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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協議協議書

精選借款協議協議書模板合集6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借款協議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1

  借款協議書公對私

  出借方:..

  借款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借款方為擴大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 )。實際借款額以匯款水單為準

  第三條 本借款為無利息借款。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 借款期限:共兩年半,自20xx年03月22日起,至20xx年9月21日止。出借方將該款項兩次匯到借款方指定帳戶。

  (1)20xx年03月30日之前,劃款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2)20xx年06月15日之前,劃款人民幣陸拾陸萬伍仟元整.

  2、還款期限:20xx年9月21之前。

  3、借款方如未按約定時間內還清款項,應還款總金額的10%的違約金。並最終還款日期為20xx年9月20日。

  第五條 還款資金來源: 有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按時還款。

  1/3

  (二)出借方義務

  1、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支付到借款人帳戶。

  2、出借方應當對借款人相關的債務、財務、經營及各類商業資訊保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 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 由於行政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3、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 出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住所: 住所:

  基本賬戶開戶行: 銀行賬戶開戶行:

  賬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幣壹拾伍萬元(小寫:150000。00元),利息為月息2。5%結算,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尼桑車(車牌號為)抵押給甲方,以此物為借款的抵押物,並將車輛登記證書、身份證原件放於甲方。乙方借款到期不歸還,甲方有權到車輛管理所把車輛過戶到自己名下,以此作為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及賠償等一切費用,雙方互清款項。如遇糾紛所產生一切費用乙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誤工費、申請保全費等一切費用)。

  甲方:

  乙方:

  日期: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3

  債權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號碼)有效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號碼:因乙方業務擴充套件需要資金,甲方亦為了有效運用資金,同意借款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借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願將(幣種及金額大寫)人民幣佰拾萬元整借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借款給乙方,具體要求如下:

  2.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於.2.2借款利率:借款利息自甲方實際出借款項日起按月計算。2.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但甲方可根據第9.1.2條、第9.3.3條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

  第三條:乙方未能一次性全額清償全部借款本息的,所償還的部份款項清償次序為利息、違約金、本金,甲方有權繼續主張剩餘的利息、違約金、以及本金。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檢查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如甲方要求,乙方還應允許複製,並在複製件上籤署原件保留我處,本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並加蓋公章:

  4.1財務報表、財務憑證4.2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

  4.3其他對借款使用情況產生實質影響的其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

  第五條為保證乙方按時全額還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第項擔保方式:

  5.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

  與甲方簽訂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書。

  5.2以本人或第三人財產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借款的擔保,其中抵押的有關內容如下:

  5.3以本人或第三人財產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借款的擔保。雙方另訂質押合同。其中質押的有關內容如下:

  第六條乙方應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應由甲乙雙方協調一致達成補充協議。

  第八條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如下保證:

  8.1乙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或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8.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8.3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以任何方式進行的定期或隨時的檢查監督款項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的生產記錄(消費記錄)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檔案資料和資訊是真實、完整和準確的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允許第三方使用資產清單上所列的全部或大部分財產;

  8.5如需變更乙方的企業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法人代表、地址、電話等工商

  登記事項或發生企業分立、合併、內部股權變更以及其他重大經營決策的改變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並不得影響甲方的利益。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2.1條約定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第四條約定配合妨礙甲方檢查、監督借款使用情況或者違反第八條,保證不實的,均視為根本違約,;甲方可以同時或單獨行使以下權利:

  9.1.1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1.2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直至宣佈借款即時到期,並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9.1.3追究乙方違約責任或主張債權人的其他權利。

  9.2如乙方未能如期如數償還借款的,甲方有權按約主張借款本金、利息和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照本合同約定利息的兩倍計算,自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至全部債務實際清償為止。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清楚、明確地告知乙方如果逾期還款造成的嚴重且無法精確計算的巨大損失,乙方確認理解告知的內容,並在此基礎上接受前述約定的逾期還款違約金標準;乙方明確放棄日後依據《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主張調低逾期還款違約金的權利。

  9.3、借款期間,乙方或其擔保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擔保物發生毀損、滅失,或者其他影響還款能力的事項,或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或不能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的,視同乙方違約。視為根本違約;甲方可以同時或單獨行使以下權利:

  9.3.1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3.2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直至宣佈借款即時到期,並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9.3.3追究乙方違約責任或主張債權人的其他權利。

  9.4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甲方有權聘請專業律師代為發律師函、提起訴訟或仲裁,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的糾紛;因此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處理抵押/質押物費用、差旅費,等所有相關費用概應由乙方承擔。

