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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熱門】借款合同範文彙編九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借款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借款合同 篇1

  律師如何審查合同

  審查合同的具體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審查合同主體的合法性時,應審查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是經過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法人、個體工商戶;是否是具備與簽訂合同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審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負責人的資格證明;代訂合同的,要審查是否具備委託人的授權委託證明,並審查是否在授權範圍、授權期限內簽訂合同;有擔保人的合同,審查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和擔保資格。

  二、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審查合同內容的合法性時,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三、審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實性。

  四、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備。應按照合同的性質,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合同條款進行認真審查,確定合同條款有無遺漏,各條款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切實可行。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全和過於簡單、抽象、原則,給履行帶來困難,為以後發生糾紛埋下種子。

  五、審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規範。審查合同時,應對合同草稿的每一條款、每一個詞、每一個字乃至每一個標點符合都仔細推敲、反覆斟酌。確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後意思矛盾、詞義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並及時糾正容易引起誤解、產生歧義的語詞,確保合同的文字表述準確無誤。

  六、審查合同簽訂的手續和形式是否完備。1、審查合同是否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准或登記,如需經批准或登記,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記手續。2、如果合同中約定須經公證後合同方能生效,應審查合同是否經過公證機關公證。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應審查期限是否屆至。4、如果合同約定第三人為保證人的,應審查是否有保證人的簽名或蓋章;採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如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審查是否辦理了登記手續;採用質押擔保方式的,應按照合同中約定的質物交付時間,審查當事人是否按時履行了質物交付的法定手續。5、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

  訂立合同審查

  簽訂合同前要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履約能力。 簽訂合同前做到"三要",即一要對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委託代理人簽訂合同的,要求對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等,杜絕憑關係或熟人的介紹草率簽訂合同的情況;二要透過各種方式對對方的資信情況進行調查;三要掌握與瞭解對方的履約能力。

  簽訂合同時嚴格審查合同條款。應嚴格審查合同內容,使權利、義務對等、條款規範、約定明確,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條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產生歧義,以防止對方利用條款設臵騙局,留下隱患。這項工作,應由律師把關。

  一、簽訂買賣合同前的反欺詐

  這期間反欺詐的審查是對簽訂買賣合同的主體的審查。主要應該做好四個方面的審查:從公民和法人兩方面審查對方有無民事行為能力,審查對方的信譽,審查對方的履約能力,以及對合同承辦人的資格審查。

  二、簽訂買賣合同時的反欺詐

  這一階段反欺詐的主要任務是對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條款、合同的簽字蓋章、合同的擔保及有關手續的審查。

  三、履行買賣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詐

  供方在履行買賣合同中反欺詐的主要任務就是確保供方能在交付貨物轉移貨物的所有權之後順利獲取需方支付的價款。一般情況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貨物,需方在驗收貨物之後才支付貨款。供方在履行買賣合同中反欺詐應注意以下問題:

  1.採取託收承付結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貨款,應當按照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拒付規定輸。如果需方無理拒付貨款,供方可申請對方開戶銀行進行說服。經銀行說服無效,銀行強制扣款。

  2.在交貨時,根據合同約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擔保。需方不提供擔保的,供方拒絕交付貨物。因為供方一旦交付貨物,就失去了對貨物控制的權利。

  3.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申請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法院起訴,而必須先申請仲裁。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法院,需方所在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之中選擇一個法院,提起訴訟。

  四、履行買賣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詐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詐的主要任務就是確保取得依照合同約定供方交付的貨物。其應注意的問題:

  1.根據合同規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貨物,需方然後才支付貨款的情況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貨款,需方就不必支付貨款。如果供方遲延交貨,需方可根據合同規定,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供方拒絕交付貨物,則根據不履行規則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

  2.根據合同規定,在需方支付貨物價款之後,供方才履行交貨義務的情況下,如果供方在簽訂合同後履行合同前,其財產狀況惡化,有可能在將來需方支付貨款之後仍不能交付貨物,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先行交貨或提供擔保,否則,需方拒絕履行自己支付貨款的義務。如果供方提供擔保,則需方就須先行支付貨款。供方提供擔保後在貨物的交付期限屆滿仍不能履行交貨義務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擔保執行,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需方還可以基於情勢變更規則要求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

