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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服務規章制度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7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餐飲服務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1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5、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6、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7、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儲存,以備檢查。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範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2、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淨,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3、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處理食物前;

  (2)上廁所後;

  (3)處理生食物後;

  (4)處理弄汙的裝置或飲食用具後;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

  (5)處理動物或廢物後;

  (7)觸控耳朵、鼻子、頭髮、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汙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後。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上廁所後

  3、處理弄汙的裝置或飲食用具後;

  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

  5、處理動物或廢物後;

  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汙染雙手的活動後。

  五、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製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2、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3、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6、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於2套工作服。

  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為規範食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新增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鑑別常識。

  2、採購食品、食品新增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採購,並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採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採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採購時,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檔案影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次或長期採購時,應當查驗並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影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採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採購的,應當查驗並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影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採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影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採購乳製品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檔案影印件。

  9、批次採購進口食品、食品新增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新增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影印件。

  10、採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影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影印件)。

  11、食品、食品新增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並建立採購記錄。採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

  12、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檔案和進貨記錄,不得塗改、偽造,其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2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定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食品存放隔牆、離地距離均應在10釐米以上。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2.建立入、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各類食品要按品種分開存放。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範圍要求。

  3.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汙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定。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4.主食、副食分割槽存放。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存放,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釐米以上,並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5.冷藏、冷凍櫃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釐米)、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範圍要求。

  6.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7.散裝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3

  餐飲服務經營者應該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規章制度。

  一、食品採購查驗

  1.採購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

  2.運輸食品的工具應當保持清潔,運輸冷凍食品應當有必要的保溫裝置。

  3.設食品、原料驗收員。

  4.驗收食品原料,做好數量、質量、有毒、有害食品處理等方面記錄。

  5.不簽收腐敗變質、發黴、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食品及原料。

  6.禁止採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製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豆製品、包裝嚴重汙穢不潔及嚴重破損而造成汙染的食品。

  7.採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儲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採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8.採購人員應記錄採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資料,注意個人衛生並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二、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1.周圍環境應打掃乾淨,陰溝要常疏通,廢物桶加蓋並及時清理。

  2.積極貫徹四害要求,消滅蒼蠅、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蟲。

  3.廚房、餐廳及各操作間地面保持乾淨、乾燥、無積水、無汙垢、無垃圾、無衛生死角。

  4.不亂倒垃圾,不亂倒汙水。

  5.門窗應有防蠅設施,室內經常保持通風。

  三、設施裝置衛生管理

  1.公用餐具及盛裝飯菜的桶盤在用餐後及時清理消毒,再放進保潔櫃中保持乾淨。

  2.保潔櫃、及相應器具應餐餐清洗消毒。

  3.刀具、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須生熟分開,用後消毒,定位存放。

  4.定期檢查各種設施裝置,冷藏,冷凍設施衛生。

  5.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裝置,工具應及時維修。

  四、清洗消毒管理

  1.餐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清洗有專用水池,洗滌劑符合國家標準。

  3.消毒後放在專用保潔櫃中。

  五、人員衛生管理

  1.常洗澡、理髮、刮鬍須、剪指甲。

  2.上班應穿工作服、帶工作帽,做到儀容整潔,不得佩戴首飾上班。

  3.勤洗衣服,被,常換工作服,進出工作間必須戴發帽,頭髮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4.上廁所應脫下工作服,出廁應洗手。

  5.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6.工作時嚴禁吸菸。

  7.定期檢查身體狀況,如患有傳染病不應接觸食品。

  8.抹布專用,經常搓洗及消毒。

  六、人員培訓管理

  1.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並有衛生執政部門發放的“食品衛生從業人員健康證”。

  2.從業人員積極參加衛生部門等單位組織的衛生知識學習和培訓,增強衛生知識。

  七、加工操作管理

  1.使用食品新增劑要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調料盛裝符合衛生要求。

  2.品嚐食品要用專用工具;剩餘食品妥善保管。

  3.用具、容器生熟分開、專用,用前消毒,用後清潔定位存放。

  4.各類食品原料使用前分類清洗。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4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如有違反,按集團相關規定處理。

  2、請假提前三天告之領導,請假條一天前送到,必須由本人或親屬送達,病假當天須寄交病假條,醫院證明,必須由本人送達,如有特殊情況,可親屬代送。

  3、上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戴工號牌,著裝要整齊乾淨,不佩帶首飾(手錶除外),不留長指甲,女員工要統一盤花,化淡妝,穿肉色絲襪,男員工不得留長髮,鬍鬚,穿深色襪子。

  4、站位期間,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牆或傢俬櫃,不得私自竄崗,打鬧,爭吵,不得跑,大聲喧譁,唱歌。

