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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追求意識不斷提升,很多場合都離不了申請書,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需要注意問題。但是你知道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1

  申請人:四川資陽市天宇建築工程勞務有限公司住所:四川資陽市伍隍鎮政府街16號法定代表人:魏xx

  申請事項:

  對被上訴人桂煥厚提交證據《租賃合同》與《結算單》中陳心明的簽字進行比對鑑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四川資陽市天宇建築工程勞務有限公司未承建過成都中海國際社群8號地塊專案,且被上訴人桂煥厚向原審法院提交的《結算單》中“陳心明”的簽字也與上訴人向原審法院提交的《租賃合同》中“陳心明”的簽字不符,因上述證據系被上訴人在20xx年9月13日開庭時才提交原件予上訴人質證,上訴人在質證過程中憑肉眼上觀察系看出上述兩處書寫的“陳心明”三字不是同一人書寫,該兩份證據系本案主要證據,若其中一份系偽造或存在虛假,則該證據就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因此為使法院能依法查明案件事實,做到公平公正的審理以及維護被告的合法權益,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特向貴院依法申請對被上訴人桂煥厚提交貴院的《租賃合同》與《結算單》中陳心明的簽字進行比對鑑定。

  此致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OXX年四月二十一日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2

  申請人:xx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xx村

  法定代表人:陸成勝該公司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郭偉俊內蒙古經略律師事務所xxx

  申請事項:

  請求二審法院對被上訴人一審提交的證據:由牛永貴20xx年5月2日與20xx年元月4日分別以擔保人名義所行成的兩張借條的真實性做出司法鑑定:

  第一、該兩張借條書寫內容與落款年月日所形成的時間做出鑑定;

  第二、該借書些內容與蓋章的先後順序做出鑑定。(字壓章還是章壓字)

  第三、借條書寫內容與擔保人“牛永貴”的簽名是否屬於同一人牛永貴所寫做出鑑定。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20日被上訴人起訴申請人要求償還他們的款項,一審時被上訴人稱該借條是後蓋的章,既然如此那麼應該時章壓字了,但時從肉眼就可以看出時字壓章。說明原告在說謊!申請人從來沒有借過被上訴人的錢,更沒有讓牛永貴做過什麼擔保人。但內蒙古自治區清水河縣人民法院(20xx)清法民初字第54號民事判決書不顧事實卻認定了兩張借條的真實合法性,並據次判決清水河縣新崗冶煉有限責任公司敗訴。

  事實上該兩張借條是20xx年由原告在起訴時偽造的,為了能準確查明事實,確保判決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請人請求二審法院對以上請求鑑定事項做出公正合法的鑑定。

此致

  x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8月x日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3

  申請人:王XX,男,漢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鄭州市管城區十八里河鎮東吳河村。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鑑定被告河南省XX建築安裝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條”中的簽名‘王XX’三個字不是申請人本人所籤,該簽名筆跡系被告摹仿、偽造。

  事實與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築安裝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簽有申請人名字的“收到條”一份(收到條的資料: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鋼材款50000元,20___年9月15日,王XX),該收到條的資料及簽名均不是申請人所寫。收到條上的簽名筆跡與申請人平時的簽名筆跡從運筆、筆畫交叉、連線搭配、筆順等特徵以及構成字型的結構等均有明顯的不同、區別,能夠清楚的看到該收到條上的筆跡系他人摹仿申請人筆跡所構成的。況且,被告購買申請人鋼材後,申請人從沒有受到過被告五萬元的鋼材款。

  至此,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實,追究嫌疑人摹仿、偽造申請人筆跡的法律職責,故申請人特依法申請筆跡鑑定。

申請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4

  尊敬的某法院或法官,在貴院或您審理的某某案中,我(必須以申請人第一人稱)認為原告(或被告)提交的某證據上的我的簽名不是我本人所寫(或某字跡不是某某本人所寫),特此申請筆跡鑑定,希望解決訴訟爭議。

  申請人:

  二零一七年x月xx日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5

  申請人:xx,女,漢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xxxxxxx,電話:xxxxx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鑑定申請人xxxx向法庭提交的“被告陳xx出具的三張xx及一份xxx”中的簽名‘陳xx“三個字該簽名筆跡系陳xx本人所籤。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告陳xx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訴於xx縣人民法院。申請人向貴院提交的被告陳xx出具的三張xx及一份xxx(具體化)上的簽名”陳xx“三個字確係由被告陳xx本人所籤。由於在20xx年x月x日下午,在本案庭審過程中,被告陳xx拒絕承認申請人向貴院提交的上述四份證據上的簽名”陳xx“三個字是其本人所籤。