  3.根據合同規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貨物而後需方才支付貨款的情況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貨物質量有缺陷,需方應視不同情況採取相應措施,以維護其合法權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貨物價格;交付替代貨物;拒收或退貨,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無履約能力或根本不準備履約,以欺詐手法誘引需方簽訂買賣合同,從而騙取定金或預付款的,需方要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並適時申請財產保全。供方騙款後出逃的,需方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收集提供供方進行欺詐的線索和證據。

  5.無論在哪一種情況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遲延履行或拒絕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與供方協商,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協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據雙方在買賣合同中的約定,或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何審查合同

  合同審查是指從法律方面對企業合同進行的法律把關,是企業簽訂合同之前的必經程式。透過對企業合同進行法律審查,可以發現合同中的某些問題,減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爭議,提高合同履約率,即使因為某些特殊原因發生了違約或者爭議的情況,也可以比較順利地解決問題,得到必要的補償,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

  筆者以為:企業合同的審查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合同訂立程式是否合法。

  一、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

  合同的主體是依據合同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合同當事人。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就是審查合同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主體性質不同,審查的內容和方法也不同。

  1、對法人的資格審查。

  對法人資格審查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審查 (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沒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3)是否有自己的名稱、組織結構和場所;(4)是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判斷一個經濟組織是否具有法人資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對非法人單位的資格審查。

  非法人單位是指未取得法人資格,但依法定程式和條件取得營業執照,法律允許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對這類組織,應審查其是否按規定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有些法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或經營單位,可以在授權範圍內,以其所從屬的法人單位的名義簽訂合同,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該法人單位承受,對這類組織,主要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單位的資格及其授權。

  3 、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

  對方當事人如果是外國的企業、組織的,對其主體資格的審查更應該慎重,應搞清其法律地位和性質。審查的內容主要有三項:(1)該企業或組織是否合法存在,

  (2)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以及企業或組織註冊地;(3)企業是有限公司還是無限公司,是否具備法人條件。

  4、對自然人個人的資格審查。

  對自然人的資格審查主要是對自然人的自然狀況的瞭解,確定其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如果該自然人所籤合同是依法不能獨立訂立的合同,應及時取得該自然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認。

  5、對保證人的資格審查。

  合同的簽訂要求有保證人擔保時,還應審查保證人的主體資格的合法性。首先作為保證人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其次,保證人必須具有代為清償主債務的能力;最後,保證人還必須符合以下規定:一、國家機關不得作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二、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作為保證人;三、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除有書面授權)、職能部門不得作為保證人。

  6、對代訂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資格審查。

  所謂代訂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所簽訂合同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因此,在審查合同時一定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託書,其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授權範圍,最後審查其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許可權。

  7、對於特殊行業的當事人,從事一些重要的生產資料或特殊商品的生產和經營,

  法律或行政法規要求取得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相應的資質。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法律顧問在審查合同主體資格合法性的時候,還應要求對方出示相應的證明。

  二、審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合同的形式應當符合要求。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例如《合同法》、《擔保法》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及借款合同(自然人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如果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也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如果法律、法規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當事人未採取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同樣,採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有些情況,同一個合同採用不同的形式,其法律後果是不一樣的。如,對於一般的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對於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隨意撤銷贈與。

  對於企業來說,合同一般都是比較重大、複雜的,一般也不是即時清結的,所以應該儘量採用書面形式。

  三、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

  企業簽訂合同,總是為了達到一定的經濟目的。但是,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才能依法實現自己的目的。如果合同違法,就可能被認定為無效,不但不能達到簽訂合同的預期目的,還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合同內容是否合法,是企業合同審查中最重要的內容。

  進行合同內容合法性審查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況,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這幾種情況是《合同法》明確規定合同無效的情況,也是企業簽訂合同中經常會發生的情況。

  四、審查合同訂立程式是否合法

  審查合同訂立程式是否合法,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審查合同是否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准或登記或備案,如果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履行上述手續的,應審查是否履行了上述手續;

  2、如合同中約定經公證合同方能生效,應審查合同是否經公證機關公證;

  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應審查期限是否屆至;

  4、如果合同約定第三人為保證人的,應審查是否有保證人的簽字或蓋章,採取抵押方式擔保的,如法律規定或合同要求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審查是否辦理了登記手續;採取質押方式擔保的,應按合同中約定的質物交付時間,審查當事人是否履行了質物交付的約定。

  5、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簽名或印章上的企業名稱是否和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一致;簽字人是否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或合同的約定等等。

