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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合同

有關實習合同模板四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實習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習合同 篇1

  甲方: (單位/公司)

  乙方:(學校/實習學生)

  為明確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實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乙方_________學生到甲方實習,實習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實習學生的實習工作時間。

  二、實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實習學生到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工作。實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實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實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實習。

  三、實習津貼

  甲方根據實習學生的技能、對公司貢獻情況及個人表現等酌情給予勞務費用或實習津貼,具體金額由公司決定。

  四、實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實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實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實習。

  2.因實習學生造成實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3.本公司不安排存在不安全事項的工作給實習學生,實習學生的個人安全由實習學生自己負責。

  五、協議解除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實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實習學生不符合實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解除本協議。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八、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絡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習合同 篇2

  申請律師執業實習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別:

  法律職業資格或律師資格證號:

  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號:聯絡電話:

  實習律師事務所:浙江麗陽律師事務所

  執業證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實習指導律師姓名:律師執業證號:

  執業年限: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的規定,申請律師執業實習人員和實習律師事務所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實習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實習期限

  第一條:實習人員自有管轄權的律師協會完成稽核登記之日起在實習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限為一年。

  二、實習內容

  第二條:實習指導律師應當按照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制定的《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務訓練指南》,指導實習人員進行律師業務基礎技能訓練。實習指導律師應當制定《實習計劃》,《實習計劃》可作為本協議附件。

  第三條:實習人員實習期間應該聽從實習指導律師的安排,虛心學習,認真完成指定任務。

  三、實習紀律

  第四條:實習人員必須遵守律師執業紀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維護集體榮譽,接受實習律師事務所各項制度的管理,保守實習律師事務所商業秘密。

  第五條:實習人員違反實習紀律的,實習指導律師可以教育糾正,如情節嚴重,實習律師事務所有權終止實習。

  第六條:《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期間紀律規範》,作為本協議附件。

  四、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權利:

  1.瞭解對律師(含實習律師)的權利義務有影響的實習律師事務所規章制度,對相關規章制度的補充、修訂享有建議權;

  2.遇到法定、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義務:

  1.遵守《律師法》及律師執業紀律的規定,接受實習律師事務所的日常管理;

  2.接受實習律師事務所指派從事實習律師、律師業務,實習律師期間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

  五、實習律師事務所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實習律師事務所的權利:

  1.實習律師事務所有權對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實習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2.實習律師事務所有權根據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具體表現,對其品行、操守及其是否適合律師職業作出初步判斷;

  第十條:實習律師事務所的義務:

  1.實習律師事務所應當為實習人員提供必要的實習環境和條件;

  2.實習律師事務所應當根據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表現,如實作出《實習鑑定書》;

  3.實習律師事務所應當在正式實習前,對實習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以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實習人員、律師事務所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費用

  第十二條:協議雙方就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費用問題約定如下:

  1.實習人員任實習律師期間,按照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考核辦法計算報酬,但不得低於麗水市最低工資的標準。

  2、實習律師事務所為實習人員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

  八、實習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三條: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協議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實習協議的解除可以有以下幾種方式:

  1.協議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2.協議期滿,自動解除;

  3.協議雙方或一方出現違反相關規定或約定的行為,本協議可以單方解除;

  九、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協議及附件共3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實習人員1份,實習律師事務所1份,稽核登記機關1份。

  實習人員(簽章):實習單位(簽章):

  負責人:

  簽訂時間:__年___月__日

  簽訂地點: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

實習合同 篇3

  甲方(實習單位)

  單位名稱

  經濟型別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為學校學生,在學校推薦或乙方自主申請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並接收乙方到本單位實習。為確保雙方在實習期間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本實習協議,有關約定如下:

  第一條 協議期限和工作時間:

  1、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期限:自日至日。

  2、乙方實習期間的出勤考核及休假,參照甲方規章制度執行;乙方休假期間,甲方不承擔對乙方的教育和管理義務。

  第二條 實習內容及實習地點

  1、甲方在實習期間,根據乙方的個人情況及自身的管理需要,負責乙方的工作安排、勞動安全、勞動紀律教育、考勤記錄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工作。

  2、甲方安排乙方的實習地點:

  第三條 實習期待遇:

  1、甲方依其規章制度對乙方的實習進行考核評價,乙方按照實習計劃或甲方規定完成實習內容的,甲方給予乙方實習補貼,補貼標準為x元/工作日 ,補貼發放在實習結束時發放。

  2、乙方實習期間因從事實習範圍內的工作發生的正常費用,經甲方認可後,可憑票據實報銷。

  3、在實習期間,乙方不享受甲方員工依據《勞動合同》和甲方規章制度所享受的'福利待遇。考慮到實習生的實際經濟狀況,解決實習生的生活困難,甲方根據具體情況和現有資源,給予實習生住宿和生活方面的補貼。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培訓,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紀律、安全責任、工作注意事項等。

