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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服務協議書

會計服務協議書(3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會計服務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會計服務協議書1

  甲方: 聯絡人: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 聯絡人: 地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具體內容均由雙方共同認可,並同意遵照執行。合同內容如下:

  一、合作範圍

  甲方在此授權委託乙方就本公司及招商客戶的相關財務會計工作提供服務,乙方具備完成上述委託事項的合法資格和能力,並依此向甲方收取相應的代理服務費用。

  二、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如下事務:

  1、為甲方招商客戶提供辦理工商、稅務登記證等相關公司註冊、變更服務。

  2、為甲方招商客戶提供代理記賬服務。包括:辦理會計核算業務、稅務申報、定期向政府有關部門和其他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會計報表、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承辦委託人委託的其他會計業務。

  3、擔任財稅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財稅顧問服務及培訓服務。

  4、辦理其他甲方委託的業務,具體內容需雙方提前協商。

  三、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資訊,作為乙方進行各項代理服務的初始依據。

  (二)甲方有責任按合同約定時足額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三)甲方有責任按照乙方所要求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相關財務憑證,以此確保財務及稅務申報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四)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財務工作和代理服務工作實施監督和核查。

  (五)甲方有權利對乙方所提供的代理服務享受有知情權並對不明事項提出質詢。

  (六)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在代理服務中涉及相關主管部門的檢查。

  四、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甲方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有責任依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行業通行的慣例,為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代理會計服務。

  (二)乙方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機密及財務資料並將有關資料按類別分裝成冊妥善保管。

  (三)乙方有責任按合同中所規定的時間,為甲方提供合同中所約定的各項財務代理服務事項。

  (五)乙方對受委託工作範圍內有關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問題,依據有關會計處理原則予以解釋,並向甲方提供地方性相關法規諮詢服務。

  (六)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完成相關主管部門對企業的各種檢查工作,並確保在代理服務範圍內的各種資料和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七)乙方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或其他客戶利益,有向客戶履行風險告知義務,不得向客戶作任何投資保證或各種不合實際的承諾;

  (八)甲方須辦理公司其他事宜時乙方有義務積極地配合甲方辦理。(辦理過程中產生的交通費及辦理事項須支付的費用由乙方憑發票向甲方報銷。)

  (九)協議終止時,乙方應配合甲方辦好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五、合同收費及支付方式

  (一)協議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合同日期到期時,若甲乙雙方未續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三)招商客戶的公司註冊、變更及代理記賬費用,具體以《公司註冊、變更代辦收費標準》及《代理記賬收費標準》為準。乙方於月後1個工作日製作《費用結算對賬單》以郵件發給甲方對賬,甲方收到對賬單2個工作日內確認併發回乙方,乙方憑雙方確認的對賬單開具代辦費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國家的正規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付款。

  (四)財稅顧問費: 元/年(小寫:¥20,000元)。

  (五)支付方式: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戶名:

  六、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給予乙方30天的通知後,有權解除合同:

  1、因乙方會計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違反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給予甲方30天的通知後,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會計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或者相關費用的。

  3、由於甲方的不當行為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服務的;

  七、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中所約定的各種條款以及相關事項中,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均構成違約,並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由此給另一方所造成的相應損失。

  (二)若出現與本合同中條款嚴重相違的情況下構成嚴重違約,另一方將保留終止此合同並透過相應法律途徑解決違約事項的權利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服務費或者其他相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

  開戶行:賬號:

  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服務費、未報銷的相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乙方因未能及時給甲方提供服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五)乙方與甲方招商客戶之間的居間服務關係要清晰、合法,如產生糾紛,乙方應將有關情況及時反映給甲方,對於乙方與客戶間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與客戶自行協商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向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保密事項

  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甲乙雙方均應對合同中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在未經得另一方許可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合同的具體細節和相關條款,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招商客戶的任何客戶資料,否則將承擔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即日起生效。

  十、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前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會計服務協議書2

