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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合同

護士合同模板錦集6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護士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護士合同 篇1

  地址:版石鎮示範街A5-6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畢業證/執業證: 戶名帳號: 手機:

  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甲方聘請乙方為擔任門診護士,從事臨床醫務工作,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期限為年,自起至年日止。其中,乙方在甲方的試用期個月,熟練期期內乙方如未能完成工作任務,發生醫療責任事故,或甲乙雙方認為對方不適應本職工作的,提前5天均可單方面以書面通知解除協議,雙方應在3天內辦理好相應手續。

  二、工作內容和職責

  1、乙方應嚴格遵守《護士條例》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技術規範的規定,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凡違反相關制度的按規定進行考核及處罰。

  2、乙方應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對有損甲方信譽、形象的行為,按甲方相關制度進行處罰或解除協議。

  3、乙方應愛崗敬業,履行職責和醫師共同負責門診的診療工作,確保診療工作的正常運營,熟悉門診及藥房常用藥品的品種、用法、用量、適應症等,及時抄報缺貨計劃,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創造最佳效益。

  4、乙方在執業活動中,應正確執行醫囑,觀察病人的身心狀態,對病人進行科學的護理,應不斷加強巡視工作,發現患者病情危急,應當立即通知醫師,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危急患者生命,應當先行實施必要的緊急救護。

  乙方發現醫師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治療技術規範規定的,應當及時向開具醫囑的醫師提出,必要時應當向該醫師診所的負責人報告。

  5、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崗、缺崗,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並堅持護理工作“四輕”、“十不準”、“十不交接”等規定。

  6、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人事調動安排與參加臨時加班工作。

  7、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密切配合,不得相互詆譭,要按規定進行交接班,確保病人安全。

  三、工作待遇

  1、甲方應確保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時發放(正常情況下工資在每月10日發放上個月工資)。

  2、甲方對乙方工資標準為試用期和熟練期內底薪工資為每月 元(其中包括伙食物每月應扣除300元在內),因考慮到早餐就餐時間不統一,每位員工每月補貼早餐費90元,自助在外就餐,因此在試用期和熟練期內實際領取工資為每月元,在試用期和熟練期內每月已扣除基本工資200元和體檢費把 元打入該員工帳上,熟練期滿後底薪為每月元,並在每2至3個月加薪一次,加薪多少與工作量和門診總量成正比,本門診會充分考慮到工作的實際情況和本縣門診護士工資的平均工資以上為基本點,請每一位員工在合同期內安心工作。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負責提供工作服裝(離職時應自覺清洗好退回)。 ②每月按排2天休假,逢傳統三大節和護士節應補助獎勵。

  四、解除協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5日通知乙方解除協議。

  1、乙方在工作期間,性格孤傲、與同事不和、不願聽取領導、同事的意見和建議,一意孤行、得罪顧客、與顧客爭吵者、為整團隊不容的。

  2、乙方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洩露公司秘密的。

  3、乙方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發生重大醫療責任事故,對甲方利益及品牌形象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患有不能從事本職工作崗位的疾病或不能勝任本職

  工作、服務態度差、穿刺技術差等。

  5、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表現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部門撤併,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5日通知甲方解除協議:

  ①在試用期內的(即一個月以內)。②甲方未按協議的約定支付報酬或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③乙方因參加本縣或本省衛生系統招工考試已考取轉正的。

  7、協議期內,乙方無上述約定事項的,不得單方解除協議,如欲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書面通知,待甲方在該崗位人員上崗後,方可離崗,否則將扣除上月工資。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續,辦理續簽手續。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公章): 乙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

  日 年月日

護士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企業型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編號:地址:

  乙方(勞動者):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戶口所在地: 地址:

  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力和義務,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甲方聘請乙方為門診部護士,從事臨床醫療工作,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 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期限為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二、 工作內容和職責