  合同審查注意事項

  應該說,世界上不存在一份”完美“的合同,因為市場交易受諸多因素影響,即使一個優秀的律師也無法預測可能發生的所有情況。審查好一份合同,也許並不

  能把所有風險擋在公司門外,但至少會讓我們及時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和不該發生的失誤。

  一、對簽約主體資質進行必要的考察

  簽約過程中,大多數員工往往更重視合同內容,而忽視了對合同主體資格的審查,有時甚至為了促成合作或礙於情面將對主體的審查變成“走過場”,這樣的做法容易導致主體缺陷而使合同歸於無效或難於履行,達不到合同目的。因此,應重視合同主體資質的考察。

  首先,要審查對方的營業執照及年檢的情況,以瞭解其主體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註冊、是否存在未年檢導致被吊銷營業執照等)和經營範圍;

  其次,對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合同專案,要根據合同內容審查對方的資質現狀,即有否獲得相關資質及目前效力情況(有的資質可能失效),如經營與電信相關的業務應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資格許可證,通訊建設工程需要相應資質等級等;

  第三,要對對方的履約能力進行必要評估,如根據其經營現狀、以往合作情況以及其他客戶評價等等因素對其履行能力及信用程度進行考量,以保證簽約後順利履行合同。

  二、合同內容的審查是重點

  首先,要審查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如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是否存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的情形;是否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等等。如果你對有關法律規定不是非常瞭解,可以向公司法律人員或法律顧問諮詢後確定。

  其次,要審查合同主要條款是否完備、明確。一個合同要對雙方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的規定,特別是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等等主要條款必不可少,一旦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將對合同履行造成重大風險隱患。在這些條款的確定過程中,經辦人員的作用非常重要,因為經辦人最瞭解合同目的和洽談細節,將公司意圖完整、準確地寫入合同條款,這是每個合同經辦人都應該認真做到的。

  最後,最大限度地為公司爭取利益。要站在有利於公司的角度上,對我方權利和義務進行全面衡量,當然是爭取更多權利而儘可能地減少義務,並且,對我方可能出現的違約要規定相對較輕的違約責任;對對方條款的審查,則恰恰相反,不過,凡事都要有個限度,合同條款還是要建立在相對公平合理的基礎上的,否則,顯失公平的合同也可能導致被撤銷的。

  三、審查簽約人有無簽約許可權

  很多情況下,合同是由一方或者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此時應當審查代理人的資格和許可權。對於初次合作的單位,這項工作非常重要,即要對對方代理人身份、有無代理權、代理許可權範圍、期限等等進行必要審查,否則可能會發生沒有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而導致合同效力受到臵疑。實踐中,主要是看簽約代表是否為單位負責人或是否有委託授權書。需要注意的是,單位的部門或辦事處是沒有對外簽約權的,而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簽訂合同時也需由法人授權。

  四、其他注意事項

  1、簽章。合同對方如果是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簽章處應當加蓋單位印章及授權代表簽字,如果是公民個人,則要求其本人簽名並加摁手印。所有的印章和簽字均應當清晰、完整。

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利率:____,借款期滿後收息。

  三、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還款金額(返本付息)和方式: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每天___的本金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六、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七、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 (簽字):

  時間: 時間:

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證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週轉資金需要向甲方借款,丙方作為保證人同意為上述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就借款以及保證事宜,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 借款本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上述款項已經由甲方全額支付給了乙方,乙方確認已經收到。

  二、 借款期限:共計___個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 借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利息按月結算,乙方應當於每月1日之前將上月利息支付給甲方,最後一期利隨本清。

  四、 乙方逾期支付本金或者利息的,逾期支付部分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借款利率的1.5倍支付違約金。

  五、 丙方同意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當乙方不履行債務時,丙方將無條件向甲方償還乙方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且本協議有關條款無效不影響本保證條款的效力。

  六、 因履行本協議而相互發出的所有通知均應按照本協議所列明的地址以專人、郵寄等方式送達。專人送達的,受送達人簽收視為送達;郵寄送達的,自郵寄之日起第五日視為送達(即使出現無人簽收或者拒絕簽收也視為送達)。

  七、 因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當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八、 協議三方均同意由見證人 對本協議簽署過程進行見證。

  九、 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協議簽署日期:_____年__月__日,簽署地點:

  見證人: ,簽署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借款合同 篇4

  借款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借款方為擴大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 )。實際借款額以匯款水單為準

  第三條 本借款為無利息借款。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 借款期限:共兩年半,自20xx年03月22日起,至20xx年9月21日止。出借方將該款項兩次匯到借款方指定帳戶。

  (1)20xx8年03月30日之前,劃款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2)20xx年06月15日之前,劃款人民幣陸拾陸萬伍仟元整。

  2、還款期限:20xx年9月21之前。

  3、借款方如未按約定時間內還清款項,應還款總金額的10%的違約金。並最終還款日期為XX年9月20日。

  第五條 還款資金來源: 有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按時還款。

  (二)出借方義務

  1、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支付到借款人帳戶。

  2、出借方應當對借款人相關的債務、財務、經營及各類商業資訊保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 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 由於行政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3、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

  出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住所:

  住所:

  基本賬戶開戶行:

  銀行賬戶開戶行:

  賬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5

  內容如下:

  合同編號:______

  貸款方: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並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專案計劃批准機關及文號)批准借款方(專案名稱及主要內容)專案,總投資___萬元,其中自籌___萬元,其它__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___萬元。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貸款___萬元。貸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借款用途:購置裝置___臺(套)___萬元;土建____平方米____萬元;其它_____萬元。

  第三條 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___%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專案投產後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___萬元,

  2.貸款專案投產後新增加的稅金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製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萬元,

  5.貸款專案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萬元。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專案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專案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貸款,並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後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後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簽章)

  貸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___(簽章)

  保證人:(單位)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借款合同 篇6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於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並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及賬戶: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債權人):

  證件種類及證件號碼:

  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債務人):

  證件種類及證件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丙方(保證人)

  保證人一:

  證件種類及證件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保證人二:

  證件種類及證件號碼:地址:聯絡電話:

  合同各方當事人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本原則,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和期限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起止日與劃款憑證記載起止日不一致時,以放款時的劃款憑證所記載實際起止日為準。還款時間以還款當天17:00為準,如超過當天17:00,則視為第二天還款。如遇節假日,乙方可以選擇該節假日前一個工作日還款;或可以選擇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同時按本合同約定利率補足順延時間的利息,利息按天計算。

  2、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資金用於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的投機經營及股本權益性投資,不得用於其他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領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將借款挪作他用。

  二、借款支付方式

  乙方指定甲方或甲方的委託人將借款劃付至如下帳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三、借款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

  利息計算時間從甲方實際劃付款項之日起至借款歸還至甲方劃款賬戶之日止,利率為。每月1號前支付利息一次,不足一個月,在歸還本金之日將本金和利息一併付清。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應於年月日之前歸還甲方借款。如乙方未按約定期限(含甲方單方面宣佈提前到期)還款,則乙方構成違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逾期還款金額千分之二承擔罰息。

  2、在乙方未還清上述欠款前或還款期限屆滿之前,甲方認為乙方發生可能或實際影響或損害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益的行為或/和事實,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本協議提前到期並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全部借款,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致乙方的任何損失負責。

  五、保證部分

  1、保證擔保的範圍:丙方就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應承擔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違約金以及甲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的全部費用承擔保證責任。

  2、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調查取證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3、保證期限:保證期限為本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期限內,甲乙雙方就借款期限延長的,丙方自願就延長期間的債務繼續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另行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和/或保證條款。保證期間內,甲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丙方自願在原保證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另行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和/或保證條款。

  4、保證方式: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方式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若保證人為多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共同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六、乙方、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丙方是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乙方、丙方未隱瞞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債務人、保證人的下列事件:

  4.1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4.2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4.3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4.4其他業已影響其財務狀況及履約能力的情況。

  七、各方權利義務

  1、在借款期限內,甲方對乙方、丙方的資信情況有知情權,有權對乙方、丙方進行監督、檢查,乙方、丙方應積極配合,並及時提供甲方要求的一切資料及資訊,並保證所提供檔案、資料和資訊是真實、完整、準確和合法的。

  2、有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丙方應當至少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出售、贈與、出租、出借、分割、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及全部或部分資產。在本合同項下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前,除非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否則不應採取上述行動。

  3、乙方、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七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1資信情況發生變化:乙方、丙方為自然人的,指乙方、丙方所提供的身份情況、居住情況、婚姻情況、收入情況、工作情況、不動產等資產情況、聯絡方式等發生變更;乙方、丙方為法人的,指乙方、丙方法定代表人、股東、公司經營地址等。

