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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協議協議書

有關借款協議協議書模板集合六篇

  在生活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借款協議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分享。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1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解決完成學業所需資金,經甲方所在學校批准,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 分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用途借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 其中:學費每年:_____________元; 生活費每月: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入本合同規定賬戶之日起計算,即(或)從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支用

  (一)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第一筆貸款支用。

  (二)以後各筆貸款,甲方委託乙方按下列時間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1.用於支付學雜費的貸款於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提前至節假日的前一天)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2.用於支付生活費的貸款於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節假日提前)劃入甲方指定賬戶,二、八月份除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將貸款劃入下述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提供的賬戶因掛失、銷戶等原因無法入賬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新的賬戶。

  (四)甲方停止支用貸款時,需經所在學校批准,並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經乙方同意。

  第五條 借款利率

  (一)雙方約定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實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相應檔次的利率確定借款利率;但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含一年),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影響。

  第六條 還本付息

  (一)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甲方在讀期間,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按月歸還借款利息;自甲方畢業次月起至貸款合同到期日止,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甲方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歸還借款本息。

  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含一年),甲方則在借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借款本息。

  (二)甲方委託銀行自動從甲方在________銀行開立的儲蓄(卡)賬戶________________中扣除每月本息額,因該賬戶存款餘額不足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還款日未受足額清償的,未受清償的貸款視為逾期貸款。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掛失,凍結等情況而造成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還款賬戶用於扣收貸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歸還貸款本息,需經所在學校批准,並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經乙方同意。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變化而調整。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當乙方認為申請人的信用狀況發生變化,足以影響其償還貸款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如不能提供,乙方可以提前收回貸款。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它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二)甲方應對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甲方自願接受乙方對其收入情況進行檢查。

  (四)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髮放貸款。

  (五)乙方可以定期在學校或其他媒體上公佈借款人違約情況。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還款計劃償還借款的,乙方按逾期金額和天數以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計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對挪用部分的貸款按挪用天數以萬分之________計收利息。

  (三)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並提前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借款資料的;

  3.甲方拒絕按受乙方對其行為表現及收入情況進行檢查的;

  4.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6.甲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並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根據(專案計劃批准機關及文號)批准借款方(專案名稱及主要內容)

  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_________萬元,其中自籌_________萬元,其它______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貸款________萬元。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借款用途:購置裝置_________臺(套)_________萬元;

  土建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萬元;

  其它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

  第五條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____________(公章)

  1.貸款專案投產後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_________萬元,

  2.貸款專案投產後新增加的稅金______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製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______萬元,

  5.貸款專案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___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專案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專案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貸款,並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__%。

  第七條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後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後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借款合同

  專案借款合同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3

  借款人(全稱)

  貸款人(全稱)

  擔保人(全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 借款用途

  借款用於購買汽車。所購汽車基本情況如下:

  汽車品牌: 汽車型號:

  發動機號: 車牌照號:

  汽車顏色: 購車合同號:

  購車價格: 購車用途: 運輸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二年 (□年/□月/□日),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

  (1)浮動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上/□下)浮 %,執行年利率 %.

  合同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筆借款採取以下第②種方式調整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本筆借款執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準利率調整日起,借款按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行利率;

  ②貸放日生效,中長期貸款實行一年一定。自基準利率調整後的次年借款發放對應日,按照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行利率,一年內有多次利率調整的,以最後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

  (2)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 (□上/□下)浮 %,執行年利率 %.合同期內不隨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調整而相應調整。

  2.逾期貸款的罰息依逾期貸款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行。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依違約使用貸款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行。

  4.本合同採用浮動利率方式的,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貸款人有權根據罰息計算方式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本筆借款罰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 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四條 提款條件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檔案、資料並辦妥相關手續。

  2.借款人已按不低於貸款人規定的比例向汽車經銷商支付首期購車款,並向貸款人提供相關證明檔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擔保的,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有關登記、公證、保險等法律手續且有關手續持續有效。貸款採用抵押擔保的,已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檔案的正本原件、保險單和其他相關材料交貸款人保管。貸款採用質押擔保的,已將質押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貸款人保管。

  4.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本提款條件的設立,並不代表貸款人有義務據此條件放款,貸款人未滿足提款條件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五條 劃款方式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結算賬戶,戶名 ,賬號 .

