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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書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7篇

  隨著時代在進步,我們會經常使用申請書,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需要注意問題。相信大家又在為寫申請書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男,漢族,1976年1月10日生,原系成都地奧醫藥連鎖有限公司職工,住址:四川省邛崍市, 電話:

  被申請人:成都**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區 電話:

  法定代表人:***電話:

  企業負責人:*** 電話: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共計81156元(3381元/月*12月*2倍)

  2、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3381元。

  3、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補足工資共計7125元(20xx年5月1日-20xx年8月24)。

  4、被申請人出具社保局要求格式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申請人未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損失共計252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 1 月 1 日與被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約定申請人擔任被申請人倉儲 一職,工作地點在 成都 。被申請人安排申請人在成都市高新區被申請人的配送中心上班,20xx年6月30日後,被申請人的配送中心關閉,並沒有正式通知申請人新的上班地址,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註冊地址報道才發現,被申請的辦公場所並不在該地址。被申請人於20xx年7月20日透過快遞向被申請人發出工作調動函,違法勞動合同約定調動被申請人到四川**醫藥貿易有限公司擔任司機一職。被申請人於20xx年8月24日透過快遞單方面向申請人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被申請人從20xx年5月-7月沒有足額髮給申請人工資,20xx年8月未發工資。被申請人拒絕開具社保局要求格式的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通知。

  申請人認為: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被申請人發出的工作調動函違法。申請人是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為被申請人盡職工作,但該調動函調動申請人去四川**醫藥貿易有限公司從事司機崗位,工資、社保及福利待遇按照四川科盟醫藥貿易郵箱公司執行,這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務派遣。根據勞動法及相關規定,做出勞務派遣的必須是具有勞務派遣資質的單位,被申請人沒有相關資質,並且工作地點也由成都變更到新都,違反了勞動合同約定,且沒有取得申請人的同意。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申請人的解除勞動通知沒有經過申請人同意,也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被申請人,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被申請人應當支付申請人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從1997年進入被申請人公司工作,至今工齡已經19年,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工齡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雙倍賠償金的標準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

  4、被申請人所依據公司員工守則屬於重大公司制度,並沒有依法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進行討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並不能作為處罰員工的依據。

  5、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被申請人拒絕開具社保局要求格式的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通知違法。

  基於以上事實和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成都市***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 ***

  20xx年1月16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電話 住址

  被申請人姓名:

  法人代表

  職務

  仲裁請求:

  1、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工資

  2、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工資

  3、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

  4、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應為申請人辦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等保險金

  事實與理由

  年 月 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根據被申請人的工作要求從事工作,擔任 一職,雙方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並未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期間的加班加點,節假日的加班,被申請人從未支付過加班工資以及節假日法定加班報酬,也未曾為申請人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保險。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法律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被申請人並未給勞動者繳納各種法律規定的保險,被申請人以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請求仲裁委查明事實,支援申請人的申請事項

  此致

  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姓名: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_________,女,漢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風險提示:

  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範圍內申請勞動仲裁,如果過了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申請,合法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________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超過申請時效期間提出仲裁申請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會駁回仲裁申請。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________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________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至今)。事實與理由:申請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建築工程工人,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此致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為勞動者的,應提交身份證影印件;

  2、勞動關係相關證明,其它證明材料。

  3、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章、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

  4、有委託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託書。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王強王強xxx,男,漢族,電話: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

  被申請人:王強王強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x法定代表:xxxxxxx職務,總經理電話:xxxxxxx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9月8日到20xx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20xx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和20xx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年終獎2750元。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那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xx元;第二個月轉正後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20xx—09—08日到20xx—10—09日工資計20xx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xx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此致

敬禮

xx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王強王強

  (簽名或簽章)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請求事項:

  1、 要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 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包括400元手機補貼在內工資9365.58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2341.40元;

  3、 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8月20日期間加班工資6099.32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1524.83元;

  4、 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超過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按雙倍工資標準另外支付20xx年8月17日-8月20日計4個工作日的工資2758.64元;

  5、 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勞動合同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4983元及50%額外經濟賠償金2491.5元;

  6、 要求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工資標準為其繳納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8月20日的各項社會保險;