借款合同 篇8

  一、金融借款合同履行糾紛案件的一般特點

  1、一方主體特定,起訴方多為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相對較少。這裡所指的金融借款合同不包括一般意義上的民間借貸合同,貸款人是指銀行或信用社,因此原告是特定的,被告則多為自然人。在所審理的案件中,農村信用社向法院起訴的佔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總數的85%;個人借款的佔整個借款案件的99%,且多用於購房或做生意。

  2、貸款的期限較短,貸款標的額大,均有擔保人。借款人借款多是急需現金,貸款的期限不長,少則一年,多則兩年,最長的也不超過兩年,同時簽訂《借款擔保合同》,並且擔保人人數為兩人以上,均為連帶擔保,擔保期限為貸款到期後兩年或三年。

  3、金融部門不及時起訴、貸款續貸轉貸的現象多,貸款被拖欠的時間長。在所審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有部分被告多是利用與銀行、信用社內部工作人員的熟人關係取得貸款,因此,很多銀行、信用社對借款人逾期拖欠貸款不還的情況,不能及時訴諸法院、透過訴訟程式解決糾紛,而是透過不適當的轉貸、續貸方法解決,有的轉貸、續貸多次。有的貸款到期後,而借款人遲遲不還,金融部門在訴訟時效內也不向借款人和擔保人催收,而是逾期後,向借款人或擔保人發催收通知,要求借款人或擔保人簽名確認。在庭審中,絕大部分當事人提出簽字認可是在信貸人員的欺騙下由於自已不懂法籤的名,這類案件的審理難度比較大,法院判決後,當事人不服,上訴的也佔一部分。如我院審理的某銀行訴李某金融借款合同案。20xx年某銀行與周某、李某簽訂了《借款擔保合同》,周某向某行申請借款5000元,借款期限和擔保期均為兩年,款到期後,周某因肇事而死亡。該款逾期後信貸人員向擔保人送達了《履行責任通知書》,李雖在通知書上籤了名,但在審庭中查明,在擔保期限內某行沒有向李某主張還款權利,從通知內容看,雙方沒有形成新的擔保合同,本院以已超過訴訟時效,駁回了某行的訴訟請求。

  4、《借款擔保合同》的內容完備,手續齊全。在所審理的案件中,借款人、擔保人與貸款人之間均有書面合同,合同的內容均寫明瞭借款的種類、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包括擔保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此外,借款人、擔保人均提交了身份證明、擔保承諾書等相關手續,沒有擔保人的,用房產設定了抵押。

  二、發生履行糾紛的主要原因

  1、金融部門貸前審查不嚴。許多金融部門信貸管理存在漏洞,放貸前不審查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和還貸能力,盲目將標的較大的款放出,致使大量貸款逾期無法收回,從而引發糾紛。同時有的銀行、信用社違反有關金融法規的規定,對一些到期不能償還貸款的借款人採用“以貸還貸”的轉貸方法延長還貸期限,從而導致一些確無還貸能力的借款人包袱越背越重,積重難返。另外是金融機構貸後監督不力,一些銀行、信用社給借款人發放貸款後,對其貸款用途和使用情況監督不力。有的借款人將貸款挪作它用,有的將名義上用於購買房屋或從事做生意的款用於揮霍或等違法活動,致使許多貸款難以收回

  2、借款合同到期後,借款人拒不還款。借款人只顧個人利益,不信守合同,信譽低下,合同到期後,有償還能力卻拖欠不還。致使金融部門的收貸擱淺,只好訴諸於法律。

  3、擔保人法律知識欠缺,有還款能力,拒不承擔保證人的義務,因這類案件均有擔保人,且擔保人不止一人,當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時,按照《擔保法》的規定,作為連帶擔保的保證人就應在擔保期限內承擔還款義務,但絕大多數擔保人,因法律知識欠缺,認為擔保只是履行一定的手續,也不明白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的區別,有不少擔保人還振振有詞的說:“我沒有實際花銀行的款,憑什麼讓我還錢?”。

  4、借款人經營虧本,沒有償還能力,也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另外,借款人為躲避債務,常年外出打工,沒有確切地址,只能用公告的方式判決結案,給法院審理和執行案件帶來許多困難,向此類案件,佔所審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20%。

  5、借款方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導致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擔保人也無能力償還的佔所審結案件的5%。

  總之,應對金融借款合同履行糾紛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金融借款合同履行糾紛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透過委託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辯權

  (1)合同履行應遵循什麼原則?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立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解除時生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具體請看下文:

  ①全面履行原則。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即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由適當的主體在適當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以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義務。當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對合同約定義務的任何一個環節的違反,都是違反了全面履行原則。

  ②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2)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辯權是什麼?

