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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書

【精華】勞動仲裁申請書集合8篇

  我們眼下的社會,有各項事務需要申請書,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願望得到合理表達。我們該怎麼寫申請書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單位寫明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職務;公民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被申請人:(單位寫明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職務;公民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請求事項:

  1、……(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2、……

  事實和理由:

  ……(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絡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xx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張三,女,1986年7月日出生,住xx省合肥市包河區,電話。

  被申訴人:xxxx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長江中路X幢X室。

  法定代表人:李四,電話。

  就原申請人訴被申請人勞動爭議一案,現申請人依法提出如下請求:

  請求事項:

  請求准許申請人撤訴。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勞動爭議一案,申請人於二0xx年九月十四日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併受理後(案號:(20xx)蜀勞仲案字第236號),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經過友好協商已自行和解。故申請人依據相關規定,依法申請撤訴,請予准許。

  此致

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0xx年十一月十七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尊敬的_____勞動部門領導:

  我原是________,姓名:___,男,__歲,__族,電話:______。

  我於20xx年8月份被xx市“xxx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招聘為保安,並連續工作至今已有7年的工齡。但期間用人單位既不與我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不依法幫我繳納養老保險;7年來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法定休息日照常上班無一休息,但用人單位從未依法發過一分一釐的加班工資;而且用人單位每月要我們上班15天,而每班長達24小時,每月上班時間合計高達360小時,遠遠超過了《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上班工作時間,對此用人單位也從未發過一份一釐的延時加班費。但事至今年6月3日,用人單位的辦公室人員到我上班地點(白馬苑)值班室,口頭對我:我們正式告知你,公司要減員,你年紀大了,這個月上完30號或者上到10號發工資就不要來上班了,你被減員了。為此,根據我與用人單位已存續了7年勞動關係的事實,透過學習相關法律並諮詢了律師,我認為用人單位已屬於違法用工和違法裁減勞動者,所以,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特向勞動部門領導提起勞動仲裁申請。

  首先,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作為主動方的用人單位不與我(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7年來致使我諸多合法權益受到了嚴重損害,所以,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最後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據此我具體訴求如下:

  一、請求勞動部門責令用人單位賠償我已補繳的從20xx年至20xx年共六年的養老保險費。此以20xx年4月16日《春城晚報》載有的“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明確:個人補繳的社保費,用人單位應予賠償”來作為賠償的政策依據;而且,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最後一款中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也理應按“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嚴格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中的第(七)項法律規定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所以,無論根據現行政策或法律,用人單位都應當對我給予賠償,因而請求勞動部門對我的主張給予支援,並幫助按比例計算後責令用人單位賠償給我應由單位繳納的6年的份額。特提交我補繳社保的6張證據。

  二、由於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規定,且無視《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最後一款中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從而也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中有關裁減人員的法規並單方將我解除、裁員,終止存續了7年的事實勞動關係。所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之規定,請求勞動部門依法裁定用人單位補償我工作了7年但只作6年計算的每年1個月的工資,即:6×1870×2=22440元。此項賠付以我上班工作數月後才於20xx年11月5日簽字的《協議書》及20xx年7月1日的《證明》和20xx年1月1日簽字的《物業員工崗位責任書》中的第五條第8項、及20xx年11月至20xx年5月份用人單位的工資表來證實我的工齡年限並再以其中的“應發工資”之資料來作為計算證據。

  三、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法律規定,請求勞動部門依法裁定用人單位賠付我11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收入按我提供的工資表中的“應發工資”計算,即11×1870=20570元。此項以《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的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作為用人單位應當賠付給我的法律根據。

  四、《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但我所在的用人單位每月要我們上班360小時,卻從未發過一分一釐的延時加班費。按照每月4.5周、每週工作44小時計算,則合法的工作時間每月約為4.5×44=198小時,如此我們每月被延時上班的時間高達:360-198=162小時,每年則為:12×162=1944小時。我近7年的工齡僅按6年計算,則6×1944=11664小時。對此被延時且我已付出了上班勞動時間及汗水的事實,請求勞動部門依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對我給予合理賠付。此項上班24小時又輪空24小時的延時上班工作時間,以“20xx年11月(白馬苑)值班考勤表(8:30——8:30)”和20xx年4月22日用人單位的《通知》及20xx年6月9日、10日的《白馬苑小區秩序維護員工作記錄》作為證據。而且沒有休息天、沒有節假日和不能請假的該用人單位的上班制度,自始至今都是如此。請求向一線保安人員調查核實。