  1、乙方應嚴格遵守《護士條例》、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技術規範的規定,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對有損甲方的信譽和形象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愛崗敬業、履行職責,為確保門診部的正常運營,乙方必須熟悉門診及藥房常用藥品的品種、用法、用量、適用症等,並及時抄報缺貨計劃,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創造最佳效益。

  4、乙方在執業活動中,應正確執行醫囑、觀察病人的身心狀態,對病人進行科學的護理。應不斷加強巡視工作,要做到三勤:即口勤、手勤、腿勤。

  5、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擅自離崗、缺崗,在工作期內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並堅持做到護理工作的四輕、十不準、十不交接等規定。

  6、因工作需要或緊急情況,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臨時加班工作。

  7、乙方必須盡職盡責,嚴格執行護理操作規範,確保醫療安全。要做好對顧客的溝通及服務工作,儘量讓顧客滿意。

  8、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三、工作待遇

  1、甲方應確保乙方工資的及時發放,正常情況下當月工資為次月的10日發放。乙方工作期間工作餐由甲方負責。

  2、乙方工作時間為,隔天上班早上8點—晚上9:30。

  3、甲方對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每月________元,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各項保險費用。

  四、解除協議

  1、乙方患有不能從事本崗位的疾病,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如,服務態度差、穿刺技術差。

  2、乙方嚴重違反門診部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洩露門診部秘密的。

  3、乙方嚴重失職,徇私,發生重大醫療責任事故,對甲方利益及品牌形象造成重大損失的。

  4、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5、協議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協議,如欲解除協議在協議期滿,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待甲方在該崗位人員上崗後,方可離崗。 補充說明:乙方上崗前必須把護士資格證張、執業證、畢業證交予甲方保管。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護士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 元。

  乙方月工資為 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有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鑑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鑑證日期:年月日

護士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性 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是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 店鋪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週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三、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實行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 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 日為發薪日。

  第十條 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或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雙方約的其他事項

  1、 2、 。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絡電話及通訊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 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護士合同 篇5

  甲方:

  受聘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獲知甲方的基本情況,充分了解相關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等。

  乙方確認已仔細閱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條款內容,並承諾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護理部門,從事護理工作;

  二、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協商制定合同章程,達成一致再續合約;如合作期滿後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確定終止合作。

  三、工資待遇

  1、乙方每月工資構成:基本工資+病歷費:

  ①基本工資為:3000元(三人合計/月)

  ②病歷費(10元/份病歷,當每月病歷費不足1000元時由甲方補齊,如果超過1000元時,甲方將作為獎金髮給乙方。)

  ③備註:

  2、乙方在上班期間,醫院規定享有工作餐,其他生活開支由乙方自理。

  三、工作時間

  根據醫院規定執行工作作息統一時間,手機24小時開機。(上班時間:8:00---21:00)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服從甲方人員管理、調動;

  2、乙方負責燎家山社群醫院護理科相關的醫療工作開展和執行;

  3、乙方應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保守醫院秘密,嚴守商業機密,若有違反甲方有權依法追究責任;

  4、乙方若違反操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如果沒有違反操作,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律由甲方自己負責。

  5、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愛護甲方的財產;

  6、甲方如無正當理由,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單方面辭退乙方,否則給予相應經濟補償。

  五、合同變更、終止、解除

  1、乙方在職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

  2、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六、違約事項

  任何一方都無權自動解除本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須經過雙方協商確定。

  七、其他事項

  1、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或根據實際情況不同)以雙方協商後的補充合同進行完善,補充合同同樣有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燎家山社群醫院蓋章:) 乙 方: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護士合同 篇6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 聘 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護理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 年,聘期滿前30天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聘用期月工資為:。

  2、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3、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按甲方規定執行。

  4、聘用期內對單位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按甲方規定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資訊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聘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

  2、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3、工作時間同本單位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單位負責人同意後,按本單位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全部扣除。

  4、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材料、病歷檔案和其他技術資訊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6、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生效於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式為: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相關科室按所需條件認可,

  (3)會議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各項規定身份證影印件交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並簽字認可,

  (6)單位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影印件留甲方辦公室,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