  9.5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導致

  甲方與第三人發生糾紛,或進行訴訟的,甲方因此產生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為處理糾紛、進行訴訟,有權聘請專業律師代為發律師函、提起訴訟或仲裁,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因此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處理抵押/質押物費用、差旅費,概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11.1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乙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違約金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償付。

  11.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11.4甲方若有任何書面通知,按照乙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郵寄,在郵件發出後三日均視為有效送達。如果有地址變更等事項,乙方以及擔保方均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可能存在無法有效送達的所有不利後果均應由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不得影響甲方的任何權利主張。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交叉違約條款

  乙方因違反與甲方的任何融資性協議,或者因違反與其他債權人之間的協議而構成違約,或者涉及債權債務糾紛而作為被告,或者出現其他可能危及甲方擔保債權的事項時,即可視為乙方對本合同的違約,甲方有權採取本合同違約責任條款中約定的措施對乙方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解除合同、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直至宣佈借款即時到期,追究違約責任。

  提示:乙方、擔保方已通讀上述條款,甲方已應乙方、擔保方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乙方、擔保方對所有的內容無異議。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約日期:

  乙方(公章或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約日期: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4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借款用途為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 %,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如實際收到借款與合同簽訂金額不符,以實際收到借款金額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借款項打入乙方賬戶。

  借款人使用者名稱: 信陽市博林置業有限公司

  賬號: 4100 1551 4220 5020 1289

  開戶銀行: 信陽建行羊山支行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內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責任。

  3、如果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未還款,自逾期之日起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百分之滯納金。

  4、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5

  甲 方(委託方、賣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乙 方(委託方、買 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丙方(受託方):深 圳 市 諾 信 融 資 擔 保 有 限 公 司 電話:82949786 傳真:82949901

  地址:深 圳 市 福 田 區 新 聞 路 深 茂 商 業 中 心 15 樓

  甲乙雙方因買賣房產,為確保本次房產交易順利進行,特委託丙方提供現金贖樓、過戶、抵押等服務,經三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各方均對合同條款的文意及法律意義完全理解一致。

  第一條 甲方與乙方已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甲方出售位於 的房產(房產證號:)(以下簡稱該房產)給乙方,出售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該房產交易條件完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丙方對該房產交易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用以下方式支付購買該房產的價款:

  a.()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b.()銀行按揭貸款方式,乙方首期支付人民幣(大寫)元,監管在甲乙方認可的銀行 支行元),向 (以下簡稱按揭貸款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人民幣(大寫) 元,並以過戶到乙方名下的該房產為按揭貸款銀行設定抵押。 c.()銀行按揭貸款方式,乙方首期支付人民幣(大寫)元(其中:甲方收取定金監管在甲乙方認可的公司 元,由甲方自行向監管公司提請結付。)向 (以下簡稱按揭貸款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人民幣(大寫) 元,並以過戶到乙方名下的該房產為按揭貸款銀行設定抵押。

  第三條 甲方已將該房產作為其向 銀行(以下簡稱原貸款銀行)貸款人民幣(大寫)元(以下簡稱原抵押貸款)的抵押物進行了抵押登記(以下簡稱原抵押登記)。目前尚有部分貸款本息餘額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以下簡稱原貸款餘額)未還清。

  第四條 甲方向丙方申請用現金人民幣(大寫) 元(以下簡稱贖樓款)代甲方提前還款贖樓。

  第五條 丙方有權決定在具備如下之全部或部分條件時為其提供現金贖樓服務:

  1.甲、乙雙方已向丙方提出書面的申請,並向丙方提交各種資料(詳見第六條);

  2.貸款銀行已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並出具了同意按揭貸款的承諾書;

  3.原貸款銀行已經同意甲方提前償還原抵押貸款;

  4.乙方已支付或監管達到丙方認可比例的購房首期款;

  5.該房產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被禁止或限制轉讓、抵押的任何情形;

  6.甲方、乙方已經按丙方的要求提供了反擔保;

  7.甲乙方承諾在業務辦理期間內無作為被告的財產訴訟,並向丙方出具承諾書;

  第六條 甲乙方同意按丙方的要求提供下列相關資料:

  1.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

  2.該房產原《按揭合同》、原《買賣合同》、房產證影印件,房產評估報告;

  3.該房產原抵押貸款的還款存摺記錄及銀行出具的還款清單、水電物業管理費清單;

  4.甲乙雙方簽訂的該房產《買賣合同》、購房定金收據、購房首期款監管協議;

  5.原貸款銀行同意提前還款的批文、貸款銀行同意貸款的批文/貸款合同;

