,考核方法見附件三。

  ②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過程考核。考核標準見附件四;非教學人員是指行政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後勤人員。

  4、工作業績(15分)

  (1)、負責部門: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2)、教學人員考核方法:

  ①考核測試成績8分,每學期期中、期末兩次測試,及格(合格)率應達80%以上,達不到80%,扣2分,每低10個百分點扣1分。

  ②評教4分。學生對教師評教,每學期2次,滿意票70%以上4分;滿意票50%以上,70%以下3分;滿意票50%以下,30%以上2分;滿意票30%以下1分.

  ③學生流失3分。每流失一名扣1分,扣完為止。以自然月計。

  (3)、非教學人員與工作過程一併考核,考核方法見附件四。

  5、班主任工作考核辦法:

  (1)負責部門:政教處。

  (2)考核辦法:班主任每月津貼按照學校標準確定,並按班主任考核情況進行分配。具體津貼數:班主任本人津貼標準/100x本人考核得分。每自然月公佈一次。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五。

  6、獎勵加分

  ①負責部門:辦公室。

  ②計算方法:

  a獎勵包括榮譽稱號、教育科研成果、競賽獲獎(包括指導學生大賽獲獎)、優秀教案、講課大賽等,獲得縣級獎勵得2分,市級得3分,省級得5分。可累計得分,但每學期不超過5分。

  各處室主任每大周任課超過10課時,獎勵3分,超過20課時,獎勵5分。副主任每大周超過20課時,獎勵3分。

  ③以上獎勵須經校級推薦獲得,個人私自參加獲獎不計考核分。

  7、其他事項

  (1)有以下情況的可扣發或減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a.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教育局安排的退居二線人員及學校安排的後勤人員除外)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①本學期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病假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含)以上的;

  ②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③借調到教育系統之外工作的。

  b.在師德師風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夠不上組織處理的,在總得分中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學校或教育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總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2)學校安排的教輔和後勤人員,特殊崗位工作業績考核得分權重由學校考核小組研究決定。

  8、績效考核積分彙總辦法:

  (1)、考評方式:個人積分的獲得採取層層考評的方式,即處室主任由主管領導和考核小組考評;處室一般人員由各處室主管領導和考核小組考評;任課教師由教務處、教研處負責人考評。

  (2)、核算辦法:根據不同崗位工作量擬定核算辦法。中層主任的實際得分為其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考核得分的0.9倍。其他非教學人員得分為其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考核得分的0.7倍。

  (3)考評辦法:個人積分一月一彙總,每月月初公佈,由辦公室執行。

  六、本《方案》解釋和修改權歸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七、本《方案》自學校教職工大會透過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