  以上共計人民幣29564.27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女士於20xx年7月17日進入被申請人公司,任國際貿易部經理職位。雙方口頭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月工資15,000元,手機通訊補貼為500元/月。由於被申請人未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未依法支付加班費等,20xx年8月20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並根據公司要求辦理了交接公司檔案、電子文件等相關手續離開公司。截至今日,被申請人除支付申請人20xx年7月28日至20xx年8月5日工資4,500元、100元手機通訊補貼[d3] 外,尚未支付其在公司工作期間(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的'工資報酬及手機補貼,並且公司一直未依法與【】女士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未依法支付加班費、未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人提出請求理由如下:

  1、被申請人應當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申請人已經按公司要求辦理工作交接,雙方已經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所以被申請人應當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申請人於20xx年7月17日到崗開始工作,月工資為15,000元,按照被申請人公司規定每月5日支付上月工資,20xx年8月5日,被申請人支付了申請人20xx年7月28日至8月5日的工資4500元,但截至今日,被申請人一直拖欠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按照雙方約定月工資15,000元,每月21.75個工作日為標準,申請人日工資為689.66元,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共計13個工作日工資合計8965.58元,另外,根據雙方的約定,被申請人應當每月支付申請人手機通訊補貼500元,但截止今日,被申請人仍然拖欠申請人手機費通訊補貼400元。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資包括通訊補貼在內總額為9365.58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2241.40元。

  3、累計平時加班為36.5小時,休息日加班為一天。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申請人為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月21.75個工作日,月工資15,000元,則申請人的小時工資為86.21元,所以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加班費為6099.32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1524.83元。

  4、申請人20xx年7月17日到崗,被申請人應該在20xx年8月16日前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是截止20xx年8月20日,雙方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被申請人也沒有向申請人提出及簽訂任何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按雙倍工資標準另外支付20xx年8月17日至8月20日(計4個工作日)工資2758.64元。

  5、根據法律法規,被申請人應當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但是被申請人沒有依法為申請人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所以申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及《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勞動合同按北京市平均工資三倍計算的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4983元及50%額外經濟賠償金2491.5元。

  6、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公司應該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任何單位不得少繳、不繳、拒繳。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工資標準為其繳納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8月20日的各項社會保險。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 請 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徐xx,男,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xx市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住xx省xx市

  xxxx村xx巷xx號 電話:13xxxxxxxxx

  被申請人:xx市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x區xx街xx號(通訊地址:xx路xx號東鼎大廈

  xx號)

  法定代表人:陳xx 電話:0355-7xxxxxx 136xxxxxxxx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xxxx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xxxx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xx個月(每月工資xxxxx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xxxxx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9月正式到被申請人xx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xxx萬元,實際回收xxx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淨利仍能達到xx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x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x市xxx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XXX,男,漢族,30歲,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縣人,現住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二段16號中國科學院成都分院7棟4單元601號,聯絡方式13438063077。

  被申請人:四川金星壓縮機制造有限公司,工商註冊號xxxxxxx,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金富路166號,聯絡方式: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吳軍,四川金星壓縮機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長。

  申請事項

  1。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陳述真實的辭退申請人的原因;

  2。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三千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2**1年5月21日參加了成都市人才市場在世紀城新會展中心舉行的人才招聘會。在會場,申請人遇見被申請人正在招聘法務專員,透過與其招聘廣告對比和招聘人員交流發現自己的專業和經歷與公司要求相符,便投遞了一份簡歷。此後,申請人在2**1年5月23日接到被申請人人力資源部員工的面試通知後,參加了2**1年5月24日舉行的面試,並且於2**1年6月1日在接到被申請人人力資源部員工的通知後與被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吳軍等面談,當時申請人接到人力資源部員工的用工通知。

  2**1年6月8日,申請人按照被申請人的安排攜帶體檢證明去被申請人處報道,並填寫了入職資料。2**1年6月13日,申請人在沒有參與被申請人所招聘崗位(法務專員)的具體工作的情況下,被人力資源部的分管領導和部門領導找去談話要求終止試用勞動關係,當時申請人向人力資源部領導闡明瞭申請人的觀點,但是他們仍然要求終止試用勞動關係,並給我出具了相關檔案,解除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試用勞動關係。

  被申請人的上述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勞動權益,因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懇請貴委根據事實和法律依法裁決支援上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呈

  四川省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二O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證據目錄

  1。被申請人的營業執照;2。被申請人通知申請人面試的通知錄音三個;3。體格檢查表;4。被申請人出具的解除試用勞動關係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