  5、要時刻用好禮貌用語,必須“請”字當頭,“謝”不離口,如遇客人或領導要主動打招呼。

  6、上班期間不得玩或接聽私人電話,手機一律關機,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不可走前門,不得進入吧檯重地。

  7、上班期間不能擅用店內設施及物品(客用電梯,客用樓梯,客用洗手間等)。

  8、不得擅自接觸客人的隨身物品,不得與客人帶的小孩嬉戲玩耍。

  9、熟悉本店現階段供應的酒水和菜單價格。

  10、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內財務,情節嚴重者將轉交司法部門處理。

  11、內部員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帶入餐廳,統一放在更衣櫃。

  12、當班領班及值班人員必須檢查好燈,門窗,排風,水電及衛生;

  13、員工用餐時不可倒飯倒菜,禁止浪費。

  14、下級必須服從上級,上級有錯也要先服從後投訴,要有層級管理,不得頂撞,爭吵。

  15、工作期間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時候都要維護自身的形象,不要發脾氣。嚴禁在店內外打架鬥毆,違者重罰。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5

  1、倉庫收貨前,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黴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2、食品和原料出入庫做好登記(臺帳和電子帳)、檢查,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換氣,經常保持清潔狀態,避免塵土、異物汙染食品。對進庫的各種食品原料,半成品應進行驗收和登記;食品出庫時要檢查感官性狀和保質期,要堅持食品先進先出原則,儘量縮短儲存時間。

  3、每天要對庫存食品進行檢查、整理。重點檢查食品有無黴變、腐敗變質、包裝有無損壞及保質期是否到期等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處理意見,及時處理。每月月底對倉庫內食品,原材料,半成品進行盤點,並整理下個月內即將過期的物品清單(名稱、數量、規格,入庫日期,過期日期)交給廚房總廚,由廚房根據實際需要來使用,避免因物品長久未用過期而導致浪費。

  4、食品倉庫必須做到衛生、整潔、整齊、專用,食品與雜物嚴格分離,主食和副食分開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牆、離地整齊擺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

  5、庫房內地面平整、硬化,保持良好通風,避免陽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溫度和溼度。要定期清掃倉庫,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或用機械通風裝置通風,保持乾燥,做好防火、防盜、防投毒、防蠅、防塵、防鼠、防蟲蛀、防黴變等工作。

  6、庫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學類物品。禁止存放個人生活用品或臨時存放其他非食品貨物。

  7、加強入庫人員管理。非倉庫管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6

  我單位建立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對經營過程中各關鍵環節(食品原料採購、運輸、驗收、貯存、加工過程、銷售等)進行全程控制,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加工製作、成品供應的順序合理佈局,並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汙染,確保食品安全。

  1.採購:

  建立食品採購管理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採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設立食品採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並建立合格供貨商檔案。

  2.運輸:

  建立食品運輸管理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於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採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3.驗收及貯存:

  建立食品驗收、貯存管理、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黴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食品加工製作環節:

  ⑴粗加工: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區域內操作,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洗滌池,並有明顯標誌。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檯、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識。粗加工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蔬菜類食品原料按“一擇、二洗、三切”得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乾淨;肉類、水產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池進行;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受到汙染,與原料分開存放,按性質分類存放,並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做到刀不鏽、砧板不黴,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⑵烹調加工:在製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油炸食品防止外焦裡生。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於餐飲加工的操作工具、裝置必須無毒無害,並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清洗,保持清潔。油炸食品時避免油溫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覆使用。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採用高於60℃或低於10℃冷藏(冷藏的熟製品應當在冷卻後及時冷藏)。將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隔餐隔夜熟製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後方可使用。用於烹飪的調味料盛放器皿用保持清潔,使用後隨即加蓋或苫蓋,不得與地面或汙垢接觸。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

  ⑶麵食製作:加工前檢查各種商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現生蟲、黴變、異味、汙穢不潔的不能使用。分設製作區和成品區,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後及時清洗乾淨,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製作好的成品糕點存放在專櫃內,做到通風、乾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奶油類原料應按貯存要求低溫存放;含奶、蛋的麵點製品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儲存。各種加工工具、裝置用後及時清洗乾淨,定期消毒,定位存放;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等要洗淨晾乾備用。