  在全同履行中,當事人可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這些抗辯權利的設定,使當事人在法定情況下可以對抗對方的請求權,使當事人的拒絕履行不構成違約,可以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①同時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②先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③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中止履行。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經營狀部分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用;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階段為解除合同。當事人依照上述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是有一定條件和限制的。如無確切證擾證明對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後,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而拒不恢復履行的,不安抗辯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中最重要的問題

  訂立合同後,我們總是樸素的認為只要依據合同辦事就行了。原則上是這樣的。但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有更清晰的理解。

  合同的履行的原則性要求是——全面、適當。

  合同履行的具體要求——做好你應該做的`。

  你(或對方)所應該作的,並不只是合同書上寫的那些。(這個問題至關重要)

  合同就是用來約定你作什麼(乙方義務),我作什麼(甲方義務),你得什麼(乙方權利),我得什麼(甲方權利),以及雙方如何做,出現問題如何解決的。

  關於作什麼與如何作的問題,如何確定呢?你(或對方)要如何作才是完全的、適當的履行了合同呢?

  你(或對方)所應該作的(有時還包括應該不作的),並不只是合同書上寫的那些。

  還包括:

  (1)法律規定的。(如:《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質量、包裝,質量說明,產品標籤的要求)

  (2)各方共同達成的以書面或非書面協議中約定的。(如雙方訂立的補充協議,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達成的對合同履行的具體細節、方式的確定。)

  (3)雙方為完全、適當履行合同依照誠實信用原則應當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依照合同有關條款、交易習慣應當履行的。

  (5)合同中未約定,協商不能補充,依照合同有關條款及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適用合同法中任意條款中規定應當履行的。

  合同履行費用約定不明的怎麼辦

  合同簽訂後,在合同約定中,當事人就履行費用的負擔等未明確表明的,可對合同進行補充協議;若對補充協議有爭議,無法達成一致的,則按照合同其他有關條款或者一般交易習慣確定。如此仍不能確定的,履行費用由履行義務的一方負擔。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承攬合同履行過程應注意的事項

  與其他型別的合同一樣,承攬合同的糾紛也多發生在合同履行中。糾紛可能產生在合同履行中的各個方面,如承攬人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日期交貨或完成工作;定作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設計要求、質量標準、原材料;定作人未如約付款;承攬人不能如約對定作人所定作產品的設計、技術指標、效能等保密等等。承攬合同的當事人為避免在合同履行中陷入陷阱,過多地糾纏於合同糾紛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信用守法,嚴格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義務

  合同關係依其性質要求,雙方當事人應當講究誠實信用,不容許欺詐、矇騙、任意毀約等行為。在我國的合同實踐中,素來有“重合同守信用”、“誠實不欺”等習慣存在,我國《民法通則》也明文規定了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屬於強行法規範,訂立合同或合同約定的條款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應為無效;當事人履行合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應支付違約金,如果使對方當事人受到損害的,還應賠償損失。

  1.因承攬人的過錯而引發的糾紛

  (1)承攬人未經定作人同意,擅自將承攬的任務轉讓第三人而引發糾紛。承攬合同是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這種合同具有人身信任的性質。《合同法》規定,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裝置、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經定作人同意,承攬人不得將其接受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經定作人同意,承攬人可將其接受的任務轉讓他人,但要注意兩個問題:①由於該第三人的行為原因而使承攬工作無法按合同規定的要求完成時,承攬人仍需對定作人負責,因為定作人與第三人並無直接合同關係。②轉讓承攬工作時,不得從中漁利。

  (2)承攬人用料不符合規定引發的糾紛。對於這種情況,應當根據合同規定加以處理,即合同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的質量問題,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外,由承攬人負責。如果實踐中合同雙方當事人未就質量保證期限作出規定,人民法院在審判實踐中,可根據定作物的性質,定作人已使用的期限等情況,加以權衡、裁量。