  2、甲方可以根據需要,調配乙方從事不同的實習崗位;如乙方由於個人能力和身體原因,不能參加正常的實習活動,或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或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提前終止乙方實習活動並解除本協議。

  3、結合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學習專業知識、從事專業實踐活動的機會,並委派有關人員進行指導。

  4、實習期結束時,根據需要和現實表現,為乙方提供一份客觀公正的實習鑑定。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允許的範圍內,學習與實習崗位相關的知識,參與實踐活動。

  第1頁(共2頁) 乙方(實習生)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戶籍住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2、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服從甲的安排及管理,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

  及管理規定,並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技術秘密及商業秘密、甲方的經營資訊;在實習結束後,及時移交工作資料和工具,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不得帶走任何與工作相關的檔案資料。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實習是乙方的自願行為,因此,乙方在實習期間,應遵紀守法、嚴格自律,愛護身體、端

  正行為。在實習期間因違反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造成的後果以及離開工作崗位或在工作時間外發生的,或與工作無關的一切行為和後果(含患病或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甲方不承擔責任。由於乙方過失、故意或超越範圍所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4、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崗位,如有正當原因確需離職的,需提前七天提交書面申請,經甲

  方批准後方可離職,並作好工作交接,乙方離職後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承諾其在實習過程中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實習,對自己填列的資訊或提供的資

  料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 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2、乙方如有違法行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解除本協議。

  3、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實習要求、或者不能勝任實習工作,可向乙方提出解除

  實習協議,在支付給乙方生活補貼並履行相關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4、如果乙方實習或者工作中不能與同事和睦相處、作風散漫等由於乙方自身的原因,並影響

  到工作的開展等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給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其它根據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可以解除的。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充分理解本協議下所建立的實習關係,不構成勞動合同關係。

  2、實習期間,乙方在履行工作職責中、或利用甲方的資源所取得的智慧財產權成果,權益為歸

  甲方所有。

  3、根據本協議約定乙方承擔的責任,並不免除乙方根據法律應向甲方承擔的責任。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

  不能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日 年月

實習合同 篇4

  化 工 系

  20xx.6.27

  學生實習協議書

  實習工作是教學計劃中的重要實踐環節,目的在於讓學生了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檢驗學生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培養實踐動手能力,為學生畢業走向社會打好基礎,同時也為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為了確保實習能夠順利進行,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圓滿完成實習任務,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協議主體

  甲方:東北石油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化工系

  乙方:化學化工學院化工系實習學員乙方監護人:實習學員家長第二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實習動員,說明實習目的、意義和要求。

  2、實習前,學校負責安排實習單位技術人員對實習學生進行廠規廠紀、安全教育等培訓。

  3、實習期間甲方指定專人負責乙方的日常管理,實習期滿後,應對乙方的實習表現做出客觀考核鑑定。

  4、甲方有權取消未經安全教育或未籤實習協議同學的實習資格。對於不能遵守相關制度的學生,甲方有權解除《學生實習協議書》,但是應提前告訴乙方和說明原因,並及時通知乙方家長。

  第三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積極接受甲方組織的實習安全教育,認真學習各項工程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及安全措施等檔案。

  2、乙方應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操作規程、安全條例等管理規定;不準盲目擅動,如有違反造成甲方或實習單位財物損失,按有關規定及相關法規處理。

  3、乙方應按時實習,確保出勤,按時完成實習任務。乙方學生在實習之餘外出必須徵得帶隊教師的同意,並三人以上結伴而行,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4、乙方確實因為崗位不適合或身體原因不能參加實習,需事先向帶隊教師說明原因並履行請假制度。甲方自動解除《學生實習安全協議書》,並及時告知乙方及其家長。

  5、遵守廠紀廠規, 凡因違犯廠紀廠規被實習工廠開除的學員學校作開除學籍處理,實習期間自動退廠的學員學校將作自動退學論處。

  6、實習期內不得無故請假、缺勤,不能以已經購買完假期回家車票等任何不合理理由請假提前回家,違者無實習成績且不能與下屆重修實習。

  第四條:甲、乙方的責任範圍

  1、如果乙方因違反安全制度、安全條例、操作規程或因其它學生自身原因引起的所有人身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2、實習期間,因其它非人力所控制的原因所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或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學生由於遲到,曠工等無故不參加實習,而從事其它與本次實習無關的事情,出現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第五條:協議終止與解除

  1、協議期滿自然終止。

  2、實習期間乙方如違反協議任何條款規定,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對乙方做出警告,通報或單方即時解除協議,終止乙方實習。

  3、實習期間乙方在說明特殊原因並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與甲方解除協議。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視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因本協議而引起糾紛,經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第七條:協議期限

  自 20xx 年 6月 28日至 20xx年 7月 1日止。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

  兩份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本人電話: 乙方監護人(簽字):家長電話:

  協議簽訂日期:20xx 年 6月28 日