  現為了便於法庭查明本案的事實,確認陳xx欠申請人借款的事實,故申請人特依法申請筆跡鑑定。

此致

  x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時間:xxxxxx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6

  申請人:XXX,X,X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區XX鎮XX村。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鑑定被告XX省XX建築安裝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條”中的簽名‘王XX’三個字不是申請人本人所籤,該簽名筆跡系被告摹仿、偽造。

  事實與理由:

  被告XX省XX建築安裝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簽有申請人名字的“收到條”一份(收到條的內容:今收到XX省XX建安公司鋼材款XX元,XX年X月XX日,XXX),該收到條的內容及簽名均不是申請人所寫。收到條上的簽名筆跡與申請人平時的簽名筆跡從運筆、筆畫交叉、連線搭配、筆順等特徵以及形成字型的結構等均有明顯的不同、區別,可以清楚的看到該收到條上的筆跡系他人摹仿申請人筆跡所形成的。況且,被告購買申請人鋼材後,申請人從沒有受到過被告X萬元的鋼材款。

  至此,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實,追究嫌疑人摹仿、偽造申請人筆跡的法律責任,故申請人特依法申請筆跡鑑定。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人:XX,X,XX年XX月XX日,XX族。

  住址:XX

  身份證號碼:XXXX

  聯絡方式:XXXX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7

  申請人:XX,男,19XX年1x月x日出生,漢族,住XX區XXX村XX(XX)XX巷XX號

  申請事項:依法申請鑑定:<<小額借款及擔保合同>>中擔保人沈XX簽名部分非申請人本人所籤

  事實與理由:原告中國XX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xxx分行訴申請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貴院業已受理,申請人認為<<小額借款及擔保合同>>(合同編號:XXX)中擔保人XX簽名部分非申請人本人所籤。

  為便於法庭查清本案事實,申請人特依法申請筆跡鑑定。

此致

x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年月日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8

  申請人:____

  ____涉嫌____一案,我所接受____的委託指派____律師為本案被告人____的辯護人。現因案件需要對涉案的書證材料上____的簽名是否其本人筆跡進行筆跡鑑定。因____曾於____年因____案件接受貴局調查,在貴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簽名,可作為對比檢材,故委託貴局對書證和對比檢材上的簽名是否同一人所籤進行鑑定。

此致

  ____公安局

日期: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9

  申請人:XXXX,男,漢族,生於1978年8月8日,住滑縣道口。電話:

  被申請人:XXXX,女,漢族,生於1978年5月15日,住滑縣道口鎮,電話:

  申請請求:請求對申請人提交的被申請人在日記本中書寫的欠奶12000元、爸20000、二姨10000元、三姑10000元、偉叔5000元、爸5000元的.債務清單是否為被申請人龐曉鴿親筆書寫進行筆跡鑑定確認。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訴被申請人離婚一案中,雙方對共同生活期間經營的兒童攝影照像館投資來源有異議。申請人主張資金來源於借自己奶奶12000元、爸20000元、二姨10000元,三姑10000元(已還清),偉叔5000元(已還清),借爸5000元。被申請人主張照像館投資系由她借其堂兄龐文美20000元、舅舅25000元。

  事實上,照像館投資為申請人借入資金,被申請人自述借找其舅舅和堂兄現金45000元一事根本不存在,被申請人的虛假陳述更無任何合法有效證據證明。而被申請人在日記本中記錄了經申請人手借入的現金清單。

  綜上,特提出申請,請求予以鑑定。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

二0一二年八月十九日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10

  申請人: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鑑定:20xx年5月6日從申請人的銀行帳號中取出25000美元的儲蓄取款憑條上的簽名,是由被告所代簽,不是申請人本人所籤。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告因返還財物糾紛一案已訴於人民法院。申請人申請法庭從銀行調取的20xx年5月6日取款憑條上的朝魯門三個字,不是申請人自己所籤,而是由被告代簽的。

  當時申請人與被告之間是男女朋友(戀愛關係),被告為了完成其業務任務並同時可以炒外匯,於是從申請人的帳號中取出了25000美元,並存進了其自己的帳戶,朝魯門 三個字是由被告蘇日婭代簽的.

  另根據銀行的外匯管理規定,當日提取外匯不得超過 10000 美元。只有內部員工才有機會可以提取 .