  (3)因定作物不合乎合同規定的標準而引發的糾紛。定作物是按照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製成的,其規格、包裝、技術標準等都要合乎規定。實踐中,雙方當事人應就定作物的包裝材料、包裝方式、包裝費用等達成協議。原則上,包裝如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此標準執行,如無標準,應在運輸安全的原則下協商確定。對技術標準,當事人應在合同中訂明執行標準及代號、編號、名稱,不得簽訂無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的合同。承攬人要依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完成工作,未經定作人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否則,要負違約責任。

  (4)承攬人違反保密義務而引發的糾紛。未經定作人同意承攬人不得向他人披露秘密,不得使用或擅自允許他人使用保密的技術、工藝,合同履行完畢後,應將有關的技術資料、圖紙、樣品一併交還,不得留存複製品,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5)承攬人不按期交付定作物而引發的糾紛。承攬人應按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交付定作物。但在實踐中,要注意兩個問題:①承攬人要求提前或延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②注意交付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人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2.因定作人的過錯而引發的糾紛

  (1)定作人不按期交付價款而引發的糾紛。實踐中,有些定作人不履行該義務,表現為遲延付款或拒絕付款,對此,定作人應負違約責任,即付款並償付違約金。

  (2)定作人不按期受領定作物而引發的糾紛。有些定作人因客觀情況或主觀因素的變化而遲延受領甚至拒絕受領,對此,定作人應負違約責任。另外,要注意兩個問題:①定作人超過領取期限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人可留置定作物。②定作人除負損害賠償責任外,還應承受標的物的風險。

  (3)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或技術資料不合格而引發的糾紛。定作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標準提供原材料和技術資料,否則,對因原材料或技術原因造成的定作物的瑕疵,承攬人不負責任。實踐中,為避免該類糾紛的出現,當事人要注意這幾個問題:①定作人要嚴格履行合同,提供符合標準的原材料和技術資料。②承攬人要注意嚴格檢查、檢驗,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通知定作人,讓其進行更換或修改,而不要以為這是定作人提供的而不加註意,以至發生糾紛,給雙方帶來損失。

  (4)定作人中途變更合同內容或中途廢止合同而引發的糾紛。承攬合同一旦訂立,就應該嚴格履行,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但由於社會情況的變化,定作人有時需要對合同內容如定作物的數量、規格等進行修改,但這必須取得承攬人的同意,否則,單方面解除合同、變更合同是違約行為,對承攬人因此而受的損失,定作人應負賠償責任。

  (二)正確運用有效的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為督促合同當事人積極履行合同,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設定一定比例的定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此外,為保證承攬人的利益,還明文規定了承攬人的留置權,即定作人超過期限6個月不受領定作物的,承攬人有權將定作物變賣,在所得價款中扣除加工費和其他合理費用(據1984年12月20日國務院頒發的《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對於承攬人不履行合同或不恰當履行合同的,法律規定,承攬人應承擔修理、調換、支付違約金、補償損失和實際履行的責任。定作人不按合同規定提供技術資料、原材料的,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定作人中途廢止合同或延期付款的,應支付違約金;無故拒收定作物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承攬人的損失。

  合同履行的原則包括

  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任何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為;相應地,凡是不執行合同規定義務的行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現為當事人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當合同義務執行完畢時,合同也就履行完畢。

  一、全面履行原則

  《合同法》第60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這一規定,確立了全面履行原則。全面履行原則,又稱適當履行原則或正確履行原則。它要求當事人按合同約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義務的履行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訂立合同的當事人間具有相當於法律的效力,因此,合同當事人受合同的約束,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是自明之理。法律諺語中有“契約必須遵守”的說法,而我國早先頒佈的《民法通則》第88條第1款也規定,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部履行自己的義務。儘管《民法通則》和《合同法》中相對應的規定在用詞上有“全部”和“全面”的差別,但實際上表達了相同的意思。

  二、誠實信用原則

  《合同法》第60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此規定可以理解為在合同履行問題上將誠實信用作為基本原則的確認。從字面上看,誠實信用原則就是要求人們在市場活動中講究信用,恪守諾言,誠實不欺,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以“誠實商人”的形象參加經濟活動。從內容上看,誠實信用原則並沒有確定的內涵,因而有無限的適用範圍。即它實際上是一個抽象的法律概念,內容極富於彈性和不確定,有待於就特定案件予以具體化,並隨著社會的變遷而不斷修正自己的價值觀和道德標準。

