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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賃合同

【精選】場地租賃合同3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場地租賃合同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場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 街____號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後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合同期滿後,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並徵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

  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______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於長樂市梅花鎮

場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的基礎上,就甲方場地及設施租賃給乙方使用的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標的物

  1、租賃標的物的位置位於 ;

  2、租賃標的物包括。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暫定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其中免租期限為: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期間供乙方進行裝置改造及其他相關作業)。

  第三條:租賃用途

  乙方所用的租賃標的物用於。

  第四條:租金

  1、合同簽訂後,支付預付款萬元,此預付款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

  2、根據年產量,按 元/噸(包括除電、水、暖氣外一切費用),

  乙方向甲方結算上年度租金;

  3、每年 月 日前,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正規合法發票後,乙方向甲方交租金 萬元,按產量計租,若租金不足 萬元時,按 萬元計;若租金超出萬元,超出部分租金次年 月 日前一併支付;

  4、租金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監督乙方履行合同的權力;

  2、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安全用電、環保、衛生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3、甲方對出租標的物必須擁有所有權,且無任何糾紛;

  4、在租賃期間內,乙方在對租賃物進行改造中,甲方需全力配合;

  5、有權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

  6、甲方有保障租賃標的物所需水、電、暖等正常使用的義務;

  7、除有明確規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的權利;

  2、乙方租賃標的物中的裝置在租賃期間發生故障,對其修復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租賃期間產生的水、電、暖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間對原有裝置進行改造大修等需要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且乙方對新增裝置擁有所有權;

  5、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的的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合同終止

  合同在履行期間,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雙方或者一方的履約條件、能力發生重大的變化,已不可能再履行本合同:

  (2)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了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地震等;

  (3)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執行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九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地震等)或其他不可歸責的原因,使租賃標的物無法復原繼續使用的,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在原因產生當天起15日內退還甲方本年度未產生租金,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續租約定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受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

  先租賃權,如果乙方無意再續租,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租賃標的物交還

  1、租賃期滿未續約或者合同提前終止的,乙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者合同終止前30日內清理完所屬物;

  2、租賃期滿或者合同提前終止後,乙方30日內未完成其所屬物清理或拒不交還標的物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附則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

場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養殖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______的土地畝出租於乙方,由乙方作養殖事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為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金為每年每畝地小麥、玉子各___公斤,在每年農作物收穫後於出租方要求給付時以市場價格摺合人民幣給付。(乙方應於甲方提出給付請求後15日以內給付)

  四、土地交付時間: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若效益差,乙方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而若因為甲方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租合同,由乙方繼續經營。若乙方不願續訂,應恢復土地原狀或在甲方自願的情況下對有關建築物予以合理作價,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對價的情況下取得有關建築物的所有權。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的效力優先於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由乙方報本村村委會本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