  XX有限公司

  會計服務協議書

  甲方: 乙方(會計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職務: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絡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為甲方提供會計代帳服務(會計業務以會計電算化方式進行)、公司各項證照年檢及變更服務。為使甲、乙雙方共同履行合作協議中所商定之責任及義務,特擬定以下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應在每月最後一日前向乙方提供當月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財務原始票據及其他相關資料 。(票據必須合法)

  (二)甲方每月在納稅銀行賬戶中,應存有足夠稅費金額。

  (三)甲方需要乙方辦理的相關財稅方面相關事宜,須向乙方提前通知。

  (四)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接受有關執法部門的檢查。

  (五)按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會計服務費用。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根據甲方所提供的票據、憑證,按照現行頒佈的最新“財稅”法規制度和準則等規範建賬、記賬、編制財務報表、填報納稅申報表等。

  (二)乙方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機密及財務資料並將有關資料按類別分裝成冊。

會計服務協議書3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受託方):

  會計從業資格號碼:

  地址:

  聯絡方式:

  經甲、乙雙方友好商議,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會計專業服務。為使甲、乙雙方共同履行合作協議中所商定之責任及義務,按照《民法通則》、《合同法》、《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擬定以下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主要提供以下服務:

  1、建賬;

  2、代理記賬(含整理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告,裝訂和保管會計檔案);

  3、會計諮詢;

  4、至稅務局、銀行進行辦理報稅、交稅事宜;

  5、代表甲方參加財務會議;

  6、協助甲方接受財務方面的檢查;

  7、提供財稅方面的諮詢服務。

  第二條 服務期限

  1、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日期到期時,若甲乙雙方未續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約,則需另行簽訂協議書,另行簽訂的,本協議書自到期日自動終止。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費用標準為 元/月(含稅),此費用包括了本協議規定的乙方全部服務費用,如有超過雙方協議範圍內的服務要求,價格另議。

  2、乙方辦理甲方委託的業務時產生的各項工本費、交通費、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支付後可憑票據找甲方報銷。

  3、支付方式:每 (月/季度/年)末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乙方指定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四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在次月納稅申報期內,負責備齊上月會計工作所需的所有單據,乙方認為需要補充、完善、更改的,甲方應當在知悉後一週時間內交與乙方。

  2、甲方必須依法經營,保證向乙方提供的單據真實、合法、完整、及時。

  3、甲方不得強迫、脅迫等非法手段要求乙方從事虛假、違法會計業務。

  4、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接受有關執法部門的檢查。

  5、按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第五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所提供的票據、憑證,按照現行法規制度和準則等規範建賬、記賬、編制財務報表、填報納稅申報表等。

  2、乙方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機密及財務資料並將有關資料按類別分裝成冊妥善保管。(並履行向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報告相關財務資料的原則)

  3、乙方需代甲方按規定購買稅務局要求的賬冊、憑證、稅務報表。

  4、乙方需在次月報稅期間代理甲方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並將有關財稅資訊通報甲方。隨時配合甲方審計工作。

  5、對委託工作範圍內有關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問題,依據有關會計處理原則予以解釋;並向甲方提供財稅方面的諮詢服務。

  6、乙方在接受甲方通知辦理事項時,必須履行認真、快捷辦理義務。

  7、依法從事本協議約定的兼職會計內容,承擔因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乙方未到期無故要求中止本協議的,甲方可扣取乙方一個月的報酬作為違反本協議的違約金。

  9、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故乙方的服務人員不享有社保、產假等《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享有的福利。乙方不用嚴格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對於提供服務的具體時間雙方可另行商定。

  10、協議終止時,乙方應配合甲方辦好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的七天之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A、 因乙方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B、 違反第五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的七天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A、 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或者相關費用的。

  B、 由於甲方的不當行為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服務的;

  2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會計服務或者違反第五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已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結算服務費用,若超出支付的部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若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服務費或者其他相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實際工作量支付應付而未付的服務費及未報銷的相關費用。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前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