  6.丙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第七條 甲乙方應當向丙方出具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用於代為辦理相關事項;

  第八條 甲乙方保證:

  1.甲乙各方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合同是甲乙各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甲乙各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丙方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如因虛假而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向丙方賠償損失。

  3.甲方對該房地產的任何處分行為均享有合法的處分權。若該房地產為共有,其處分行為已得到共有權人同意並授權。若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該房產的現承租人已書面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

  4.在委託事項辦理期間甲方如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情況,丙方依據本合同辦理受託事項仍然有效。

  第九條 甲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贖樓服務費在贖樓至業務辦理完成時天內按丙方提供現金贖樓金額的 %計算收取,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受理費人民幣(大寫) 元,由甲方在贖樓前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元,如超過 天每天按 (金額)加收費用。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同意丙方為貸款提供現金贖樓服務的收費按每1個月為一個收費時間單位,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九條中約定的費用每隔1個月收取一次現金贖樓服務服務費。

  第十一條 在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代為處理事務過程中發生的應由甲乙各方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交易契稅、抵押登記費、查檔費、評估報告費用等),甲乙各方在收到丙方或相關部門、機構的繳付通知後自行及時繳付。

  第十二條 甲乙各方同意,本合同簽署後,丙方進行了(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工作之一:

  ①審查了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

  ②調查了該房地產的產權狀況;

  無論該筆貸款最終是否成立或房產買賣是否成立或本合同是否被解除,丙方有權收取全部現金贖樓服務費用,甲乙雙方均無權要求返還或減免。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同意將首期款存入丙方(戶名賬號 開戶行 )或丙方認可的賬戶。甲乙各方有違約造成丙方損失的,丙方有權主張以該筆首期款優先受償。 第十四條 丙方在贖樓後,如因乙方的購房款未被有效監管等非因丙方原因致使本房產交易不能順利進行,甲方不能收回贖樓款時,甲方、乙方同意丙方重新以該房辦理抵押貸款以償還丙方的現金贖樓款,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為確保本合同約定事項的順利進行,甲乙各方同意委託丙方代為辦理該房地產提前還款、查檔、登出原抵押登記、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申領房地產證、重新抵押等相關手續。在上述過程中,該房地產權利證書由丙方持有、保管。甲乙各方授權委託丙方後,未經丙方同意,不得取消丙方的委託授權或自行辦理委託事務或另行委託第三人辦理。否則,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甲方提前償還贖樓款或獨立處理該房地產並以所得價款提前償還贖樓款。

  第十六條 各方明確,本合同排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關於“委託方和受託方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之規定的適用,除依本合同約定或三方協商一致得以解除外,不得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有證據證明甲方或乙方有提供虛假資料、隱瞞真實情況的情形,或甲方不符合所要求的條件,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的,丙方未進行贖樓的,不再提供贖樓服務,丙方已經完成贖樓的,甲方必須向丙方償還贖樓款項並承擔相應利息,乙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丙方已經收取現金贖樓服務費和受理費的,甲乙各方不得向丙方主張返還;因合同解除造成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應當賠償。

  第十九條 甲方違約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向丙方支付相當於贖樓金額50%的違約金。如果該房產不能完成過戶或不能設定抵押,甲方應當提前償還丙方的贖樓款;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條 乙方違約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當於贖樓金額50%的違約金;如果該房產不能完成過戶或不能設定抵押,甲方不能提前償還丙方的贖樓款,乙方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一條 甲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應向丙方支付相當於贖樓金額50 %的違約金;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二條 在丙方持有、保管甲乙各方的房地產證等房產權屬證明檔案期間,甲乙各方不得謊報遺失或辦理掛失手續,若發生上述行為,則視為違約行為,丙方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外,還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相當於贖樓金額50%的違約金。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三條 擔保條款:擔保人 (身份證號: )自願為本合同項下甲方應承擔的所有相關費用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各方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經各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由丙方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保證責任解除時終止。

  第二十六條 附加條款 甲方(賣 方) 乙方(買方) 丙 方(受 託 方)擔 保 人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有權簽字人)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並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根據(專案計劃批准機關及文號)批准借款方(專案名稱及主要內容)

  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_________萬元,其中自籌_________萬元,其它______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貸款________萬元。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借款用途:購置裝置_________臺(套)_________萬元;

  土建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萬元;

  其它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

  第五條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____________(公章)

  1.貸款專案投產後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_________萬元,

  2.貸款專案投產後新增加的稅金______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製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______萬元,

  5.貸款專案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___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專案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專案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貸款,並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__%。

  第七條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後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後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借款合同

  專案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