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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保護孩子的心理安全感

為何要保護孩子的心理安全感

  一個7歲的男孩說:“我媽媽大聲說話我害怕”。被父母揍了一頓的孩子,還會緊緊抱著父母不放,這是為什麼?

  心理學研究表明,兒童在很小的時候就會強烈地依戀父母或其它養育者,這種依戀是在嬰兒與父母或養育者的相互交往和感情交流過程中形成的。兒童要求的不僅是父母滿足他們的物質需要,更要求父母為孩子的心理安全提供保障。當兒童探索外部世界時,依戀會使他有一種安全感。當兒童的依戀物件存在時,兒童通常可以不理會父母同陌生人玩。但當他感受到危險時,則會立刻向父母或其它依戀物件求助,父母應對兒童的哭、笑、發聲等訊號敏感,並作出恰當的、積極的反應;要指導兒童的時候用熱情的語氣和溫和的要求;在適當的時候用肯定的語氣支援兒童的行為,這對兒童的發展有重要的影響和長期的效應。

  僅僅滿足兒童的物質需要是不夠的。他們需要親情,需要心理安全。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另一種情景。父母大發脾氣,以懲罰恐嚇兒童,大聲斥責,把孩子推推拉拉,甚至施以體罰。有些父母認為,這樣對兒童進行教育,是為了不把孩子慣壞。事實上,當父母這樣做的時候,往往會引起孩子的恐懼和痛苦,並未達到應有的目的。此時,某些兒童所感覺的恐懼是失去父母之愛的恐懼。我們往往可以看到,被父母打了一頓的幼年兒童,還會抱著父母不放,此時他們可能純粹是為了安全而尋求保護,而不是希望得到愛。

  兒童安全需要的另一種表現是,他們希望有一個可以預測的有序的世界。家庭內部發生爭吵、打架、父母分居、離異或死亡,都可能使兒童感到特別恐懼。

  還有一種兒童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是,兒童被當作成人的替罪羊。老師和家長可能由於自己工作或個人情感受挫而積蓄了消極的情緒,他們可能無意識地將受挫感透過生理或心理的.虐待施加給兒童。在生活中最常出現的情況是父母在評判兒童行為時,常常沒有固定的標準,父母的心情就是標準。致使兒童往往不知道究竟該怎麼做,因為往往他們沒什麼錯事卻也讓父母或老師不高興,甚至招來懲罰。試想,兒童在這種不確定的環境中生活,他們會有安全感嗎?失去了安全感又怎麼能談得上自尊、自信、發揮潛能和有成就呢? 我們替孩子呼籲:別忽視了孩子的心理安全需要。

  蘇霍姆林斯基說過:“教育藝術的基礎在於教師能夠在多種程度上理解和感覺到學生的內心世界。”傾吐不失為一種最好的方法,我們教師應該積極去聽,與學生交談,從中瞭解學生的某些動作,可不少教師總認為學生是小孩子。不樂於傾聽他們的談話;特別是沉重犯錯誤時,更是不給他們說話的機會,任憑自己對學生大加訓斥,這樣很不利於教育好學生,我自己也有這樣的缺陷。學校強調學生不準遲到,我平時也是這樣要求學生的,但有的學生就是犯病,有一次,預備鈴都響過了,班裡的孫某某還沒來,我焦急的站在樓上往下看,也沒看到人影兒,同學們都在專心的讀課文,“報告”,同學們聽到聲音都停止了朗讀了,看到他,我的氣就不打一處來,他經常遲到,我昨天找他談話時,他保證說再也不遲到了。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老師,我在路上……”“你又在路上磨蹭,你看,都幾點了。”我沒等他說完,便接過他的話頭訓斥了他一頓,然後就讓他站在門口,再也不理會他了,課後才瞭解到,他奶奶生病了,他去給他奶奶拿藥,所以才來晚了。知道事情的真相後,我後悔自己沒有聽完他說的話,我當著全班同學的面表揚了他,並向他道了歉。他很誠懇地說:“老師,這沒什麼,誰讓我以前老愛遲到呢。”反思一下:作為教師,有時憑自己的主觀判斷去對待學生實在不應該,工作再忙,也要給學生說話的機會,也要尊重他們的人格,認真傾聽他們的說話。古人云:人之相交,貴在交心。所以,教師要放下架子,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機會聽聽學生的心聲,聽聽他們的想法,注意他們的情感變化,讓學生充分顯示自己的內心世界,使學生真切地感受到教師的關愛。總之,作為班主任要想方設法去幫助學生的成長,關心學生身心健康,關注學生的未來,只有這樣付出才會有回報。

  尊重長者、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是,這種美德在一些獨生子女的身上很少表現,常常可以看到這樣的家庭生活鏡頭:吃過飯後孩子扭頭看電視或出去玩耍了,父母卻在那裡忙碌著收拾碗筷;家裡有好吃的東西,父母總是先讓孩子品嚐,孩子卻很少請父母先吃;孩子一旦生病,父母便忙前忙後,百般關照,而父母身體不適,孩子卻很少問候。凡此種種,值得憂慮。

  有無孝敬父母的習慣,不單單是子女對父母的關係,其實質是一個能否關心他人的大問題。在家裡能養成孝敬父母的好習慣,到社會中,才有可能做到關心同事,也才有可能做到對祖國的忠誠。因此我們千萬不能忽視培養孩子尊敬長者,孝敬父母的好習慣。

  那麼家長又怎樣才能培養孩子養成孝敬父母的好習慣呢?