  五、《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但是在實際的上班工作中,自起始以來用人單位不僅不給我們休息,就連請假都不準,所以,依據20xx年9月9日《春城晚報》刊載的工資計算方法:〈一〉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二〉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200%;〈三〉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300%。如此,按每年有52個周、每週依法休息1天、且我近7年工齡只按6年計算。即6×52=312天,而我的日工資按計算方法每日=85.97元。為此,請求勞動部門依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對我應該依法得到休息但又沒有安排休息並照常上班的累計312天的休息日給予合理賠付。

  六、依照《勞動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再結合我近7年來從沒有被用人單位安排休息、休假過一天的事實。而現行的國家法定休假日每年為11天,且也只按6年工齡和日工資85.97元計算,即6×11=66天。這66天的法定休假日,無一不被用人單位安排為照常上班,但又不發一分一釐的假日加班工資,故請求勞動部門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對我給予合理賠付。關於節

  假日照常上班的情況,我再提供兩份證據。即20xx年10月31日和20xx年5月10日用人單位的兩份《通知》,因其中的某一“時間”恰恰記載了五一節和國慶節依然上班的事實。而五一節當天我也同該得獎的兩人一同上班,請求查實。

  最後,中國社會正趨向老齡化,各級政府都在關注和關心老年人。然而當我步入老齡階段且離退休尚有5年之際,用人單位卻以我年紀大了而藉口“減員”一句話就將我辭退,使我再次失業。過去失業我尚年輕,還可另謀職業維持生活,而此次失業不同以往,再謀職業希望渺茫生計難求。思來想去,唯有以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故特寫此《勞動仲裁申請書》,懇請勞動部門及領導給予據實依法的公證仲裁,維護我的合法權益。謝謝!

  勞動部門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xxx,男,漢族,19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證號碼:3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xxxxxx,住址:xxxxxx,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xxxxxx。法定代表人:xxx。組織機構程式碼:xxxxxx。電話:xxxxxx

  仲裁請求

  1、請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10、11、12月,年1、2、3月的雙倍工資30702.28元。

  2、請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工資11371.5元。月平均工資5850.13元,日工資為5850.13/21.75=268.97元。

  20xx年11月加班6天,268.97*1.5*6=2420.73元。

  年1月加班6.5天,268.97*1.5*6.5=2622.46元。

  年2月加班6.5天,其中5.5天為春節假日,按三倍計算,為268.97*3*5.5=4438.01。1天為普通休息日,268.97*1.5*1=403.46,計4841.47元。

  20xx年12月,年3月按加班6天計算,268.97*1.5*6*2=4841.46元。

  加班費總計為14726.12元。

  3、請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5850.13元。以上總計:51278.53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自20xx年10月16日起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後迫於單位領導的壓力,申請人被迫於年3月底從被申請人處離職。

  被申請人沒有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會保險,且拖欠申請人的加班費,每月只休1-2天,過春節只休了1.5天。從沒支付過加班費。因此應當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了5.5個月,應當計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5850.13元。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求仲裁委員會支援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申請人:

  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範圍內申請勞動仲裁,如果過了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申請,合法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________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超過申請時效期間提出仲裁申請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會駁回仲裁申請。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合計人民幣元。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合計人民幣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加班費合計人民幣元。事實與理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應聘到________有限公司,職位為_____,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入職後被申請人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申請人購買職工基本社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為由,在未經培訓也未經調崗的情況下直接通知申請人被辭退了,並要求次日不用來上班了。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表準版倍的工資,申請人依法應當獲得________元的雙倍工資差額賠償。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和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被申請人違法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________元。

  3、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一直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達10小時,被申請人均未支付加班費,實際延長加班時長合計________小時,休息日加班合計________天,因此應支付加班費合計________元。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援申請人的主張。此致_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xxx。

  代理人:姚xx 北京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xxxxxxxxxxxxx

  聯絡人:劉xx聯絡電話:1370731xxx

  法定代表人:羅xx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3xxx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脫,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0xx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拖欠工資。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援!

  此致

  xx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我與勞動爭議一案,經北京市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雙方就勞動爭議已達成調解協議(或已達成和解協議)。現本人向貴委員會提出撤訴申請,請貴委員會依法予以准許。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 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絡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絡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XX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