  2.本合同採用以下第 1 種方式劃款:

  (1)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資金劃入本條第一款賬戶後,再將全部借款資金以借款人購車款的名義劃入以下賬戶(戶名 公司,賬號 ,開戶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購車合同項下的款項。

  (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資金以借款人購車款的名義直接劃入以下賬戶(戶名 ,賬號 ,開戶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購車合同項下的款項。

  3.本合同的劃款授權是不可撤消的,貸款人的劃付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第六條 還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 4 種方法還款:

  (1)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半年/□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本金一併結清。

  (3)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還款,每期還款數額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還款日為每月的 20 日。每期還款額計算方法為: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 ]/[(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

  (4)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還款,每期歸還的貸款本金數額相同,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並逐月結清。還款日為每月的 20 日。每期還款額計算方法為: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額)×月利率。

  2.借款人委託貸款人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中直接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扣款賬戶戶名: ,賬號: .借款人應於每期還款日前在上述賬戶記憶體入足以償還當期應還借款本息款項。如借款人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餘額不足等情況而造成貸款人無法全額扣收本息及相關費用的,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新的還款賬戶或及時補足賬戶餘額,如借款人要變更還款賬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3. 貸款人扣劃所得款項按先前期、後當期和先利息後本金的順序抵充借款人應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的同意。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本金,貸款人不退還已計收的利息。

  2.提前還款,應先償還逾期及當期借款本息,再償還其他款項。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的,貸款人除收取當期應收本息外,對其餘結欠本金不再計息。

  4.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借款的,提前還款本金應為一萬元的整數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歸還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貸款人與擔保人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提前還款後的剩餘本金,約定剩餘本金的還款期數和月還款額。提前歸還部分本金後縮短剩餘還款期數的,剩餘的貸款本金仍適用本合同約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 %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有權按合同的約定取得貸款。

  2.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的日常監督檢查,按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各種資料、檔案和資訊,並保證所提供資料、檔案和資訊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3.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況發生變化、出現重大不利於貸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5.應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正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鑑定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6.維護和保養好本合同項下的車輛,每年按時年審和辦理保險,並承擔相關一切費用。

  7.當發生事故時,借款人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案,通知貸款人,並採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損失減到最小。

  8.車輛發生部分損失時,保險賠款應用於修復汽車至正常狀態,若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或被盜搶時,保險賠款應優先用於清償貸款本息,如保險賠款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借款人應繼續履行還本付息義務,直至貸款本息完全清償。

  第九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2.應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及資訊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經營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情況。

  4.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關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書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並按約定處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十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同時在適用的下列擔保方式前的方框內打鉤確認)

  1.履約保證保險

  (1)借款人向貸款人認可的 保險公司購買履約保證保險,保單編號為: .保險單必須註明貸款人為被保險人。保險期限應長於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

  (2)保險單正本由貸款人保管。

  2.抵押擔保

  (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 (詳見抵押物清單)

  (2)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除及於抵押物本身,還及於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等。

  (4)抵押人應與抵押權人共同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檔案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關材料由抵押權人保管。

  (5)抵押人應當於本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按貸款人要求到貸款人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財產保險。保險期限應當不短於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險金額應當不低於本合同借款本息。抵押人應當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履行維持保險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6)抵押物由抵押人負責保管,抵押人應當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貸款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及抵押物的狀況,抵押人應予以配合。

  (7)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處置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的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抵押人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應當優先用於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如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抵押人擔保責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證在得知該情形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0)抵押人承擔本合同項下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鑑定、公證、估價、登記、過戶、保管、提存、訴訟費用等,貸款人有權從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中直接扣收。

  (1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提前到期),債務人未履行償付債務本息及其他費用義務的,貸款人可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抵押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

  (12)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後,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而抵押物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諾對未清償的債務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13)其它約定事項:

  3.質押擔保

  (1)本合同項下的質押物為: (詳見質押物清單)

  (2) 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的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質權的效力除及於質物本身,還及於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等。

  (4出質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工作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質物及其從物或出質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交付質權人。

  (5)出質人應當於本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按貸款人要求到貸款人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質押物財產保險。保險期限應當不短於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險金額應當不低於本合同借款本息。出質人應當將質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履行維持保險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6)質物由貸款人佔有和保管,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在被擔保債權收回之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質物。