  現為了便於法庭查清本案的事實,確認是被告從申請人帳戶中取出了 25000 美元的事實 ,故申請人特依法申請筆跡鑑定

  xxx人民法院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11

  申請人:劉女士,女,漢,42歲,19xx年XX月XX日生,住合肥市XX區XX路XX號X幢X室,電話:XXXX。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法院委託相關鑑定機構鑑定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證據“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中的簽名“劉女士”三個字不是申請人本人書寫,該簽名筆跡系被告摹仿、偽造。

  事實與理由:

  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證據“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中的簽名“劉女士”三個字不是申請人本人書寫,該簽名筆跡系被告摹仿、偽造。此刻被告堅持是申請人書寫,為進一步查明案件事實真相,故申請法院委託相關鑑定機構鑑定,以示公正。

申請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12

  申請人:清水河縣新崗冶煉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清水河縣窯溝鄉馬路塔村

  法定代表人:陸成勝該公司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郭偉俊內蒙古經略律師事務所13604715164

  申請事項:

  請求二審法院對被上訴人一審提交的證據:由牛永貴20xx年5月2日與20xx年元月4日分別以擔保人名義所行成的兩張借條的真實性做出司法鑑定:

  第一、該兩張借條書寫內容與落款年月日所形成的時間做出鑑定;

  第二、該借書些內容與蓋章的先後順序做出鑑定。(字壓章還是章壓字)

  第三、借條書寫內容與擔保人“牛永貴”的簽名是否屬於同一人牛永貴所寫做出鑑定。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20日被上訴人起訴申請人要求償還他們的款項,一審時被上訴人稱該借條是後蓋的章,既然如此那麼應該時章壓字了,但時從肉眼就可以看出時字壓章。說明原告在說謊!申請人從來沒有借過被上訴人的錢,更沒有讓牛永貴做過什麼擔保人。但內蒙古自治區清水河縣人民法院(20xx)清法民初字第54號民事判決書不顧事實卻認定了兩張借條的真實合法性,並據次判決清水河縣新崗冶煉有限責任公司敗訴。

  事實上該兩張借條是20xx年由原告在起訴時偽造的,為了能準確查明事實,確保判決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請人請求二審法院對以上請求鑑定事項做出公正合法的鑑定。

  此致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8月日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13

  申請人:單位名稱,住所地:省市區路號座層。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絡電話: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委託具有筆跡(指紋)、印章鑑定資質的司法鑑定機構對向貴院提供的《合同》(下稱合同)進行筆跡(指紋)、印章鑑定。具體鑑定事項如下:

  1、合同顯示簽約方為,現申請對該手寫體部分鑑定具體的書寫人及真偽。

  2、合同條款(第條)以指紋進行了確認,現申請鑑定該指紋的主體及真偽。

  3、合同中中所有手寫體和按捺指紋的形成時間進行鑑定。

  4、合同中“公司合同專用章”印章的真偽及該印文形成的時間進行鑑定。

  5、將合同與申請人向法院提供的《合同》進行分析對比,並出具分析鑑定結論意見。

  事實和理由:

  訴的一案,貴院已經受理。訴訟過程中,向法院提交了《合同》,申請人經仔細核對,認為該材料存在以下問題:

此致

敬禮!

  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

  xxxx年x月x日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14

  申請人:xxxxxxx,男,漢族,xxxx年xxxx月xxxx日,身份證號: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 聯絡電話:xxxxxxxx。

  申請事項: 請求對申請人提交的,落款為的“借條”進行筆跡鑑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xxxx訴被告xxxxxxxx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由xxxxxxxx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號為xxxxxxxx。

  因被告否認申請人提交的落款為的“借條”系由其書寫,故向貴院申請對該“借條”進行筆跡鑑定,以確認該“借條”實由被告書寫。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xxxx

代理人: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申請筆跡鑑定申請書15

  申請人:xxx有限公司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申請事項:xxx

  對被上訴人桂煥厚提交證據《租賃合同》與《結算單》中陳心明的簽字進行比對鑑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xx有限公司未承建過成都中海國際社群8號地塊專案,且被上訴人桂煥厚向原審法院提交的《結算單》中“陳心明”的簽字也與上訴人向原審法院提交的《租賃合同》中“陳心明”的簽字不符,因上述證據系被上訴人在20xx年9月13日開庭時才提交原件予上訴人質證,上訴人在質證過程中憑肉眼上觀察系看出上述兩處書寫的“陳心明”三字不是同一人書寫,該兩份證據系本案主要證據,若其中一份系偽造或存在虛假,則該證據就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因此為使法院能依法查明案件事實,做到公平公正的審理以及維護被告的合法權益,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特向貴院依法申請對被上訴人桂煥厚提交貴院的《租賃合同》與《結算單》中陳心明的簽字進行比對鑑定。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