  三、協作履行原則

  協作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不僅適當履行自己的合同債務,而且應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的要求協助對方當事人履行其債務的履行原則。合同的履行,只有債務人的給付行為,沒有債權人的受領給付,合同的內容仍難實現。不僅如此,在建築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提供服務合同等場合,債務人實施給付行為也需要債權人的積極配合,否則,合同的內容也難以實現。因此,履行合同,不僅是債務人的事,也是債權人的事,協助履行往往是債權人的義

  四、情勢變更原則

  情勢變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後,履行前,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而使合同成立的基礎發生變化,如繼續履行合同將會造成顯失公平的後果。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當事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者解除合同,以消除不公平的後果。情勢變更的實質,乃是誠實信用原則之具體運用。

借款合同 篇9

  甲方(出借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保證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因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自願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最高額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三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最高金額:甲方同意借給乙方借款餘額最高(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萬元。實際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為準。

  二、借款提款期限為:xxxx年xx月xx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可以在該提款期限內和借款餘額控制額內多筆提款和還款,迴圈使用。

  三、借款使用期限為:單筆借款最短時間不少於天,最長時間不超過天。借款的到期時間不得超過年月日,實際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為準。如甲方需要提前收回借款,可提前5天通知乙方歸還。

  四、借款提取:乙方每次提取借款時,至少應提前3天先電話與甲方確定的聯絡人聯絡,甲方根據當時資金情況同意提款後,由乙方填制借款借據在甲方見證下乙方和丙方加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簽字)後,將借款借據交甲方。甲方收到借款借據原件後即將借款資金透過銀行轉帳方式轉入乙方指定帳戶。

  五、借款利率和結算方式:不足日按照‰/天結算實際天數的利息;超過30日按照2.5%/月結算實際天數的利息;在還款日中午12點前到出借人賬戶按照算頭不算尾計算實際用款天數,超過中午12點後到出借人賬戶按照頭尾計算實際用款天數。借款利率分筆進行計算和結算,每筆借款到期後乙方一次性歸還實際借款的本金和利息給甲方(超過1個月需按月支付利息給甲方),甲方所收利息無需出具發票。

  六、借款歸還:借款到期時,乙方透過銀行轉帳方式將還款資金(包括本息)轉入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指定帳戶,甲方收到還款資金後即登出乙方借款,並出具還款憑證。

  七、借款延期:如乙方某筆借款需延期時,應提前3天透過雙方聯絡人聯絡,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填制借款展期申請書並經丙方簽字蓋章後交甲方,甲方接到展期申請書並經審批同意後予以借款展期。

  八、各方確定的聯絡人和聯絡方式:

  甲方聯絡人:簽名乙方聯絡人:簽名

  座機電話:座機電話

  手機電話:手機電話:

  聯絡郵箱:聯絡郵箱:

  丙方聯絡人:簽名

  座機電話:

  手機電話:

  聯絡郵箱:

  各方確定的聯絡人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在變更當時書面通知對方,如因通知不及時產生後果由應通知方承擔。相關文書按原地址及方式送達均視為有效。

  九、雙方資金往來帳戶:

  甲方帳戶:乙方帳戶:

  賬號:賬號:

  開戶行:開戶行:

  十、丙方同意對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最高額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保證範圍為: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保證期限為每筆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為止。

  十一、三方有效印章和簽字如下: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印章(或簽字)乙方法人代表印章(或簽字)

  丙方公章

  丙方法人代表印章(或簽字)

  如上述印章或簽字發生變化,應在變更當時書面通知對方。如因通知不及時產生的後果由應通知方承擔。相關文書按原地址及方式送達均視為有效。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按本協議約定借款給乙方的,甲方構成違約,按借款總額的1%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沒有按本協議約定歸還甲方借款本金和利息的,乙方構成違約,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十三、因履行本協議方式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爭議。

  十四、本協議各方已充分知悉本協議各項約定事項,本協議為各方真實意思表示,代表各方簽署本協議的人均已充分獲得各方授權。

  十五、本協議各方簽署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叄份,各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印章及簽字(簽名捺印):乙方法人代表印章及簽字(捺印):

  丙方公章

  丙方法人代表印章及簽字(捺印):

  簽署日:x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