  (7)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處分質物;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質人處置質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或向出質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出質人的行為足以使質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停止其行為、恢復質物價值、採取積極措施防止質物價值減少,或者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非出質人的行為致使質物價值或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或其它補救措施。質物發生毀損、滅失所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應當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債權,或向出質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因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貸款人有權從其處分質物所獲得的價款中直接扣收。

  (10)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履行償付債務本息及其他費用義務的,貸款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質物,或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拍賣或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本合同債務。處分質物所得價款超過擔保範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

  (11)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行使質權後,如果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出質人為第三人的,出質人在此承諾對未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12)其它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人未按時足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應付未付利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3.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擔保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連續三期(含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5)擔保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對擔保物做出贈與、轉讓、出租或其他任何對擔保物不利的處分。

  (6)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發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4. 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擔保人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拖欠稅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擔保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的行為。

  5、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並可依法行使擔保權。

  6、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7、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8.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十二條 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履約保證保險、抵押擔保、質押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它條款的效力;同時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擔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條款效力的影響。

  2.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於

  (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

  (3)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及貸款被宣佈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3.本合同項下擔保為抵押擔保時,擔保人即為抵押人;本合同項下擔保為質押擔保時,擔保人即為出質人;本合同項下擔保為保證擔保時,擔保人即為保證人。

  4.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於十日內通知簽約各方。

  5.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時,須經各方當事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約定終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違約導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時,本合同之規定仍可以適用於合同項下任何尚未歸還的借款。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 抵押 時間從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2) 貸款未還清,該車要接續購買保險全保險種,由貸款方代辦保險手續,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或借款人支付,如違約保費則從其保證金支付。約定投保公司為梧州中保營業部、梧州太保蒼梧支公司。保險第一受益人為梧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長洲信用社。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各方當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其他合同當事人,並經各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六條 附則

  1.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借款借據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叄 份,借款人 壹 份、貸款人 壹 份,車管所 壹 份。 叄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內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不存在異議。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號碼: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或授權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擔保人(簽章)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

  住所地: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號碼: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4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絡電話: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絡電話:

  甲方因為週轉需要向乙方借款,乙方有相應的自有資金並同意出借。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大寫) 元整;上述款項用於 經營週轉 。 第二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 (月息)。 第三條 借款和還款方式

  1、借款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還款方式如下:借款期滿一次性還本完畢。借款期間乙方可提前還款。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收回借款。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向乙方歸還借款的,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本合同爭議由 北京朝陽區 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 其他

  1、本合同經甲方和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二 份,甲方、乙方各執 壹 份。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20xx年 月 日在 北京朝陽區 簽訂。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5

  借款協議

  甲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於 20xx年 7月 日前交付甲方。

  1、借款概況:

  1.1用途:經營流動資金。

  1.2借款利息: %;

  1.3借款週期:3個月;

  1.4還款日期: 20xx年10月 日。 還款方式: 轉賬支付。

  2、借款方責任:

  2.1 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

  2.2 借款方的擔保責任

  借款方將6套商品住宅,合計面積約600平米,作為借款擔保物。如借款方因故不能歸還借款,貸款方有權將此擔保物,購買或轉賣給他人,以衝抵借款,具體面積和數額,多退少補。

  3、貸款方責任:

  貸款方貸款期限內不能收回貸款,如特殊情況確需收回,需提前1個月時間通知借款方。

  4、爭議解決方式:如有爭議,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簽字或蓋章有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6

  甲方(出借人、質權人):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並以車輛質押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借款:

  1、借款金額:乙方行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起收回借款;

  乙方質押車輛存在瑕疵的;

  乙方無法聯絡或涉及較大債務糾紛等可能影響甲方債權安全的;

  二、質押車輛:

  1、乙方以其自有車輛為上述借款提供質押擔保,質押車輛基本情況為:

  車牌號: 型號品類: 價值: 元

  2、質押擔保範圍為上述借款款項、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含追討差旅費、訴訟、代理費)

  3、乙方保證所質押車輛為其合法自有車輛,無抵押等任何權利限制,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質押車輛乙方應出資為車輛持續投保各項保險及保養費用。

  4、借款期滿或甲方依據本協議通知提前收回借款後乙方未還款的,甲方有權直接處置(出賣)質押車輛,處置所得用於清償上述借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追索)。

  三、其他

  1、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司法機關處理,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成立,乙方提交質押車輛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