  ⑷餐飲具清洗消毒: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按要求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不符合標準的餐飲具。設定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及裝置,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採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衝、消毒、保潔”的順序操作,注意要徹底清洗乾淨,防止藥物殘留。消毒後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並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櫃儲存,避免再次受到汙染。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⑸冷食製作:設定冷食加工製作專間,做到“五專”(專人操作、專室製作、專用工具、專用消毒設施裝置和專用冷藏)的要求。專間室內溫度不得超過25℃,應設立獨立的空調設施,地面不得設明溝。專間工作人員應主要個人衛生,進入專間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專用的工作衣帽、口罩,嚴格執行規範操作。觸控未經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裝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後,必須洗手、消毒或更換清潔手套後,方能接觸成品,避免交叉汙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檯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專間的各種刀具、砧板、切片機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須專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後洗淨。認真檢查食品質量,發現提供的食品可疑或感官性狀異常的,應立即進行撤換處理。各種冷盤現配現用,儘量當餐用完。嚴格遵照不同食品貯存條件的要求,將食品及時存放於專用冰箱內,半成品和成品應用保鮮膜或餐盒密封儲存,標籤註明生產時間,注意在儲存時效內使用。

  5.成品供應:

  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立即撤換該食品,並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食品,專用工具應消毒後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防止汙染。必須使用消毒後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並清潔檯面。及時做好檯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封,垃圾及時處理,保持整潔衛生。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和規範公司後勤社會化改革,加強公司內部餐廳管理,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員工的正當權益,為公司廣大員工提供衛生、潔淨的就餐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公司內部餐廳及今後為公司員工提供就餐服務的各類餐飲經營場所。

  第二章 餐廳管理

  第三條 內部餐廳實行公司與員工共同監督的管理機制,由辦公室代表公司負責對餐廳的監督工作,同時廣大員工有權就餐廳的經營、服務等方面問題提出建議、意見及投訴。

  1.辦公室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以及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頒佈實行的餐飲管理方面的法規;

  (二)在廣泛徵詢意見的基礎上,逐步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內部餐廳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公司餐飲服務單位的招聘、簽約;

  (四)負責對公司餐廳餐飲服務單位食品質量和價格的監督、檢查與處罰;

  (五)代表公司接受與處理員工對餐廳服務的意見、建議及投訴等。

  2.員工監督權利:

  (一)員工有權就餐廳衛生條件、飯菜質量、價格等方面問題提出疑問、建議、意見或投訴,並有權要求餐廳給予明確答覆;

  (二)在自願推舉的前提下,由員工中選舉產生5名餐廳衛生監督員,由辦公室定期召集監督員、餐廳經營者進行三方座談,集中反映、處理對餐廳經營管理方面的疑問、建議及投訴。

  第三章 服務要求

  第四條 餐廳餐飲承包服務者須與公司簽訂服務協議,簽約後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轉包給其它經營單位,同時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第五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規,遵守衛生防疫、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以及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餐飲服務協議。

  第六條 餐飲服務單位以服務公司廣大員工為宗旨,根據公司生產執行特點與員工的需求做好餐飲服務工作。

  第七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科學管理,規範服務,為員工提供衛生、安全的就餐環境。公司辦公室負責檢查、規範其內部管理規定。

  第八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保證食品質量,辦公室對食用油、肉類製品等不定期檢查、抽查,餐廳應努力增加和不斷調整飯菜口味,嚴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餚價格,文明服務。第九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設立投訴箱、意見薄,張貼餐廳經營情況公示單,有義務、有責任誠懇接受並及時解決員工有關飯菜質量、價格、服務態度、衛生等問題的意見、建議和投訴。

  第十條 餐廳服務經營者未經公司同意,不得隨意招聘餐廳工作人員,所聘人員須到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章 食品衛生

  第十一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衛生防疫、工商稅務等有關管理部門及公司分管部門、廣大員工的指導、監督、檢查與處罰。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領各種牌證,其費用由餐廳經營單位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接受衛生防疫等主管部門進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整改,並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廳衛生問題受到處罰,由餐廳經營單位承擔,與公司無關。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加倍罰款處理。

  第五章 餐飲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條 各類餐飲用具、裝置均由餐廳自行購置,並應指定專人保管,制訂完善的使用條例。

  第十四條 應定期對餐飲用具、裝置進行維護保養、消毒處理,以確保裝置的使用正常和清潔衛生。

  第十五條 使用中要採取安全措施,防範事故發生,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六條 做好裝置清潔消毒工作,不得加工衛生狀況不確定的物品。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餐飲服務單位各從業人員食品衛生安全職責:

  (一)餐飲服務負責人(服務協議簽約人)職責:

  1.對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及連帶責任。

  2.負責制定餐廳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衛生工作的監督與檢查。

  3.負責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年檢、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與食品衛生培訓工作。保證衛生許可證的按時年檢,做到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與上崗證。

  4.負責貨源採購、送配點的索證工作,不得采購無食品供應合格證供應點的食品,對食用油、肉類製品等可由公司指定採購。

  5.保證食品的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