  第一,要建立合理的長幼有別的家庭關係。“合理的長幼有別”與封建家長制、一言堂是不同的。所謂“合理”,是指全體家庭成員(包括子女)之間首先是民主平等的,父母要尊重孩子的獨立人格,尤其是在處理孩子自己的事情時,一定要充分聽取他們的意見,儘可能按他們合理的意願辦事。同時,家庭又是一個整體,不能各自為政,總要有人當家“長”,來“領導”家庭,管理指導家庭全體成員的生活。父母是家庭生活的供養者,而且他們有豐富的生產經驗,自然應當成為家庭的核心和主事人。孩子(尤其是未年人)應當在父母的指導、幫助下生活、學習。現在,不少的家庭中,孩子是“小太陽”,家長卻變成圍著孩子轉的月亮、侍從,這就為孩子形成“以自我為中心”的小霸王性格提供了土壤,因此就更談不上培養孝敬父母的好習慣了。因此,我們要讓孩子明白自己與父母的關係,知道父母是長者、是家庭生活的主事人,而不能顛倒主次,任孩子在家庭裡逞強胡鬧。

  第二,要讓孩子瞭解父母為他和家庭所付出的辛苦。現在不少孩子不知道父母工作情況,不知道父母的錢是怎樣得來的,只知道向父母要錢買這買那,認為父母給孩子吃好、穿好、用好是天經地義的。這樣的孩子怎麼會從心底裡孝敬父母呢?為此,父母應當有意識地經常地把自己在外工作和收入的情況告訴孩子,說得越具體越好,從而讓孩子明白父母的錢得來不易。自然,孩子會逐漸珍惜自己的生活,也會從心底裡產生對父母的感激和敬重。

  第三,要從小事入手訓練培養孩子孝敬父母的行為習慣。教育子女孝敬父母的一般要求是:聽從父母教導,關心父母健康,分擔父母憂慮,參與家務勞動,不給父母添亂。家長要把這些要求變為孩子的實際行動,就應當從日常小事抓起。如關心家長健康方面:要求孩子每天要問候下班回家的父母親;當父母勞累時,孩子應主動幫助或請父母休息一下;當父母外出時,孩子應提醒父母是否遺忘東西或注意天氣變化;當父母有病時,孩子應主動照護,多說寬慰話,替他們接待客人等。孩子應承擔必須完成的家務勞動,哪怕是吃飯時擺筷子。根據孩子的年齡、能力、學習情況,合理分配,具體指導,耐心訓練,熱情鼓勵。這樣不但有利孩子養成家務勞動的習慣,也有利於孩子不斷增強孝敬父母的觀念:“ 父母養育了我,我應為他們多做事。”

  第四,要以身作則,父母本人要做孝敬長輩的楷模。孩子對待父母的態度,直接受父母對待長輩態度的影響。有一個故事是值得借鑑的。從前有一對中年夫婦對年邁的父母很不教順,他們把老人攆到一間破舊的小屋裡居住,每頓飯用小木碗送一些不好吃的東西給老人。一天,他們看到自己的兒子在雕刻一塊木頭,就問孩子刻的是什麼,孩子說:“刻木碗,等你們年紀大時好用。”這時,這對中年夫婦猛然悔悟,把自己的父母請回正屋同自己一起居住,並扔掉了那隻小木碗,拿出家裡最好吃的東西給老人吃。小孩因此也轉變了對他們的態度, 從此一家三代和睦生活。這是一則故事,可它卻有很深刻的意義。它告訴我們父母的榜樣,對孩子的影響是很大的。現在一些中年夫妻冷落自己父母的情況還是存在的。有些中年夫妻不僅不照顧自己的父母,反而千方百計“刮”老人們的財物,這給自己孩子的影響就更不好了。因此,我們不僅要管好自己的小家庭,還要時刻不忘照顧年邁的父母親,決不能添了兒子就忘了老子。如果說平時因居住地較遠,工作較忙不能和老人朝夕相處,那麼在休假日要儘量抽時間帶上孩子去看望老人,幫老人做些家務,同老人共聚同樂,盡一份子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如此日長時久,孩子耳濡目染,潛移默化,也會逐步養成尊敬長輩,孝敬父母的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